會址:高雄市新興區德生街54號    電話:07-2311038
  • 我是新手 禮拜直播 代禱需求 聚會禮拜時間表 講道篇 週報 聖經下載 奉獻

天父無限的愛 — 羅馬書五章6-10節 — 潘智豪牧師

  • 潘智豪牧師

聖經:羅馬書五章6-10節

6 因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 7 為義人死,是少有的;為仁人死,或者有敢做的。 8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 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9 現在我們既靠著他的血稱義,就更要藉著他免去 神的忿怒。 10 因為我們作仇敵的時候,且藉著 神兒子的死,得與 神和好;既已和好,就更要因他的生得救了。

更生團契創辦人陸國棟典獄長在退休時與友人聊天,他的朋友問說:有沒有受刑人因為被關而變好的?典獄長想了很久,他說:雖然有,但卻很少。因此身為基督徒的典獄長更積極的向監獄傳福音,期待福音的大能能夠改變受刑人的生命。我接任更生團契高雄區會的主任一年,一開始我一直在想監獄當中有那麼多的教誨師、社工師、心理師、醫師、個管師,為什麼還需要一個牧師?在經過幾次入監服事後來我明白,他們需要的不只是牧師,而是上帝的救贖。我們相信福音是人改變的力量,這種改變不是從外在改變,而是從內在改變,監獄限制受刑人的外在自由,卻無法改變他們的內在價值觀跟想法。在我們的信仰中,真正使人犯罪的就是我們的價值觀跟想法,耶穌說看了婦人動了淫念就是犯了姦淫,聖經中說眼目的情慾、肉體的情慾、今生的驕傲,就是在說我們眼看心想然後想得到,這是犯罪,而監獄的福音工作,就是在改變受刑人的內在想法跟價值觀。

保羅在羅馬書中論述恩典與律法,律法是靠外在來約束人的行為,使人更加敬虔,而恩典則是人經歷上帝的愛之後,從內在的改變。彼得三次不認主後,耶穌赦免他並給他任務,彼得因為這赦免所以生命改變。外在的約束只是一時的,而內在的改變卻是一輩子。

施以諾醫師在《信仰,是最好的金湯匙》中有篇文章〈信仰,是化學變化〉提到,有一位販毒的香港朋友,因著信仰而在身上發揮巨大質變,徹頭徹尾變了一個人,從一個「賣毒品」的人,變成「賣福音書」的人。這個見證也印證保羅所說:「一旦有了基督的生命就是新造的人;舊的已經過去,新的已經來臨。」當然,沒有任何基督徒是聖人,但他的生命仍因著基督的生命而起了化學變化。真正的信仰,不應只是改變人的外在,而是會改變人生命的本質,讓人告別舊我,活出在基督裡被創造的新生命。

去會客室時,看到一位八十歲的老先生去看他的兒子,當他從會客室走出來的時候,他哭得老淚縱。他的朋友問他兒子關多久,他比出一個三,他朋友說三年很快就到了,我們常常來看他就好。結果老父親哭得更傷心說:是三十年。我們這些自由人都覺得三十年好久了,更何況是被關在監獄中服刑的受刑人,有誰願意等待三十年?我想只有父母能夠做得到。我在醫院時很害怕去二個單位,一個是洗腎室,一個是呼吸照護病房,我覺得他們沒有救了,生命沒有任何盼望。但是我卻看到一個年輕人的父母,每天都來照顧他,不論他有沒有回應,這是無止盡的愛。人的愛有限,但上帝的愛無限,唯有真實被上帝愛過的人,才能學會真正的愛人,上帝的愛就是無止盡的赦免,但是上帝的赦免包含人真實的悔改。我在監獄中輔導很多受刑人,我做的個案記錄,會影響他們能不能順利假釋。很多受刑人,我真的不想讓他們出來,有強姦的有殺人的,他們有真的悔改嗎?我做為一個牧師,受刑人常常要求我用愛包容他們,記錄好話寫多一點,但事實上我做不到。無止盡的愛不代表無止盡的包容,我們都想當好人,但我不知道大家會不會跟我一樣有信仰掙扎,愛跟公義,赦免跟刑罰,我們基督徒常常會有拉扯,如果你沒有拉扯,通常代表你向世界靠攏,所以你不會掙扎,一個屬靈的基督徒一定會有拉扯。我們的信仰只要求我們當好人而己嗎?才不是呢,用心靈跟誠實敬拜上帝的意思是,真心並且按照真理去敬拜神,也就是活出一個真實的生命。以利是好人,但他的二個兒子是壞人,他們不受律法約束,因此他們後來戰死在戰場,而以利也付出生命的代價,有時候人的愛是錯誤的愛,在失控的愛一書中說明,為什麼我們愈相愛,愈受傷?

六種常見的虐愛:

(1) 自我犧牲型-親密關係中,一方希望從另一方身上看到自己的價值。他會無條件付出,甚至對方已經覺得很煩,仍要不停付出,顯示出他內心極度缺乏價值感。

(2) 全面控制型-當我們對自己的期望非常高,進入親密關係時,會強烈要求對方要和自己一樣,成為有用的人。這個章節的標題是「請做一個配得上我的情人好嗎?」全面控制型的人,連對方在家裡應該怎麼表現,或對方的事業都要控制。

(3) 恨意爆表型-有些好好先生或好好小姐,在職場上溫柔婉約,但親密關係中,委屈求全累積到一定程度後,會突然大爆炸,彷彿變了一個人,讓人非常害怕。

(4) 零信任型-這類型的人在親密關係中完全沒有信任感,會查手機、查勤,想控制對方的一舉一動。對方剛出門,他就會懷疑「他是不是要做什麼不忠的事?」如果對方忙於工作或別的事情,也會幻想「他故意忽略我,想跟別人在一起」。

(5) 多重關係型-一段親密關係常常不夠,需要「小三」、「小四」、「小五」。

(6) 寄生型-有一方依賴性超級強,覺得兩人不能分開,如果不在一起,其中一方就沒辦法過自己的生活,是比較沒有自我的虐愛。

人的愛有限,而上帝的愛無限,正因為人的愛有限所以常常會進愛的盲區,用自以為是的方式來對待對方。聽過這樣的故事:喜歡吃魚的夫婦,妻子本來婚前自幼一向喜歡吃魚尾,婚後因為太愛丈夫了,每次都把大魚分成兩段,小魚兩尾,也分成四段,自己吃兩個魚頭,兩段魚尾給丈夫,愛夫情切。這妻子就這樣吃了幾十年魚頭,怎知道丈夫臨終時,妻子問他想吃什麼,丈夫含淚說出心聲,坦言最大遺憾是幾十年未吃過魚頭。

也許夫妻倆同樣有個美麗的誤會,丈夫深愛妻子,以為妻子愛吃魚頭,自己也就勉為其難吃魚尾,故事未免誇張,丈夫那麼喜歡魚頭,要吃隨時可以吃到,何必啞忍幾十年?

約翰一書作者提醒:「若有人說『我愛上帝』,卻恨自己的弟兄或姊妹,他就是撒謊的。」(約翰一書4章20節a)並質疑人:「既然不愛那看得見的弟兄或姊妹,怎麼能愛那看不見的上帝呢?」(20節b)愛上帝的人必然彼此相愛,彼此相愛的信徒必然愛上帝,這是包括上帝和信徒之間,以及信徒之間的兩個面向。

真正的信徒不可能愛上帝卻不與人相愛,因兩種愛都源自上帝,祂將獨生愛子賜予人,彰顯祂的愛。上帝的兒女若愛天父,也必愛祂的兒女,這樣,要在教會裡落實彼此相愛、在教會外實踐愛人的誡命,就容易多了。有上帝的愛在其中,信徒才能因著來自祂的愛而彼此相愛,否則就淪為世俗人本的愛了。這樣說來,教會內所說的愛,與坊間流行的愛是大相逕庭的。存在主義之父齊克果在《愛在流行》一書中清楚述及兩者的差異:「世俗認為,愛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而基督教卻告訴我們,愛是一個人透過上帝和另一個人的關係,也就是上帝是他們之間的中介。」

人本的「愛」強調,不要有太多干涉或試圖塑造個人的行為,應讓個人自由抉擇。約翰書信的作者則屢次規勸,愛主的行動不只是信徒間彼此相愛,也需要順從上帝的命令,因為「那遵守上帝的道的人,他對上帝的愛就達到完全」(約翰一書2章5節a)、「遵守上帝的命令就是愛上帝」(約翰一書5章3節a)、「你們要以愛為生活的中心」(約翰二書1章6節b)。這些話或許是要回應當時從信仰社群離開的人,因他們明顯拒絕愛的善行。作者要確認的是遵守上帝命令的重要性,提醒人在生活中當確實遵行愛的教導。

人因信耶穌是上帝之子,而得到「勝過世界」之應許。這裡「世界」是指拒絕福音的人事物,「勝過世界」則指不受敵對上帝的人事物之控制。「使我們勝過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約翰一書5章4節b)作者曉喻,上帝的子民會得勝,「順從上帝」的命令並不是重擔,因為是來自上帝。相信耶穌的人能取得勝利者的身分,信心是達成目標的要素。信心能使人戰勝世界,是因為那信心來自上帝。信耶穌的人成為上帝的兒女,就是真正勝過世界的人。耶穌曾對門徒說,人在世上有苦難,但勸他們要有勇氣,因祂已勝過世界。同樣地,因著對耶穌的信心,你我也會成為得勝者。當巨大艱難來臨時,主雖不會立即改變環境,卻會改變人心。面對試煉,我們是選擇心懷苦澀當躺平族憤怒面對?抑或從經驗中學習、勝過仇恨,並持續前行呢?縱使生命遭遇困難,我們若憑著從上帝而來的信心,勇敢面對,就會嚐到「得勝」的滋味。

被台灣人尊稱為山地之母、盲胞之母、孤兒之母、痲瘋病人之母的宣教師孫理蓮,出生於美國明尼蘇達州。1927年,她與夫婿孫雅各牧師來台宣教,原本只是擔任傳統的牧師娘角色,後來她立志說:「我不要只是一個宣教師的妻子,我要當個妻子宣教師。」孫理蓮從山地巡迴醫療開始照顧原住民,設立山地診所、肺病療養院和馬利亞產院;關心漢生病(痲瘋病)患者與烏腳病患者,提供醫療及職業培力;開辦原住民技職教育,使他們有一技之長;開設育幼院和少年之家,讓無依的兒少得到完備的安置與照顧。孫理蓮透過書信-從幾百封的親筆函到成千上萬封的印刷信,向海外基督徒募款、募物資,也定期返回美國向人說明事工需要,讓各處匯集的愛心流向台灣。她在台灣長達半世紀的奉獻,幫助了無數人。

1954年,孫理蓮創立芥菜種會,並且馬不停蹄地為主做工,實踐「哪裡有需要,就往那裡去」的信念。曾有人問她:「妳到底有沒有停下來的一天?」她回答:「有任何停下來的必要嗎?難道面對生病、挨餓的孩子,上帝會說:『你不需要操心,你已經做得夠多了嗎?』」1983年,孫理蓮安息主懷,與丈夫孫雅各一同長眠於台灣神學院的教堂旁。從上面的故事,我們看到孫理蓮是一位心動就馬上付出行動的宣教師。

讓我們用行動回應天父的愛,天父的愛無限,讓我們的福音工作也應無遠弗屆從教會出發直到監獄,一起見證上帝福音的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