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址:高雄市新興區德生街54號    電話:07-2311038
  • 我是新手 禮拜直播 代禱需求 聚會禮拜時間表 講道篇 週報 聖經下載 奉獻

女+子=好 — 胡忠銘牧師

  • 胡忠銘牧師

經文:撒母耳記上二十五章23-31節﹔加拉太三章26-28節

前言:
每年三月的第一個主日,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婦女事工紀念主日」。此一紀念日的誕生,乃1995年,長老教會第四十二屆通常年會於台南長榮女子中學召開時,由婦女事工委員會提出,在無異議的情況下,公決設立的。當年的會議,我有幸出席參加,並全程參與討論。該主日設立的主要目的,如第46條決議案之說明所述:「1.婦女於今日極被重視乃為不爭的事實,為符合時代潮流,表達關心婦女之意,宜以設立婦女事工紀念主日以明示之。2.為鼓勵婦女更深入且更寬廣的服事,設立婦女事工紀念主日實為明確之舉。」決議通過後,長老教會總會便以離「三八婦女節」最近的主日,作為「婦女事工紀念主日」,並於1996年正式公布實施,藉以喚起眾教會能肯定婦女的角色、地位,以及參與教會事工的重要,同時鼓勵婦女發揮恩賜,盡上帝所託付「管家」的責任。

一.男女「無」別
本文以「女+子=好」為題,最主要的目的,乃要藉著漢文的字意和組合,引發大家思考「男女無別」的功課。由於過去的社會,存在著「男女有別」的偏差觀念,使得「男尊女卑」的陰影揮之不去。當然,這樣一來,必沒有所謂「好」的結果產生。為能展現出「好」的結果,「男女平等」之觀念必須建立。畢竟有「子」(男)也有「女」,才能稱為「好」。誠如台灣俗諺所說的:「生男當要生女呷,就像吃魚吃肉也當菜呷」、「好肩胛,嘛愛有好後柞」(『肩胛』指擔當重擔的男人﹔『後柞』指勤儉持家的賢妻良母),皆在勉勵人應當秉持「男女『無』別」的觀念。因為成功的男人背後,必定有位偉大、賢淑的女人。

記得多年前,當我通過神學博士論文口試,準備參加學位授予典禮時,指導教授和典禮的主禮者告訴我:「已經有十年沒有人拿到這個學位了,恭喜你能夠完成,請記得接受學位時,太太也要一起上台,因若沒有她在背後支持你,要完成學位談何容易,今天,你順利取得學位,一半的功勞應歸功於她,所以,博士學位要和她一起分享,她也算是半個博士。」就這樣,太太和我一同上台接受學位,還受到與會來賓熱烈的鼓掌。

畢業典禮之後,有一美國人開玩笑的告訴我:「看到你和太太一同上台接受學位時,讓我想到你的『神學博士』(Doctor of Theology. Th.D.)應當改為『哲學博士』(Doctor of Philosophy. Ph.D.),因為『神學博士太難拿了』(To hard to get Degree. Th.D.),幸好『太太推你,讓丈夫得以取得學位』(Push husband to get Degree),所以,你要好好謝謝她。」或許這只是一則朋友開玩笑的俏皮話,但卻讓我更加深刻的體會到「女+子=好」的意義。

雖有人對於「好」字有著另類的解釋,然本文則要藉此強調「男女平等」的重要。創世記一章27節清楚記載:「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無論男女,兩者皆屬尊貴,同等重要,缺一不可。再者,保羅亦在寫給加拉太的書信中強調:「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裏都成為一了。」(加拉太三章26-28節)由保羅的書信端見,與基督連結,一同接受新的生命後,種族、地位、性別的差距與隔閡都會告消失。惟遺憾的是,受到父權社會(patriarchal society)的長遠與深度之影響,教會常忽略婦女也具上帝的形像,同賦策劃之能力,也忽略了上帝造人之初的本意,以及男女兩性當互相幫補支持的訓示,導致兩性在權力分配與工作上的成就,還是無法獲致完全的平等。

二.男女「有」別
回顧過去的歷史,除了母系社會之民族沒有所謂「男尊女卑」的問題外,絕大多數的國家和民族,幾乎都以父權至上的男性社會為主軸。不但西方社會如此,東方社會亦乎如此。我們可從十九世紀西方的英國詩人坦尼森(Altred Lord Tonnyson)所寫的<女王>之詩:「壯男耕作於田園,女子周轉於鍋臺;勇士揮戈於戰場,秀女紡織於閨房;男人憑一顆頭,女人憑一顆心;男人發號施令,女人俯首聽命;此乃綱常所至,違之天地難容。」以及東方中國的孟子在<離婁上篇>所提:「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其所說的『三』,即『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貧親老,不為祿任,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第一個不孝:對父母的過錯曲意順從,使父母陷於不義。第二個不孝:家中貧窮,父母年老,又不去做官取得俸祿來供養父母。第三個不孝:不娶妻子,沒有兒子,斷絕後代。)之文詞中,見著那「男尊女卑」的偏差觀念。撇開西方社會不談,我們從孟子所說的「無後為大」得以見著,東方社會之所以將「無後」(男人若不娶妻,或娶妻後無法添丁得『子』)視之為最大的不孝,這樣的思想,基本上,乃受到儒家祖先崇拜的「香火」觀念所影響。其影響之鉅,從每當聽到有人生小孩時,生男或生女乃為終極關懷,平安與否似乎並不重要的情況,得以清楚的感受到。

小時候,客人到我家時,常會問我的父母親有幾個小孩。當他們從父母親口中得知全都生男孩,沒有生女孩時,所聽到的回答幾乎都是:「喔!你們家佔別人家的便宜,別人佔不了你家的便宜。」起初,我並不以為意,也不知道為何生男生就可以佔別人家的便宜。後來,隨著年紀的增長,我才明白,所謂「生男生就是在佔別人便宜」的價值觀,乃因男生結婚是「娶入」,太太得冠夫姓﹔女生結婚是「嫁出」,死後還要成為夫家的鬼,而得以見諸於一斑。難怪過去的台灣社會,在這種偏差的傳統觀念下,產生許多家庭悲劇,害慘了不少無法生育和無法添丁的婦女,相關「重男輕女」的諺語,還因應而生,諸如:「飼查某子,跟死會」、「查某仔,賊」、「柚柑好尾味,查某囝著罔飼」、「飼查某囝,食了米」、「查某仔,別人的家神」。諸位!這種「男女有別」的觀念,您能接受嗎?

三. 女性的勇氣與智慧
聖經中,有著頗多和婦女相關的記載,雖新舊約聖經時代仍處在父權的男性社會結構下,「男尊女卑」的情形處處可見,然聖經中卻有多位婦女因熱心服事上帝,而受到特別的祝福,且為後人所效法。其中,最為人所知悉的,有舊約的以斯帖、路得、亞比該,以及新約的馬大、抹大拉的馬利亞、百基拉等。然在此,所值得一提的是,撒母耳記上的婦女亞比該。亞比該的先生拿八本為大富戶,當大衛為逃避掃羅的追殺時,來到拿八所居住的瑪雲曠野時,曾大力幫助拿八,保護他的羊群免受掠奪,但拿八卻恩將仇報,以惡對待大衛,因而激起大衛一行人的不悅,憤而要殺拿八。在緊要關頭,拿八聰明且溫柔的妻子亞比該來見大衛,「在大衛面前臉伏於地叩拜,俯伏在大衛的腳前,說:『我主啊,願這罪歸我!求你容婢女向你進言,更求你聽婢女的話。我主不要理這壞人拿八,他的性情與他的名相稱;他名叫拿八(就是愚頑的意思),他為人果然愚頑。但我主所打發的僕人,婢女並沒有看見。我主啊,耶和華既然阻止你親手報仇,取流血的罪,所以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又敢在你面前起誓說:『願你的仇敵和謀害你的人都像拿八一樣。』如今求你將婢女送來的禮物給跟隨你的僕人。求你饒恕婢女的罪過。耶和華必為我主建立堅固的家,因我主為耶和華爭戰;並且在你平生的日子查不出有甚麼過來。雖有人起來追逼你,尋索你的性命,你的性命卻在耶和華你的神那裏蒙保護,如包裹寶器一樣;你仇敵的性命,耶和華必拋去,如用機弦甩石一樣。主現在若不親手報仇,流無辜人的血,到了耶和華照所應許你的話賜福與你,立你作以色列的王,那時我主必不至心裏不安,覺得良心有虧。耶和華賜福與我主的時候,求你記念婢女。』」(撒母耳記上二十五章23-31節)由於亞比該充滿智慧與溫柔的求情,阻止了大衛的犯罪,沒有流拿八的血,因而留下美好的見證。大衛還為此對於亞比該產生好感,甚至在拿八病逝之後,娶她為妻,而傳為聖經故事的佳話。

從亞比該代夫「出征」的表現當中,著實可以讓人見到女性的勇敢與智慧絕不亞於男性。只可惜男性常會以「父權」至上的心態來看待女性,導致女性的能力無法展現。事實上,聯合國早在西元1975年,假墨西哥召開「國際婦女年世界會議」時,就在會中特別針對「男女差別是對人類尊嚴的侵犯」之議題提出熱烈的討論。四年後的1979年,還特別締造「廢除婦女差別條約」。此後,男女平等問題逐漸受到世界各國所重視,婦女神學(Feminist Theology)也因而如雨後春筍般的發展開來。甚至連中華民國的憲法也在多次的修訂中,增列了男女平等的相關條款。誠如<憲法>第7條就清楚明示:「中華民國人民,無論『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此外,第153條第2款亦明白規定:「『婦女兒童』從事勞動者,應按其年齡及身體狀態,予以特別之保護。」再者,第156條更明定:「國家為奠定民族生存發展之基礎,應『保護母性』,並實施『婦女兒童』權利政策。」這些國家的根本大法,旨乃要破除「男尊女卑」的偏差觀念,讓男女都能享受平等的待遇。雖隨著社會的變遷和教育與生活水準的提高,兩性平權的觀念已逐漸被人所接受,但觀念與實際的作為,仍有一段距離,待我們共同努力改善。

結語:
國立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林文睿館長,在<尊重與關懷-談兩性平權>一文中提及:「男性與女性的平權已在民主的大環境下,只要彼此尊重,互相關懷,做好兩性間的良好互動與溝通,從法制上建立規範,徹底揚棄一切歧視,避免陷入性別角色的框框,必然可以相得益彰,相輔相成,共存共榮。」然要達成理想的前提,還是要如同保羅所訓示:人當要歸入基督、披戴基督,才能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在主內成為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