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約翰福音一章 6-9 節
有一個人,是從 神那裡差來的,名叫約翰。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祂可以信。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引言與請安
今天是總會設定的台南神學院紀念主日,小弟受派,代表台南神學院回到母會,向母會各位兄姐請安報告以及致謝,心內感到非常的高興。感謝母會長年來對台南神學院的關心與代禱,而且以奉獻金錢作為實際的行動,支持我們台灣在地的神學教育,穩定學校的財務結構,根據本院統計,咱德生教會所奉獻給南神的金額是最高的,這項好事成為全院師生常常談論與感念的一件事,在此要向諸位兄姐表示十二萬分的感謝。
同時也感謝主,讓小弟有這個機會與榮幸,與大家一同在此敬拜上帝,分享上帝的話。盼望在上帝的愛,以及聖靈的感動裡面,你我都得到幫助。小弟今天要與大家分享的信息的題目是「為主發光作見證」。
壹、背景釋意:
剛剛在我們所讀的經文裡,提到有一個人名叫約翰,這位約翰不是耶穌門徒約翰,這位約翰是傳悔改信息的施洗約翰。
施洗約翰 在耶穌開始傳道之前,原本是 住在曠野的,他身上穿的是 駱駝毛做的衣服,吃的是蝗蟲野蜜, 過著很簡單清苦的修道生活 。就在這時候,上帝的話臨到他,於是他就來到約旦河一帶宣講悔改的信息,並且為相信而悔改的人洗禮,讓罪人得到赦免。
當時,很多的人聽了施洗約翰所傳的福音信息,不但悔改接受了洗禮,還有如粉絲般的如影隨行,大家都認為施洗約翰就是聖經記載的那位──他們等待了幾百年,渴望從上帝那裡要來拯救他們脫離痛苦和壓迫的彌賽亞,所以,他們非常尊敬施洗約翰。一般人遇到這種被眾人尊敬擁護的情形,一定非常高興,可以好好的享受被崇拜的那種榮耀與甜美的滋味。可是,施洗約翰卻對跟隨他的人說:「 我不是那光,我只不過是要為那光作見證而已。 」
施洗約翰很坦白的表明,他不是舊約聖經預言要來的那一位彌賽亞,他只是奉差遣,早基督一步來到這裡而已,他之所以會早一步來,乃是為了要為那位即將來的彌賽亞預備道路,他所擔任的是基督的僕人之角色。施洗約翰很謙卑的說,他連幫耶穌解鞋帶都不配。他知道他的任務是引導人來認識這位救主。施洗約翰非常小心,不敢逾越尺寸與本份超越耶穌,他知道自己的身分,所以他恭敬的將那尊貴榮耀的地位保留給耶穌,他不敢侵佔到耶穌的榮耀。
施洗約翰進一步說明,強調耶穌才是真正的光,祂要照亮一切活在世上的人。在人的想像裡,這位大家期待要來的彌賽亞必然是一位才貌驚人,有著氣宇非凡外貌的人,可是,聖經描述這位即將來的救主卻與大家的期待不同,因為這位即將來的彌賽亞,祂本有上帝的形像與威儀,可是祂卻取了奴僕的形像,謙虛的「道成肉體」來到世間,住在我們當中,為了拯救地上失喪的靈魂,讓住在黑暗中的百姓看見大光,行在光明中。
這位大家所盼望要來的救主,先知以賽亞形容祂的容貌說:「他無佳形美容,我們看見祂的時候,也無美貌使我們羨幕祂。」他是那麼的平凡,以至於讓大家認不出來。不!其實,應該是眾人眼拙短視,竟然認不出眼前的這一位看似平凡的人,卻是他們日日期待要來的彌賽亞,是真正的救主──耶穌。
因為這樣的緣故,上帝憐恤世人的軟弱,特別差遣一位先鋒來為救主耶穌開路作見證,使人有機會認識耶穌,可以因為相信耶穌、認罪悔改而來得救。而我─施洗約翰自己說,他就是那位奉差遣來的開路先鋒,真正的主角耶穌很快就要來臨,所以你們當趕緊悔改。
這段經文啟示 我們 一項很重要的信息,特別是咱在座的每一位基督徒,當我們在任何的事奉中,都要學習施洗約翰的榜樣,要很清楚明確的知道,我們只不過是主基督的僕人,耶穌才是我們的主人,祂才是真正的光,我們不是那光。認真的說,我們只是反射真光的一面鏡子;或是燃燒的蠟燭,火焰才是真光;我們不是燈光,我們只是托著燈火的燈具而已,真正光的源頭是耶穌。所以,當我們為著這真光──耶穌作見證時,我們所宣講的不是我們自己,要講的是上帝的真理,見證耶穌祂奇妙的作為。保羅在哥林多後書 4 : 5 說:「我們原不是傳自己,乃是傳基督耶穌為主。」
耶穌向跟隨祂的人說:「你們是世上的光。」沒錯!我們因著耶穌的救贖而脫離黑暗,成了世上的光,是耶穌選擇了我們成為祂的門徒來為祂發光, 為著真光作見證,我們的責任就是把基督的光反射出來,為著那些在黑暗中的人照亮一條通往人生光明的道路, 讓世人從我們身上來看見那生命真正的光,來棄絕黑暗,走在光明中, 這才是每一位基督徒應該做的,不是嗎?
貳、為真光作見證:
那麼,我們要進一步思考,我們應該如何為真光作見證呢?我要分三點來談:
第一、要經歷過耶穌,才能作見證:
我們都知道,被法院傳作證的證人,一定是要親眼見到他所要作證的事情,他才能做見證,否則就是作假見證,是不對的,要受罰的。耶穌的門徒與耶穌生活過,也經歷過耶穌的復活,所以約翰說:「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翰 1 : 14 )。又在約翰壹書 1 : 1 說到:「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 … 」
是的,在我們要作見證之前,我們要自己問自己,我們的生命是不是曾經經歷過神呢?有沒有領受過神豐盛的恩典呢?我們有沒有因認識耶穌後生命有改變呢?這是我們成為主的見證人的必要條件。我們沒看見過、沒經歷過、沒觸摸過、沒感動過、生命也沒有改變過,怎有可能做見證呢?
第二、要願意獻上,才能作見證:
施洗約翰一生為主作見證,我們也要像約翰一樣,有獻上自己作活祭的決心,來為主作見證。我常常在想,我們每一個信徒不都像一支點燃的蠟燭,願意犧牲自己,照亮別人嗎?這小小燭光照在我們的生活與工作中的每一個角落,默默燃燒自己來為主發光。蠟燭若不點燃,就失去它的功能了。主耶穌在馬太福音 5 : 16 說:「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是的!基督徒要用什麼見證上帝呢?就是要用我們的好行為,這樣,就是反映真光,將那真光照在人的面前了,神的榮耀就顯現了。
第三、要預備自己,才能作見證:
彼得前書 3 : 15 說:「要常做準備,若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做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這裡告訴我們,傳福音或是為主作見證,是要講究方法與技巧的,是需要事前作功課,有所準備的,不能隨隨便便就上場,這樣的果效是會大打折扣的。
那麼,我們要作見證前要有什麼準備呢?我有五點經驗與大家分享:
一、我們要認識真理,清楚知道聖經的教導,這樣聖靈才能運行,將該說的話說出來,才能感動別人。所以我們要好好讀聖經,在追求真理的上面下工夫。
二、 我們要有不白白領受恩典的心態,要將得到的恩典快快的給出去,就像保羅 說的,要趕緊還福音的債。
三、我們要常常把自己的見證寫下來,有時間就練習?正,訓練自己講話的技巧,常常練習,就熟能生巧,就愈能抓住要點。
四、我們要迫切的禱告,不但為自己禱告,也要為我們要傳福音的對象禱告,求聖靈在他們的心裡做預備的工作,讓福音的種子能藉著我們的見證傳入對方的心,並能夠發芽、結實。還要禱告求神綑綁魔鬼的破壞,釋放那人心靈的束綁,讓我們有機會將所傳的福音進入對方的心裡。
五、我們要研究方法,對不同的人用不同的方法,採用不同的主題來作見證。
有人說:「有生命的樹才會結出生命的果子。」在猶太人的觀念中,一個女人不能生育孩子是一件羞恥的事;今天,一個基督徒不會傳福音、不願做見證,同樣是一件很可惜的事情,如果我們這樣白白的領受神的恩典,而到主耶穌再臨的那一天,卻空手見恩主,那時候不知該怎麼辦?所以,我們每一個人要有結福音果子的決心,做一個讓主人稱讚是一位「好又盡忠的工人」。
?、喻道故事
在第四世紀有一位古希臘的哲學家,名叫迪奧真尼( Diogenes,d.c.320 B.C. ),他常常白天打著燈籠外出,人家都覺得很奇怪,問他為什麼大白天還打著燈籠?他回答說,他要找一個真真正正的人。可見當時他所居住的哥林多城是多麼的黑暗,需要打著燈籠才能找到真正的人。
說到燈籠,讓我想起一個故事:
有一個眼睛失明的盲友到親戚家作客,吃完晚飯要回家時,天色已暗,外面一片漆黑,於是向主人借燈籠,主人覺得很奇怪,問他:「你借燈籠做什麼?」
他回答說:「因為路上太暗,要提著燈籠走路。」
主人說:「你眼睛又看不見,有燈籠和沒燈籠不是都一樣嗎?」
盲友說:「你錯了!我提著燈籠走,是要讓別人看到我,才不會撞到我。」主人覺得有道理,就借給他一個燈籠。
於是這個盲友就提著燈籠回家了。走在路上,走啊走啊的,結果還是被一個人撞倒了,他很生氣的怪撞倒他的人:「你眼睛瞎了嗎?我提著燈籠你沒看見啊?」
那個撞倒盲友的人很冤枉的說:「對不起!對不起!我怎麼沒有看到你的燈籠呢?」原來,燈籠裡的火,早就被風吹熄了。
基督徒也要像這位古希臘的哲學家一樣,不論是白天,或是在晚上,我們都要打著燈籠,去照亮別人,在黑暗的世界,去尋找失喪的靈魂。我們今天的世界,也是黑暗混亂,是非不明,正需要更多的人打著燈籠照亮世界。千萬不要像這位提著燈籠的盲友,自己燈籠的火熄了還不知道,不但害自己跌倒,也害別人跌倒。
主耶穌告訴我們,信徒要作世上的光,要做點燃的燈,照亮世上的人。可是,我們卻常常看到,有一些信徒的燈卻是點不亮,發不出光來,這是什麼原因呢?主耶穌在新約聖經福音書裡,點出了其中的原因。就是這些信徒把燈放 在“斗底下”(馬太 5 : 15 )、放在“床底下”(馬可 4 : 21 )、放在“地窨子裏” (路加 11 : 33 )。
我們知道,「米斗」是被用來作為量米的器具,我們的肉體是靠米飯維持生命,可是我們的靈魂卻是靠神的話來成長,一個人如果太專注肉體的飲食,而忽略了追求上帝的話語,這樣的信徒的燈,當然就點不亮,發不出光來了。
至於「床底下」是指什麼呢?我們知道,「床」是睡覺的地方,我們睡覺的時候精神就會鬆懈,失去了 儆 醒,就會讓魔鬼有機會攻擊我們。甚至有人放縱情慾,讓睡覺的床成了淫亂犯罪的地方。這樣的情況,當然也發不出光來。
說到「地窨子」,它是指隱密的地方,這種地方一般都是用來儲存世上寶貴的東西。人的心是一處最隱密的地方,若是我們的心靈,塞進了太多世上的東西,當然也是發不出光來的。
這樣,如果燈點不亮,發不出光來,就好像鹽失了味,果樹結不出果子來,最後就是被丟在外面被踐踏,或被丟在火爐裡當做柴火燒掉。路燈如果在晚上不發光,就失去路燈的功能,這樣的路燈,不但浪費設置的費用,而且還阻擋了交通,甚至造成車禍。所以,各位弟兄姐妹,要記住,主耶穌拯救、揀選我們,就是要我們為祂發光,為祂作見證。
肆、結語
英國有一位基督徒,他的名字叫做勞德( Harry Maclennan Lauder 1970-1950 ),他是喜劇演員,同時也是一位作家。他曾寫過ㄧ首歌,歌名叫做《點燈的老人 The Old Lamplighter 》,當時是一個還沒有電力的時代,大家都還在使用煤油燈,連路燈也是。所以,每天到了天黑的時候,都需要有人去點燃路燈,這樣才會照亮街道馬路。
這首歌就是在描述當天黑的時候,作者坐在窗口往外看,看到的是黑黑暗暗的街道,就在這時候,在街道的遠端,有個老人慢慢的走過來,將一盞一盞豎立在街道邊的路燈點燃,原本在他還沒來的時候街道是黑暗的,可是當他走過以後,留下的卻是一列長長的光明。各位弟兄姐妹,這景象是不是一幅很美的寫照?我們每一位基督徒是不是應該像這位點燈的老人,在我們走過每條黑暗的長街以後,留下的是一連串的光明。
生命是短暫的,幾十年過後,我們都要走完人生的道路,我們都要成為過去,只是,我們留下什麼呢?盼望我們互相勉勵,在座的每一位弟兄姐妹都成為點燈的人,從我們的身上發出光,讓世人尋得方向接近主。像施洗約翰一樣,一生為主發光作見證。聖經有應許說:「 那使多人歸義的,必發光如星,直到永永遠遠。 」(但以理書 12 : 3 )
但願,我們都能為主發光直到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