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址:高雄市新興區德生街54號    電話:07-2311038
  • 我是新手 禮拜直播 代禱需求 聚會禮拜時間表 講道篇 週報 聖經下載 奉獻

要稱呼,也要 遵行 — 胡忠銘牧師

  • 胡忠銘牧師

聖經:詩篇八十二篇 3-4 節;馬太福音七章 21-23 節

引言:

每年八月的第三個主日,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所訂定的「教會與社會 紀念主日」。長老教會之所以會訂定這一個紀念主日,旨乃要藉此喚起教會 所有的信徒,在熱心參與主日禮拜之同時,也當學習耶穌的精神與教導,透過 認同本土、疼惜國家、維護環境、關懷社會、捍衛弱勢團體與族群的權益等 實際之信仰 行動,見證與實踐上帝的愛、公義與和平。

基於此,本文才會以<要稱呼,也要 遵行 >為題,好讓我們能在熱心參與 主日禮拜之同時,也能夠瞭解社會,並以實際的信仰 行動 參與社會, 關懷我們所居住的社會。

一、稱呼也遵行的 PCT

基督徒可謂擁有兩個國籍的公民,一屬天國;一屬地上。屬天國的國民,當履行對天國的責任,即要熱心敬拜、事奉上帝;屬地上的公民,當對所屬的國家與所立足的社會盡本份,就是要關懷社會、榮神益人。既然我們生活在世上,我們與地上的社會之關係如唇齒相依,社會上所發生的一切事情, 均對我們有直接和間接的影響,我們豈能袖手旁觀?必須注意的是, 秉持上帝的愛、公義與和平來關懷社會、 榮神益人 ,乃是基督徒無可推諉的責任。

耶穌在傳福音的過程中,曾清楚告訴追隨祂的人說:「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 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參見 馬太福音七章 21-23 節& 路加福音六章 46-47 節)耶穌會發出這樣的告誡,乃祂認為,身為一位基督徒, 若只有在概念和 口頭上呼喚耶穌為主,並奉祂的名,仗賴祂的權柄從事宗教活動,但卻不進入社會,關懷鄉土和他人所需,也不 捍衛弱勢團體與族群,讓上帝的愛與公義之屬性因你而展現出來, 乃不足以構成進入天國的條件; 唯有心中尊主為大,透過堅定的信心,實踐出具體的信仰行動,榮神益人的人,才能進入天國。

耶穌如此的訓示,雅各書的作者再次給了我們「要稱呼也要遵行」(有信心,也當要有行為)的教導:「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體,又 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 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各書二章 14-17 節)

長久以來,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極盡用心致力於社會的公義與和平,以及弱勢團體和族群,還有急難救助等事工,乃有目共睹。這樣的信仰精神,從以下這段信仰告白:「教會是釘根於本地,認同所有的住民,通過愛與受苦,成為盼望的記號。」應可知曉。

當然,長老教會對社會關懷會如此盡心,主要的因素,乃聖經申命記十六章 20 節的囑咐:「你要追求至公、至義,好叫你存活,承受耶和華你神 所賜你的地。」和彌迦書六章 8 節的教導:「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以及詩人的勸勉:「你們當為貧寒的人和孤兒伸冤;當為困苦和窮乏的人施行公義。當保護貧寒和窮乏的人,救他們脫離惡人的手。」( 詩篇八十二篇 3-4 節 )還有主耶穌傳揚福音時所訴說的告白:「主的靈在我身上,因為他用膏膏我,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路加福音四章 18-19 節)

二、受關懷的見證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所關懷的層面非常廣泛,難以一語道盡,其典故,源自十九世紀中葉,長老教會的宣教師,從蘇格蘭與加拿大分別來到台灣傳揚福音時,以醫療、教育等社會服務開始著手起,便可瞭解。

談到這裡,不由得讓我再次想起,我家之所以會信主,乃因為曾祖母 罹患眼疾,幾近失明,遍尋中醫師診治,還是毫無起色,在越來越糟的情況下, 經人介紹,前往台南新樓醫院就診,才得著治癒的見證。在新樓 醫院住院期間,曾祖母除了眼疾得著醫治之外,還從宣教師的口中聽到福音, 認識了主耶穌。出院之後,經善化教會的牧師,以及教會兄姐熱心的帶領,曾祖母終於受洗歸主。受洗後,還帶領祖父及全家信主。曾祖母受洗至今,已有一百年的歷史,也因此,廣義上來講,我已是第四代的基督徒。

雖然我家剛信主之初,曾祖母、祖父與叔公,有好長一段時間得忍受村民無情的指責與咒罵,但百年來,蒙上帝特別的保守與賜福。如今,村人已不再排斥基督教的信仰,反而對於家人的信仰,抱持肯定的態度。

我家的祖先有這等福份,能早在一百年前,就聆聽到基督的福音,並受洗歸主,還是得歸功於長老教會從海外來台醫療宣教的宣教師和醫生,他們在「 稱呼主」之同時,也用行動實踐出聖經的教導之故。

每一次提到我家信主的過程,心中都會禁不住想再次分享祖父引人歸主的故事。

故鄉台南縣善化鎮茄拔莊的住家後面,住有一位未曾受過教育、不認識字、 父親早逝、母親眼睛失明,又弟妹成群,且家無財產、生活困苦,但卻心地 善良的人,我們都稱他「泉仔伯」。泉仔伯年輕時,曾被鬼附身。被鬼附身時,不但面目猙獰、舉動可怕,有時還會脫光衣服,爬上屋頂亂竄。所幸,經信仰 堅定的祖父將他身上的鬼趕出去,並帶他到教會,泉仔伯才不再受鬼附身的纏絆,恢復正常人的生活,進而受洗成為基督徒。

日據時代的二次大戰接近尾聲時,日本為擔心美軍登陸台灣,年輕的泉仔伯被日本政府徵召到大岡山挖戰壕和防空洞。 依祖父和叔公生前所述,當泉仔伯被日軍徵召服勞役時,祖父和叔公兄弟倆曾代替家人前往大岡山探望他,會面時,因天氣炎熱,竟看到泉仔伯只穿著一條「ふんどし」〝 hundosi 〞(丁字褲),連上衣也沒有,而難過不已。 回家後,祖父和叔公趕緊請祖母和嬸婆縫製了兩套大內褲和汗衫,準備拿到大岡山給泉仔伯穿。

幾天後,祖父和叔公再度前往大岡山探視,只是當時並非會面時間, 泉仔伯由一位陸軍中尉陪同面見。會面時,沒受過教育的祖父和叔公,使出 所有的日文單字,向中尉訴說泉仔伯的家庭境遇。中尉聽完之後,說出了「困 ったねー 〝 komattane 〞(真悲慘,令人頭痛!)這一個感嘆之語,同時也喃喃自語的道出「日本 は 負 ける 」〝 Nippon wa makeru 〞(意為:連家庭這麼困窘的人,也被徵召來服勞役,想必日本的戰局應已到山窮水盡,無力挽回的地步了!)這句話。

這則故事,除了祖父和叔公曾親口告訴過我之外,也曾從泉仔伯的口中 親耳聽過。 也就是因為這樣,自從小學時代起,我就對於「ふんどし」與「困ったねー 這兩個日文單字的印象特別深刻。

泉仔伯到了適婚年齡,村人一想到他曾被鬼附身、父親早逝、母親眼睛失明、又弟妹成群,且家無田地和財產,只有一間簡陋的茅草屋,實無人願 意為他作媒,也沒有女生敢嫁給他,使得泉仔伯一直討不到老婆。還好,同村 裡面,有一位名叫「冊仔」的瘖啞女孩,也因找不到老公,家人頗為擔憂,最後,經由祖父的牽線和協助,兩人終於結為夫妻。

婚後短短的幾年間,夫妻兩人共同生了三男一女,計四個孩子。巧的是,泉仔伯的長子大我一歲,由於母親瘖啞之故,他六歲才學會講話,所以八歲才進入小學就讀,正好和我成了小學的同班同學。二年級時,我們兩人還坐在一起,共用一個書桌上課,也因此成了要好的朋友。基於共同信仰之故,每一個禮拜天,我們也都會相偕到離家三、 四公里 外的善化教會上主日學。

小學二年級的一天下午,正當老師在課堂上講課時,忽然從教室面向講台左側第二排座位旁打開的氣窗外面 (註:當時的教室為日式木造建築,上為玻璃窗,下為百葉木板拉門氣窗),傳出一位女孩緊急用閩南話,透過氣窗 向著教室裡面大聲喊說:「榮發仔, 恁 老母仔要去田裡給人做工,經過電氣路 (註:鄉下人稱台灣的縱貫公路為「電氣路」)之時,被拖拉庫(卡車)撞死阿啦!」 仔細一瞧,原來是小學剛畢業不久,在家幫忙家務同時照顧小孩的榮發仔之堂姐得知噩耗,特地背著小孩,跑到學校通知身為長子的榮發仔,要他趕快回家。老師聽到氣窗外的吵雜聲,為一探究竟,乃趨前瞭解,並請背著小孩的榮發仔之堂姐進入教室說明事情發生的原委。老師得知榮發仔的媽媽車禍當場死亡,乃要我陪同榮發仔一起回家。回到家裡,大人哭成一團,小孩呆站在一旁,不知所措的畫面,至今仍令我難以忘懷。

辦完喪事後,本以打零工,同時飼養生蛋雞維生的泉仔伯,因缺乏人手,乃改行賣花生糖,同時蒸煮各式各樣的年糕販售,貼補家用。

當泉仔伯逐漸走出喪妻之痛的陰霾,生意也越作越順後,因孩子乏人照顧, 只好一面工作,一面照顧小孩。一天,當泉仔伯將剛煮好的熱滾滾麥芽糖漿,用鍋子放置在桌子上,轉身暫時離開準備拿取花生製作花生糖時,年幼的老三,因為好奇,想一探鍋子內所裝何物,乃用雙手抓著鍋子的邊緣往下拉,結果,熱度高達近 100 度 C 的麥芽糖漿,從其頸部淋下,使得整個頸部、前胸和下半身嚴重燙傷,經緊急送醫,才撿回一命。由於當時並沒有健保制度,為了醫藥費,泉仔伯耗盡所有的積蓄,還得向人伸手借貸。

老三出院之後,因家庭經濟困窘,和老四一併被送到育幼院請人收養。在不得已的情況下,經村人建議,泉仔伯只好向鎮公所提出貧民戶的申請。由於泉仔伯沒有讀過書,也不認識字,在申請相關手續的過程中,實不知從何辦理起,幸好得著里長和村幹事,以及家父全程的代筆和幫忙,好不容易 才辦妥一切手續,被政府認定為三級貧民戶。雖是貧民,但泉仔伯人窮志不窮,在信仰力量的支撐下,經過多年的打拼,不但經濟大有起色,也在不久之後, 將孩子從育幼院接回家同住,還蓋了一棟房子,又在村人的介紹下,娶了第二任老婆,幫忙照顧年幼的小孩。

雖泉仔伯早在多年前已經回歸天家,然每次回想起這段數十年前的 往事,還是會讓我強烈的感受到,若曾祖母沒有英國宣教師基於信仰之故,遠渡重洋來台設立新樓醫院,她的眼睛很有可能會失明,我家也無法聽到 福音而全家歸主,當然,祖父也就沒有從基督而來的權柄,趕出泉仔伯身上的鬼,泉仔伯想必難以成家立業,成為基督徒,進而使得靈魂得救。這一切, 還是得歸功於宣教師們在「稱呼主名」,熱心敬拜之同時,也用行動進入社會, 關懷他人所需的結果。

三、 PCT 教社的事工

是的,要將福音傳開,深入基層的社會關懷乃不可或缺。唯有進入社會和人民接觸,才能讓耶穌的告白,即傳福音給貧窮的人,讓被擄的得釋放、 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之信仰實踐開來。這樣的信仰實踐之歷程,從總會「教會與社會委員會」幹事黃哲彥牧師所撰的<教會與社會委員會之事工理念>一文當中,應可看到清楚的訴說: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宣教史是台灣社會發展的歷史。從一開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宣教活動就緊緊地扣住台灣社會的動脈, 以醫療、教育等 提供台灣社會欠缺卻極需要的服務。在台灣社會由農業社會轉型進入工業 社會時,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也在「新世紀宣教運動」中提供多元的宣教方式來回應邁入工業社會的衝擊。更在 70 年代台灣社會對未來前途不安中提出三個宣言,關心台灣的前途。從 70 年代到 80 年代,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面對 社會變動的回應由原本的社會服務工作轉變為對公義、對人權追尋的「運動型」社會關懷。從國家主權與民主化的政治關懷到環境公義、人權及原住民、農民、勞工、漁民、婦女、身心障礙 … 等弱勢族群的關懷,呈現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一方面以「政策.社會結構批判」來關心社會整體結構的問題,一方面也透過 關懷中心的設立實際幫助弱勢族群。進入 21 世紀,更透過社區總體營造的概念,將社會關懷「草根化」。

2012 年開始,總會以「疼惜國家台灣,遍傳基督福音」為主題。在這主題之下,我們看見信仰非常重要的兩個軸「國家台灣」與「基督福音」同時出現,交織一起。這兩個軸的交織呈現出基督信仰在台灣處境中的特殊性。我們如何透過對國家台灣的疼惜來使基督福音在台灣深耕,使台灣文化有基督教信仰的要素而更整全。因此, 2012 年教社委員會將致力推動下列事工:

公義與和平:關心台灣前途及台灣國際地位、社會正義及人權、弱勢團體及族群、生態環保、台灣的安全及世界和平,且不定期舉辦相關議題之研討會。

急難救助:國內外災害 ( 颱風、水災、旱災、地震、飢荒、難民等 ) 之關心及救助,並加強與國外教會相關組織之互動。

社群關懷與宣教:推動社群宣教、社群關懷及社群組織等事工。

原本, 隸屬 長老教會的「 教會與社會委員會」(簡稱教社委員會) 之 「原住民社區發展中心」、「高雄市身心障礙福利服務中心」、「勞工關懷中心」、「海員 / 漁民服務中心」、「台北婦女展業中心」與「彩虹 婦女事工中心」等,這些特別為關懷原住民、身障者、勞工、漁民、婦女及雛妓等弱勢族群的社福機構, 為了因應時代的變遷, 1998 年,在總會 增設「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委員會」(簡稱社福委員會)之後,以上的 社福 機構,轉由「社福委員會」統籌管理,正式與「教社委員會」職責區分。 雖是如此,然無論是「教社委員會」,還是「社福委員會」( 2009 年,「社福委員會」正式進入「財團法人平安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的事工,都在在的見證,長老教會除了宣揚福音外,也具體實踐「建立上帝國」的使命。

基本上,無論是「 教社委員會」,或是為因應這一個世代人們的苦難 和需要,所崛起的「社福委員會」,兩者同樣都是以信仰實踐的精神,回應耶穌的教導,以及十九世紀中葉以降,那些來自國外,前仆後繼的宣教師,所開啟社會關懷的使命和里程碑。

結語:

撰寫本篇講稿的結語時,為台灣這塊土地付出諸多心力,甚至被關進 監獄長達四年的高俊明牧師正好來電,說他最近將出版一本名為《熱愛台灣行義路》的新書,書中,有多位作者共同撰文,一起見證他們如何 基於信仰良心,用行動熱愛台灣的歷史,他還要贈送本會五十本書,供大家參考。

坦白講,讀神學院之前,我對長老教會經常談論政治之事,並於 1970 年代所發表的三個宣言( 1971 年「國是聲明」; 1975 年「我們的呼籲」; 1977 年 「人權宣言」 ),感到相當不以為然,甚至對教會參與政治一事,非常難以 接受。讀神學院之後,我才瞭解,基督徒若只在教會裡面「大發熱心」,對於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弱勢團體、男女平等、少數族群、公義與和平等問題漠不關心,將會如同耶穌所提出的警告:「你們為甚麼稱呼我 『主啊!主啊!』卻不遵我的話行呢?」(路加福音六章 46 節)一樣。畢竟教會的存在,不只是為靈修和敬拜,也當 走在時代的前端, 實踐宣教與服務的行動,更要發揮先知的角色,使上帝那愛、公義與和平的屬性,因著我們而展現開來,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