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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老如親 — 胡忠銘牧師

  • 胡忠銘牧師

經文: 利未記十九章 32節
   提摩太前書五章1節

前言:

每年十月份的第二個星期日,是臺灣基督長老教會所訂的「松年主日」(亦可稱為「敬老主日」)。長老教會設立這一個主日之目的,乃要藉以喚起全體信徒能夠尊敬長者,關懷老者。當然,長老教會之所以會選擇在陽曆的十月份之第二個星期日作為敬老主日,為的是要配合離 農曆九月九日 台灣民俗的重陽節(敬老節)最近的日期而訂定。然由於今年( 2006年)的農曆七月為閏雙月,所以,松年主日才會延至陽曆十月的第五個禮拜天(10月29日)紀念之,因陽曆的 10月30日 正好是 農曆九月九日 的重陽節,兩者只相差一天。

巧的是,每一年的十月最後一個主日,也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所訂的「宗教改革紀念主日」。在一個禮拜天當中,同時出現兩個紀念主日,在長老會的行事曆裡面,極為罕見。如今,在台灣人口日漸老化的情況下,為能再次省思敬老與尊老的重要,本文乃選擇以敬老主日作為功課,好讓大家一起共同思考與學習。

一 .敬老與尊老

每逢重陽節,許多傳媒和民間團體,皆會不約而同的起而呼籲年輕人要敬老尊賢,重視長幼有序的倫理,同時談論關懷老人的相關議題。事實上,除了一般民間的團體之外,早在幾千年前,聖經就已經將「敬老與尊老」視為是一項重要的功課了。本文以<視老如親>為題的主要構思,就是基於聖經所記載之訓示:「 在白髮的人面前,你要站起來;也要尊敬老人,又要敬畏你的神,我是耶和華。 」( 利未記十九章 32節) 、「 不可嚴責老年人,只要勸他如同父親……勸老年婦女如同母親……。」 (提摩太前書五章1節a&2節a)

其次,乃源自於「視病如親」一詞的啟發。「視病如親」意指身為懸壺濟世的醫生,要將前來就診的每一位患者, 視同是自己的親人一樣,加以關懷與照顧,勿只將重心擺在「病」上面,而忽略了「病人」本身。 「視病如親」是醫學倫理當中的一個重要名詞,也是每一位醫學院的學生在校期間必須學習,畢業行醫之後必須展現出來的態度和作為。

原本,「視病如親」只在醫學院的醫學倫理課堂上被教導和強調,一般人鮮少聽到,然自從 2005年1月,台灣發生受虐兒邱小妹妹被醫院踢來踢去,而成了人球事件,被媒體大肆報導之後,「視病如親」一詞,才被廣為討論,而成了人所皆知的名詞。

再者,則來自於儒家《禮記》之<對長者的禮>一文當中之內容:「年長以倍,則父事之;十年以長,則兄事之;五年以長,則肩隨之。群居五人,則長者必異席。」意為:「 比自己年長一倍的,就當父母看待,年長十來歲的,就當兄長看待,年長四、五歲的,就可並行平坐而稍分先後。有五人以上在一起,其中年歲大的就必須另坐一席或另坐一方。 」也就是勸人要「尊敬長者,長幼有序」。

質言之,「視老如親」一詞之意,猶如聖經之訓示,就是年輕人要 尊敬 老人,在他們的面前 要站起來,不可嚴責他們,還要視他們如同自己的父親一樣, 體貼他們 。這樣的功課, 不只是文化上的,也是倫理上的,更是信仰上的,年輕人絕不能輕忽。

二 .「老」是上帝祝福的象徵

我常聽到 剛跨過六十歲的人 ,最不喜歡聽到媒體報導說:「有一位 60歲的老翁……。」 這一句話 聽起來,讓他們很不是滋味。的確,人都不喜歡老,因「生老病死」是人生的四大苦差事。 人老了,常會因為身體機能的老化、抵抗力的衰退、動作慢,而被稱為「老廢仔」,甚至在身體不適的情況下,出現如同台灣俗諺所說的:「頭毛,嘴鬚白。」「食老,倒勼。」「手尾冷,耳孔不會( boe)利。」「囝仔放尿漩過溪,老人放尿滴著鞋。」「 老猴沒粉頭。 」「食老三項醜,家嗽、泄尿兼泄屎。」導致許多生活上的不便。

出生於 1925年,榮獲英國劍橋大學哲學博士學位的陳之藩,雖所學的是科學, 在科技領域擁有自己的一片天, 是位出名的科學家 ,然在他的心裏,他始終為文學保留著一席之地,由於著作等身,他同時也 是一位家喻戶曉的文學作家。在其文學作品當中,他曾為「老」的定義,提出三點有趣的描述:

1.記遠事、不記近事:三十年前的事,記得一清二楚;數週前剛做過的事、
曾說過的話,早已忘得一乾二淨。

2.計較小錢、不計較大錢:張三借走三十萬,不太在意;
李四告貸三千元,耿耿於懷。

3.疼孫子、不疼兒子:兒子怎麼看怎麼不順眼;
孫子調皮搗蛋,怎麼看怎麼可愛。

其實, 陳之藩 博士的描述,和台灣坊間對於老人所形容的:「 閒閒沒代誌,坐著就哈肺,倒著睡不去,坐著煞睡去,見講講過去,講了隨忘記。」以及 年老的 胡茂生牧師所說的「有時話沓重,繼續講不停,話給人插入,使人歹收拾。有時當搬戲,上台毋落去。高齡無創意,使人大受氣。」有著異曲同工之妙。

的確,身體的老化,智能的退化,有時會在不自覺當中出現「老翻顛」的狀況,會讓人覺得「老」是一種活受罪。其實不然,我們從舊約聖經 撒母耳記上二章 的記載可以看到,當祭司以利的二個兒子,在獻祭的事上犯下淘天大罪後, 上帝差遣使者對以利是非不分,尊重兒子過於尊重上帝,藐視了自己的聖職,而向他提告誡:日後,以利將受到嚴厲的懲罰,有災禍降臨到他的家庭,其中的一大懲罰,乃他家的後人必都死於中年,家中絕不會有老年人的存在。(註:相關經文見撒母耳記上二章 31-34節:「日子必到,我要折斷你的膀臂和你父家的膀臂,使你家中沒有一個老年人。在神使以色列人享福的時候,你必看見我居所的敗落,在你家中必永遠沒有一個老年人;我必不從我壇前滅盡你家中的人,那未滅的必使你眼目乾癟,心中憂傷。你家中所生的人都必死在中年。你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所遭遇的事可作你的證據:他們二人必一日同死。」)從這段經文不難看出,若家中有老年人,在上帝的眼中,可稱得上是一種祝福。

除此之外,我們從箴言十六章 31節:「白髮是榮耀的冠冕,在公義的道上必能得著。」以及箴言二十章29節b「白髮為老年人的尊榮。」所載的經文亦可見著, 「老」不但是一種上帝祝福的記號,也是一種智慧與尊榮的象徵。

再者,上了年紀之後,若能如同高齡八十二歲的胡茂生牧師所感受到,人老之後,若能「 律己以嚴,誠懇待人,知老,認老,順老,備老,創老,樂老,安老,獻老,食到老,學到老,改造到老,行動到老。」必定會「老」得有意義。

胡牧師還進一步提醒上了年紀的老人說:「若是給人請,毋通嫌鹹淡。食飽叫魯力,人請你就值。老人無自覺,就給人棄捨。時常讀聖經,心神就精英。老人要乖巧,毋通餓飽吵。毋通坐閒閒,人就大歡迎。生涯真滿足、善終的結束、最後入天國。」如此一來,便會如同詩篇九十二篇 14節所載:「他們年老的時候仍要結果子,要滿了汁漿而常發青。」的結果一樣,大受神與人的歡迎。

三 .順老與福老

由於醫學發達,人類的壽命不斷的延長,年齡的老化,已經成為世人所需共同面對的課題,為促進老年人參與社會的各種活動,同時認知他們的需求和所關心的事,好讓他們能夠得著社會的關懷,活得健康,活得有尊嚴,早在 1982年,聯合國便開始針對老人的議題,展開一連串的研討會和計畫。我們從聯合國認可由世界老化問題大會於 1982年 7月26日 至 8月6日 ,在奧地利維也納所通過的老化國際行動計畫,已可見到聯合國會議對於老人問題的重視與關懷。

繼奧地利維也納通過老化國際行動計畫之後, 1991年,聯合國大會還正式通過「聯合國老人綱領」,提出了「獨立、參與、照顧、尊嚴、自我實現」等五項要點,要世人共同致力於老人的關懷事工。

1.獨立:老人應享有獨立自主、食衣住行與工作的權力。

2.參與:老人應能參與福利政策的制訂,組織老人的團體或行動,貢

獻經驗。

3.照顧:老人應得著國家、社會、家庭的照顧。

4.自我實現:老人應能適當地追求充份發展的可能。有途徑獲得教

育、文化、宗教、娛樂的社會資源。

5.尊嚴:老人應不拘年齡、性別、種族、失能與否等狀況,都應被公平的看待,還能在其尊嚴和安全感中生活,自由發展身心。

老人綱領制訂完成後隔一年的 1992年,聯合國大會還續而 發表「老化宣言」,盼望世人能夠創造出一個不分年齡,人人共享的融合社會。七年後, 聯合國又更進一步的指定 1999年為「國際老人年」, 並訂定該年的 10月1日為「國際老人日」, 藉以呼籲世人能夠採取聯合國所秉持的信念,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理想,能夠落實在現實的生活當中。

當然,如何「視老如親」,台中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工作人員,經過多年訪視各階層的老人,瞭解他們的需要後,提供了幾項寶貴的意見,值得我們參考:
1.有事要跟老人商量:老人容易失去自己的價值感,而最難過的是被當做廢
物。家裡的事(尤其是老人所關心的),要事先向老人請示,藉此對他表
示尊敬,讓他感到受重視。
2.滿足老人錢的需要:有足夠的錢使老人有安全感,生活亦較能自主。
3.讓老人飽口福:老人胃口不佳、行動不便,若能設法讓他吃到喜愛的東西,
可以使他快活好半天。
4.不要忽視老人的小毛病:老人體力及抵抗力都弱,小毛病不小心易成大問
題,所以老人稍有感冒、發燒、食慾不振等現象,寧可過敏一點視作大問
題來關心才好。
5.避免在老人面前有親熱的舉動:年輕夫妻往往忽略老人的存在,在老人面
前親熱、恩愛。許多老年人常因為沒了老伴,看了會感到孤單、寂寞。有
些老人個性保守,對此可能不悅,或感到尷尬。
6.對老人不可「說服」:人上了年紀,腦細胞就減少了,思考也較不靈活,
甚至有的變得很固執,所以有所規勸時,要特別和顏悅色。
7.要聽老人樂敘往事:老人喜歡重覆說得意的往事,對他來說這是項有益身
心的樂事。縱使三番兩次的「回鍋」,也要耐心去聽。

結語:

有人說:「青年人懷著夢想是『活在未來』;中年人事業有成是『活在當下』;老年人年華已去是『活在過去』。」三者間,因生長年代的不同,常會出現不協調與衝突的情況。然無論如何,「 家有一老如有一寶,敬老尊賢,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便是自古以來,台灣人的傳統觀念與美德。年老者千萬不要將自己看成是 「老廢仔」;年輕人也不要用「老廢仔」一詞作為對自己父母親或長輩的代名與形容詞。更不要因為長輩年紀大,言行舉止稍微「凸槌」,就說他們是「老翻顛」,「吃老,有夠無效」。

猶太人格言提醒我們:「不尊重老人的年輕人,必無幸福的晚年」、「老年人知道自己不再返老還童,但年輕人卻忘記自己會老。」聖經也清楚的告訴我們:「 在白髮的人面前,你要站起來;也要尊敬老人,又要敬畏你的神。不可嚴責老年人,只要勸他如同父親……勸老年婦女如同母親……。」在這樣的勸誡下,人豈可忽略「視老如親」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