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帖撒羅尼迦後書1:11-12
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1985年所訂定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引言中記載:「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係由英國長老教會馬雅各醫師(Dr. James L. Maxwell) 在主後1865年以及加拿大長老教會偕叡理牧師 (Rev. George L. Mackay) 在主後1872年所開創。這兩個教會是承受蘇格蘭的教會之信仰傳統即加爾文在日內瓦根據聖經之宗教改革,提倡『榮光只歸上帝』的改革教會基本精神」。
因此,做為一個長老教會的信徒,除了學習耶穌基督的樣式,實踐聖經的教訓之外,對於如何「榮耀上帝」應有特別的堅持。
◎只為榮耀上帝(Sola deo Gloria)
約翰加爾文(John Calvin, 1507-1564),1507年7月10日出生於法國畢伽省(Picardy)的諾陽(Noyon),父親Gerard Calvin是Noyon 區的主教秘書,有兄弟姊妹6人,加爾文排行第二。
他先後修讀過神學、法律及文學,1534年加爾文加入宗教改革的行列,1536年時在瑞士巴塞爾(Basel)發表了其著名的神學論述《基督教要義》(The Institute of Christian Religion),當時他年僅27歲。自1536年受法萊爾(William Farel, 1489-1565)的邀請領導該城新教徒,由於其作風受到反對勢力所攻擊,反對派在1538年議會改選中獲勝,在同年將加爾文及法萊爾驅逐出境。
加爾文認為自己是一個溫和、沒有膽量的人,他在《詩篇註釋》的序文中,曾自我表白說,「是上帝把我推到舞台上」。1541年時因反對他的派系失勢,加爾文在日內瓦民眾誠懇的邀請下又回到日內瓦,其後一直到1564年逝世為止他擔任了日內瓦政治及宗教的領袖。
加爾文強調不看自己,唯獨尊崇上帝,他說:「基督徒首先要拋棄自我,把自己完全獻給上帝;所說、所想、所行一切都以榮耀上帝為目的。」這種一切全為榮耀上帝的態度乃是在長老教會重要的精神所在。加爾文未曾留下任何個人傳記,甚至連墓碑也沒有,可見,他不但這樣主張,也如此身體力行。
保羅寫給帖撒羅尼迦信徒的信中提到,「因此,我們常為你們禱告,願我們的神看你們配得過所蒙的召,又用大能成就你們一切所羨慕的良善和一切因信心所作的工夫;叫我們主耶穌的名在你們身上得榮耀,你們也在他身上得榮耀,都照著我們的神並主耶穌基督的恩」(帖後1:11-12)。
在《基督徒生活手冊》中加爾文認為,「一個基督徒必須願意並準備每時每刻在生活中都要把神計算在內」,「基督徒要以神的律法來衡量他一切的行為,要叫他的隱情降服於神」。即整個基督徒的生活、在世界中的見證,都是為了要榮耀上帝,彰顯上帝的主權;他認為人的一切作為皆是上帝所預選也都在上帝的大能下受支配,為此人因當降服在上帝的主權下,凡事為上帝而活。這正是加爾文神學只為榮耀神(Sola deo Gloria)的中心思想。
◎長老教會第一位牧師──李庥
台灣教會有今日的成就,讓許多人有機會享受福音的果實,讓我們不得不感懷早期的宣教師們的努力與奉獻,許多台灣人的靈魂是他們「捨命」換來的。李庥牧師(Rev. Hugh Ritchie, 1840-1879)是其中的一位。
1865年可以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南台灣宣教的開始。這一年英國長老教會差派馬雅各醫生(Games L. Maxwell M.D.,1836-1921)來台宣教。但隨著決志信主的人大增,英國長老教會決心派一位牧師來台協助宣教事工。
第一位被差派來台灣的牧師是馬大闢牧師(Rev. David Masson, 1838-1866),但坐船來台的途中,不幸在南中國海被大浪捲走,死在南中國海。因此,若要嚴格講起來,第一位來台的牧師尚未踏上台灣的土地就殉職了。於是,消息傳回英國,英國長老教會便積極地尋找替代的宣教師。1867年12月13日李庥牧師和懷孕的牧師娘,在經過142天的海上航程後,終於踏上台灣的土地,抵高雄(打狗)。之後,以阿里港為據點,開始台灣的宣教工作。
李庥牧師1840年9月14日出生於蘇格蘭,神學院畢業後隨即受派來台。李庥牧師是個有熱誠和毅力的宣教師,為了宣教的工作,他學習講台語、客語。在1869-1874年間,他共開設了13間教會。為了宣教工作的擴展,1870年在打狗開辦「傳道師養成班」,培育本土宣教人才。他也是一位很有宣教眼光的牧師, 1871年馬偕牧師(Rev. George Leslie Mackay, 1844-1901)抵台,在共事二個月後,他鼓勵馬偕牧師前往北台灣宣教,於是於1972年3月9日陪馬偕到淡水,跟馬偕說:「這是你的教區」,從此,台灣以大甲溪為界,北為加拿大長老教會,南為英國長老教會教區。1875年台灣東部的宣教工作也是由他開始。更值得一提的是,在當時女性不受重視的年代,李庥牧師夫婦已經看見女性受教育的必需性,1879即開始籌設「女學」,可說是關心婦女受教權的第一人。另外,台語聖詩285首「我有至好朋友」是李庥牧師所作的詞。
在1879年9月20日李庥牧師因瘧疾病死在台南新樓宿舍,時年39歲。他有兩個孩子,次子亦死於瘧疾,牧師娘依李庥牧師的遺願,把他安葬在打狗山下的英商公墓用地,與次子同穴。
李庥牧師死後,牧師娘帶著唯一留下的孩子,繼續留在台灣,1880年受派成為在台灣第一位女宣教師「伊萊莎.庫克」(Eliza C. Cooke,1828-1902)。繼續李庥牧師對婦女工作的關心,台灣的女宣工作也由此算起。1887年成立南台灣第一所「女學」,是她奉獻自己的儲蓄,又回英國募得一筆款項所建造起來的,後來成為長榮女中的前身。
綜觀李庥牧師一生,如同保羅在使徒行傳中曾對猶太人和希利尼人提到的,「現在我往耶路撒冷去,心甚迫切(原文是心被捆綁),不知道在那裏要遇見甚麼事;但知道聖靈在各城裏向我指證,說有捆鎖與患難等待我。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徒20:22-24)。雖然,李庥牧師以39歲的英年早逝,然而,李庥牧師及他的家人,卻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宣教工作打下了不可動搖的基礎。我們並不知道,上帝給我們預備多少的歲月,因此,當趁著可以做工時,努力多做主工,用我們的生命來榮耀上帝之名。
◎在生活中榮耀上帝
今年(2003)3月1日下午滿載旅客前往神木站時撞上山壁,致使車廂脫軌翻覆,造成十七死一百八十三傷;為該線通車九十餘年來,死傷最慘重的車禍。在電視上看到許多傷患被送到附近的慈濟大林分院、嘉義基督教醫院和聖馬爾定醫院治療,媒體總是報導慈濟義工如何投入救災及傷患的安撫工作。我想,慈濟的努力是值得肯定的,但另一方面也不應把其他團體的貢獻一手?殺。因為就我所了解,在事發之後,嘉義大林、北榮等多間教會都動員探視傷患,長老教會總會亦授權嘉義中會發放慰問金。
雖然,媒體掌握了人民知的權利,然而,卻不能掩蓋上帝的榮耀。在當時受傷的傷患中包括了台南東光教會的會友程國忠、吳麗梅一家四口也分別身受輕、重傷,但她卻以沉著冷靜的態度,獨自救出丈夫與兩名稚女;並在肇事現場指揮救援,使用CPR(心肺復甦術)即時救起多位命危者,成為許多傷者的救命恩人。
吳麗梅回憶說,當列車撞上山壁時,第四節車廂跌落溪谷中,她緊緊抱住二個女兒,丈夫程國忠則被壓在最下面。她們被壓在翻落的車廂裡約有十多分鐘,有許多人都已被嚇到腿軟,哀嚎聲不斷。她奮力爬出車外後,先將兩個女兒及身體有多處骨折的丈夫安置妥當;不顧自己傷勢,趕緊又回到車廂邊協助其他旅客脫離險境。她先拉出幾位受困的乘客,更擔心卡在山溝間的第三節車廂一旦掉落會砸傷底下第四節車廂的旅客,立刻大聲指揮大家往上走避。
受過專業救護訓練的吳麗梅在救難人員還沒到達現場時,就先行對命危傷患進行救援。當時有人手肘嚴重受傷,皮開肉綻,幾乎見骨;吳麗梅馬上拿出絲巾為那位骨折的男士加強包紮、止血,並安撫一旁受到驚嚇的乘客。
「有二個人倒在路邊,似乎已失去意識!」吳麗梅一聽到有人呼救,馬上趕過去幫忙。因為現場醫護人員不夠,且大多在清理、包紮患者傷口,於是她又再度投入急救工作。其中有一位小孩全身發黑,她立刻教導孩子的父母如何對小孩做口對口人工呼吸,用手為孩子做胸腔按摩,進行CPR(心肺復甦術)急救,而這孩子也很快的恢復了正常的呼吸。她也記不清楚到底幫了多少人,只依稀記得曾用CPR為兩位男童、一個媽媽、小姐與小女孩共五人進行過急救。
在台南奇美醫院住院部擔任行政人員的吳麗梅很謙虛表示,「我只是盡醫護人員的本分。感謝老公不斷為我禱告!倘若沒有先生的守望禱告與上帝的看顧,我或許沒有力氣在危難中仍然保持鎮靜來救援其他的傷患。」
台南市政府為了表彰奇美醫院員工吳麗梅在阿里山火車意外時,臨危不亂、奮不顧身、見義勇為救人的精神,頒發吳麗梅榮譽市民證書。奇美醫學中心亦予以表揚,記大功一次。
耶穌曾說:「我若榮耀自己,我的榮耀就算不得甚麼;榮耀我的乃是我的父,就是你們所說是你們的神」(約8:54)。人或許可以有目的創造個人的榮耀,即使如此,上帝卻有自己榮耀的方式,祂差遺祂的子民,因著心中的信仰與聖靈的同在,隨時隨地,行出信仰的見證,讓上帝與祂的百姓同得榮耀。
保羅曾說:「叫我們主耶穌的名在你們身上得榮耀,你們也在他身上得榮耀,都照著我們的神並主耶穌基督的恩」(帖後1:12)。做一個基督徒,特別是長老教會的信徒,不要讓自己的信仰只停留在靈命的培養,更要在生活中努力地活出信仰的內涵,「叫我們主耶穌的名在你們身上得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