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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從來呣曾失去過的 — 哥林多後書十三章14節 — 葉元傑牧師

  • 葉元傑牧師

聖經:哥林多後書十三章14節

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 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

引論:每次禮拜都出現

弟兄姐妹,平安。我們今天所讀的經文,是保羅著作哥林多後書這封信的時候,所寫下的最後一段話。這段話,很可能是許多基督徒最熟悉的經文,因為每回做禮拜到最後,大部分的祝禱者所訴說的內容,就是這段經文。「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接著,你會說「阿們」,表示你同意這段話是「真的」,然後等殿樂結束就可以回家了。對嗎?我在想,若是保羅這段話成為最常用來祝禱的內容,那麼,這節經文一定很重要;如果這段話需要在每次的禮拜都出現,來提醒基督徒記得,那麼,這節經文一定很關鍵。今天上午,就讓我們來看看這段既重要又關鍵的經文,究竟蘊含著哪些重要的信息,是天父期許祂每一個兒女都必須要深切知道的。

一、有一件事我要做,因為我有恩惠。

首先,這段經文告訴我們,主耶穌是有恩惠的。「恩惠」這個字該怎麼解釋呢?你可以簡單的將恩惠理解成「好處」的意思。例如,有一天你邀請一群貴賓去餐廳吃大餐,結果,結帳的時候發現自己忘記帶錢包。這時候,餐廳老闆看你很尷尬的樣子,就對你說:「沒關係,這頓飯我請!」這就是恩惠!這段祝禱中,「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保羅所說的這個好處,不只是餐廳老闆請吃飯的這種好處,他特別強調,這個恩惠乃是主耶穌給的。主耶穌給我們的恩惠,到底是什麼樣的恩惠呢?羅馬書5章8節說:「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有些恩惠,是你有辦法去報答的;但有些恩惠,是你永遠不可能還清的。我們都是罪人,從思想到行為都有許多不符合神標準的部分,但就在我們必須受到永恆的審判時,耶穌卻為了我們在十字架上受死,代替我們受罰。其實,恩惠和恩典在原文裡頭是同一個字,也因此,我們經常使用「恩典」這個詞,來描述主耶穌這種無與倫比的恩惠。「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3:23-24)因此,什麼是耶穌基督的恩惠呢?那就是,當我們帶著罪惡感和低落的自我形像來到主面前,祂會對我們說:「你是被原諒的。即使我必須為你死在殘酷的十字架上,也是值得的。」

腓立比書第3章13-14節說:「弟兄們,我不是以為自己已經得著了;我只有一件事(One thing I do……),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保羅在這裡說:「有一件事,我要做。」什麼事呢?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向著標竿直跑。「忘記背後」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因為我們今天的模樣,就是我們的過去所造成的。許多人還忘不了父母的傷害、配偶的背叛、失敗所造成的膽怯,以及原本卑賤的背景,所賦予自己那些一個又一個無法出人頭地的理由。為什麼保羅可以忘記這些殘酷的背後呢?為什麼他可以義無反顧向著標竿直跑,對於追求基督給他的目標顯得毫無牽絆呢?會不會是因為,他深深體會,他有主耶穌給他的恩惠?罪惡感,已經不再成為他與神之間的隔閡;膽怯,已經不再成為裹足不前的原因;傷害與背叛,已經不再成為拒絕更新的理由;卑賤的背景,已經不再成為無法卓越的藉口,因為耶穌已經賜下赦免的恩典,使他忘記背後一切的阻礙了。保羅說:「有一件事,我要做。因為我有主耶穌給我的恩惠了。」

二、有一件事我知道,就是我已蒙愛。

其次,除了主耶穌基督的恩惠以外,我們還擁有神的「慈愛」。這裡所說的慈愛,不只是一種好感或喜歡,不只是墜入愛河的迷戀或是對弱者的同情;這裡的慈愛,是一種無條件的愛,是不用找到任何理由也不需要附加任何條件,就深刻去愛的。許多人的愛是有條件的,有些父母之所以愛孩子,是因為可以養兒防老,或因為孩子有傑出的表現,給自己賺得面子;有些情侶談戀愛談了一段日子之後決定結婚,是因為能夠省房租、省日常開銷,然後每天生活至少有人陪著,不至於孤獨。或許你曾經聽過這類的說法:「我請你吃三次飯,你至少也要回請一次啊……」或者是:「我傳五則訊息關心你,你至少也要回傳一兩則給我啊……」這些都是有條件的愛。而人們在這個不完美的世界裡,竟然覺得這樣的愛本就理所當然,人們在有來有往的遊戲規則裡,把婚禮的禮金和喪禮的慰問金,貶低成金錢的陪對和利益的交換,真誠的給予與關懷,也就不經意地失去了。如果這種有條件的愛曾經讓你感覺不自在、甚至失望,那麼,好消息是,神的愛並不是這樣。如果神的愛也要我們回報的話,誰能夠負擔得起呢?但神從來沒有要我們回報,祂只帶著一顆容易受傷的心,邀請我們接受祂。如果我們來到神的面前問祂:「神啊,我該做什麼,來回報祢給我的愛呢?」我想祂會回答:「無條件的愛,只能以無條件的愛來回報。」

約翰福音第9章記載一個故事,提到一個打從出生以來就瞎眼的人。這個瞎子從小就在人來人往的街道上乞討,因此,當地的居民每個都認識他。有一天,這個盲人與耶穌相遇,耶穌以自己的口水和地上的泥土混合成最靈驗卻也最噁心的膏藥,塗在這個盲人的眼睛上,而盲人東摸摸、西摸摸跑去西羅亞池子洗眼睛之後,突然興奮地大喊:「我看得見啦!我看得見啦!」眾人發現他竟然不再是瞎子,開始懷疑自己是不是認錯了人。有人說:「對啦,他就是他啊!」有人說:「不對啦,他哪裡是他?」另外又有人說:「他不是他,他鐵定不是天生看不見。」又有人說:「他就是他,你看不出來他經歷神蹟,難道你瞎了嗎?」故事的發展瞬息萬變,這個被耶穌醫治的盲人遭到威脅,法利賽人恐嚇他說:「那個醫治你的人是個罪人,你不要再天真無知了。」然而,這位眼睛復明的人勇敢面對質疑:「他是不是罪人,我不知道;但有一件事我知道(One thing I know……),從前我是眼瞎的,如今能看見了。」「前我失喪、今被尋回,瞎眼今得看見。」弟兄姐妹,這個盲人清楚地告白:「有一件事,我知道。」事實上,當時的人只要知道他生來瞎眼,總是會數落他說:「不是因為你犯罪,就是因為你父母犯罪。」因此,當他說「有一件事,我知道」的時候,他到底知道什麼呢?會不會是,他知道什麼是神的慈愛了。管他是不是瞎眼、是不是犯罪、是不是乞丐、是不是被威脅,他如今可以肯定地說:「有一件事,我知道,那就是,神無條件地愛著我。」瞎眼、罪惡、乞討與威脅又有哪裡可怕呢?「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約壹4:18-19)

三、有一件事我追求,渴慕主的同在。

第三,我們除了擁有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保羅還提到了「聖靈的感動」。我們常常在教會聽到「感動」這個詞,當人們說要禱告看看有沒有感動,我們大概知道他需要多一點時間考慮。其實,聖經在這裡所提到的「感動」,指的是在親密關係中契合,在濃烈的交往中團契。最能夠表達這種關係的動詞,就是住房子的「住」這個字。耶穌曾經說:「我是葡萄樹,你們是枝子。常在我裏面的,我也常在他裏面,這人就多結果子;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甚麼。」(約15:5)這個常在我裏面的「常」,就是「住」的意思。換句話說,耶穌吩咐我們要住在祂裡面,祂也渴望住在我們裡面,不只是一種在一起的感覺而已,而是緊密地連結,以至於人們會說:「在你裡面有我,在我裡面有你。」「住在你裡面」,是聖靈對我們每一個人的邀請,因此,保羅提醒我們:「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林前6:19)如果你害怕孤單,那麼請記得,不要習慣性地逃避獨處的機會。有些人無法忍受獨自的時刻,三天兩頭都在約朋友出去、傳訊息、找人聊天,就算都約不到人,也要打開電視或播放音樂,讓房間充滿聲音。但你知道嗎?你不是孤單的,因為神與你同在。當人們被許多事物充滿,就難以被聖靈充滿,或許,下一回你想要尋找人、事、物填補空虛的心靈時,可以試著安靜下來,尋求與聖靈之間的契合與親密,神等候你與祂靠近已經等很久了。

大衛,被神親自欽點為合神心意的人,他所寫下的詩這樣子表達:「有一件事,我曾求耶和華,我仍要尋求(One thing I ask……):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瞻仰他的榮美,在他的殿裡求問。」(詩27:4)他說:「有一件事,我尋求。」他到底尋求什麼呢?他所渴望的就是跟神在一起。事實上,他的詩常常充滿類似的求告:「我一生一世必有恩惠慈愛隨著我;我且要住在耶和華的殿中,直到永遠。」(詩23:6)「我將耶和華常擺在我面前,因他在我右邊,我便不致搖動。」(詩16:8)「至於我,我必在義中見你的面;我醒了的時候,得見你的形像就心滿意足了。」(詩17:15)「神啊,你是我的神,我要切切地尋求你,在乾旱疲乏無水之地,我渴想你;我的心切慕你。我在聖所中曾如此瞻仰你,為要見你的能力和你的榮耀。」(詩63:1-2)大衛一次又一次地說:「我要住在祢的殿、我要擺祢在我的面前、我要祢在我的右邊、我要見祢的面和祢的形像、我要切切尋求渴想祢、我要在聖所中瞻仰祢。」為什麼他那麼渴慕、那麼猛烈地追求要跟神在一起呢?會不會是因為,他真的知道什麼是聖靈的感動?而他經歷過這種親密關係的契合,以及濃烈交往的團契之後,發現到這種滿足是無法被任何人事物取代的,他心中最深的呼籲就是:「有一件事,我尋求,就是聖靈的感動,是那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我裡面的事實。」

結論:你我從未失去過的

親愛的弟兄姐妹,「願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常與你們眾人同在!」我小時候每逢領受祝禱常常會覺得,這裡頭好像有兩個字怪怪的。第一個字是「願」。願,在中文的表達上似乎有某種程度的不確定,顯得不太有把握,若用「願」來開頭,似乎不完全肯定接下來說的內容是真的。第二個字是「常」。常與你們眾人同在的「常」,也給人家不太確定的感覺,「經常」有、「常常」有,聽起來不就是有時候沒有嗎?常常同在,不就是偶爾缺席的意思嗎?但我們要知道,在聖經原文裡面根本沒有「願」和「常」這兩個字,換句話說,這段經文正確的翻譯很簡單,只要把「願」和「常」這兩個字拿掉就好了,變成「主耶穌基督的恩惠、神的慈愛、聖靈的感動與你們眾人同在!」所以,當神使用祂的僕人以這段話來祝福你,那是百分之百肯定的,而這樣的肯定正在保證著,神的恩惠、慈愛和感動,是你從來沒有失去過的。

今天,我們透過保羅、生來瞎眼後來被醫治的人和大衛的信仰宣告中學到哪些?首先,有一件事,我要做,就是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為什麼有辦法這樣?因為,過去那些絆倒我們的罪惡,基督已經以祂的恩惠赦免了。第二,有一件事,我知道,就是生命的景況中固然有失喪、瞎眼、缺乏或威脅,但我卻擁有天父那無條件的愛。第三,有一件事,我尋求,為什麼我會持續渴慕、單單敬拜,尋求神的同在並且住在祂裡面,因為,我嚐過那聖靈感動的滋味。別忘了,基督耶穌的恩惠、天父的慈愛、聖靈的感動,是你我從未失去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