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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帝心意的長執 — 胡忠銘牧師

  • 胡忠銘牧師

經文:提摩太前書三章 1-13 節

引言:

德生教會在 2008 年度的事工計畫中,就已經決定,將於 2009 年重新改選長執。經過長時間的商討與策劃,小會終於敲定,預定從 2009 年 10 月 11 日 起,一連三個主日進行選舉。由於教會的人數逐年增加,本次的改選,將選出 14 位長老, 20 位執事,共計 34 位,與牧師共同推動教會的福音事工。

為迎接長執的改選,小會特別要我預備與長執改選有關的信息,在主日禮拜中分享,好讓大家能夠明白長執的緣起、資格與職責。雖然,在過去幾次改選之前,已談論過相關的信息,然為能溫故而知新,只好遵照小會的建議,再次提出分享,盼大家能更進一步瞭解這些功課,以便選出合乎上帝心意的長執。

一、長執的緣起:

1. 長老

從聖經的記載觀之,「 長老 」 早在以色列的族長與支派歷史中,就已經存在,就連舊約時代以色列的鄰近國家,以及羅馬帝國當政時,也都有所謂的「長老」出現。此一明證,從約瑟的父親 – 雅各歸天時,埃及王國中的長老,也參與了他的喪禮,得以窺見。(見創世記五十章 7 節:「於是約瑟上去,葬他父親。與他一同上去的,有法老的臣僕和法老家中的長老,並埃及國的長老。」)當然,這些埃及王國長老所扮演的職份和角色,和我們所要談論教會的長老制度之緣起,全然不同,無庸藉此談論。

在以色列的歷史中,「長老」的具體服事,從上帝向摩西啟示祂自己的名字,並吩咐摩西向以色列人宣告其救贖的大業,將帶領以色列百姓出埃及,得以見著。(見出埃及記三章 16-20 節、十二章 21-25 節)出埃及後,以色列百姓在曠野漂流期間,長老的組織與服事,漸趨明顯和具體。我們從出埃及記十八章 21-22 節:「並要從百姓中揀選有才能的人,就是敬畏神、誠實無妄、恨不義之財的人,派他們作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管理百姓,叫他們隨時審判百姓,大事都要呈到你這裏,小事他們自己可以審判。這樣,你就輕省些,他們也可以同當此任。」可以看到雛形。

基本上,長老制度真正的設立,乃摩西受命帶領數以萬計的以色列百姓出埃及後,幾乎得天天面對百姓生活所需的紛爭,以及環境適應上的埋怨,使得摩西難以招架,而開始向上帝哭訴所交代他管理和餵養百姓的責任過重有關。上帝聽了摩西的哭求後,乃吩咐摩西說:「你從以色列的長老中招聚七十個人(就是你所知道作百姓的長老和官長的)到我這裏來,領他們到會幕前,使他們和你一同站立。我要在那裏降臨,與你說話,也要把降於你身上的靈分賜他們,他們就和你同當這管百姓的重任,免得你獨自擔當。」(民數記十一章 16-17 節)從這段經文不難看出,上帝要摩西揀選「長老」的最主要目的,乃要他們站在協助的角色,分擔摩西的重任。

新約時代,為了福音之故,巴拿巴和保羅二人,亦在各教會中選立了長老。 (見使徒行傳十四章 23 節:「二人在各教會中選立了長老,又禁食禱告,就把他們交託所信的主。」)之後,保羅又命提多在各地設立長老:「我從前留你在 革哩底,是要你將那沒有辦完的事都辦整齊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提多書十一章 5 節)期使教會得以有良好的組織、管理和發展。

從上述之經文中得以知曉,舊約時代,上帝幫助摩西用聖靈膏抹七十位長老,把責任分派給其他的領袖,分擔他的重任。新約時代, 巴拿巴與保羅設立長老之故,乃為了福音與建立教會。然 而,無論新約或舊約時代,這些從百姓中挑選,受聖靈膏抹的長老,都是敬畏上帝、誠實無妄、恨不義之財、同擔重任、傳揚福音、榮神益人的人。

2. 執事

新約中,「執事」的出現,乃五旬節時,使徒被聖靈充滿,福音開始外傳,教會也在各地被建立了起來。信主的人逐漸增加後,使徒對於教會事務的繁重,倍感吃力,此時,管理的工作也因而相形重要。為能使教會的事工更趨於完美, 使徒乃從 教會中,揀選了七個人(執事)來負責 教會的 供給事物 、財務管理、庶務行政、關懷輔導、聯絡打點等工作 。

使徒 揀選執事之經文,乃記載於使徒行傳六章 1-7 節 : 「那時,門徒增多;有說希利尼話的猶太人向希伯來人發怨言,因為在天天的供給上,忽略了他們的寡婦。十二使徒叫眾門徒來,對他們說:『我們撇下神的道去管理飯食,原是不合宜的,所以弟兄們,當從你們中間選出七個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的人,我們就派他們管理這事;但我們要專心以祈禱、傳道為事。』大眾都喜悅這話,就揀選了司提反,乃是大有信心、聖靈充滿的人;又揀選腓利、伯羅哥羅、尼迦挪、提門、巴米拿,並進猶太教的安提阿人尼哥拉,叫他們站在使徒面前。使徒禱告了,就按手在他們頭上。神的道興旺起來,在耶路撒冷門徒數目加增的甚多,也有許多祭司信從了這道。」這段經文,不但被公認是執事產生的典故,也是教會組織趨於完備的里程碑。從中,也可以讓人瞭解,要擔任教會的執事,按十二使徒的標準,乃要具備有好名聲、被聖靈充滿、智慧充足等條件。

長執的職責:

按照聖經的記載,「長執」乃由教會的領導者或牧師挑選,如今,主教制度的教會,仍依此制度進行,然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除了遵循聖經的教導之外,還以奉行約翰加爾文的神學理念當中的民主、共和、代議之精神,直接由會友選舉並組織之,而使得長老教會之教制區分為牧師、傳道師、長老及執事四層。在長老的職分當中,「長老」可分為「治理的長老」與「教導的長老」兩種,其中之教導的長老就是「牧師」。長老教會的小會,就是由「教導的長老」與「治理的長老」共組而成。因此,小會也就成了長老教會最高的決策機構。然 必須注意的是,所謂的「治理」,並不是管轄,乃是服務。(見馬可福音十章 13~45 節)

有關長執的職責,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教會法規》之「行政法」第九章<長老、執事>的引言中,如此明示:「長老與執事是上帝所選召,由教會信徒從敬虔、有名望並受聖靈感動的會員中選出的代表,長老與執事受選都是上帝的僕人,應以謙卑服事的精神,共同藉制度的整合與協調興旺福音。」且在「行政法」 第 96 條當中,也有著明文的規範:「長老與牧師組成小會共同掌理教會事工。執事協助牧師及長老辦理教會事工。」

又按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教會禮拜與聖禮典》一書當中,長老就任的誓約文之「宣訓詞」所指:「長老的職份是與牧師共同治理教會、探訪生病的、勉勵信仰冷淡的、教育年幼的、帶領慕道的、引導渴慕真理上帝話語的兄弟姊妹、造就會員的信仰、並為信徒的信仰榜樣,若受委託,方可代表教會參加中會、總會,以謀求教會的發展。」

再者,依《教會禮拜與聖禮典》之中,長老就任「誓約文」第 3 條所示:「你(你們)願意做 ○○○ 堂會的長老,忠誠盡職服事教會,尊奉基督為教會之首,協助牧師治理教會,歸榮光與上帝,你是否願意如此行?」

尤有進者,照《教會禮拜與聖禮典》中,執事誓約的「宣訓詞」所示:「初代教會曾設立七人來辦理教會事務,我們也揀選人來協助牧師與長老,讓他們專心事奉上帝的聖道和聖禮。」以及執事就任的「誓約文」第 3 條所示:「你(你們)願意做 ○○○ 堂會的職事,忠誠盡職,協助牧師和長老來榮耀上帝,事奉祂的教會。你(你們)是否願意如此行?」

由上述觀之,長老的職責主要是治理、監督、眷顧、牧養、教導、協助牧師、傳揚福音、彰顯上帝的名、做美好的見證。新約中雖未明確指出執事的職責,但卻有事奉、管理和其他職份。質言之, 長老的職責較著重屬靈的領導,執事的職責較著重於事務的執行。

三、長老的資格:

就組織而言,長執之任期,依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教會法規》之「行政法」第九章第 95 條規定:「長老、執事的任期為四年,連選得連任。」其基本資格,在「選舉規則」第二章第 12 條中,亦有明文的規範:「執事:陪餐滿兩年;長老:曾任執事二任以上者。」且年齡不可超過七十歲。

就信仰來講, 長老的資格與條件,分別記載於提摩太前書三章 1-7 節、 提多書一章 6-9 節、彼得前書五章 1-3 節。其中乃 包含信仰、家庭、生活、品格、服事、奉獻等。

※ 提摩太前書三章 2-7 節:

1. 無可指責。 2. 一個婦人的丈夫。 3. 節制。 4. 自守。 5. 受尊敬。 6. 樂意接待人。 7. 善於教導。 9. 不酗酒。 10. 不打人。 11. 溫和。 12. 不爭競。 13. 管好自己的家。 14. 非初信者。 15. 在教外有好名聲。

※ 提多書一章 6-9 節:

1. 無可指責。 2. 一個婦人的丈夫。 3. 兒女也信主。 4. 不任性。 5. 不暴躁。 6. 不酗酒。 7. 不打人。 8. 不貪無義之財。 9. 樂意接待人。 10. 好行善。 11. 莊重。 12. 公平。 13. 聖潔。 14. 自持。 15. 堅持真道 — 既能勸化人,也能駁倒人。

※ 彼得前書五章 1-3 節:

1. 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
2. 不是出於貪財,乃是出於樂意。
3. 不是挾制,乃是做榜樣。

四 . 執事的資格:

執事的資格與條件,乃記載於提摩太前書三章 8-13 節:

※男執事

1. 端莊。 2. 不一口兩舌。 3. 不好喝酒。 4. 不貪不義之財。 5. 要存清潔的良心。

6. 固守真道的奧秘。

※女執事

1. 端莊。 2. 不說讒言。 3. 有節制。 4. 凡事忠心。

※男女執事的共同準則

1. 只要作一個婦人的丈夫。

2. 好好管理兒女和自己的家。

「因為善作執事的,自己就得到美好的地步,並且在基督耶穌裡的真道上大有膽量。」(提摩太前書三章 13 節)

或許我們都是不完全的人,無法達到每項要求,但這是基本原則,必須盡力達成,特別是在進步中的教會,若能大家努力遵守,一起同心協力,福音一定廣傳,教會一定增長。

五 . 亞倫與戶珥:

聖經中,有關共同服事成功的例子可謂不勝枚舉,其中,以摩西、亞倫與戶珥,以及約書亞的同心協力,在出埃及之後的第一場戰爭,就戰勝亞瑪力人的利非訂戰役,最為人所樂道。本次戰役大獲全勝的重要因素,從出埃及記十七章 8-15 節之記載:「那時亞瑪力人來在利非訂,和以色列人爭戰。摩西對約書亞說,你為我們選出人來,出去和亞瑪力人爭戰。明天我手裡要拿著神的杖,站在山頂上。於是約書亞照著摩西對他所說的話行,和亞瑪力人爭戰。摩西,亞倫,與戶珥,都上了山頂。摩西何時舉手,以色列人就得勝,何時垂手,亞瑪力人就得勝。但摩西的手發沉,他們就搬石頭來,放在他以下,他就坐在上面。亞倫與戶珥扶著他的手,一個在這邊,一個在那邊,他的手就穩住,直到日落的時候。約書亞用刀殺了亞瑪力王和他的百姓。耶和華對摩西說,我要將亞瑪力的名號,從天下全然塗抹了,你要將這話寫在書上作紀念,又念給約書亞聽。摩西築了一座壇,起名叫耶和華尼西。」得以見著。

在戰爭的過程中,摩西何時舉手,以色列人就得勝,何時垂手,亞瑪力人就得勝。或許,摩西的手會垂下,是因著肉體的軟弱,也有可能是因為暫時的勝利而鬆懈下來。幸好,摩西在亞倫與戶珥同心協力的扶持下,克服了人性的軟弱,而擊敗曠野的強敵亞瑪力人。雖亞倫是摩西的胞兄,但他仍謙卑的放下身段,以大扶小。戶珥是猶大支派的人,與摩西素無淵源,卻仍拋開本位主義,與摩西和亞倫同工。三人齊心共同服事的結果,帶來了最後的勝利。這則感人的故事,被後人稱為聖經中第一個團隊服事成功的例子,同時也被神學家用作共同服事的典範。現今的教會,牧師與長執的配搭也當如此,才能突破萬難,取得最後的勝利。

結語:

過去,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歷史裡,較有錢、有學位、有頭有臉、有社會地位,或是當官的人,被選上長執的機會較大,原因無他,乃這些人較具知名度,是眾人眼光的聚焦。雖是如此,絕大多數受選擔任長執的人,幾乎都是信仰堅定、熱心聚會、願意奉獻、喜愛服事、傳揚福音、榮神益人的人。

長執的職份乃來自上帝的託付,是一種非常神聖的工作。或許,有人謙認自己裝備不夠,而加以推讓。然在選舉之前,盼望大家都能為這次的改選代禱,求上帝的靈親自感動我們做決定,選出合上帝心意的長執,與牧師共同打拼,傳揚福音,榮神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