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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譽vs.膏油–胡忠銘牧師

  • 胡忠銘牧師

聖經:箴言二十二章1-4節;傳道書七章1節

引言:
2014年5月30日,桃園八德合宜住宅的得標弊案爆發,經司法單位深入調查後發現,此案有政、商、官、學界等共犯結構,在台灣引發軒然大波。當時,為反應社會的時事,我曾站在信仰的角度,以<美名vs.大財>為題提出分享,訴說美名勝過大財的重要,並於隔年付梓出版,將書名訂為《美名vs.大財》。
當八德合宜住宅得標弊案仍在法院審理,涉案人員被百姓唾棄時,2016年過完農曆年,長榮集團又傳出家族因為爭奪遺產,而鬧得沸沸揚揚。有鑑於此,本文將以<美名vs.大財>同性質的<名譽vs.膏油>為題,站在信仰的角度,再次提出省思,好讓我們能夠更加明白聖經所載:「美名勝過大財;恩寵強如金銀。」(箴言二十二章1節)「名譽強如美好的膏油;人死的日子勝過人生的日子。」(傳道書七章1節)之教導。

一、又是家族爭產!
過去,台灣已有過無數次企業家去世,後代子孫為了爭奪遺產,而鬧得滿城風雨,甚至告上法院的事情發生,想必大家都能如數家珍。

2016年1月20日,長榮企業集團總裁張榮發去世,終年90歲(1927-2016),留下龐大的事業和遺產。2月14日舉行告別式,三天後的2月16日,家族開封遺囑,大房、二房等繼承者皆在現場,得知父親將所有財產全留給二房獨子,且董座也由他承接,在場所有人均驚訝不已!

遺囑內容公開之後,隨即引發大房兄弟們的反彈,家族的內鬨自此展開。在短短的幾天內,張家兩房兄弟為了爭產而鬩牆的消息傳遍全球,且每天都有內鬥的新戲碼上演,讓人看了,感嘆不已!
眾所周知,有「世界船王」之稱,享年90歲的張榮發所創立之長榮集團,其業務遍佈世界各地,可謂橫跨陸、海、空、旅館等多個領域,旗下有200多艘商船、70多架飛機、多家酒店等,如此龐大的事業,全靠他白手起家。可惜的是,父親出殯後第三天,兩房的兒子隨即展開財產爭奪戰。雖兒子由不同的母親所生,然卻出自於同一位父親。可惜的是,父親出殯之後,同根生的兄弟,立即出現嚴重的衝突,且誰也不服誰。基本上,張家的兄弟鬩牆、同室操戈,所為的,還是脫離不了「名、利、權」這三個字。

基本上,無論企業家族的產業如何龐大,依然逃不過繼承問題的宿命。依照過去的經驗和統計數據可以得知,僅有三分之一的家族企業能夠在第二代手上繼續發揚光大,到第三代,則只剩十分之一。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在於不知感恩和爭產,當然,不擅管理和經營,也是重要的因素之一。難怪古人會以「富不過三代」形容富人的後代,著實貼切。

二、美名勝過大財
箴言二十二章1-4節記載:「美名勝過大財;恩寵強如金銀。富戶窮人在世相遇,都為耶和華所造。通達人見禍藏躲;愚蒙人前往受害。敬畏耶和華心存謙卑,就得富有、尊榮、生命為賞賜。」

這段經文乃古代王室的文士,從上帝所領受智慧,根據賞罰善惡的哲學而述。我們從其所訴說出的經文得以看出,「美名」(品格、名聲與信譽)比「大財」(金銀、財寶和家產)的價值更高,且「恩寵」(上帝的恩典、他人的好評、愛護、關懷與欣賞)更勝於「財寶」。當然,文士對於美名更甚於財富的教導,並非要我們做窮人或放棄事業和錢財,而是要人如何在擁有錢財的情況下,也能留下美名,千萬勿因爭奪錢財,而留下惡名,因財富是暫時,只於今生可暫時保有,死後,還是得登記到他人的名下,連一分錢也無法帶走;唯有美名是永遠的,且深具影響力,並可帶進永恆裡去。

可知,上帝乃要我們明白,屬靈上的豐富更甚於物質上的豐富,畢竟財富是暫時的,猶如台灣俗諺云:「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在上帝的審判台前,大財是不管用的,唯有心存謙卑的美名,才能享永恆的富有、尊榮與生命,因這才是上帝所喜悅的。可惜的是,儘管富戶與窮人都為上帝所造,且在世相遇,應當彼此尊重。但人常本末倒置,不學習通達人的見禍藏躲,竟將美名棄之於一旁,如同愚蒙人一樣,以追求財富作為最高的價值,只沈醉於眼前的財富,卻不思永恆,而導致害人也害己,甚至在歷史留下惡名。

看到張家同父異母的兄弟為了財產鬩牆,不惜撕破臉,又透過媒體「昭告天下」,似乎在「公開抗議」父親對遺產處置的不公,看了真教人難過!這樣的結果,應是父親所不願見到的!畢竟,長榮集團的江山,是父親一手打造出來,若沒有父親的打拼,那有今天的長榮王國?如今,兄弟的鬧翻,儼然違背了父親在遺囑簽名表示,要將遺產全給二房獨子時,所特別吩咐眾子女要和睦相處的殷切盼望。

每次看到豪門巨賈去世,後代不知感恩,為了財產而相互爭奪時,就會使我想起台大教授所提出人生最悲哀的三件事:「1.錢花完了,還沒死。2.死了,錢還沒花完。3.賺錢,自己花不到。」及我所回應的話:「其實,最為悲哀的,是自己辛苦賺來的錢捨不得花,又不肯奉獻或做有意義的事,留給不知感恩的後代計較與紛爭。」此外,我還站在信仰的觀點上,提出人生最大悲哀,莫過於下列三項:「1.不知自己是罪人。2.不知自己會死。3.不知自己死後靈魂的歸宿。」

三、名譽和膏油,您會如何選擇?
依稀記得,我曾處理過一件兄弟姐妹間,為了爭奪父親所留下的遺產,雖經過長時間的溝通與協調,仍無法圓滿解決時,因而下筆為文,以<因讓而得,因爭而失>為題,撰寫過一篇文章,並將之編輯在拙著《結局vs.佈局》一書裡面,有讀者看完之後,身有同感,特別來電訴說其閱讀心得,因她自己正面臨這樣的挑戰。文中,我特別引用國立台灣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系教授兼管理學院院長盧希鵬博士所撰,名為<您會如何選擇?>的短文作為分享。雖已是多年前的往事,然當我看到長榮集團家族為了父親的遺產,引發家庭的內鬨時,又使我想起這篇文章。為能讓大家溫故而知新,藉此再次引用。(下文乃參照胡忠銘撰,《結局vs.佈局》,公報社出版,2014,頁169-172)

這篇文章的寫作動機,乃出自於盧希鵬博士在美國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分校修讀工業工程博士學位時,於心理學系所修的一門課之隨堂作業。提出作業的教授,以父親分發遺產的問題作為基礎問道:「有一位父親臨終前,把兩個兒子叫過來,說他有1,000萬元的遺產(美金),如果兩兄弟為分遺產而吵架,這份遺產就要捐出去,兩兄弟一毛都拿不到。哥哥對弟弟說:『我是大哥,所以我要分800萬元,你分200萬元。』如果你是弟弟,你同意,就有200萬元;你不同意,就一毛也拿不到。請問,你會同意大哥的提議嗎?」

當您看到這一則問題時,不知您會如何選擇?假如我是弟弟,我寧願800萬給哥哥,自己得那另外的200萬,否則,在你爭我奪的情況下,到最後連一毛錢都拿不到。

且讓我們來看作者盧希鵬教授如何回答。他說:「如果我是理性的決策者,應該要同意,因為可以平白得到200萬元。」緊接著,盧教授繼續分享修這門課的同學對於這件事情的抉擇與心得,他乃如此寫道:

大多數人選擇不同意,因為哥哥欺人太甚,不同意的原因不是不要200萬元,而是在於要讓大哥的800萬元也拿不到。

人類的決策很好玩,常常看的不只是自己的利益,還有比較別人的獲得。像是每年發年終獎金,如果你拿了五個月,可能很高興。但是當你知道隔壁的同事拿了八個月,可能就沒有那麼快樂了。

人們普遍不喜歡輸的感覺,如果有人在某方面輸了你,就會在其他方面想扯你後腿,好讓自己有贏回的感覺。在工作上,如果有人老是找你的麻煩,你要原諒他,因為他一定很不快樂。其實想贏,不是靠拉倒別人。

組織中還有一種人很不快樂,就是常常用「刁難」來凸顯自己的權利,這種人多半是對自己的權力沒有安全感,靠為難人家贏得懼怕。但是,如果我們相信「平衡」理論,別人有權力後,也會以相同的方式來對待你,這就是以牙還牙的平衡效應。像是哥哥欺負了弟弟,弟弟就會甚至以兩敗俱傷的方式,欺負回去。………

對了,那題作業我的答案是什麼?我選擇把錢捐出去,但是要忘掉哥哥曾經欺負我。後來想想,既然選擇遺忘,為什麼不拿那200萬元呢?

基本上,如上述所言,若我是弟弟,我也會如同盧希鵬教授一樣,選擇將800萬讓給哥哥,自己拿200萬,否則,一毛錢都拿不到,還會兩敗俱傷,導致身敗名裂,被人貽笑萬年。當然,若我是千萬富翁,用不著這些錢,則會選擇和哥哥商量,一起將父親的遺產捐出,造福社會。

四、名譽強如膏油
傳道書七章1節記載:「名譽強如美好的膏油;人死的日子勝過人生的日子。」(現代中文譯本:「好名譽勝過珍貴的香水;死的日子勝過出生的日子。」)此意乃在訴說,好名譽比香膏帶來更長遠的影響。死亡及哀悼,比人出生時之歡樂,更能引領人思想人生的問題,教人醒悟和得到寶貴的教訓。
「膏油」在聖經當中是一種非常貴重的東西,特別是在以色列的文化中,乃極為珍貴。諸如:人在洗澡之後,可以用來塗抹身體,作為護膚之用。客人來訪時,可將膏油滴在客人身上,以表歡迎之意。用香膏膏抹屍體,以示對死者的尊敬。以色列人在曠野建立會幕時,摩西用膏油把帳幕和其中所有的器皿都抹過,使之成聖。(見出埃及記三十章22-28節、四十章9-15節)箴言的作者亦曾如此形容:「膏油與香料使人心喜悅;朋友誠實的勸教也是如此甘美。」(箴言二十七章9節)端見,膏油的香氣不但可以促進和提升精神上的知覺,且可作為向天堂禱告的象徵,亦是祝福儀式當中不可或缺的元素,其珍貴與重要性不言可喻。

雖膏油在聖經當中,有其非常重要的功用,可謂相當的珍貴,但箴言的作者則認為,名譽強如美好的膏油,因膏油的香氣是暫時的;美好的名聲,不但可以榮神益人,且可傳到永遠,是永恆的。足見,上帝之所會透過箴言的作者述說:「名譽乃強如膏油」,從中應可了解。

之前,曾經談過,2012年12月2日,在西班牙布拉達市(Burlada)的長跑比賽中,西班牙的選手艾文‧費南德茲‧安納亞(Ivn Fernndez Anaya)本可在肯亞的長跑健將阿貝爾‧穆太(Abel Mutai)誤認終點,且聽不懂西班牙文的情況下,停下腳步時,趁其之危,以投機的手段,超越肯亞的選手,獲得冠軍。但安納亞並沒這樣做,反而提醒穆太終點還未到,必須繼續向前,才使得自己屈居亞軍。雖安納亞失去了冠軍,但卻贏得世界的掌聲,而傳為佳話。此乃「名譽乃強如膏油」的最佳典範。
繼安納亞的故事之後,2015年12月8日,在西班牙坎塔布里亞(Cantabria)的公路越野自行車賽中,又發生了類似上述長跑比賽的感人故事。話說,自行車好手伊斯梅爾‧埃斯特萬(Ismael Esteban)在比賽的過程中,始終保持第三名,可惜的是,在距離終點300公尺時突然爆胎,導致自行車無法騎乘,只好扛起自行車跑向終點。此時,對緊跟在後的奧古斯汀‧納瓦羅(Agustin Navarro)而言,可謂是超前的絕佳機會。不過,奧古斯汀並沒有這樣做,他不但沒有超越對手,反而放慢速度,跟隨在爆胎的伊斯梅爾身後,始終「保持落後」,直到抵達終點為止,因而與獎牌失之交臂,只獲得第四名。雖是如此,超過三千位在終點觀賽的觀眾,卻為奧古斯汀的舉動給予熱烈的歡呼和如雷的掌聲。
看到這一幕,世人無不盛讚奧古斯汀的運動家風範。當記者訪問他時,他這樣回答:「我不想用那樣的方式贏得比賽,因幾乎整場比賽伊斯梅爾都超前我,…當下要超過很容易,但那是不道德又有失榮譽的行為,…就算贏了,也不是我的實力。」賽後,伊斯梅爾想將季軍獎盃送給奧古斯丁,但卻被他婉拒,因他認為,伊斯梅爾才是名符其實的銅牌得主。

結語:
看到這一則報導,且仔細閱讀過文字稿之後,著實讓人更加深刻地感受到,「名譽強如美好的膏油」及「美名勝過大財;恩寵強如金銀。」的功課,乃極其重要。雖「財富」和「膏油」每個人都很喜歡,但卻非與生俱來,也無法在死後隨身帶走。人若為了眼前,失去將來;為了財富,失去親情;為了大財,失去美名,是不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