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址:高雄市新興區德生街54號    電話:07-2311038
  • 我是新手 禮拜直播 代禱需求 聚會禮拜時間表 講道篇 週報 聖經下載 奉獻

因小失大 — 戴智彰牧師

  • 戴智彰牧師

馬太福音26:14-16

有一個記載在佛教《百喻經》的故事,說道:很久以前,有一位非常富有的商人,他借給一個人半角錢,經過一段時日,欠債的人尚未償還,於是商人就決定去討債。在討債途中,經過一條大河,必須僱船擺渡,因此付了兩角錢,過河去討債。到了債主家中,卻不見人影,又花了兩角錢渡河回來。為了討半角錢,卻用去了四角錢,加上旅途困頓,勞神費力,所損失的豈止四角錢而已。

故事中這個富有的商人,只為了一點點的利益,卻付出了好幾倍的代價;有許多人就像這個富商一般,為了一點好處,反而失去了更有價值的東西。在得失之間,我們需要有更深入的思考。否則,我們也難免會落入如同這個富商的窘境,因小失大,豈不是非常可惜?

今天,藉著耶穌的學生猶大出賣耶穌的故事,我們不妨試著在得失之間有多一點的思考。

一、出賣
在聖經中記載耶穌被抓去釘十字架之前,是被他的學生之一出賣的。根據馬太福音的記載:「當下,十二門徒裏有一個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去見祭司長,說:『我把他交給你們,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他們就給了他三十塊錢。從那時候,他就找機會要把耶穌交給他們」(太26:14-16;可14:10-11;路22:3-6)。於是,猶大就用「三十塊錢」把耶穌給「出賣了」!

耶穌曾在逾越節的晚餐中告訴學生:「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他們就甚憂愁,一個一個的問他說:「主,是我嗎?」耶穌回答說:「同我蘸手在盤子裏的,就是他要賣我。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他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賣耶穌的猶大問他說:「拉比,是我嗎?」耶穌說:「你說的是。」(太26:21-25) 他出賣了師生的情誼,出賣了耶穌的教訓,也出賣了自己的靈魂與屬天的祝福。猶大雖然賺了三十塊錢,但和他所失去的相比,你覺得是「得」或「失」呢?

十六世紀,傳說在德國有個「賣靈故事」,是關於有一位名叫浮士德的人。按歌德(Joharln Wolfgang von Goethe, 1749-1832)筆下所描寫的浮士德,雖然為了知識的追求,也曾一度把靈魂出賣給魔鬼,使他成為一位博學多聞的博士。但最後,他還是後悔了,並以淨化修行與贖罪,重新與上主和好。他曾設法與魔鬼做密友,以自己的靈魂作為抵押,魔鬼則使他隨心所欲無所不能;他想得到淵博的知識,魔鬼就給他天下的知識;他想發財,做個大富翁,魔鬼就給他天下的財富;他想要有女人為伴,魔鬼就賜他一種魅力,所有漂亮的女人見了他都受他的吸引。而得著知識、財富與美女的代價,就是必須使靈魂與其他惡魔般,在地獄接受永刑。這真的是因小失大啊!

年底的大選又接近了,太多的選舉花招讓我們都看傻了眼。那天,在電視新聞中,有記者問一位老先生:「你要選給誰?」老先生說:「誰給我飯吃,我就選給誰。」說得的確很實際。但是否也意味著,「誰給我錢,我就選誰呢?」這種情形變成了一種交易,因為有人要買票,也有人要賣票。

有一則選舉笑話<在商言商>,說起調查的電話訪問員問選民。

調查員:「如果兩個候選人一個政見充分,沒錢買票。一個只會買票,沒說政見,你選誰?」
受訪者:「當然選買票的」。
調查員:「你這樣不是因小失大,完全沒有理想道德嗎?」
受訪者:「我只知道『現金』比『支票』好,我是生意人。」

選舉日愈近,賄選的情形就愈多。距離第五屆立法委員暨九十年縣市長選舉投票日近了,法務部推出第四支反賄選廣告「樁腳篇」,希望藉由「神明在看」的廣告內容,以及「你當選,我被關,我怎麼這麼笨」的訴求,提醒樁腳不要替候選人買票,以達成全民反賄選的目標。據法務部政務次長謝文定(2001/11/16)表示,第五屆立委暨九十年縣市長選舉活動展開以來,檢察機關受理的妨害選舉案件已經多達1306件1437人,其中賄選案件就有1269件1388人,接獲檢舉的案件數量已經超過前一次立委選舉期間受理件的總數。

前兩天,一名高雄市立委候選人的樁腳,在苓雅區發放賄選金時被警方當場查獲,以一票500元的金額向一家五口買票。如果證據充份,那真的如廣告所說的,「你當選,我被關,我怎麼這麼笨」。

最近,我們都有可能收到這類的賄賂,不管是物質的或是金錢的,你會收嗎?在聖經中猶大用30元賣了他的老師──耶穌,你會不會也用500元賣了你的選票?這值得我們好好想想!

二、貪心
這裡有一個關於貪心的故事,我覺得它很能反應人心的軟弱:一位婦人在先生過世後,帶著三個女兒到富有人家裏當奴僕,母女四人過著非常困苦的生活。有一天,一隻全身長滿金黃色羽毛的鵝,突然飛到三位女孩面前說:「我是妳們的父親,我知道妳們的生活很困難,母親養育妳們也很辛苦,妳們可以拔我身上的羽毛去賣錢,改善生活。」

婦人聽了高興地要女兒們趕快動手拔牠的羽毛;金鵝的的羽毛閃閃發亮,母女四人每人拔四、五根羽毛,束成一把出售,賣得的錢,足夠讓她們生活無虞。金鵝也遵守承諾,每三、五天固定來一次,讓她們再拔幾根金羽毛去換錢。漸漸地,母女們的生活就安定了下來。

有一天,婦人對三個女兒說:「人心都靠不住了,更何況是禽類的心呢?這隻金鵝雖然固定讓我們拔牠的羽毛去賣錢,但是,要是哪一天牠突然不來了,我們的生活不就會發生問題嗎?這次牠如果再來,我們就把牠全身的羽毛都拔光,多換點錢存起來,以後的生活才有保障。」

因此,當這隻金鵝再來時,母女四人聯手將牠全身的羽毛都拔光。失去羽毛的鵝,渾身光溜溜的,再也無法飛起來,婦人只好把牠關在籠子裏飼養;不久,鵝的毛又慢慢長了出來,但新長出來的卻是一般的白色羽毛,再也不是金黃色的了。這實在是「因小失大」!

在鄉下牧會總是「校長兼打鐘(工友)」;通常牧師不只是牧師而已,還要兼司機。就在接送會友的途中,有一件事情讓我印象深刻。

那是禮拜五的晚上,照例有家庭禮拜。我開著九人座的車接子,載著幾個會友做完家庭禮拜,便一一把他們送回家。突然,有個阿嬤說:「牧師,我在這裡下車就好了,我等一下自己走回家。」因為已經快到她家了,我就說:「好,妳要小心走哦!」他下了車,我繼續送其他人回家。路上,我問她的鄰居:「她為什麼要在那裡下車?」鄰居說:「可能是今天下午有人來發選舉的紅包,她不在家,沒有發到…….。」等我把會友們全部送完, 我按原路要回到教會,在半路上,我停了下來。因為我看到那個阿嬤,她正在人家的客廳裡,站在那裡,主人沒有特別招呼她。我聽不見他們說什麼,但我可以感覺得到,她在等,很卑微地乞求那份原屬於她的紅包。她的鄰居所說的,似乎是真的!

看見這一幕景象,我心裡很難過。因為她就很卑微地站在那裡,等著愛理不理的主人拿錢給她。她真的欠缺到這種地步了嗎?還是貪心呢?或是她認為理所當然呢?我的心裡閃過這樣的問題。但不管怎樣,看見一個老婦人,等著向人家要錢的樣子,我仍然十分難過。因為,不管他拿到是500或1000,她所失去的,遠比她得到還要多。假設她仍有是非之心,也假設那天的紅包是1000元,那麼,她付出了自主與尊嚴,也付出了公平與正義,最後她只得到了罪惡感和1000元。豈不是「因小失大」嗎?

因為在聖經中我們看到一個很好例子,當猶大順利地把耶穌賣了之後,理所當然的,猶大應該拿著賺到的30元賞金,好好花用才是,結果與期待卻完全相反。

據馬太福音的記載,賣耶穌的猶大看見耶穌已經定了罪,就後悔,把那三十塊錢拿回來給祭司長和長老,說:「我賣了無辜之人的血是有罪了。」結果那些祭司和長老們卻說:「那與我們有甚麼相干?你自己承當吧!」充滿罪惡感的猶大,就把那銀錢丟在殿裏,出去吊死了。他一毛錢也沒有享受到!

甚至,當時那些祭司拾起猶大丟在殿裡的銀錢時,也說:「這是血價,不可放在庫裏。」他們商量之後,就用那銀錢買了窯戶的一塊田,作為埋葬外鄉人之用。因此,那塊田直到今日還叫作「血田」。(參太27:3-10)

一名僧人與一名婦人同舟,婦人覺得那僧人太無禮了,常有意無意地看她,生氣地命隨從把那僧人毒打了一頓。結果,僧人只好閉目養神。到了岸邊,婦人又叫隨從把僧人痛打一番。僧人莫名其妙地問:「我又哪裡錯了?我已閉上眼睛,我又沒有看妳?」婦人說:「因為,你現在閉了眼睛,正可以肆無忌憚的想我!」其實該打的不是那僧人,而是那婦人。心中有鬼,見人都是鬼;心中有魔,見人都是魔!

同樣的,心中若只有一個「利」字,那就難免「唯利是圖」!耶穌曾對眾人說:「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路12:15)。箴言對這方面的教導更見豐富:

箴15:27 貪戀財利的,擾害己家;恨惡賄賂的,必得存活。
箴28:20 誠實人必多得福;想要急速發財的,不免受罰。
箴28:22 人有惡眼想要急速發財,卻不知窮乏必臨到他身。
箴28:25 心中貪婪的,挑起爭端;倚靠耶和華的,必得豐裕。

當我們看見聖經中猶大如何出賣耶穌,如何貪圖30元的報酬,其實只是一個「利」字,一個「利」字就足以教人離了真道。因此,保羅曾說:「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6:10)。

選舉快到了,誘惑也一步步接近你了。千萬不要「因小失大」;不要為了500或1000元出賣了你的選票、你的尊嚴和你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