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馬太福音十八章 21-22 節;路加福音十七章 1-4 節
引言:
人活在世,多少都會有過被人批評、指責、誤會、惡言、中傷、欺騙、侮辱、背叛、辜負的痛。這些痛苦的遭遇,往往會深深的刻畫在人的心中,成為抹之不掉的痕跡,揮之不去的記憶。嚴重者,還會被逼迫到走投無路,甚至家破人亡。每次碰到這些傷痕的痛,心中就會浮現出一股怨氣,痛苦不已,簡直生不如死。身處這樣的情境時,若不想辦法解決這些痛苦的怨氣,不但會綑綁自己,也會綑綁他人,進而阻礙生命的前進之路。
當然,要洗滌掉這些內心的傷痛和怨恨,談何容易!這些問題絕非一朝一夕,或是幾句話就可以消除的,因長期所累積下來的傷痛與怨恨,還是得透過信仰的建立和長時間的沈澱與學習,才能獲得紓解。就讓我們從「寬恕 – 結束苦痛的句點」來互勉吧!
一、拋之不去的痛
近些日子,最為人所矚目的焦點,莫過於 2008 年 6 月 10 日 ,台北瑞芳籍「聯合號」漁船在釣魚台海域,被日本海上保安廳船艦撞沉的「釣魚台事件」。其中內心最為痛苦,也最為煎熬的人,應該是「聯合號」漁船的船長,以及在台日兩地之間奔波交涉的駐日代表。因「聯合號」漁船的船長不但其生財的漁船被撞沈,還被日本政府指控擅闖日本領海,遭到留置和起訴。而駐日代表被外交部召回台灣,都還未聽他說明整個事件的原委和處理經過時,不同黨派和意識型態的人,一出口就大罵他是「台奸」。如此的言論,對駐日代表而言,無疑是一大打擊。面對這樣的境遇,船長與駐日代表的內心之痛苦可想而知!
撇開釣魚台的主權問題不談,日本在還沒有查明「聯合號」漁船是否越界,且?未有確切的證據之前,就將船撞沈,並留置船長審問,還將他提起公訴。還有,駐日代表回到台灣後,都還沒有聽他說明整個事件的原委和處理過程時,就用單邊的思維,罵他是台奸,實在不妥。如此一來,不但會讓事情越來越複雜,也會使台灣社會再度掀起中日台之間的歷史恩怨情仇,這樣,對任何人都沒有好處。從鬧得震天嘎響的釣魚台撞船事件,看到交相指責都是別人的錯,進而發出傷害的言論,著實讓人感受到,如引言所提及的,那被人批評、指責、中傷、侮辱之後,心中的痛。
多年前,高雄地區有一位鄭姓婦人,抱著四個月大的女嬰前往衛生所施打疫苗,沒想到,三天之後,女嬰不幸死亡,女嬰母親傷痛之餘,將責任全歸咎在施打疫苗的護士身上,要她負起責任,賠女兒的命來。經過法律的訴訟與醫療的檢視證明,女嬰的死亡與女護士無關,護士並沒有疏失,而以不起訴處分,但女嬰的母親卻無法釋懷,十七年來,不斷的以電話騷擾,用言語恐嚇女護士;有時,還會於半夜時分,傳「如果妳早死,罪孽早日消」及「妳是殺人兇手」之類的簡訊到女護士的手機,甚至經常到女護士所任職的衛生所當面叫囂與咒罵,使得女護士不堪其擾,罹患憂鬱症,而提早辦理退休。
這些年來,女嬰的母親縱使吃上恐嚇官司而入獄服刑了六個月,仍難以釋懷。出獄之後,經常不分晝夜,到已退休的女護士住宅前叫囂與恐嚇,連鄰居也深受其擾。為此,女護士除了裝設監視器外,還請轄區的員警裝設巡邏箱,定期巡邏,加以保護,但仍脫離不了被精神騷擾的惡夢。
消息被披露後,大批媒體前往鄭姓婦人的家採訪,鄭姓婦人的哥哥接受採訪時,無奈的表示,妹妹結婚之後,家庭經濟情況並不好,常有一餐沒一餐的,女兒死後,生活更是大受影響,搬回娘家居住後,情況仍無改善。為此,鄭姓婦人的哥哥有感而發的談道:「她的出發點我不是很認同,我是以長輩的心態認為,她必須放開心胸,女兒過世就過世了。」哥哥透過媒體呼籲妹妹,希望她能放下心中的仇恨,早日打開心中的結,不要再繼續怨恨下去,若繼續這樣下去,對自己,對他人都沒有好處。
二、「七十個七次」談何容易 ? !
耶穌的學生彼得曾向祂提問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耶穌回答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見馬太福音十八章 21-22 節)看到耶穌對彼得的回答,有人會提出質疑,難道只要達到七十個七次就可以了嗎?當然也有人會認為,就人性而言,要達七十個七次的四百九十次,簡直是天方夜譚!
基本上,耶穌之所以會以「七十個七次」來回答彼得的問題,乃當時猶太教師的教導中,有一項原則,即若有人犯錯,或對不起他人,只要寬恕四次就夠了。為此,彼得心中認為,若能比四次多出三次,達到七次,應該會比猶太教師的標準還高出許多,因而以此向耶穌請教。
事實上,耶穌所指的「七十個七次」乃「無數次」,即「完完全全」之意,也就是耶穌要求門徒應當無窮盡地從心裡饒恕與赦免得罪自己的人,猶如耶穌於馬太福音五章 38-45 節提出「愛仇敵」的訓示所言:「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一樣。
就人性而言,環顧耶穌所給予我們的訓示,除非是聖人,或是有被虐待狂性格的人才有這等能耐,也才能流露出這樣的行為,否則,人要達成「無數次」的饒恕目標,著實有相當程度上的困難。況且,耶穌所提出的「完完全全」之主張,也有違舊約時代,法律上那「以命償命,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手還手,以腳還腳,以烙還烙,以傷還傷,以打還打。」(出埃及記二十一章 23-25 節)的公平正義原則。
過去,有人提出了「違反人性」之說,來反駁耶穌所提出的「七十個七次」之教導,甚至還有人提出聖經中,耶穌咒詛無花果樹的話:「耶穌就對樹說:『從今以後,永沒有人吃你的果子!』他的門徒也聽見了。」(馬可福音十一章 14 節)和辱罵異己的言語:「你們這瞎眼的人哪、甚麼是大的、是禮物呢、還是叫禮物成聖的壇呢。」「你們這些蛇類,毒蛇之種阿,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 ( 馬太福音二十三章 17 、 33 節 ) 「你們是出於你們的父魔鬼、你們父的私慾、你們偏要行、他從起初是殺人的、不守真理,因他心裏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來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 ( 約翰福音八章 44 節 ) 來質疑耶穌所提出的教導,因他們認為,滿口寬恕的耶穌,自己竟然以「毒蛇」、「魔鬼」、「瞎眼」、「咒詛」之類的話謾罵植物和異己,有何資格來要求別人,根本就是在「咒詛給別人死」,說穿了,根本是說一套做一套,無疑是一種苛求。
姑且不論耶穌所說出的這些話之原始動機和意義為何,我們從祂被釘在十字架上,身心痛苦至極,瀕臨死亡時,還不忘向上帝說出:「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路加福音二十三章 34 節)這樣的話時,一切對祂的質疑、反駁和曲解,便無庸置疑了。
然話又說回來,若我們進一步從路加福音十七章 1-4 節來看耶穌所提出的:「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裏,還強如他把這小子裏的一個絆倒了。你們要謹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勸戒他;他若懊悔,就饒恕他。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轉,說:『我懊悔了』,你總要饒恕他。」卻可發現,耶穌的教導不但沒有違背人性,反而是一種對抗人性弱點的完美訓示。
這段經文,乃耶穌從人性的角度提出說明,耶穌知道,人性是軟弱的,所以,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絆倒人的並不是不用負責任,因那絆倒人的有禍了。可見,絆倒人的人,還是得付出代價。緊接著,耶穌又說:與其使人絆倒,後果嚴重,倒不如自己肉身死亡,以免絆倒人的事繼續發生。
再者,耶穌又談道:若他人對你有所過失,就要讓他知道,還要勸誡他,他若有懊悔之心,就要饒恕他,不要再加以追究。縱使同樣的人一天七次得罪了你,但他每次都有懊悔的心,還是要饒恕他。
由此端見,耶穌並不是用祂的神性,要來無理要求軟弱的人性得和祂一樣,達到那人性不可能到達的事,而是要人能夠從人性的軟弱當中,效法基督,實踐出這一件功課。
三、從背叛到寬恕
我們從下列這一則真實故事之女主角所展現出來的信仰表現,不但可以對於耶穌所說的「違反人性」之說的「七十個七次」看到明證,也可以從中感受到,耶穌的教導不但不是聖人與有被虐待狂性格的人之專利,凡是有信、有望、有愛的人,都可以做得到,只怕我們不願意追求和嘗試。
2008 年4 月25 日 ,有一場名為<背叛與寬恕>的福音寫真在台灣舉辦首映會,片中的主角是一位罹患乳癌的太太,身為醫師的先生為了外遇對象,為能儘快結束婚姻,竟故意隱瞞太太罹患癌症的病情,讓她身體罹癌而毫不自知,乳癌也由第一期惡化至第三期,而延誤治癒的黃金時間,還惡意拋棄太太,導致夫妻長時間對簿公堂,歷經繁複又冗長的四年訴訟。最後,太太因接觸到基督教信仰的緣故,毅然放棄訴訟,選擇了用寬恕和感恩的心去看待這件事情,之後還投入志工的行列,到安寧病房協助癌症病友。看過這部電影的人,無不 深受感動,該片也因此成了一部備受矚目和推薦的信仰與生命教育之影片。首映會後,隨即於台灣各地巡迴放映,受到相當大的迴響。
影片中的主角名叫湯靜慈 ( 原名湯秀璸 ) ,曾是震驚社會「醫生蓄意謀殺妻子」的新聞人物。改名靜慈的原因,乃她「在平靜中享受到上帝的慈愛」。靜慈天生麗質,長相清秀,大學時代是東吳歷史系的系花,也是同學公認的才女,不乏追求的男生。靜慈在不顧男方家屬的反對下,選擇了連續兩年寫追求信給她的醫學院學生。
婚後第二年,靜慈就發現自己的乳房出現硬塊,曾多次向當醫師的丈夫求問,但丈夫不是以「內分泌失調」,就是以「洗澡太過用力」作為回應。一天,當靜慈洗澡時,發現乳頭冒出血來,乃再次向先生求問,但丈夫還是以「沒事」作為回答。靜慈心想說,既然丈夫是醫生,也就完全信任丈夫的答案。
靜慈在沒有適時治療的情況下,病情日漸惡化,直到 1997 年前往醫院檢查時,這才驚覺,結婚不到三年的自己,已是乳癌第三期的患者,而且丈夫不但早知道此事,也於此同時有外遇對象。得知消息的靜慈近乎崩潰,在嚴重的打擊下,丈夫不但公然與外遇對象訂婚,靜慈還成了夫家和外遇者辱罵的對象。靜慈在身心痛苦的煎熬下,病情急速惡化,使得體重驟降至不到三十公斤。處在身心、婚姻皆落空的情況下,靜慈仍不死心,還苦求丈夫能回心轉意,陪她走完人生的最後一程;但所換來的,卻是先生與婆家堅持離婚的無情回應。
面對絕情的丈夫與婆家,為求得公理正義,靜慈乃向法院提出訴訟。無奈的是,向法院所提出的告訴竟被駁回,讓她徹底絕望。就在靜慈面臨生不如死的時刻,有人帶她到以前曾經去過的教會聚會,而使她重遇上帝。在教會中,靜慈從聖經的話語得著許多的安慰,也從教會的兄姐身上,得到了無限的溫暖,遂而逐漸走出生命的憂傷。
感謝的是,回到教會聚會這段期間,因著上帝的恩典與教會兄姐的愛與關懷,有人給了她金錢與法律上的支援,也有人透過輿論博取社會大眾的同情。在此同時,司法亦為她找回了些許的公道,撫平了靜慈內心的傷痛。然而就在勝訴在望,法院即將判決時,靜慈卻撤回了告訴,因她決定用寬恕的心原諒丈夫。此後,她坐著輪椅,到安寧病房擔任志工,安慰與扶持癌症的病友。
靜慈用寬恕的心原諒丈夫的消息傳出後,感動了許多社會大眾,為此,靜慈還特別將如何透過信仰的力量,寬恕丈夫的心路歷程,撰寫《逆風而舞-一個女人的情傷與成長》、《都是愛情惹的禍》、《臨終關懷》等書。書中,靜慈寫道:「寬恕不是一條容易走的路。」、「在我最絕望的時候,我向上帝禱告:『如果要讓我活下去,請替我開一條路吧!』」雖然上帝給的路充滿荊棘與挫折,但湯靜慈並沒有怨懟,只是謙虛的說:「人生如果是一連串的功課,我應該做到及格了!」。
值得一提的是,在<背叛與寬恕>的福音寫真影片中,湯靜慈談道:「比起談感情的那十年,婚變後的十年才是我人生中最精彩的十年。過去以為先生幸福就等於自己幸福,後來才發覺原來自己可以讓很多人快樂,我的價值不是只建立在一個人身上。」這一段話,道盡了靜慈對人生的體悟,讓聽到的人,無不為之動容。
原本,靜慈因延誤就醫,醫生判定活不過兩年,但因為她的寬恕,使得她奇蹟似的又活了十二年。如今,她還堅強的活著。難怪有讀者讀過靜慈的書,再看過她的福音寫真影集後,有感而發的道出:「原諒,釋放了靜慈心中的苦毒,也為她的人生開出一條新路。」 ~ 未完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