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民數記五章 22 節、申命記二十七章 15 節、啟示錄二十二章 21 節
序: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在台已經有一百四十五年的歷史( 1865- 迄今),在這一百多年的時日中,第一本由長老教會正式發行的《聖詩》,稱為「聖詩歌」,大部份內容乃承續自中國閩南地區所用的「養心神詩」,於 1900 年啟用之後,又相繼於 1926 、 1936 、 1964 、 1985 年,經過多次的增補與修訂。如今,我們所用,總計有 650 首,被稱為「新聖詩」的版本,於 2009 年 4 月正式啟用,其內容乃依:「 1. 歷史性、 2. 現代性 3. 多樣性 4. 普世性 5. 本土性/適況性 6. 禮儀性」六大原則,作了 相當大的調整和改變。 2009 年版的「新聖詩」正式發行後,長老教會所屬的地方教會陸續採用,當然,也有教會因看法上的不同,仍沿用 1964 年所發行的聖詩,不願更改。
為能讓大家能瞭解並練唱新聖詩,本會在新聖詩發行後不久,隨即透過成人主日學開班教導,同時在週三禱告會當中唱頌,聖歌隊也常選用新聖詩作為主日禮拜的獻唱詩歌,不僅如此,總會教會音樂委員會,也曾藉本會三樓禮拜堂舉辦過多次的新聖詩觀摩與演唱會。 2010 年年初,長執訓練會時,本會禮拜組與長執會為配合總會的政策,乃於會中提議,應於適當的時機改用新聖詩。基於此,本會決定於 2010 年 10 月起,全面改用新聖詩。
當今年十月份第一主日,本會改用新聖詩之後,有會友對於新聖詩當中,為何有的要唱阿們,有的不必唱阿們,感到不解,且有適應上的困難,因以「阿們」作為聖詩的結束,對於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而言,已有一百多年的歷史與傳統,一夕之間,出現重大的變革,實在讓人難以接受!還有,新聖詩的「首數」與「歌詞」,也因重新編排與制訂之故,與 1964 年所發行的聖詩有許多的不同,同樣令人非常難以適應。再者,也有人對於新聖詩的封面,不用代表長老教會 「焚而不毀」的精神作為象徵圖案,竟然改以五個圓圈作為標誌,感到難以理解!
由於新聖詩的編輯與制訂,是由總會屬下的「教會與音樂委員會」所討論與制訂,因個人並非該委員會的委員,自始至終,都沒有參與過討論,並不知原委,我本身也是新聖詩發行之後,才從聖詩內頁的解釋文,明白五個圓圈所代表的象徵意義。
在編輯新聖詩的過程中, 有關「阿們廢除與否」出現各方意見時, 總會所屬的「信仰與教制委員會」,曾於 2004 年 9 月 13 日 ,假總會事務所舉辦過一次研討會,會中,邀請了「學院」與「實踐」兩方代表,各自提出不同的意見。當時,我被邀請站在「實踐派」(牧會者)的角度,發表演講,並提供一篇名為 <從阿們的神學意義及律、傳統與情感的角度看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聖詩是否應該廢除阿們>的文章,藉以主張聖詩的「阿們」不宜貿然廢除。此乃是新聖詩從 1980 年計畫重新編輯開始,至 2009 年這二十九年間,我唯一一次參與的機會。雖然獲得諸多牧會者的贊同與支持,但最終還是不被主政者所採納。可惜的是,從研討會到新聖詩定稿,再到正式發行時,教會音樂委員會還是堅決主張,只有「三一頌」與「禱告」之類的聖詩後面才唱「阿們」,其餘的不再保留,應全數刪除,因這樣作才能合乎歷史與神學的原則。雖然對於「阿們」的看法,至今仍各有看法和主張。但既然總會教會音樂委員會的政策如此制訂,我們還是得用順服的態度加以配合,畢竟教會是一體的,還是不要各自為政比較好。
或許,當大家在適應新聖詩的階段,難免因為不便,而出現微言與批評,特別是對於「阿們」的重大轉變非常在意。為此,我乃站在信仰的立場上,特別以< 從就是如此到心之所願 >為題,訴說阿們的意義,以及為何有的聖詩要唱阿們,有的聖詩不必唱阿們。為能讓大家明白「阿們」的聖經根據與神學意義,特別藉此重述我於 2004 年 9 月 13 日 受「信仰與教制委員會」之邀,所發表的演講與所撰寫的文章,供作參考。
然必須特別藉此聲明的是,個人再次講述當年的文章之目的,並非要反對或抨擊教會音樂委員會廢除「阿們」的政策,而是想讓大家從不同的角度來思考「阿們」的意義。當您因習慣性的關係,在唱聖詩之後,忍不住唱出「阿們」時,不要為此而覺得尷尬與難為情,畢竟,只要發自於內心的「誠於中,形於外」,上帝還是會接納的。
本文:
禱告之後,會眾同心以「阿們」作為「結語」和「回應」,在聖經上並沒有具體的「律」規定我們非得如此不可,然而這樣的「傳統」,則一直流傳於基督教的團體當中,卻鮮少有人提出質疑。或許,這和先知、詩人於頌讚之後,會眾異口同聲的回應「阿們」,以及耶穌所教導的主禱文,用「阿們」作為結束有關。惟唱聖詩之後,是否每一首都必須要加上「阿們」,時至今日,仍眾說紛紜。
有學者發現,除了和禱告與三一頌相關的聖詩需唱「阿們」外,若每一首聖詩的後面,都加上「阿們」,不但是多此一舉,也有著歷史上的錯誤,因而主張將不必加「阿們」的「阿們」,從聖詩上廢除。( 見駱維道著,《教我頌讚》,台南:人光處版社, 1992 ,頁 163-167 。其觀點乃參照 1982 年已故的前美國普林斯頓神學院音樂教授 Eirk Routly 所著 Church and Christian Faith 一書當中的頁 96-99 。 )然無論如何,要決定廢除或保留與否時,我們當需回到聖經的基本面,探討阿們的神學意義,共同集思廣益,尋覓出一個明確的方向。
以下,將從新舊約的記載中,列舉出「阿們」的經文,好讓我們能夠從阿們出現的時機,及其所代表的神學意義,明白「阿們」真正的意涵。之後,再從律、傳統與情感中,看「阿們」是否有必要從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聖詩當中廢除。
一、阿們在舊約的經文及其神學意
1. 神學意義
( 1 )就是如此、願其如此
「阿們」一詞在聖經首次的出現,乃記載於民數記五章 22 節:「並且這致咒詛的水入你的腸中,要叫你的肚腹發脹,大腿消瘦。」婦人要回答說:『阿們,阿們。』」其次則是申命記二十七章 15 節所載:「『有人製造耶和華所憎惡的偶像,或雕刻,或鑄造,就是工匠手所做的,在暗中設立,那人必受咒詛!』百姓都要答應說:『阿們!』」這兩節經文中的「阿們」之希伯來文原意為: 「就是如此」或「願其如此」 。
( 2 )深表贊同
繼民數記之後,在申命記二十七章 15-26 節的十二節經文當中,連續出現了十二次的阿們。這十二次阿們的產生,乃祭司和利未人先向站在基利心山上的六個支派說祝福的話,然後向站在以巴路山上的六個支派說咒詛的話,人民聽完之後,都同聲回應「阿們」,「 深表贊同」 祭司和利未人所說出的祝福與咒詛。
( 3 )真實的
以賽亞書六十五章 16 節記載:「這樣,在地上為自己求福的,必憑真實的神求福;在地上起誓的,必指真實的神起誓。因為從前的患難已經忘記,也從我眼前隱藏了。」經文中之 「真實的神」 ,希伯來文原意為「阿們的神」,其乃在強調神是信實與可靠的,是位實實在在的神。
( 4 )感恩與稱頌
再者,從耶利米書十一章 5 節:「我好堅定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給他們流奶與蜜之地,正如今日一樣。」我就回答說:『耶和華啊,阿們』。」以及歷代誌上十六章 36 節所記載之經文:「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從亙古直到永遠,是應當稱頌的!眾民都說:『阿們!』並且讚美耶和華。」得以見著,當百姓對神的讚美與感謝時,都會以 「感恩」 與 「頌讚」 的心,用口回應出「阿們」。
2. 舊約中 24 處有阿們之經文
民 5:22 「並且這致咒詛的水入你的腸中,要叫你的肚腹發脹,大腿消瘦。婦人要回答說:『阿們,阿們。』」
申 27:15 「『有人製造耶和華所憎惡的偶像,或雕刻,或鑄造,就是工匠手所做的,在暗中設立,那人必受咒詛!』百姓都要答應說:『阿們!』
申 27:16 「『輕慢父母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申 27:17 「『挪移鄰舍地界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申 27:18 「『使瞎子走差路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申 27:19 「『向寄居的和孤兒寡婦屈枉正直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申 27:20 「『與繼母行淫的,必受咒詛!因為掀開他父親的衣襟。』百姓都要說:『阿們!』
申 27:21 「『與獸淫合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申 27:22 「『與異母同父,或異父同母的姊妹行淫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申 27:23 「『與岳母行淫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申 27:24 「『暗中殺人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申 27:25 「『受賄賂害死無辜之人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申 27:26 「『不堅守遵行這律法言語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
耶 11:5 「我好堅定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給他們流奶與蜜之地,正如今日一樣。」我就回答說:「耶和華啊,阿們!」
王上 1:36 耶何耶大的兒子比拿雅對王說:「阿們!願耶和華我主我王的神也這樣命定。」
代上 16:36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從亙古直到永遠,是應當稱頌的!眾民都說:「阿們!」並且讚美耶和華。
尼 5:13 我也抖著胸前的衣襟,說:「凡不成就這應許的,願神照樣抖他離開家產和他勞碌得來的,直到抖空了。」會眾都說:「阿們!」又讚美耶和華。百姓就照著所應許的去行。
尼 8:6 以斯拉稱頌耶和華至大的神;眾民都舉手應聲說:「阿們!阿們!」就低頭,面伏於地,敬拜耶和華。
詩 41:13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從亙古直到永遠。阿們!阿們!
詩 72:19 他榮耀的名也當稱頌,直到永遠。願他的榮耀充滿全地!阿們!阿們!
詩 89:52 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阿們!
詩 106:48 耶和華以色列的神是應當稱頌的,從亙古直到永遠。願眾民都說:阿們!你們要讚美耶和華!
耶 11:5 我好堅定向你們列祖所起的誓,給他們流奶與蜜之地,正如今日一樣。」我就回答說:「耶和華啊,阿們!」
耶 28:6 「阿們!願耶和華如此行,願耶和華成就你所預言的話,將耶和華殿中的器皿和一切被擄去的人從巴比倫帶回此地。
二、阿們在新約的經文及其神學意義
1. 神學意義
舊約以「阿們」作為「就是如此」、「深表認同」、「感恩與讚美」,同時對於「信實與可靠」的上帝之回應。到了新約時代,「阿們」亦沿舊約的用法於不輟,且被賦予更為積極的意義,最為明顯的,就是耶穌在他所教導的「主禱文」之後,加上了「阿們」,且也在提出訓示時,用「實實在在、確確實實」訴說出「阿們」的另一種意涵。由此端見,新約聖經時代「阿們」所代表的意義,則較為廣泛與多元,舉凡禱告、稱頌、感恩、讚美、祈福、確信、確實、預言和期待時,也都會出現「阿們」,藉以對上帝的贊同與回應。
( 1 )心之所願
從馬太福音六章 13 節:「 ……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可見,「阿們」曾出自於耶穌的口,當耶穌教導學生禱告之後,在禱告文後面加上了「阿們」,其意乃在表明禱告是 「心之所願」 ,也同時在肯定上帝會聆聽我們的祈禱,成全祂的應許。
( 2 )讚美與稱頌
保羅在他的書信中,每當提到「萬有之上」、「主乃是可稱頌的」、「願榮耀歸給我們的父神,直到永永遠遠」、「尊貴和永遠的權能都歸給他」時,也都會在最後面加上「阿們」,以此作為對於上帝「讚美與稱頌」的回應。
( 3 )是的、實在的
除了以賽亞曾表示 「真實的神」 是位 「阿們的神」 以外 , 保羅在寫信給哥林多教會的書信中亦曾強調:「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著他也都是實在(實在:原文是阿們)的,叫神因我們得榮耀。」(哥林多後書一章 20 節)從經文得以看出,「阿們」的意義同等於 「是的」 ,意即我們藉著主耶穌基督,透過 「是的」(阿們) 之應答,將榮耀歸給上帝。尤有進者,啟示錄三章 14 節亦特別提到:「你要寫信給老底嘉教會的使者,說:『那為阿們的,為誠信真實見證的,在神創造萬物之上為元首的 …… 。』藉以訴說「真實的神」,就是「阿們的神」。
( 4 )預言與期待
從啟示錄之經文所出現多次的「阿們」觀之,除了有上述所提過的意義之外,阿們也有著「預言」與「期待」的意義。諸如一章 17 節:「看哪,他駕雲降臨!眾目要看見他,連刺他的人也要看見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他哀哭。這話是真實的。阿們!」以及二十二章 20 節:「證明這事的說:『是了,我必快來!阿們!主耶穌啊,我願你來!』」都在在的顯示出,「阿們」也在回應著預言與期待的肯定和確信。
2. 新約中 31 處有阿們之經文
太 6:13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
羅 1:25 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
羅 9:5 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阿們!
羅 11:36 因為萬有都是本於他,倚靠他,歸於他。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
羅 15:33 願賜平安的神常和你們眾人同在。阿們!
羅 16:27 願榮耀因耶穌基督歸與獨一全智的神,直到永遠。阿們!
林前 14:16 不然,你用靈祝謝,那在座不通方言的人,既然不明白你的話,怎能在你感謝的時候說「阿們」呢?
林前 16:24 我在基督耶穌裏的愛與你們眾人同在。阿們!
林後 1:20 神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著他也都是實在(實在:原文是阿們)的,叫神因我們得榮耀。
加 1:5 但願榮耀歸於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加 6:18 弟兄們,願我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在你們心裏。阿們!
弗 3:21 但願他在教會中,並在基督耶穌裏,得著榮耀,直到世世代代,永永遠遠。 阿們!
腓 4:20 願榮耀歸給我們的父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提前 1:17 但願尊貴、榮耀歸與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提前 6:16 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裏,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要將他顯明出來。但願尊貴和永遠的權能都歸給他。阿們!
提後 4:18 主必救我脫離諸般的凶惡,也必救我進他的天國。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25 願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在你的心裏。阿們!
來 13:21 在各樣善事上成全你們,叫你們遵行他的旨意;又藉著耶穌基督在你們心裏行他所喜悅的事。願榮耀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來 13:25 願恩惠常與你們眾人同在。阿們!
彼前 4:11 若有講道的,要按著神的聖言講;若有服事人的,要按著神所賜的力量服事,叫神在凡事上因耶穌基督得榮耀。原來榮耀、權能都是他的,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彼前 5:11 願權能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彼後 3:18 你們卻要在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有長進。願榮耀歸給他,從今直到永遠。阿們!
猶 25 願榮耀、威嚴、能力、權柄,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歸與他,從萬古以前並現今,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啟 1:6 又使我們成為國民,作他父神的祭司。但願榮耀、權能歸給他,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啟 1:7 看哪,他駕雲降臨!眾目要看見他,連刺他的人也要看見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他哀哭。這話是真實的。阿們!
啟 3:14 「你要寫信給老底嘉教會的使者,說:『那為阿們的,為誠信真實見證的,在神創造萬物之上為元首的……。
啟 5:14 四活物就說:「阿們!」眾長老也俯伏敬拜。
啟 7:12 說:阿們!頌讚、榮耀、智慧、感謝、尊貴、權柄、大力都歸與我們的神,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啟 19:4 那二十四位長老與四活物就俯伏敬拜坐寶座的神,說:阿們!哈利路亞!
啟 22:20 證明這事的說:「是了,我必快來!阿們!主耶穌啊,我願你來!
啟 22:21 願主耶穌的恩惠常與眾聖徒同在。阿們!
三、從律、傳統與情感看阿們是否必須廢除
以目前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而言,禱告和吟唱完聖詩之後,都會不約而同的大聲回應出「阿們」。在長久歲月的陪伴下,參與禮拜的人,已經和「阿們」建立起深厚的「情感」,唱完最後一節聖詩後,若不隨即接下去吟唱「阿們」,似乎沒有「結束」的感覺,唱的人也會渾身不對勁。這樣的結果,唱「阿們」儼然已經成了聖詩的「傳統」。就是因為「阿們」已經成為一個「傳統」,同時也有著深厚的「感情」,一時之間,要將之廢除,實非易事。
下文,吾人將列舉幾個故事,從「律」、「傳統」與「情感」的觀點分別說起。
1. 律
「律」是一種「規範」,也是一種「法則」,更是一種遵循的「軌道」,人必須服從。舊約時代的禮拜,有其一定的「律例」和「典章」,百姓必須依「規定」擺上,絕對不能超出「範圍」,否則,將會違背上帝的「律」,造成嚴重的後果。
到了新約時代,耶穌雖主張「心靈與誠實」的敬拜,但並非是要否定和廢除先前的「律例和典章」,而是要成全舊的「律」,使之產生新的意義,好讓人能在心靈與誠實的前提下,不再受到束縛。
初代教會為了對抗異端,特別在「三一頌」的後面加上「阿們」,藉以表達出對於上帝的「確信」,因而成了一種「律」,致使日後的聖詩全部都加上了「阿們」。雖後來有學者發現,這是一種歷史上的錯誤,而將之廢除。如今,歐美的教會早已不再於每一首聖之後都唱「阿們」,因他們認為,這有違歷史上的「律」。然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卻始終不變,一直沿用至今。
「律」是一種「規範」和「原則」固然沒錯,但「律」並非「神主牌」,也並非不能改變,當「律」不合乎時宜時,一樣可以修訂。這樣的精神,可從耶穌所說的:「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太 5:17 )這句話當中,找到一個新的著力點。
耶穌在此所說的「律法和先知」,乃指舊約聖經的總稱。耶穌所謂的「成全」,則在於祂履行舊約的誡命、應驗其預言、引伸它的含義、實踐其教訓。因當時有許多文士和法利賽人,以虔守律法與傳統為己任,只停留在律法字面上的斟酌與推敲,而忽略了生活情境之層面上應有的信仰作為。質言之,耶穌並非在否定舊約的「律」與「傳統」,祂所殷切盼望的,乃在於生活情境上的信仰作為。
2. 傳統
一天,英國舉行軍事演習,各國使節受邀觀閱。演習進行時,一位美國將軍對發炮時,先有一軍士跨一步,然後雙手由上而下重重一拉的動作,百思不得其解,乃就教英國將軍。將軍回答道:「歷年來一直如此。」顯然他也不清楚典故,只好一齊去向一位老將軍討教。老將軍回憶說:「很久很久以前,炮是由馬拖運,發炮時怕馬驚嚇亂竄,必須將馬拉緊 …… 」結果是,早就改為汽車拖運了,這個動作卻莫名所以地保留下來。
科學家曾經利用猴子作過一項實驗,他們把五隻猴子關在同一個籠子裡,還在籠子的上頭牢牢的掛了一串香蕉,同時將香蕉連結一個隱密式的自動噴水裝置,若有猴子伸手摘取香蕉時,噴水系統便會發作,大力的噴向籠子內的五隻猴子,讓牠們全身被淋濕。
五隻猴子被關進籠裡後,有一隻猴子發現籠頂上掛有一串香蕉,便興高采烈的伸手摘取,結果牽動了噴水裝置系統,將五隻猴子全噴得變成「落湯猴」。為能吃到香蕉,每隻猴子皆嘗試用手摘取香蕉,但都得到同樣的結果,全身被噴得濕答答。有鑑於此,五隻猴子遂產生一個共識,就是不要用手去拿香蕉,因為一拿就會有水噴出來,大家都會遭水殃!
第一階段的實驗結束後,科學家換掉其中的一隻猴子 ( 以下簡稱為 A 猴子 ) 。 A 猴子進到了籠子裡面,看到美味可口的香蕉,高興之餘,便伸手就摘取香蕉準備大快朵頤一番,結果,香蕉還沒到手,就被其他的四隻舊猴子揍了一頓。這四隻猴子會出手修理 A 猴子的主要原因,就是擔心 A 猴子會害牠們重蹈被水柱噴濕的覆轍。貪吃的新猴子不明就理的嘗試了好幾次,每次皆被打得滿頭包。在眾猴兇嫌惡煞般的威脅下, A 猴子不敢再動香蕉的主意,因為每次在A猴子的手碰觸香蕉前,就被其他的四隻舊猴子聯手修理,當然牠就沒有被水噴的經驗,也就不知道拿香蕉會出現強烈的水柱噴向牠們,只知答案就是:不可拿香蕉吃。
後來,科學家又進行了另一階段的實驗,他們再把一隻舊猴子換掉,換了另外一隻新猴子(以下簡稱為 B 猴子)。當 B 猴子進到籠子裡一看到香蕉,馬上趨前要去摘取,結果和先前進來的A猴子一樣,被其他的四隻猴子修理了一頓。有趣的是,A猴子比其他的三隻舊猴子打得更用力。 B 猴子為能享用到香蕉還是不信邪,連續嚐試拿了好幾次香蕉,但每次總是在未到手之前,就被其他四隻猴子修理, B 猴子在懼於淫威下,只好作罷。
依實驗的程序,科學家每次皆換一隻新猴子進入籠子,所得到的結果,和前幾次的情況完全相同。經過五次的更換,舊猴子全都換成新猴子了,但卻沒有一隻猴子敢去動那串香蕉。牠們不知道為什麼,只知道如果去動香蕉,就會被打得滿頭包。
看完這項實驗後,有人稱它為:「這就是『傳統』的由來。」也有人解釋說:「傳統不去反省它,就沒有價值!」無論他人如何詮釋這項實驗,吾人還是覺得,若沒有反省與思考的能力,在受制於外在環境的束縛,是好是壞無法分辨時,往往只會依循本有的固定模式繼續下去,進而造成一種傳統和自我的共同價值觀,綑綁了自己,也綑綁了別人,自己還渾然不知。
事實上,不只猴子如此,會思考的人類亦乎如此,若遭遇瓶頸或綑綁,不從外在與內在合併一起反省,到頭來還是一事無成。
還有一則故事提到:「有位媳婦,每次煎魚,都把頭尾剁掉,婆婆看在眼裡,憋在心裡。終於有一天,婆婆實在憋不住了,假裝不經意地問:『煎魚為何要去頭去尾?』媳婦毫不遲疑道:「我娘家都是這麼做,可能是傳統吧!」婆婆只好笑道:『你下次回娘家,問問你媽媽,看她知不知道原因』。媳婦心想婆婆急著要答案,便打電話回娘家,一問之下,連她自己都不好意思。原來,當時因為鍋子小,不去頭去尾煎不下,想不到換了大鍋卻忘了原因,舊習慣一直沿襲下來。」
傳統並非都是包袱,也不一定都是不好的。然若我們的生活和信仰作為,不會因傳統的存在,而受到影響和束縛時,乾脆就讓它成為一種「文化」,繼續存在下去。
3. 情感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所用的聖詩,經過一個世紀,五次的增修( 1900 、 1926 、 1936 、 1964 、 1985 )和唱頌之後,的確有許多必須修訂之處。值得一提的是, 1936 年所增訂出版,被稱為「舊聖詩」的詩歌當中,有許多被老一輩會友認為「很好聽」的聖詩,諸如:「咱當來吟詩」、「天城金門」、「喔!美無比」 …… 等,隨著 1964 年「新聖詩」的增訂,聖詩編輯委員依聖詩的「律」,認為這些詩歌是〝 Anthem 〞(讚美詩,較適合聖歌隊唱頌),而非〝 Hymn 〞(聖詩,較適合供會眾禮拜時吟唱),因而將之一一刪除,導致許多已經唱出「感情」的會友,相當的不解與難過!
再者,亦有不少會友認為,這些詩歌是「中性的」,無論是婚喪喜慶都可以唱,吟唱之後,不但可以讓聽和唱的人引起共鳴,更可以感動人心。由於這些聖詩被刪除,不少教會為「重溫舊夢」,只好影印人手一份、製作投影片,或寫在黑板上,用「老歌新唱」的方式,大聲的唱出這些聖詩。
敬拜上帝本就是信仰與情感的表達,或許沒有修過「聖詩學」,或受過完整教會音樂專業訓練的人,無法明白刪除這些聖詩是基於「律」的關係,他們只 從唱詩當中感受到,唱這些聖詩不但能夠感動和振奮人心,還可與上帝更加親近。
1989-1990 年,在英國讀書期間,我特別前往拜訪返回英國南部定居,曾經來台任宣教師多年的梅佳蓮先生和安禮文牧師。閒談中,我請教梅先生有關增訂 1964 年,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新聖詩的歷史典故。當時,我特別提起有關刪除「咱當來吟詩」、「天城金門」、「喔!美無比」這些台灣教會信徒極為喜歡唱的聖詩時,她紅著眼眶告訴我:「因為在聖詩學的原則裡面,這些詩歌不是供會眾唱的 Hymn ,而是給聖歌隊唱的 Anthem ,所以才堅持將之拿掉。我萬萬沒有想到,刪除這些聖詩,會引起這麼多的風波和意見,我想,這應該是台灣教會的會友非常喜歡唱這些聖詩,感情深厚所造成的結果吧!若以後台灣教會有機會再編訂或更新聖詩時,請建議聖詩委員會再將這些聖詩編回去,但一定要註明,這是 Anthem 不是 Hymn 。」
說完刪除這些聖詩的典故之後,梅先生又繼續提到,前不久,她曾經到美國訪問,見到了許多在美國牧會的南神校友,心情相當的愉快,當時,有人提議說,要唱一首詩歌給她聽,結果南神的校友不約而同的唱出了「咱當來吟詩」,使得梅先生感動不已,心中充滿著說不出的「感受」。談到這裡,她告訴我,她真的不知道,這首聖詩會讓台灣人這麼懷念!
情感的表達,真的很難用「律」去規範。然從另一個角度而言,若沒有「律」的規範,卻又很難有「秩序」和「原則」。惟過度的「規範」,卻往往又會阻礙和束縛「情感」的表達,著實兩難!
廢除與否之個人淺見與建議:
1. 若得廢除不可
( 1 )「禱告」與「三一頌」的聖詩後面的「阿們」不應廢除。
( 2 )須想辦法克服長久以來的「傳統」與「情感」之問題。
( 3 )除了指出「歷史上」的錯誤之外,還要進一步提出唱阿們違背「聖經」、「信仰」和「真理」的原因,才能讓人心服口服。
( 4 )要透過強力的教育和宣導,說明唱「阿們」的錯誤之原因。
( 5 )當以漸進式的方式廢除,不宜操之過急。
2. 並不一定要廢除
( 1 )從上述阿們的神學意義觀之,聖經並未明訂有關「阿們」的「律」,也沒有經文顯示出,在聖詩的後面加上「阿們」,有違基督教的「信仰」。
( 2 )極有可能在聖詩的後面唱「阿們」,只是「神學上」見解的不同,並不一定是「歷史上」的錯誤。
( 3 )繼續維持使用阿們,並在新版聖詩的序言中,詳細訴說出「阿們」的神學意義,以及歷史上的爭論。
( 4 )根深蒂固的「傳統」與「情感」,若要在短時間內將之全然改變,可能會出現適應不良的後遺症。
結語:
有鑑於上述,個人認為,我們必須回到聖經的基礎上,多做神學上的省思,且多聽會友的感受與各方意見的提供和陳述,勿貿然決定是否廢除。因為唱「阿們」不只是「律」的問題,也是一種「傳統」與「情感」的問題。
然無論如何, 本文最後,個人還是要再次強調,既然總會教會音樂委員會的政策已經如此制訂,我們就得用順服的態度加以配合,畢竟教會是一體的,並不能各自為政,有意見,還是可以溝通。總而言之,我們就將這篇信息,當作是神學的討論吧!
為能讓大家瞭解總會制訂新聖詩的用心良苦,下一頁將特別刊登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總幹事張德謙牧師在新聖詩發行時,所撰寫的文章,從中,可瞭解「新聖詩」的編輯精神、原則與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