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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活之日 — 胡忠銘牧師

  • 胡忠銘牧師

聖經: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19節

前言:
世上的宗教皆有其特別的節日,然除了基督教(含天主教和東正教)外,並沒有任何宗教有所謂的「復活節」(Easter),難能可貴的是,復活節已經成了普世性的重要節日,無論基督徒與否,同樣都會感受到復活節所帶來的氣氛。

復活節是基督教節期的中心,也是教會最為古老的節日。事實上,復活節的重要性絕不亞於聖誕節,因耶穌若沒從死裡復活,聖誕節就變得毫無意義。感謝的是,耶穌基督已經超越死亡,勝過罪惡的權勢,從死裡復活,使得罪惡不再是人類的「終結」,藉著祂,我們不但可以獲得新的生命,還能得著永恆生命的保證。

雖復活節紀念活動在世上已經流傳了兩千年之久,但仍有許多人抱持著存疑的態度,甚至對耶穌的復活嗤之以鼻。其中,最為人所津津樂道的歷史人物,莫國於十八世紀中葉,英國的政治學家喬治利特爾頓(George Lyttelton,1709-1773)和他的友人,他們倆對於耶穌復活和保羅在前往大馬色途中,遇見復活的耶穌而悔改之事相當不以為然,為能提出證據攻擊他所稱的宗教「迷信」,乃分頭找尋資料,並且加以深入研究,想對此提出反駁。1747年,當兩人收集好資料相約一起討論研究心得時,態度卻一百八十度的轉變,雙雙竟成了虔誠的基督徒,原因是,他們不但無法提出證據來反駁復活節的真實性,反而在「真理越辯越明」的情況下,尋獲了許多耶穌復活的佐證。當事實擺在眼前後,這才發現到他們自己過去的膚淺與無知,於是兩人開始下筆為文,力證耶穌復活的真實故事,以及保羅遇見復活的主而悔改之過程。最後,兩人的文章不但成了世界名著,還被刻意保存在倫敦的大英博物館內供人欣賞。

一.復活之日

耶穌復活之日和景象,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7節有著相當清楚的記載:「『安息日將盡,七日的頭一日』,天快亮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那個馬利亞來看墳墓。忽然,地大震動,因為有主的使者從天上下來,把石頭滾開,坐在上面,他的像貌如同閃電,衣服潔白如雪;看守的人就因他嚇得渾身亂戰,甚至和死人一樣。天使對婦女說:「不要害怕!我知道你們是尋找那釘十字架的耶穌;他不在這裏,照他所說的,已經復活了,你們來看安放主的地方。快去告訴他的門徒,說他從死裏復活了;並且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裏你們要見他。看哪,我已經告訴你們了!」當然,除此之外,其他的福音書中,亦有清楚的記載。

由上述經文端見,「七日的頭一日」是耶穌復活的日子,也因而成了門徒和後世基督徒紀念主耶穌復活,共同聚集禮拜的日子。如今,我們所稱的「復活節」(Easter)、「基督徒」(Christian)和「主日」(Lord’s day)之名詞的典故,即依此根據而來。

1.春分月圓-光明勝過黑暗
地球的歲時節令乃由「夏至」、「冬至」與「春分」、「秋分」之「二至二分」架構的二十四節氣排列而成,而所謂的「春分」時節,約在西曆三、四月份的春天期間,端賴地球對太陽的公轉而定。

耶穌復活之日稱為「復活節」乃眾所周知,但復活節的日子和其他的節日所不同的是,它並沒有固定的日期,而是在每年「春分月圓」後的第一個主日。換言之,「春分月圓」即「春分開始後第一次月圓的第一個主日」稱之。由於復活節的算法相當特別,過去,曾發生過教會的主管機關算錯,在印製好教會的年度節期表之後,才發現錯誤,雖亡羊補牢的發函通知修正,但已遭致不少怨言。

「復活節」之所以會訂定在每年「春分月圓」之後的第一個主日,其主要的目的,乃在於「光明勝過黑暗」的象徵意義。因每年的「春分」之後,晝夜的型態由「晝短夜長」轉變為「晝長夜短」;而「月圓」的意義則象徵著白天有太陽的照射,使得大地光明燦爛,太陽下山後的漆黑夜晚,也會因著月圓所發出的光芒而照亮大地。端此,「春分月圓」乃在訴說著主耶穌基督復活,意即「光明勝過黑暗」。

2.從安息日到主日

過去,有許多人並不清楚「復活節」的計算方式,藉著上述的說明,我們應當可以完全瞭解。然此之後,我們也當需明白「安息日」、「聖日」、「禮拜日」、「主日」、「星期日」的意義。

有關這類的探討,筆者曾在諸多文章和書本上論述過。拙著《輸贏之間》一書我就曾談論到:「安息日」乃依上帝的誡命而生,今有許多人誤以為「主日」也是由此典故而來,其實不然,「主日」和「禮拜日」乃耶穌的復活之日,是信徒聚集禮拜,紀念耶穌復活的日子。從新約馬太二十八章1節;馬可十六章1-2節;路加二十四章1節;約翰二十章1節等經文之記載得以了解,耶穌復活的日子為「七日的第一日」,即我們所稱的「星期天」;而舊約十誡中的「安息日」-「七日的第七日」,則是我們所說的「星期六」,兩者相差一天。質言之,「主日」是「七日的第一日」;「安息日」則為「七日的最後一日」。耶穌昇天之後,門徒乃開始奉行七日的第一日為「主日」,並將之分別為聖,每逢「主日」時,便共同聚集,紀念耶穌偉大的救贖。繼門徒之後,初代教會的信徒亦乎如此,視每個「主日」都是重新得力、領受恩典的「耶穌復活之日」。

今天,我們所用的「星期日」(Sunday),乃肇始於第二世紀末。由於當時基督教在羅馬政府的統治下並不合法,基督徒們不敢公開聚會,只能在七天的第一天(主日)時,偷偷的借用民宅,以「愛餐」(其實是守聖餐)的方式祕密聚會。西元321年,羅馬帝國政府因政治、軍事等因素,始承認基督教為合法的宗教,同時接納基督徒聚集禮拜的「主日」為合法的「禮拜日」(Worship day)。此一歷史典故,從基督教禮拜的古文獻資料之記載:「真正用『禮拜日』(Sunday)的日期應當是從主後321年3月7日羅馬帝國政府的官方文件中所發佈」,方可得著證實。按古羅馬帝國週曆的排列,其並非以數字的星期日、一、二、三….為順序,而是用星球之名分別以太陽日(星期日)、月亮日(星期一)、火星日(星期二)、水星日(星期三)、木星日(星期四)、金星日(星期五)、土星日(星期六)依序排列。巧的是,基督徒聚集禮拜的「主日」(Lord’s day),正好是羅馬帝國週曆上的「太陽日」(Sunday),兩者屬同一天。英文的「星期日」有著「太陽日」的意稱,便由此而來。

二.復活的意義
「復活」(resurrection)的神學意義,乃建立在保羅所說:「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並且明顯我們是為神妄作見證的,因我們見證神是叫基督復活了。若死人真不復活,神也就沒有叫基督復活了,因為死人若不復活,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裏,就是在基督裏睡了的人也滅亡了。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眾人更可憐。但基督已經從死裏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4-20節)的基礎上。因耶穌若沒有復活,我們的信一切都是枉然,感謝的是,耶穌已經復活了,這樣的史實,從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7節,以及其他的福音書當中,已經清楚的記載了。

曾擔任過兩次英國首相的邱吉爾(Churchill, Sir Winston, 1874-1965),其人才華洋溢、生性幽默,還曾榮獲1953年的諾貝爾文學獎。二次大戰期間,當英國遭受德國猛烈的攻擊時,他英勇的帶領百姓度過戰爭危機,而被稱為是廿世紀世界上最偉大的人物之一,深受英國人民愛戴和懷念。有趣的是,邱吉爾告別禮拜的程序和故人所愛唱的聖詩,生前他就已經親自安排好,還選定位於倫敦的聖保羅大教堂(St.Paul Cathedral)作為告別禮拜的會場。

告別式當天,一切皆遵照其所設計的禮拜程序進行。當告別禮拜進入尾聲,牧師起立祝禱後,教堂的角落卻出現了熄燈號的喇叭聲,似乎在告訴大家,一代偉人已經就寢,走入了歷史。就在參與的會眾準備離席時,教堂的另一角落忽然又響起了起床號的喇叭聲,使得在場的人不覺莞爾。當然,這個「噱頭」也是邱吉爾生前所交代和安排的,因他在信仰體驗中感受到,基督徒的死並非「熄燈號」,而是「起床號」。同樣的,有信仰的人的死不是「熄燈號」,而是「起床號」。因為主耶穌已經超越死亡,勝過罪惡的權勢,從死裡復活,使得罪惡不再是人類的「終結」,藉著祂,我們不但可以獲得新的生命,還能得著永恆生命的保證。就是這位復活的主,帶給我們永生的盼望。

結語:
不求名利、鄙棄奢侈,力求簡單樸素、節衣縮食的希臘哲學家伊比鳩魯(Epicurus,B.C.342?-270)說過:「當我們存在時,死亡就不存在;當死亡存在時,我們就不存在。」或許這對於人類肉體的存活與死亡似乎相當有道理,但站在基督教的信仰立場上,我們也許可以將之改為:「耶穌復活的大能存在時,死亡就不存在;罪惡存在時,生命就不存在。」保羅說過:「我們見證神是叫基督復活了。若死人真不復活,神也就沒有叫基督復活。因為死人若不復活,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裏。」感謝的是,耶穌基督已經復活,死亡已不再是我們靈魂的威脅,因耶穌的復活帶給了我們永生的盼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