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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上之奴 — 胡忠銘牧師

  • 胡忠銘牧師

經文:箴言二十九章22節;以弗所書四章26-27節

前言:

以「心上之奴」為題的動機,乃從箴言二十九章22節所載之經文:「好氣的人挑啟爭端;暴怒的人多多犯罪。」以及中文「怒」字的啟發而來。

中文的「怒」字乃由「心」與「奴」組合而成,即所謂的「心」上之「奴」是為「怒」。從中文的「怒」字與前述的經文對照觀之,兩者實有異曲同工之妙,同樣都是在訴說過度的怒火,內心會開始燃燒。然若燃燒過頭,不但會綑綁自己,也會綑綁他人。

一. 都是心上之奴惹的禍!

2003年8月30日凌晨一點四十分,台北縣蘆洲市的「大囍市」社區發生大火,使得整個社區陷入愁雲慘霧當中。經過檢警的調查發現,起火的真正原因,並非電線走火,也非人為的故意縱火,而是住在一樓的太太懷疑先生有外遇,倆人在發生激烈的口角衝突後,太太怒火中燒,憤而潑灑松香油引火自焚,不慎波及停放在穿堂內的六十四輛機車,火苗迅速從樓梯間一路向上竄燒,在煙囪效應下,使得整棟大樓在短時間內就陷入火海,導致傷亡慘重。

當大囍市社區火災仍「餘悸猶存」時,台中縣大里市的健康國宅又驚傳被祝融肆虐的消息,究其原因,還是「怒氣」而起。事件的發生,乃縱火者所燒的房子原先為其所有,後因該屋為現住房客經由法拍程序購得,引起原屋主的不滿,遂而縱火洩恨。原屋主持六桶汽油縱火,造成了一死五傷,七十戶停電的慘劇。

當台灣接二連三因「怒火中燒」所引發悲劇的同時,我正好又看到了一則發生於美國加州的真實故事,讀完之後,教人鼻酸。話說有位四歲的小女孩,在父親愛車的板金上,以硬物劃上許多刮痕,父親看見之後大發雷霆,在怒不可抑的情況下,用鐵絲將小女孩的手綑綁起來,還將兩隻小手高高的吊著,令她在車庫罰站,不准移動。

四小時過後,小女孩的手因被鐵絲捆綁且高掛過久,導致血液循環不良,雙手發紫。父親發現後,緊急將女兒送醫,但為時已晚,手掌已經壞死,醫生診斷後告訴父親說:「若不緊急動截掌手術,小孩的生命恐怕不保。」就這樣,小女生在父親的怒氣下,失去了雙掌。

半年後,小女孩的父親將心愛的卡車送廠重新烤漆,車子開回家時,小女孩見到父親光亮如新的卡車時,對著他說:「爹地!你的卡車好漂亮唷!看起來就像是新車!」在此同時,小女孩天真無邪的伸出了她那被截斷的殘肢,對著父親說:「爹地,您什麼時候可以把手掌還給我呢?」當父親聽到小女孩對他所提出的問題後,在極端自責與內疚的情況下,舉槍自盡,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二. 心上之奴的聖經訓示

雖上述這些事件並非發生在我們身上,但悲劇的產生,對犯罪者、受害者、甚至整個社會,直、間接都是一種整體性的「情緒傷害」。會有這樣的悲劇發生,無非是人在盛怒之餘,忘記了「當止住怒氣,離棄憤怒;不要心懷不平,以致作惡。」(詩篇三十七篇8節)「憤怒為殘忍,怒氣為狂瀾‥‥。」(箴言二十七章4節a)的真理,以及「生氣、懷恨就寢者,是與魔鬼共榻。」「怒氣是犯罪的開端」之道理。

有不少人視「發怒」為一種全然的錯誤,並將之定位在罪惡的層面上,力勸基督徒不應該發怒。事實上,聖經並未禁止人不可發怒,畢竟人是血氣的動物,很難不發怒,然發怒時,則要看為何發怒?如何發怒?是否因發怒以致作惡?

按聖經所載,上帝本身也曾多次對不虔不義的人發過怒。耶穌亦曾在傳福音的過程中,面對在耶路撒冷聖殿只管賺錢,不專心敬拜,且販售高於市價的祭品,藉以牟取暴利的商人和神職人員發怒過。然其怒氣並不是非理性的情緒之怒(emotional anger),而是維護真理的「義怒」(righteous anger)。

保羅在寫給以弗所教會的書信中,對於「發怒」有著清楚的訓示,他指出:「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以弗所書四章26-27節)由此端見,發怒本身並不是問題,而是發怒的動機和後果才是問題。生氣本身不一定是罪,但人不應孕育怒恨(含怒到日落),以致心生惡念。若是如此,將會使自己陷入罪惡的泥沼當中,成為罪的奴隸。

為不使怒氣成為人心中的奴隸,台灣年輕作家施以諾先生,在《基督教論壇報》的「心靈小點心」專欄中,曾根據聖經的訓示,提醒人在發怒時,要「恰到好處」,勿在怒不可抑的情況下,顯露罪惡。基於此,他以<恰到好處>一文提供了幾個觀點,值得大家參考:

1. 理直氣「和」:「回答柔和,使怒消退;言語暴戾,觸動怒氣。」(箴言十五章1節)「愚妄人怒氣全發;智慧人忍氣含怒。」(箴言二十九章11節)這兩節經文可以讓人學習克制怒火,並且瞭解到理直氣「和」比理直氣「壯」更為重要。
2. 理直氣「短」:「不可含怒到日落」(以弗所四章26節)此乃在告訴我們,若發怒過久,將容易使得魔鬼入侵心靈,造成身、心、靈的損傷。
3. 理直氣「慢」:「你們各人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 (雅各書1:19-20)主觀意識強烈,亂下價值判斷的人,常會是易於動怒和容易誤會他人的人。

三. 心上之奴的信仰實踐

中醫有言:「『怒』皆由『氣』生,怒會使血氣耗,肝火旺,而傷肝。」此一立論乃根據《皇帝內經》所載:「百病生於氣也。怒則氣上,喜則氣綏,悲則氣消,恐則氣下。」此外,中醫的《素問、陰陽應象大論篇》亦明白的指出:「人有五臟化五氣,以生喜怒悲憂恐。」可知,人若情志失調,則容易損傷臟腑氣血,影響人體健康,而導致疾病叢生。難怪台灣俗諺會因此而出現「氣死,驗無傷。」「腹肚內,沖沖滾。」「氣到,鼻孔空殼。」(意為生氣起來五腑六臟有如憤怒的火爐,鼻孔變成了大煙囪)

中醫學的立論,在西醫學也可得到同樣的證實。出生於鄉下的牧師家庭,曾經研讀過神學,同時又對消化生理研究頗有成就,且於1904年得到諾貝爾生理學醫學獎的前蘇聯生理學家巴甫洛夫,就曾肯定的指出:「一切頑固沈重的憂鬱和焦慮,都足以給各種疾病大開方便之門。」

再者,致力於研究「心理狀態與健康的關係」的美國生理學家愛爾瑪,曾利用科學方法,將多支試管插放在冰與水融合剛好攝氏0度的實驗盤上,開始蒐集研究人類在喜、怒、哀、樂不同情緒狀況下所吐出的「氣水」。實驗結果發現,生氣時所呼出來的「氣水」,呈現紫色沈澱;悲傷時,呈現白色沈澱;心平氣和時,水氣則透明清澈;悔恨時,出現淡綠色沈澱。隨後,愛爾瑪把人類的紫色「生氣水」注入實驗的白老鼠身上,過不了多久,白老鼠便一命嗚呼。之後,愛爾瑪又進一步分析,生氣會耗費相當大的精力,其程度不亞於參加三千公尺的賽跑;生氣時,也因反應劇烈情緒複雜而產生毒素。愛爾瑪因此力勸生氣時或剛生氣完的媽媽千萬不可餵嬰孩吃母奶,這對寶寶的健康影響甚鉅。

有鑑於醫學立論所提出的忠告,當我們的「心上之奴」又蠢蠢欲動時,必須把握下列兩個原則:

1. 不輕易做決定:「當止住怒氣,離棄憤怒;不要心懷不平,以致作惡。」(詩篇三十七篇8節)人常在怒氣沖天時所做的決定,往往會在怒氣消除後,後悔不已。因心懷不平時,心思會在衝動的情況下,容易被情緒所扭曲。
2. 用禱告駕馭:耶穌說:「你們禱告,無論求甚麼,只要信,就必得著!」(馬太福音二十一章22節)當情緒沸騰,心情快要被奴隸時,禱告是一帖相當好的良方。

以下這則摘錄自巴克萊《當你求》(The plain man’s book of prayer)的禱告詞,是我在怒氣沖天時,常作的禱告,提供給大家:
主啊!我深知自己的脾氣暴躁。
深知自己易於驟然震怒,而於事後才覺十分抱歉。
深知自己常在怒氣中魯莽從事,而這些事都是在我冷靜時絕少犯的。
深知我的脾氣使我的家中不得安寧;使我難於與人同工;
使我失去許多朋友;甚至招惹眾多的麻煩。
主,求你幫助我,助我三思而後言。當我心浮氣躁正要發作時,
助我冷靜片刻,直到克制下來。助我不忘你時刻傾聽與注視著我的一言一行。
主啊!求你勒住我及我的脾氣。
因著你的慈愛祈求,阿們。

結語:
十七世紀的神學家多瑪斯.福樂(Thomas Fuller)說過:「生氣不是滾鍋透氣,或是精神暫時失去平衡,而是人的獸性戰勝靈性,罪性戰勝神性。」聖經並未阻擋我們不能生氣,而是要我們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且不可含怒到日落,因含怒就寢,等於與魔鬼共眠。願我們常透過禱告來控制自己的怒氣,勿被自己的怒氣所控制。否則,「怒」字將成為我們的「心上之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