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創世記十三章8-13節
詩篇一三三篇1-3節
前言:
2005年3月,台灣人民最為關心的議題,莫過於從3月5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召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因這一次的會議,在3月14日表決通過與台海兩岸關係密切的「反分裂國家法」。這項法案通過後,中國還著手準備反分裂法的配套法律,其中包括「緊急狀態法」、「國防動員法」等。
當「反分裂國家法」的草案在表決前提出時,中國人大副委員長王兆國於事前的說明會中指出:「大陸從來沒有承諾過對台放棄使用武力,採取『非和平方式』制止分裂國家,是大陸在和平統一的努力完全無效情況下,不得已做出的最後選擇。」王兆國所提的「非和平方式」之說傳出後,在全世界引起一片譁然。
對此,台灣的陸委會隨即提出聲明表示:「反分裂法暴露出中國強行使用武力併吞台灣、意圖稱霸區域之圖謀,實質上已經向其軍方開出對台灣動武的空白支票。台灣的未來,必須要獲得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的同意,中共必須接受此一事實。」美國白宮、國務院和國會亦在同一時間內,對中國所提出的反分裂國家法,提出了負面的評價,表示這個法案的通過,會造成反效果。白宮甚至措辭強硬的指出:反分裂法容許對台灣採取懲罰性措施,美國反對以和平之外的任何企圖決定台灣前途,呼籲北京重新考慮是否通過反分裂法。
一.和平的企盼
詩篇一三三篇1-3節:「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這好比那貴重的油澆在亞倫的頭上,流到鬍鬚,又流到他的衣襟;又好比黑門的甘露降在錫安山;因為在那裏有耶和華所命定的福,就是永遠的生命。」是我相當喜歡的一段經文,特別是在成為牧師,有了更成熟的神學思想之後,更是如此。個人之所以喜愛這段經文的原因有三:
首先,在舊約的分類中,這是一篇智慧詩,是詩人用來形容大家在耶路撒冷一同守節的甜蜜快樂景象。這種融洽的氣氛,好比珍貴的香膏,四處散發出悅人的香氣,又好比滋潤植物的露水,教人感到清新和滿有活力。詩人藉此勸勉國民應該如同兄弟一般的和睦團結。
其次,這是一種愛與和睦的美麗結合,而非「非和平方式」之下的強迫性結合。
再者,這段經文讓我感受到,自己一出生,台灣便處於國共分裂、兩岸對立的狀態。由於國共勢不兩立,從小開始,便在政治仇恨的教育環境下成長,不但被灌輸對岸的中國共產黨是萬惡的共匪,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熱的鐵幕中,過著牛馬不如的日子,還得跟著主政者喊出:反攻大陸、殺朱拔毛、拯救大陸苦難的同胞之口號,就連與中國共產黨同路人的蘇聯,也是加以討伐,所以,「反共抗俄」的字樣,也經常被標示在學校的圍牆上,以及國慶日遊行隊伍的旗幟上。當兵之時,這樣的政治仇恨教育,更加強烈的表現在早晚點名後的呼口號聲當中。
在二膽島當兵時,我常對於當地的風景發出讚嘆之聲,特別是那佈滿海面的大陸機帆船,看起來就好像西方國家帆船比賽一樣漂亮。有一天,我向即將退伍的同袍談道:「若我們與阿共仔能夠和平共處,我們也就不用在此當兵,每天數饅頭。若沒有戰爭,這裡應該是一處相當理想的渡假勝地。」聽到我的說法,他乃嗤之以鼻的告訴我:「不要作夢了!我們那有可能和阿共仔和平共處,這簡直不可能!」出國進修之後,與中國留學生成了同學之後,從他們的口中聽到,對岸的中國共產黨,亦以政治的仇恨教育教導下一代,使得兩岸的人民,從小開始便充滿著敵意。聽到這樣的說法,使我更加對於詩篇一三三篇1-3節和睦相處的經文之渴慕。
二.有愛才有和平
人之所以會結合,有著諸多原因,其中不乏理想的結合、革命情感的結合、利益的結合、政治的結合、信仰的結合、愛情的結合等。除此之外,當然也有所謂「強迫性的結合」。中國人大會議所提出的「採取『非和平方式』制止分裂國家」之說,就是一種一廂情願式的「強迫性結合」,這種結合不但缺乏愛,還欠缺公義的基礎,當然也就毫無和平可言。最為美善的結合,莫過於詩人在詩篇一三三篇1-3節所談到的和平之畫面。
神學生時代,我曾在台中的一間教會實習,當時該教會的牧師已年近七十,除了牧會經驗豐富、口才一級棒、講道生動有趣外,他那充滿鄉土味道的表達方式,讓人聽了無不感到津津有味。因此,主日禮拜時,經常可看到慕名而來聽講道的他教會之會友。
在該教會實習的一年當中,為能把握難得的機會,我常會主動要求能夠與牧師一起外出探訪,藉以學習關心會友的功課,以及牧會的應對技巧。可能是我生性比較「好嘴」,常對牧師夫婦噓寒問暖,因而深受牧師與師母的厚愛。所以,若時間上許可,牧師夫婦外出探訪時,都會邀我同他一起騎著腳踏車前往會友家。若需調解會友的家庭糾紛或男女婚姻的問題時,也會邀我坐在一旁,靜靜的觀摩他處理的方法。最讓我印象深刻的,就是牧師曾經好幾次邀請我同他到台中看守所、監獄和附近的工廠演講,也曾多次跟隨他到過外縣市的教會培靈和佈道,讓我大大的開啟了眼界。
有一週六下午,見到牧師夫婦盛裝打扮,雙雙牽著腳踏車,春風滿面,神情愉快的準備外出。本以為他們倆又要前往會友家探訪,然經過詢問之後,我才知道,他們並非要前往探訪,而是要參加一場婚禮。好奇之餘,我問牧師說:「是誰要結婚?為何不在教會結婚?」牧師聽到我的問題後,乃靠近我的耳朵旁輕聲的說出:「這一場婚禮的背後,有一段相當感人的故事,因男女主角年歲已高,所以雙方都相當低調,不願意張揚。既然你是神學生,以後要當牧師,那我就把故事的經過告訴你,讓你做參考。」基於此,牧師不厭其煩的,將這場婚禮的典故,一五一十的告訴了我。
牧師說:今天要結婚的新郎與新娘,是日據時代在日本東京讀書的台灣留學生,兩人在日本結識,進而交往,成了一對戀人,男的就讀當地一所醫專,女的亦在東京一所著名大學讀書。經過一段時間的交往,兩人皆深愛著對方,且已論及婚嫁。無奈的是,女方家長極力反對這樁感情,因男女雙方的家世背景差異頗大,加上所念的學校女優於男,而硬把兩人拆散。在當時父權至上的情況下,女方只好唯父命是從,不敢有所反抗。由於戀情受阻,兩人也於日後各自婚嫁,男的行醫;女的擔任專科學校的校長。
二次大戰後,硬被分開的男女雙方,都有各自的家庭和子女。巧的是,經過數十年的婚姻生活,兩人的另外一半皆因故去世,而又回復昔日的單身生活。雙方在得知消息後,在惺惺相惜的情況下,才又繼續聯絡和交往,而進一步的結為夫妻。
聽完這段故事,讓我深受感動。雖然在結婚的過程中,仍有雙方家庭意見上的風波,最後,兩人還是排除萬難,因愛情而結合,感動了許多人。
在美國芝加哥讀書時,我曾與這對恩愛的夫妻在同一個教會做過禮拜,受到了他們夫妻倆美好的款待,夫妻倆見到我兩位當時年紀只有兩歲和六歲的女兒時,還高興的包了兩個紅包給女兒們,同時祝福她們有智慧,快快長大。只可惜,人的生命實在很有限,男主角在幾年前因病離開人間,女主角也因年紀老邁,回到台灣,住進了老人安養中心。
三.有公義才有和平
看到反分裂國家法中的「非和平方式」,著實讓人憂心忡忡,因用這種一廂情願的方式迫使兩岸結合,只會帶來另一種衝突,永遠沒有和平的一天。要和平,就必須要先有公義,因沒有公義,就無法和解,無法和解,就沒有和平可言。當然,要和平,還是要先和解,要和解,則必須要先了解,要了解,就要在互信與對等的情況下用愛心坐下來商談,才能彰顯出公義。然要達成此一目的,就必須存憐憫和謙卑的心與上帝同行,將「愛與公義」放在一起,才能實現。
一生為廢除「種族隔離政策」(Apartheid)而努力的前南非聖公會大主教迪斯蒙.杜圖(Tutu, Desmond Mpilo),於1984年榮獲諾貝爾世界和平獎時,在受獎典禮中,以呼籲性的方式致詞大聲疾呼:「沒有公義的和平不是和平」(Peace without justice is not peace)。由此不難明白,和平乃要建立在愛與公義的基礎上。否則,一切終將淪為空談!
見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反分裂國家法設立後,對歷史相當有洞見的李筱峰教授接受記者訪問時,乃從歷史的角度精闢的分析,同時提出具體的建議談道:
中國過去三、四千年歷史中,不外乎大帝國和列國並立兩種形態。中國傳統觀念認為,國家走向「大一統」才是正確的,列國並立不是正常的狀況。但其實過去中國歷史處於列國並立狀態的時間,長達一千二百多年,佔了中國歷史四十三%的時間,比率其實不低。
儘管列國並立狀態,人民生活不會比較差,大一統狀態時的人民生活和國家經濟也不見得比較好,但中國人傳統觀念仍改不了;只要是處於列國並立狀態,每個小國都自命為「正統」,想要去併吞別人,完成所謂的歷史使命,中國一直在這樣的歷史中反覆。
以歷史背景來看,中國、台灣本就有其各自發展的軌跡,若雙方互相尊重,可以達到雙贏局面,可惜中國存在的大一統觀念,讓國家停留在「前近代」階段,這對它自己或台灣來說,都是負面的。
台灣和中國若能以兩個獨立個體結合,經濟、文化互相交流,但政治上各自獨立,其實是理想的發展方向。所謂的一中,若解釋成台灣和中國組成一個「中華聯盟」,政治上各自獨立,但經濟、文化上交流,軍事上密切合作,「這樣可能連美國都會緊張了」;或許國內本土派人士不會贊成,但其實這是務實做法,縱使台灣要獨立,也不是要和中國對立,這樣的做法算是「台灣贏了裡子,讓中國贏面子」。
李筱峰教授所提出的看法,其實,在聖經中的亞伯蘭(改名之後稱為亞伯拉罕)與羅得為領土分配的故事中,已經給予了我們一個範例和啟示。
亞伯蘭受上帝呼召,從故鄉哈蘭遷居到迦南地。抵達迦南地後不久,因當地發生饑荒,亞伯蘭又舉家搬遷,下到埃及,因埃及地有尼羅河,水源充足,土質肥美。飢荒過後,亞伯蘭又北上遷移至伯特利和艾中間的草原居住。然此時,亞伯蘭和羅得各自擁有許多牲畜,而該地水源和青草不夠兩家的牲畜所需,兩家的牧人常因此發生爭執。由於兩方人馬僵持不下,亞伯蘭乃向羅得提議分手,於是,「亞伯蘭就對羅得說:『你我不可相爭,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因為我們是骨肉(原文是弟兄)。遍地不都在你眼前嗎?請你離開我: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羅得舉目,看見約但河的全平原,直到瑣珥都是滋潤的(那地在耶和華未滅所多瑪、蛾摩拉以先,如同耶和華的園子,也像埃及地)。於是羅得選擇約但河的全平原,往東遷移,他們就彼此分離了。」(創世記十三章8-11節)
從兩者間的對話可以見著,羅得選擇了約旦河西岸南部那一片平原,其中包括了死海南部三個城市(瑣珥、所多瑪、蛾摩拉),因這一帶水源充足,土地肥沃。亞伯蘭會選擇較為貧瘠的地方,所為的就是要追求和睦,才會主動和羅得尋求解決紛爭的方法。亞伯蘭的方式,乃慷慨禮讓,讓後輩侄兒先作選擇,而非「以大欺小」,用「非和平的方式」讓後輩屈服。我們從耶和華對亞伯蘭所說的下列這一段話:「從你所在的地方,你舉目向東西南北觀看,凡你所看見的一切地,我都要賜給你和你的後裔,直到永遠。我也要使你的後裔如同地上的塵沙那樣多,人若能數算地上的塵沙,才能數算你的後裔。你起來,縱橫走遍這地,因為我必把這地賜給你。」(創世記十三章14-17節)便可看到亞伯蘭用愛與和睦的方式解決紛爭之後,而受到上帝特別的祝福。日後,凡亞伯蘭看見的土地,上帝果真都給了他和他的子孫。
結語:
按照美國的經驗,移民者對於國家與土地的認同,需歷經三代,大約是七十五年,才能完全的建立起來。如今,經歷二次大戰與國共內戰之後,移民來台的外省人,已經繁衍至第三代,甚至是第四代,子孫們可說已經逐漸認同台灣這塊土地,不再有外省與本省,蕃薯與芋仔,阿山仔、半山仔與台灣囝仔之爭,彼此正逐漸融合當中。
沒有愛,就無法和解。無法和解,就難以和平。我們真的非常盼望,中國當局不要以「非和平方式」迫使中國與台灣連結。否則,會因為無情的戰爭,使得兩岸百姓又得進入另一波的七十五年,這對於我們的子孫,只會是禍,絕對不會是福。
聖經:箴言六章27-35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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