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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養與遵行(二) — 胡忠銘牧師

  • 胡忠銘牧師

聖經:申命記四章9-14節,箴言十九章18節

<本文接續自(教養與遵行(一))2018.8.26.>

無可否認的,因長達一千多年的科舉制度之故,使得「求仕得祿」、「貧者因書富,富者因書貴」、「書中自有黃金屋」、「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價值觀深植華人心中。除非萬不得已,否則,幾乎所有父母都不願讓孩子失去升學的機會,既使移民到國外,這種信念依然存在,並未隨著地域和環境的不同而改變,導致華人堅信讀書至上,唯有讀書才能翻身,改變人生命運的思想揮之不去。華人如此「重學」的觀念,堪稱是世上最為重視子女學業成績與讀明星學校的民族之一。

顯見,「為父兄者,以其子與弟不文為咎;為母妻者,以其子與夫不學為辱。」的基因,根深蒂固的深植在華人父母心中。(這句話出自於《容齋四筆》卷五。作者為南宋時期的翰林學士洪邁(1123-1202)所撰之隨手筆記,後人將之集結成冊保留了下來,迄今仍有出版社印製和販售)難怪臺灣當代鄉土文學作家黃春明會以「教育狂熱分子」一詞,形容臺灣新世代的母親。其實,不只過去如此,現代如此,若不「基因改造」,將來也會是如此。

必須再次提出省思的是,每個人的遺傳基因不同、生長環境不同、恩賜不同、資質不同,當然興趣也就有所不同,不一定每個人都適合讀書,但偏偏在長達一千多年科舉制度的「孕育」下,所衍生出來的崇尚讀書、以文為貴、學而優則仕的價值觀始終揮之不去,導致許多家長督促子女的學習與教育往往不切實際,違背了聖經所教導的「使他走當行的道」(依各人的特性適性而教),甚為可惜!

在百業興盛,行行出狀元的現代社會,不一定得如同封建時代的「進京考試,金榜題名,在朝為官」才是功成名就、光宗耀祖,只要能依適性而教,使其發揮恩賜、貢獻社會、造福人群、榮神益人,就是一種「成就」,不是嗎?

四、從遵行與管教著手

每當談到教養的功課時,如前述所提,由上帝所啟示,出自於君王、文士、詩人和智慧人等,所撰述的「使他走當行的道」之經文,就會被提出。然而要實踐出適性而教的功課,還是得建立在信仰的基礎上,也就是要遵行上帝的「誡命」與「話語」,才能達到目標。這樣的勸勉,從申命記當中的諸多「重申」中,可見諸於一般。

1.屬靈與遵行

暫且不論申命記當中其他的提醒與吩咐,光從申命記四章9-14節所載之經文:「你只要謹慎,殷勤保守你的心靈,免得忘記你親眼所看見的事,又免得你一生、這事離開你的心;總要傳給你的子子孫孫。你在何烈山站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的那日,耶和華對我說:『你為我招聚百姓,我要叫他們聽見我的話,使他們存活在世的日子,可以學習敬畏我,又可以教訓兒女這樣行。』那時你們近前來,站在山下;山上有火焰沖天,並有昏黑、密雲、幽暗。耶和華從火焰中對你們說話,你們只聽見聲音,卻沒有看見形象。他將所吩咐你們當守的約指示你們,就是十條誡,並將這誡寫在兩塊石版上。那時,耶和華又吩咐我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便可清楚見著屬靈與遵行的重要。

摩西會藉此「重申」以色列百姓當敬畏上帝,並遵行上帝在何烈山所頒佈的誡命和律例典章,乃此一盟約是上帝親自與百姓所立。為此,上帝才會透過摩西囑咐身為人父、人母及長輩者,當要把上帝的啟示及其與百姓所立的盟約傳給子孫,好讓後代能遵行並傳承。上帝會要求摩西對百姓加以「重申」,乃孩子是上帝賜給父母的產業,父母的職責是上帝所託付的獎賞,帶領孩子敬畏上帝是身為人父和人母的責任,凡上帝的子民,都必須瞭解,何烈山的盟約是上帝和百姓有條件的合同,百姓必須遵行,進入到迦南地後,更得謹守,絕不能違背。

質言之,摩西要以色列百姓謹記上帝的盟約,身為父母者也要將之傳承給子女,就是要在信仰上作屬靈的父母,扮演好信仰的傳承者與代禱者之角色,如此一來,稱職的父母便會因盡心盡力傳承信仰,得以使孩子因敬畏上帝,得著智慧,進而發揮恩賜,呈現出最美好的一面,使父母引以為榮。可知,父母和孩子都是上帝的子民,也是與上帝立約的百姓,父母向上帝表明敬愛和忠誠的主要方式,就是好好教養孩子,使他們能遵行盟約。

本會有位母親,送三位孩子相繼赴美讀書,老大在美學成歸國後,隨當心臟外科醫師的先生回台灣服務,另外兩位孩子留在美國發展,一位正準備考醫師執照,另一位則擔任藝術設計工作者。為關心三位兒女的信仰,母親常來電要我為孩子們禱告,期盼孩子能持守信仰,勿忘上帝的恩典。為母者更殷切盼望,當醫師的女婿能夠信主。因母親認為,有信仰為根基,就會走正路,不會偏離。每次想到這裡,就會從內心發出對這位母親的敬佩!

談到這裡,使我想起,服事上帝超過一甲子,於2012年歸天的三伯父胡茂生牧師(1925-2012),生前常用他所自創的打油詩,給予年輕基督徒朋友找尋另一半的建議,他說:「1.信仰。2.身體勇。3.頭腦甲種。4.面貌高尚。5.對將來有理想。6.賺錢多少不勉強。7.上好同人種。」雖這只是一則俏皮話,但卻充滿尊主為大,以信仰為要的意涵。每次想到這裡,不由得讓人覺得莞爾。

2.導引與管教

聖經裡面,有諸多「管教兒女」的經文,特別在箴言裡面有不少經文提到要「用杖打孩子」,諸如:「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言十三章24節)「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於死。」(箴言二十三章13節)「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箴言二十三章14節)「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箴言二十九章15節)每次讀到這些經文,總會讓人覺得,體罰在聖經中是被允許的。的確,大多數學者皆認同「省了棍子,慣壞了孩子,不打不成器。」當然,贊成體罰的人無不認為,「杖打」不是要造成身體的傷害,而是為了糾正錯誤的行為,防止孩子走偏的不得已手段。是的,管教可以用來糾正和培養人走正路,在不造成身心靈傷害的前提下,適度的體罰,應該是可以接受的。

一次,在帶領親子團契的聚會中,有家長以前述經文提出有關杖打孩子的問題讓大家討論。討論結果,大部份的家長皆認為,依照聖經的記載,適度的體罰應該是被允許的。

當他們問我時,我以希伯來文的原意這樣解釋:「杖」在希伯來文的原意是指「支派」,同時也是「領導」與「權威」的象徵,是上帝所特別賦予的權柄,然而此一權柄,乃出自於上帝的話語及所頒佈的誡命。然要用「杖」打孩子之前,父母親除了得要留意身教重於言教的功課之外,更為重要的是,自己得先遵行上帝的話語和誡命。

由於時間有限,當時無法詳細解釋,直到撰寫這篇文章,進一步查考希伯來文的原意,並深入研究時發現,「杖」有諸多意義和用處,最主要的,除了象徵上帝所賦予的權柄之外,也是牧羊人的管理工具、父母的權柄、管教兒女的工具,更是上帝懲戒(以賽亞書十章5-6節)、行神蹟(出埃及記四章17節、七章、十四章16節、民數記二十四章17節)、引領戰爭(出埃及記十七章8-13節、撒母耳記上十四章27節)、護衛(詩篇二十三4節)、牧養(彌迦書七章14節的工具等。

由此端見,「杖」是有形的權柄,受揀選的人可以藉著上帝所賦予的權力,執行上帝所託付的工作。「杖」也是一種無形的力量和準繩,即上帝的話語和誡命,人只要遵行,便可走在正道,就是到老也不偏離。

或許,處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體罰是屬於違法的行為,然從信仰的角度觀之,若是基於導引,防止走偏,在「範圍」之內,非情緒性與傷害性的體罰,是可以考慮的,猶如箴言十三章24節所示:「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以及箴言十九章18節所載:「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兒子;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的提醒一樣。無可否認的,被管教的當下,孩子會覺得不適,然只要不超過範圍,對孩子應該是有幫助的,否則,將會產生「寵豬夯灶,寵子不孝」的後果。

希伯來書的作者在勸人仰望基督、忍受管教的勸勉中,論述世上的父親與天上的父親之管教時,特別提到:「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希伯來書十二章11節)可知,管教的結果,可以展現聖潔和公義的果效。同理而言,管教對兒女有益,方能如箴言二十九章15節所示,能加增智慧,否則,會因放縱而使母親羞愧。藉此舉兩個實例作為參酌:

1.一位小留學生

台灣知名藝人夫妻檔於2017年,將還未成年的17歲獨子送到美國賓州就讀高中,住宿在寄養家庭。在美國收集槍械和大批子彈,犯下涉嫌恐攻一案,於2018年3月底在美國被捕,關進監獄。

為瞭解獨子的成長背景,我特別上網查詢,並留意媒體的報導。從中得知,獨子的成長環境優渥,集寵愛於一身,因從小就酷愛把玩槍械,所以常玩漆彈射擊等生存遊戲。加上個性衝動、急躁,易與人起衝突,不高興時,還常向同學發出「我要去你家開槍」的威脅口頭禪。還有,國中時,曾因唆使同學跳樓,並暴力毆打女同學,差一點被同學的家長提出訴訟,幸好母親出面道歉,央求和解,才沒被告上法院。

或許,獨子的父母愛子心切,想給他換個環境,因而將其送出國讀書。沒想到,獨子到美國讀書的第一個學期,美國的校園一連發生多次槍擊案件,死傷慘重。美國當局對不斷發生的校園槍擊案頭痛不已時,酷愛槍械和彈藥的獨子,竟向同學表示:「5月1日不要來學校,因為我要用槍攻擊學校」,同學得知消息,立即向老師報告,校方隨即報警處理。由於獨子涉犯恐怖威脅,遭到警方逮捕,被關押在看守所。得知孩子被裁定羈押後,父母親從台灣跨海到美國為其奔走,還花上大筆金錢,聘請美國律師辯護。看到獨子父母親緊張與落寞的神情,讓人頗為感傷!

歷經好幾個月的調查與審理,美國聯邦檢察官麥克史溫(William M. McSwain)於2018年8月28日開庭時,針對此案,以嚴正態度發表800多字的聲明,其中,有一段聲明提到:「父母和監護人是發現孩子持有武器的第一道防線,很清楚的是,孩子不應該大量儲存武器,或在沒有父母和監護人知情的狀況下取得任何危險武器。所有父母都應該參與或積極了解孩子生活大小事,這是他們的責任和義務,不僅是對自己孩子,也是對廣大社會群眾負責。」意指父母未善盡教養的責任。看到美國檢察官的聲明時,令人感到相當遺憾!

想必,獨子的父母也不希望看到自己的孩子淪落到如此的地步,但身為父母者仍得反省的是,既然孩子早在成長的國中階段,就出現異於同輩群的偏差行為,就得加以陪伴,並藉助信仰和專家導正。可惜的是,竟將獨生子送出國,遠離父母,讓他獨自一個人住在寄宿家庭,還提供金錢讓他購買槍枝,令人不解!目睹此一個案,我在想,若獨子的父母能瞭解聖經的真理,並尋求專業輔導的協助,應可以藉由專家和信仰的力量得著幫助。

2.一張謝卡

2018年3-5月間,在花蓮玉山神學院協助教學工作時,一天,有事到花蓮市,因趕不回學校用中餐,只好就近在門諾醫院附近的麵店解決。當坐定位置,等待工作人員煮麵的空檔,發現牆上貼有一張寫滿文字的卡片,好奇之餘,我乃仔細閱讀,並將之用手機拍下。其內文如此寫道:

Dear阿姨們:

謝謝您們願意收留我,讓我能夠順利完成期中一項暑假作業,除此之外,也讓我學習到許多經驗。

雖然您曾說,這是一項不必用頭腦的工作,一定要好好讀書,長大後,做像爸媽那樣的工作。但我看在眼中,不只是煮麵羹,扯米粉、分麵條……一樣樣的工作,都需要利用到極大的腦力。雖然在麵店的工作,不是我的夢想,即使如此,這是一件令人敬佩的工作。

也抱歉,給您們添麻煩了。祝生意興隆,萬事如意。

XX敬上

看完卡片上的文辭,內心深受感動。為能瞭解卡片的典故,我乃請教麵店的老闆娘。老闆娘說,這是一位小學五年級女生寫給她與員工的謝卡。小女生會到麵店打工,乃為了要完成學校的暑假作業,因該班的老師要求學生,得利用假期間,體驗大人工作的辛勞,勿整天無所事事,不讀書,也不幫忙家務。經小女生爸媽的建議,決定選擇到郵局旁的麵店,體驗大熱天工作的辛勞。

在麵店工作的暑假作業完成後,小女生以感恩的心,寫了這一張卡片,向在麵店工作的三位阿姨道謝。老闆娘接到卡片之後,感到相當溫馨,才會將卡片貼在牆壁上,與食客們分享。

結語

一般人的觀念大多將焦點放在「應學習如何作好兒女」,然聖經卻有不少經文提醒人「當如何作好父母」。可知,身為父母者,對於兒女不但得學習「適性而教」的功課,更為重要的是,必須如同聖經的教導,得先從遵行上帝的話語與誡命著手,好好教養孩子,使他們能遵行上帝的盟約,走在正道,就是到老也不偏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