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詩篇一 O 三篇 15-18 節; 以弗所書二章 10 節
接續 6 月 27 日 <有限中的無限(一)>
三、無限與永恆的應許
詩篇一 O 三篇 15-18 節的前兩節經文:「至於世人,他的年日如草一樣。他發旺如野地的花,經風一吹,便歸無有;它的原處也不再認識它。」( 15-16 節)乃在訴說壽命的短暫與有限;後兩節經文:「但耶和華的慈愛歸於敬畏他的人,從亙古到永遠;他的公義也歸於子子孫孫,就是那些遵守他的約,記念他的訓詞而遵行的人。」( 17-18 節)則在強調生命的無限與永恆。
詩人在此所提出的「無限」之說,在上帝親頒十誡時,就已經立下應許:「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埃及記二十章 6 節)由於這項應許出自於上帝本身,有其重要的意義,因此,摩西在申命記當中,特別再次對以色列百姓重申:「所以,你要知道耶和華你的神,他是神,是信實的神,向愛他、守他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直到千代。」(申命記七章 9 節)要他們謹記在心,努力獲得上帝的應許。
基本上,詩人所說的「無限」,乃出自於上帝的慈愛與應許。然而,要得著無限的應許,其關鍵,則是人必須敬畏與順服上帝,並聽從祂的話語,且遵行祂所立之約,才能享有。尤有進者,凡謹守上帝所立之約,且虛心遵行的人,其本身不但可以得著上帝所賜予的福份與榮耀,就是其子子孫孫,也可以同樣蒙福。質言之,人生在世,只有數十寒暑,極為短暫與脆弱,然卻可襯托出上帝永恆不變的慈愛,而這慈愛將永遠臨到敬畏祂的人及其子孫身上。
事實上,人在犯罪之後,本得付出肉體滅亡與靈魂永遠沈淪的代價,然因著上帝的慈愛,將永恆的生命,也就是靈魂得救的福份與恩典,賜給凡敬畏祂、順服祂、並遵守祂所立之約的人。由此端見,人之所以能享受無限的永恆,乃在於上帝的恩典與慈愛。如此的應許,在新約時代,耶穌亦有清楚的明示:「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約翰福音三章 16-17 節)足見,人要得著無限生命的不法二門,如本文前言所述,乃在於敬畏與順服上帝、聽從上帝的話語、謹守上帝所立之約。
有關人類「壽命」的有限,前文已透過故事的方式談論過,在此不再談論。以下,將就「無限」的部分,以見證的方式提出分享。
四、無限與永恆的遵循者
1. 基督徒企業主的見證
有一位信仰堅定、勤儉樸實、為人謙和,於高雄德生教會聚會的基督徒企業家,在事業的經營上頗有成就,不但用心關懷公司所有員工的福利與生活,還相當重視員工們的心靈健康與成長,因而受到公司員工的高度敬重。其所經營的公司員工,鮮少有跳槽的情形發生。員工從進入公司服務,直到退休,從一而終者,比比皆是。更有一家三代都在其公司上班,退休之後,還請求能再回到公司服務,即使是回公司擔任無給職的清潔義工,也甘之如飴。這些人所要的,並不是酬勞,也不是職位,而是想重溫以公司為「家」的舊夢和感覺。
為了盡社會責任,這位基督徒企業家,每年都會利用週休二日的週六上午空檔,辦理一至兩次公司員工的心靈講座,主題不乏生命的意義、婚姻家庭、親子關係、人際關係、勤儉樸實、自我成長、認同鄉土、瞭解變遷、新舊對話、順應時代等。受邀請的演講者,都是學有專精的實踐者,並非只是光有學問,卻不實踐的理論者。
由於星期六是員工的休假時間,本就不必上班,但為了彌補員工的「損失」,同時鼓勵員工和家屬一同出席參加,他乃自掏腰包,發給每位出席聆聽心靈講座的員工三千元津貼。因旗下的公司之工廠與辦公地點北、中、南三地都有,員工和家眷若要南下或北上參加心靈講座,他也會為他們支付來回的車資和午餐。但無故遲到或缺席者,不但不能獲得津貼,還得從薪水當中扣除同額的缺席與遲到費,而且,無特殊理由的遲到者之交通費用還得自理。這樣的約定,已成了該公司的美好傳統,大家也都樂於遵守。企業主的用意,乃要員工能從中培養出準時、守信用、肯充實自己的好習慣。
舉辦一次心靈講座,雖只需要一個上午的時間,便可大功告成,然卻得花費他八十萬台幣。儘管如此,為堅持理念,他仍不惜鉅資,前後已經辦了十幾年。粗略估算,這幾年來,光是舉辦心靈講座的費用,已超過千萬,然他還是堅持要繼續辦下去,所為的,只是想盡一份企業主的社會責任,藉以讓員工在工作的同時,也能夠明白生命的意義,活出平安和喜樂的生命,並用自己的生命影響他人的生命,貢獻社會。
最近,他看到台灣老年化與少子化的問題日益嚴重,且時下的年輕人寧願當宅男和宅女,也不願意結婚;想結婚者,又普遍晚婚;結婚後,卻不想生孩子者,比比皆是,使得老年化與少子化的問題,已成了台灣社會相當大的危機。有鑑於此,他乃鼓勵公司內部未婚的員工,努力找適合的對象結婚生子。為此,他乃特別設立了一個「結婚生子」的獎勵辦法,其辦法如后:「凡公司員工結婚者,一律發給十二萬台幣的紅包。結婚後,懷孕生子者,無論男女,頭一胎,發給獎勵金十萬元;第二胎,發給獎勵金二十萬;第三胎,發給獎勵金三十萬。」當然,此一辦法制訂之前,就已經結婚,卻可以再生育者,亦可比照辦理,且以生三個孩子為原則。然而,為了維護家庭與婚姻的倫理道德,在獎勵金的背後,還是附有一條但書:「若離婚者,以上獎金得全數繳回。」並要求受獎者在接受獎勵之前,得事先簽下具有法律效用的契約,以示負責。
看到這位基督徒企業家,竟然願意自掏腰包,不惜鉅資,舉辦心靈講座,並鼓勵公司員工結婚生子,以防止老年化與少子化的問題繼續在台灣發酵,其用心,委實令人敬佩!雖然他知道,只有他一個人做這些工作,力量非常單薄,效果也很有限,還會被人笑稱為「憨人」。但他認為,這樣做,若能達拋磚引玉的效果,也是值得的。因為聖經告訴我們:「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立比書二章 4-5 節)所以我們凡事都要以「活出基督」為前提,在專注於自己的利益時,也當顧及到別人的利益。換言之,身為一個基督徒的企業主,在賺錢之餘,也應該要有責任和義務為社會盡一些心力。
基本上,這位基督徒企業家所展現出來的作為,真有如我經常所提到之二十世紀偉大的人性關懷大師維克多.法蘭可 (Viktor E. Frankl) 在《意義的呼喚 — 意義治療大師維克多.法蘭可的生命傳記》一書當中所說的一句名言:「我生命的意義是幫助別人發現他們自己生命的意義。」
2010 年 6 月 12 日週六上午,當他借用德生教會禮拜堂辦理員工心靈講座時,從其口中得知,這十幾年來,他之所以不惜鉅資,自掏腰包,辦理公司員工的心靈講座,並在公司制訂結婚與生子的獎勵辦法,乃他認為,身為一個人,除了要努力工作賺錢外,也當盡該盡的社會責任,這樣,活在世界上,才有意義和價值;因活在世界上只是暫時,若都只想到自己的好處,從不關心別人,也不想為別人和社會盡一些責任,那活著不但沒有意義,也毫無價值可言。經營企業也是一樣,企業主不能只圖自己的利益,而不管員工的死活,這樣的話,公司一定無法得到員工的信任,也難以永續經營。
閒聊之餘,他還特別提到說:「無論是經營公司或做任何事,只要按照聖經的道理就不會錯。這樣做,公司絕對不會倒閉,資本家也不會太過貪心,只專注於賺錢,而不管員工的心靈健康。若員工的心靈有問題,家庭、社會也會跟著出現問題,導致社會混亂。相對的,員工的心靈若健康,又不用過度操心家庭經濟時,那夫妻的感情就會好,家庭也會美滿,社會就會安定,人活著也才會平安和喜樂。所以,我花錢讓所有員工的心靈能得著幫助,只是盡一份基督徒的責任而已,並不足以掛齒。」
聽完他以基督教信仰為基礎,經營公司與帶領員工的心路歷程後,著實深受感動。當我感動之餘,想請報社的人前來採訪,好讓更多的企業家也能效法與學習,並起而共相盛舉時,他卻一再的婉拒,還再三的告訴我說:「千萬不要告訴別人我是誰,因聖經教導我們,右手做的好事不要讓左手知道,只要上帝知道就好,若說出去,並不合乎信仰的精神,請你能了解我的信仰立場。」還好,在我「好說歹說」的請求下,他才勉為其難的答應,不過他特別叮嚀說:「這個故事可以說,但千萬不要說出故事的主角和公司的名字。」得到他的允許之後,我才會藉此提出分享,好讓大家一起為其美好的德行與信仰行動喝采。
談論至此,讓人想起,近些日子,鴻海公司所屬,位於廣州深圳的大陸富士康廠區,連續發生十二位員工自殺的悲劇,震撼了全世界。悲劇發生後,指責聲四起,紛紛將矛頭指向公司的結構與管理階層。企業主看到事態已嚴重到舉世皆知時,這才驚覺,除了給予員工應得的報酬之外,其心靈的健康也必須受到重視。企業主不得不承認,公司長久以來,嚴重忽略這項功課,遂而回到台灣,向基督教會尋求救兵,希望教會的牧師,能透過信仰的力量,幫他們解決問題。面對困境, 企業主更有感而發的透過媒體向社會大眾提出呼求,盼望大家能想辦法協助他,好讓他有堅定的信心來面對問題,同時做好愛護員工的功課。目前,富士康已邀請兩岸的宗教、心理及社會學家共商對策,找尋解決之道。 當然,此一問題的發生, 不僅突顯出當下中國新一代工人所面臨的身心壓力,更是數以萬計企業在管理上的共同困境。
站在信仰的角度,個人認為,富士康公司若能效法上述所提之基督徒企業家的經營信念,以及詩篇一 O 三篇 17-18 節,詩人提出上帝所應許的無限與永恆之關鍵:「遵守他的約,記念他的訓詞而遵行。」並以「基督的心為心」開始著手起,應該可以找到解決的方案。(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