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詩篇三十一篇9-14節
箴言十四章26-27節
前言
不久前,南部某大學的系主任來電,要我提供生命的相關資料給他系上的學生,好讓學生能夠明白生命的意義,好好珍惜生命,勇敢的繼續活下去。系主任會向外尋求協助的原因,乃他所屬的學校有一位學生和網友相約,在高雄後火車站的旅社內燒炭自殺身亡,消息傳到學校後,師生無不感到錯愕,為何年紀輕輕就會和初次謀面的陌生人一起自殺,真教人不可思議!為能盡些綿薄之力,我乃提供幾篇先前所寫過與生命有關的文章和POWERPOINT電子檔給該校做為參考,盼學生在閱讀過後,能得著些許幫助。
一.自殺的人何其多!
當我將文件寄出後不到幾天,又陸續看到媒體報導了許多自殺的消息,自殺者涵蓋各個年齡層和職業,其中不乏公司的主管、退休的陸軍官校教授、大學生、高中生,還有韓國漂亮的知名女藝人,實讓人感到憂心。值得注意的是,漂亮的韓國藝人因罹患憂鬱症,在衣櫥內上吊自殺身亡後,短短的時間內,韓國的自殺比例,竟比平常多出兩倍,顯示知名藝人的上吊自殺,帶動了整個自戕的風潮,讓韓國政府傷透腦筋,連來台宣教的韓國牧師之妻子亦受到藝人的影響,在和先生發生口角後,竟然也「效法」韓國藝人尋死的方式,在衣櫥內用領帶纏繞脖子上吊自殺身亡。從這些自殺的案件來看,尋死者的自戕方式,不是相約燒炭,就是以上吊的方式來結束生命,讓人看了不勝欷噓!
事實上,不只台灣和韓國如此,連鄰國的日本,亦興起一股網友相約自殺的風潮。依日本政府統計,光是2004年十月底到2005年三月中旬,日本境內以集體自殺方式結束生命的人數,就高達三十五人之多。
世界衛生組織統計2004年自殺死亡的人數後指出:全球平均每四十秒就有一人自殺成功。換言之,全世界每一年有將近一百萬人因自殺而結束生命。如此龐大的數目字,比起暴力和戰爭死亡人數的總和還要多出許多。遺憾的是,正當歐美國家的自殺率正逐漸下降之際,台灣的自殺率,卻躍升為世界第二位,自殺死亡的人數已經連續七年名列十大死因的第九位。
依台灣精神醫學會的統計分析,2003年,台灣共有3195人自殺死亡,男性約為女性的兩倍,男性有2157人,女性有1038人,平均每天約有8.75人自殺死亡,即平均每三小時就有一人自殺身亡。以時光換算的話,一年當中所折損的總壽命超過七萬年之多。
看到這些相關自殺的消息後,我發現,這些想不開而尋短的人,似乎不太瞭解生命的真諦,亦不知道箴言十四章26-27節這段經文:「敬畏耶和華的,大有倚靠;他的兒女也有避難所。敬畏耶和華就是生命的泉源,可以使人離開死亡的網羅。」所給予人們的提醒。
二.生命誠可貴
2005年3月21日凌晨,為能使1990年因心臟病發,致使心臟停止跳動,導致腦部缺氧,陷入持續性植物人狀態長達十五年的泰莉.施亞佛(Terri Schiavo)之生命得以延續,美國總統布希在參眾兩院舉行緊急會議,通過延續植物人的法案後,不到一個鐘頭的時間內,便從德州趕回白宮簽署,使得法案生效,而得以延長泰莉的生命。
泰莉特別法案在一天之內就獲得通過,最主要的原因,乃出於美國大多數民眾對於生命的渴望,以及布希總統對生命意義的解讀:「這是一個非常複雜的案子,是很嚴肅的議題,不過在這樣特殊的情況,我想最明智的決定,就是要站在生命的這一邊。」並他在簽署法案後發表的聲明:「在類似出現如此嚴重問題與大量爭議的案例中,我們的社會、法律與我們的法庭應有支持生命的推定。」「泰莉法案」通過之後,正負兩面的聲音接踵而至,也同時在全世界引起一陣熱烈的討論。
美國之所以會快速通過這項法案,其背後有一攸關倫理、道德、人情、信仰與法律的典故,即一位名為泰莉.施亞佛(Terri Schiavo)的二十六歲美國年輕小姐,1990年2月25日,不幸心臟病發,雖經過搶救,還是因腦部受損嚴重,而成了植物人。臥病期間,只能以人工餵食的方式維持生命。由於泰莉的丈夫長期照顧她,體力不堪負荷,造成生活上相當多的不便,經濟方面也大受影響。無奈之餘,只好於1998年5月向法院提出請求,盼能拔除泰莉的維生系統,並停止餵食,好讓妻子能免除痛苦,早日歸天。唯泰莉的父母和姊妹們極力反對用這樣的方式來結束生命。在雙方僵持不下的情況下,只好訴諸法律,由法院裁決。
這場官司纏訟耗時七年,訴訟過程中,引發了美國基督教保守派和推崇人有死亡權利的積極份子之間的激烈論戰,前後總共歷經拔除和接上維生系統和餵食的三次判決,直到2005年2月25日的第四次判決,佛州坦帕市聯邦地方法院法官終於裁定丈夫勝訴,從3月18日起,可以移除泰莉的餵食系統。
當佛州法官的裁決確定後,反對安樂死的民眾整個週末都聚集在醫院外面哭泣、祈禱,並徹夜守候,聚集和聲援的民眾還高呼:「泰莉沒有死,她還沒走到生命終點,她只是動不了而已,就像我的女兒一樣,怎可以法律來剝奪泰莉的生存權!」為能夠繼續維持泰莉的生命,家人只好向國會提出緊急陳情案,希望透過立法,使醫院能對泰莉.施亞佛恢復餵食。
美國國會接受陳情後,參議院於3月20日以口頭表決的方式,一致通過拯救泰莉的法案。眾議院緊隨其後,召回所有議員,舉行緊急週日會議,歷經三個小時的徹夜論辯,眾院終於以203票贊成、58票反對,於21日清晨通過泰莉的特別法案。一個小時後,獲知消息的布希總統,決定縮短在德州的渡假行程,火速返回華府簽署這項法案,留住了泰莉的寶貴生命。
雖泰莉在法案通過後幾天,仍逃不過死神的召喚而撒手西歸,然這一條緊急通過的特別法乃在告訴世人,生命是可貴的、無價的、屬於上帝的,是世人所不能剝奪的。儘管荷蘭是世界上第一個准許安樂死的國家,但幾乎所有的國家皆強力的反對安樂死,羅馬教廷還曾公開譴責過荷蘭所制訂的安樂死之法律,因安樂死違背了聖經的教訓。
家有長期臥病者的無奈,我們真的能夠體會,這對於生病與照顧者雙方而言,都是一種痛苦和累贅,難怪「久病厭世」、「久病無孝子」的俗語,自古以來即在人間流傳。果真不幸遇到這種情況的人,大概都會想一死了之,因為這樣,時間、生活、體力、經濟、心理上的負擔,將會立刻消失。但碰到這樣的難題,難道非死不可?死真能解決一切的問題嗎?請勿忘記,人的生命乃來自上帝,是由上帝所創造,上帝有其絕對的主權,人絕對不可以輕易放棄和結束自己的生命。
三.非死不可?
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的法國社會學大師涂爾幹(Emile Durkheim,1858-1917)以社會學的角度提出,人類的自殺有下列四種類型:
1.自我式自殺(egoistic suicide):為逃避無法適應和面對現實的社會,以自我了結的方式結束生命。
2.利他式自殺(altruistic suicide):對於國家、宗教信仰過度的認同與共鳴,導致以犧牲的方式作為回報,如信徒的殉教行為,以及日本式的效忠天皇而切腹自殺等。
3.迷亂式自殺(anemic suicide):社會的失序,傳統規範無法發揮功能,使得個人感到失去了安身立命的信心和行為準則,如工作與功課壓力、婚姻失敗、經濟陷入困境等,導致個人無法以理性的方式處理危機,而以自殺的方式來解決問題。
4.宿命式自殺(fatalism suicide):強烈的社會規範,促使個人自我抑制過甚。也就是個人的命運完全受其主要社會關係人擺佈,除了自殺一途別無選擇,否則會遭遇社會整體無情的懲罰,誠如王駕崩而臣自殺、夫逝世而妻自殺、主人歸天而僕人自殺等。
除了涂爾幹用社會學的觀點論自殺之外,心理學家、病理學家、精神醫學家等,亦紛紛提出憂鬱與情緒等諸多論述。然個人認為,會造成自殺的另外幾項因素,和現代的媒體和網路效應、文化的失序、政治的亂象、倫理道德的淪喪,以及價值觀的偏差有關,當然,更為重要的,還是人缺少上帝的話語所導致,這就如先知阿摩司所言:「人飢餓非因無餅,乾渴非因無水,乃因不聽耶和華的話。」(阿摩司書八章11節b)
小時候,我有位國小同學,其年僅二十二歲當小學老師的姊姊,因感情不順加上身體欠安,一時想不開,投烏山頭水庫(珊瑚潭)自盡,這是我生平第一次目睹自殺的事件。依當時台灣鄉下的風俗,若有村人在外死亡,特別是「凶死」(非自然死亡)者之遺體,絕不能運回家中安放,除非生病者在斷氣之前從醫院回到家中,否則,在外死亡的屍體若進入村內,會為村民帶來厄運。為能順應地方的民情風俗,我同學姊姊的遺體被撈起之後,只好連同棺木被暫時放置在村外馬路旁臨時搭建的帳棚內,直到出殯為止。放置馬路旁期間,還請「顧更」的工人看顧遺體和棺木,以免野貓從棺木上面跳過去,傳說如此會導致死者變成殭屍。
當牧師最困難預備的,就是會友自殺身亡的告別禮拜講道篇,因為這實在是非常棘手的課題。個人第一次主持自殺的告別禮拜,是一位夫妻感情不睦,加上自己好幾甲的農地在賣出後不久,土地竟然在景氣復甦的情況下,一連串飆漲了好幾倍。在心有不甘的情況下,內心鬱悶的獨自一人騎著機車前往已經賣出的土地之樹下,喝農藥自殺。
隔天清晨屍體被發現時,我隨即接到家人的通知趕往。當我騎著機車趕到現場時,只見到死者的臉上蓋著鴨舌帽,仰躺在田間的樹下,全身已經僵硬,家屬圍在旁邊不知所措。當我將鴨舌帽移開時,看到嘴角有一條已經乾凅的血跡。由於妻子不敢靠近,也不知如何是好,我只好代為聯絡派出所通知檢察官前來驗屍。檢察官驗屍完畢,開出了死亡證明書,屍體也運回到大兒子的家中安置。當一切就緒,告別禮拜的日期也和家屬商討確定後,我卻輾轉難眠,因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準備自殺死亡的告別禮拜之講道篇。
為預備講道篇,我請教了多位牧長,其中,有一退休的牧師建議我用詩篇三十一篇9-14節的記載:「耶和華啊,求你憐恤我,因為我在急難之中;我的眼睛因憂愁而乾癟,連我的身心也不安舒。我的生命為愁苦所消耗;我的年歲為歎息所曠廢。我的力量因我的罪孽衰敗;我的骨頭也枯乾。我因一切敵人成了羞辱,在我的鄰舍跟前更甚;那認識我的都懼怕我,在外頭看見我的都躲避我。我被人忘記,如同死人,無人記念;我好像破碎的器皿。我聽見了許多人的讒謗,四圍都是驚嚇;他們一同商議攻擊我的時候,就圖謀要害我的性命。耶和華啊,我仍舊倚靠你;我說,你是我的神。」作為主題經文,好讓自殺者的家屬能從中明白,即使面對各種挑戰,患病而體力衰弱、精神日益不振、敵人凌辱他,甚至親朋都避開他,自己好像破碎的瓦器已經毫無用處,為人所拋棄,還是要如同詩人一樣,勇敢的向世人宣告:「我要倚靠上帝,祂是保守我的神。」
結語
人生在世只不過幾十寒暑,生命的短暫之心情,真有如十八世紀的英國作家艾迪遜(Joseph Addison, 1672-1719)所言:「當我看到偉人的墓誌銘時,我所有內心的嫉妒都消失了;當我看到世上那些以美麗著稱的人的墓碑時,我心裡的慾念不見了;當我看到聰明的人與和他的對手並肩躺在墓地時,或是那些雄據天下一方的英雄躺在那裡時,我為他們曾經歷過那些微不足道的爭競感覺而悲傷與震驚;當我看到那些數百年前的名人墓碑時,我想到我們都如此短暫。」
人生雖短暫,也充滿諸多苦難,但我們還是要繼續活下去,不能「半途而廢」。若遇到困難,我們可以學習詩人,專心一意的承認,唯有上帝才是他一切幸福(好處)的源頭,沒有了上帝就沒有幸福,來唱出的下列這一首生命之歌:「我將耶和華常擺在我面前,因他在我右邊,我便不致搖動。因此,我的心歡喜,我的靈快樂;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詩篇十六篇8-11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