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路得記四章1-17節
各位弟兄姊妹大家平安!非常感謝牧師和大家的好意,讓我有機會代表玉山神學院來向各位請安。
玉山神學院是總會屬下三間神學院中,以造就原住民為主要目的的神學院。玉山神學院不是在玉山,而是在花蓮縣壽豐鄉,離花蓮市火車站大約半小時車程。玉山神學院的對面就是鯉魚潭風景區,所以整個神學院就在風景區裡。大家想要度個假時,歡迎到玉山神學院來看看,學校有客房,住宿和接送都很方便。
目前玉山神學院有一小部分學生是漢族,這是為了方便花蓮和台東地區的漢人接受神學院教育而開放的。以前玉山神學院的學生全部是原住民,現在原住民學生的比例也在百分之八十以上,所以仍然算是一間原住民的神學院。
當初總會設立玉山神學院的目的,是要訓練原住民的牧師和其他同工。經過多年的努力,雖然玉山神學院已經有很大的進步,不過仍然需要我們的協助。
今天的經文記載一個土地買賣的故事,要了解這個故事的意義,我們要先回顧路得記前三章的內容。
路得記記載一個以色列人叫作以利米勒,帶著一家大小移民到摩押。沒想到,以利米勒和兩個兒子都死了,剩下婆媳三個女人。最後,婆婆拿俄米帶著媳婦路得回到伯利恆。回來之後,路得到一個有錢人波阿斯的田裡撿麥穗,婆婆知道後就說:「那個人是我們的至親,有義務照顧我們。」白話字聖經翻譯比較準確:「hit人是咱ê親人,是咱該親ê一個thang贖回咱ê產業。」(2:20) 因為在利未記25:25說:「如果有人因貧窮不得不出賣土地,他的至親應把這土地贖回來。」所以,這個在親人因為貧窮失去土地時,出手相助把土地贖回來,讓親人可以繼續耕種而不致於流離失所的至親,就叫做「救贖者」。因此「救贖者」的意思,就是當親人無力買回土地時,至親願意幫她贖回、歸還給他的人。
然後故事來到拿俄米進一步教媳婦去要求波阿斯娶她、並為她贖回土地時,波阿斯表示說,他願意,但有一個親人,比他更應該作這件事,必須在他放棄這個權利和義務後,波阿斯才能出面。接著就來到今天的經文,波阿斯找到了那個擁有優先權的至親,對他說:「拿俄美從摩押回來了,她要賣我們親族以利米勒的那塊地;我想你應該知道這件事。如果你要買回,當著在座的長老們面前買;如果不要,請說清楚,因為你有優先權,然後才輪到我。」這段話的原意是說:拿俄美和以利米勒出國前所賣掉的那塊地需要贖回,但她沒有錢,你是她的至親,有義務當「救贖者」,幫她贖回那塊地,你願意當這個「救贖者」嗎?
結果,那個人說:「我要買回。」原意是:我願意當那個「救贖者」。然後,波阿斯解釋在這種情境下當「救贖者」的意義是:「如果你向拿俄美買那塊地,你也應該娶那位摩押的寡婦路得;這樣,那塊地才會保留在已故的人名下。」意思是說:這不是一般的土地買賣,而是「救贖者」的「救贖」行動;這也就是說:你要出錢幫拿俄美贖回那塊土地,但贖回後,土地並不歸你,而是要還給以利米勒和他的後代的名下。
結果那人回答說:「這樣的話,我放棄買回這塊地的權利;就是我買了,我自己的孩子也不能繼承。你買吧,我不買了。」原意是說:如果是這種「救贖者」,那我就不當了,你來當「救贖者」吧,你來出錢把土地贖回來,然後歸在別人名下;我只願意買可以讓我的子孫繼承的土地。
波阿斯處理好優先權後,就實踐諾言,把土地贖回來,還給拿俄米,「這樣,所有的產業就可以保留在已故的人名下,並且,他家族的名也將繼續存留在本鄉和本族中。」波阿斯幫助這個家道中落的家族重新站了起來。
有能力、也願意盡義務幫助親人的波阿斯,上帝也給他祝福。後來他娶了路得,並且和路得一起當上著名的大衛王的阿祖。所以,波阿斯願意當「救贖者」,出錢贖回不會歸在他名下的土地,結果上帝給他的賞賜遠超過那塊土地的價值。
所以,我要誠摯地邀請大家一起來當玉山神學院的「救贖者」,一起來關心玉山神學院神學教育事工。因為原住民在台灣仍然是弱勢族群,需要我們的協助。我們和他們雖然分屬不同族群,他們訓練出來的牧師通常回到原住民的教會,對我們平地教會沒有直接的幫助,但他們仍然是我們總會屬下教會的一部分,算是我們的「親人」,他們需要我們出手相助,他們需要我們當他們的「救贖者」。
目前玉山神學院設有神學研究所、宗教系、基督教教育系、基督教社會工作系、教會音樂系,另外還有為信徒開設的信徒神學系,和為牧師在職進修開設的牧範學博士班。目前全校學生校本部有164人,如果把牧範學博士班和信徒神學系的學生算進去,將近二百人。師資的部份,目前有專任老師20人,兼任25人。今年玉山神學院的總預算是新台幣五千二百萬元。
因為硬體設備相當缺乏,所以很久以前,玉山神學院就在計畫要興建一棟五層的綜合大樓,預算是新台幣一億八千萬元,目前仍欠缺一億元,預計明年底完工。這動大樓將包括禮拜堂、圖書館、教室、辦公室、老師宿舍、學生宿舍、會議室和演講廳等。
非常感謝各位弟兄姊妹讓我有機會代表玉山神學院來向各位請安,請大家一起來關心玉山神學院的原住民事工,請我們一起來當他們的「救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