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
創世記五十章15-21節
15 約瑟的哥哥們見父親死了,就說:「或者約瑟懷恨我們,照著我們從前待他一切的惡足足地報復我們。」 16 他們就打發人去見約瑟,說:「你父親未死以先吩咐說:『 17 你們要對約瑟這樣說:從前你哥哥們惡待你,求你饒恕他們的過犯和罪惡。』如今求你饒恕你父親 神之僕人的過犯。」他們對約瑟說這話,約瑟就哭了。 18 他的哥哥們又來俯伏在他面前,說:「我們是你的僕人。」 19 約瑟對他們說:「不要害怕,我豈能代替 神呢? 20 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 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 21 現在你們不要害怕,我必養活你們和你們的婦人孩子。」於是約瑟用親愛的話安慰他們。
羅馬書十二章19-21節
19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譯: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20 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21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壹、前言
曾觀賞過一部影片,森林學家如何從樹木解讀出事情。這人舉前人在砍伐巨木後,所留下來的樹頭為例,告訴人們如何從年輪,看出樹的成長故事。通過年輪的數目與形狀,向觀眾說明,何時出現過乾旱、何時又出現過水患;也從各類的痕跡中,判讀出:有哪個時期曾被閃電擊中過、經歷火災與受過病蟲害。
我們的生命,其實很像樹木的年輪一樣,記錄著不同的時期所發生的事情。這些生命的故事,有時平順、有時坎坷;有時安然、有時風雨。個人想要採用類似於閱讀樹木年輪的方式,來觀看約瑟後期的生命故事,特別著重在他生命的受傷之處,其心路歷程究竟為何?又是什麼原因與方式,使他能從過往的傷害中,走出來,得到真正的自由。
貳、本言
一、糾結:疏離造成的錯判
身為人,我們都有可能被傷害,也可能傷害人,或兩者皆是。在我們的處境中,無論是工作、學習、生活,甚至在教會的服事,只要有群體的存在,都有可能會發生這樣的事。對於被傷害的人來說,無論加害者的對象是個人或是群體、方式是採語言或肢體暴力、行為是冒犯還是侵犯、動機是有心還是無意,這些受傷、受辱、受損與受害,皆為真實的存在。這些創傷,往往在我們的記憶中、也在我們的生命歷程中、更在我們的靈魂中,留下難以抹滅的疤痕。
因為這些傷太痛了,不見得每個人都有辦法去承受,也不見得每個人都願意再去碰觸這個傷口。可能就採取逃避、忽略的方式去面對,將其合理化。或是讓自己困在這傷痛當中,難以自拔,一想到這些傷害,心中的憤怒、不平、憎恨、悲苦就不由自主的跑出來,不停地攪動著我們的生命,情緒難以平復與平靜,甚至成為我們生命中的地雷,只要有人不小心碰觸到,就會被炸得遍體鱗傷。這些回應傷害的方式,只會讓我們更加地武裝自己,因著過度地自我防衛,使自己和他人中間,存在著一堵無形難以跨越的高牆。在如此折磨人的情況下,很難讓自己得到真正的自由。
反觀,加諸傷害的人,若不願坦承自己所犯的錯誤,還一味地找藉口,把過錯合理化。當然,會得不到受害者的諒解,也會讓彼此產生更多的猜忌與不信任。疏離的情況,持續擴大,致使彼此間的裂痕不斷加深。
今天我們所讀的第一段經文的首節,創世記50:15,就清楚地提及,因著疏離造成的錯判,特別是從加害者的角度來看。內容為:約瑟的哥哥們見父親死了,就說:「也許約瑟仍然懷恨我們,會照我們從前待他一切的惡,重重報復我們。」(和修)約瑟的兄長們認為,約瑟會善待他們,全是因為父親的緣故,是看在父親的面子上,保留這情分。台灣俗諺說:「人在人情在,人亡人情亡。」兄長們想:現在父親走了,人情在的對象不見了,這段人情不僅「亡」了,我們非常有可能受到約瑟的報復。因為昔日被我們所忌妒、欺負,並賣掉的對象,今日已成為埃及宰相。畢竟,對坐在高位,握有生殺大權的他來說,要申從前的冤、報過去的仇,是何等的輕鬆容易,只要他向侍衛使一個眼神、比一個手勢,我們就可以跟著去見父親了。
由約瑟的兄長們所說的這句話,讓我想到,因關係失和所帶來的疏離,不僅難以體認到對方真正的想法,很容易用自以為是的觀點、自己所慣行的行為模式來揣測對方;也容易造成誤判,在彼此未能敞開心懷、誠實對話的情況下,以顯微鏡的視野看對方的「錯」、用天文望遠鏡的視野看對方的「對」,如此失衡、錯誤的對焦,只會讓心中愛恨情仇的糾葛,隨著事情一件件地發生、情緒一層層地堆疊,愈加地複雜化、剪不斷、理還亂。
從約瑟與其兄長的生命故事,我們可見到:因失和而疏離、因疏離而誤會,因誤會而傷害的關係,是讓雙方的情緒、生命、靈魂都處在困境當中,無法脫身,得到自由。若是這樣疏離的關係,未能得到妥善的處理及真正的解決。傷痛,仍依舊存在、苦楚,猶繼續發酵、掛慮,還不斷產生。而想要脫離這樣的糾結,就必須尋求關係的復原,以真誠對話的方式,讓加害者把傷害人的實情真相說出來,也使受害者有機會將受傷的感受說出來。
二、解結:從誤解走向理解
俗話說:「解鈴還須繫鈴人,心病還得心藥醫。」今天我們所讀的創世記50:16-17,告訴我們,當疏離,讓人喪失良善的人性,做出傷害人的言行舉止時,關係就已變質。變質的關係,常出現誤解,誤解又帶出更多的誤解,造成難以停歇的惡性循環。要停止這樣的疏離,必須通過真誠的對話,在對話中聆聽到對事實的陳述,以及內心的感受,才有辦法從誤解走向理解,使糾結得以解開。經文的敘述為:他們就傳口信給約瑟說:「你父親未死之前曾吩咐說:『你們要對約瑟這樣說:從前你哥哥們惡待你,你要饒恕他們的過犯和罪惡。』現在求你饒恕你父親的上帝之僕人們的過犯。」他們對約瑟說了這話,約瑟就哭了。(和修)
創世記42-50章的內容,有七處的「場景」描述約瑟哭了。前面六處,提到約瑟與失離的兄弟、並他與父親以色列重逢時,還有在他的父親死後,於私人或是公開場合時的哭泣,而第七處的哭泣場景就在本章的17節。
相信,約瑟的哭,有很多複雜的情緒參雜於其中。就以他和他的兄弟們在埃及相認時的哭泣來說,他的「放聲大哭」(見創世記45:2),是有原因的:可能是想到過往兄長們所加諸在他身上的各類言語、行為上的傷害,使他感到「受委屈」的哭泣;也可能是想到,竟然還能與最疼惜他的父親,相見的機會,被迫失去的父子情,將可再尋回,然可惜的是,父親的年事已高,與其相處的時間實為有限,因而感到「悲歡交集」的哭泣;還可能是他看見兄長們的改變,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事,而感到「欣慰」的哭泣。這樣的哭泣,是看見加害者不再趾高氣揚,已失去再欺負傷害我的能力、是知道所愛的人仍然健在、是聽到加害者知道為何會落得這般田地的原因。然而,若與本經段所提及約瑟的哭泣,相較之下,還是有所差異。
最主要的差別是:加害者願意在受害者面前認錯,尋求饒恕。這是約瑟的兄長們首度為過往如何去傷害約瑟,以極為低下謙卑的姿態,知悉如此行是惡待了他,並犯了過錯,為此表達歉意。經文雖沒有告訴我們,約瑟聽到兄長的請求,就哭了,到底是怎樣的哭、程度又如何。個人認為,這個哭泣同樣也和前面一樣,帶著不少的複雜情緒。然重要的是,這樣的哭,是帶著釋放的哭、也是得著醫治的哭、更是願意選擇去放下的哭。使他和過往的傷害與苦楚、與加害者之間的愛恨情仇,在這時刻,都得到了和解與重整,也獲得澄清與理解。就算兄長們,是迫於情勢,或是真心尋求原諒,對約瑟來說,已經都沒關係、也無所謂了。因他在這次哭泣的過程中,讓疏離、扭曲、變質的關係,得以有機會重新導正、重新得力,擁有韌性與勇氣去接納自己、也接納傷害他的人。他在這場哭泣中,有機會回顧並重新檢視自己生命的故事,究竟能夠解讀出什麼樣的價值與意義來,可對自己、對人性有更為深入的體驗與理解。更可從所經歷的諸多事件中,無論是喜怒哀樂、或悲歡離合,賦予嶄新且正面的意義,寫出新的生命故事。在故事中找到自己的真正定位,也在故事中,身與心都得到了真正的療癒。生命中所有複雜難纏的糾結與綑綁,就此解開了。
有面對面的對話、有說出口的認錯、有願意傾聽對方的心,才有辦法從誤解走向理解,進一步邁向自由之路。
三、了結:寬恕使人得自由
請我們繼續來看,這段敘事的第三部分,創世記50:18-21:他的哥哥們又來俯伏在他面前,說:「看哪,我們是你的奴隸。」約瑟對他們說:「不要怕,我豈能代替上帝呢?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上帝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使許多百姓得以存活,成就今日的光景。現在你們不要害怕,我必養活你們和你們的孩子。」於是約瑟安慰他們,講了使他們安心的話。(和修)
方才提到,約瑟的哭泣,使約瑟的身心得到釋放,糾結已被解開。而邁向自由的道路,還有一項步驟,就是如何去回應加害者的請求。約瑟的兄弟們向其承認過錯,惡待了他,尋求他的饒恕。而約瑟以「良善」回應他們的請求,並以話語安慰他們,使其安心,不再陷入不知何時會被報復的恐懼中。寬恕,不僅使人得自由,無論是加害者與被害者,皆能在尋求原諒與願意原諒的過程中,彼此間的關係,得以回到正確的位置與方向,不再疏離、扭曲、錯置。也同時讓雙方避免落入「以惡報惡」的負向循環。以惡報惡,非但無法止息傷害與痛苦,反而落入報復的迴圈,致使雙方一直處在暴力與仇恨的情境中,讓事件愈演愈烈,難以停歇。
聖經的教導,告訴我們一項原則,加害者與受害者雙方要真正有所「了結」,不是以惡報惡,而是以善報惡。寬恕,就是以善報惡的其中一項展現。這說來容易,做出卻很難,況且,自己這種受傷害、受委屈的辛酸與苦楚,非當事者實難以體會與明白。寬恕,雖如此地背反人類,尋求報仇的本性,但我們仍可嘗試去做做看。因這是邁向自由之道,充分且必要的條件。
美籍靈修學家理查.羅爾(Richard Rohr)在其著作《踏上生命的第二旅程》,提及:「寬恕之路不是一條好走的路。在這條路上,我們必須走過仇恨與憤怒的泥濘淺灘、排除萬難穿越悲傷與失落,才能學會接受,而這份接受才是寬恕的檢驗合格認證標章。」個人認為,得到這個認證標章,才是進入自由之路。約瑟在經歷手足間因為競爭、因為忌妒,將其販賣為奴,承受長期加諸在身心上的苦痛與傷害,一直到父親死後,手足間才有真正和解的機會。自此,加害者的認錯、尋求饒恕與被害者的願意原諒,使雙方長期以來所負的重軛、所受的綑綁,得以釋放、解開;而錯置、扭曲、疏離的關係,能得到修復、梳理、和好。以寬恕作為修復關係的處理原則,才能使雙方都得到真正的「了結」:被害者終於可以擺脫受害者情結的困擾、加害者也能夠在尋求饒恕的過程中,不再受罪咎感、羞恥感所苦。
當然,這是在理想的狀況,我們如此行,可以使關係得到修復,但若是有人不願尋求和解呢?我們該怎麼辦?個人的理解為:儘管如此,我們仍可做出以神的心意取代人的心意的選擇,把這一切都交給主,我們的冤屈、傷痛、委屈、苦楚,深知萬事的主都知道。只要我們把報復權交給神,祂必在最適當的時間、以最好的方式,為我們作主。我們今天所讀的第二處經文,羅馬書12:19-21,則是很清楚的為我們提供指引,內容是:各位親愛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給主的憤怒留地步,因為經上記着:「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不但如此,「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做,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不要被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和修)
以善勝惡,是終止人類重複以暴力對付彼此的有效方式與途徑。這能使我們能與神的心意相契合,也使我們從這樣的實踐中,得到真正的自由。
參、結語
前南非聖公會大主教屠圖(Desmond Tutu),說:「每個人都以自己的步伐,走在自己的路上。每個人每天都在寫自己的寬恕之書。你的書裡有的是什麼?是一個希望與救贖的故事,還是一個悲慘與怨恨的故事?」這段話提醒我們,邁向自由之路,是從錯判誤會的糾結中走向願意對話、相互聆聽的理解、再從願意認錯、尋求原諒解開糾結,而進一步走向了結,在寬恕中原諒別人、也原諒自己,更是願意以良善作為回應,讓神的心意得以成就。當我們學會了寬恕這項功課,相信,我們所寫出的故事,必可以與神的心意相契合,展現祂所賜予希望與救贖的主題,使人心得激勵、受感動,並長久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