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撒母耳上十六章7節;馬太福音五章17-20節
前言:
前幾天,傳出一則正在讀大學的19歲青年,因臉上長滿青春痘,羞於見人,而自殺身亡的消息,聽聞之後,令人為之傷心與惋惜!小小的年紀,竟然為了外表而走上絕路,死者還在遺書上,洋洋灑灑寫了一篇文辭並茂的「遺書」,訴說他選擇自殺的「心聲」。
當我看完他的遺書後,深深的感受到,他可能不明白:「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母耳記上十六章7節b)這句話的道理。才使得他如此在意自己的外表。當自殺者一心一意的想著外表的「革新」時,卻不知在革新之前,當需從內在的「革心」著手起。因唯有透過「革心」,才能拋棄舊思維,怯除偏差的價值觀,享受到「革新」之後的「改頭換面」。
一.「新」與「心」之省思
1.教改
最近的台灣社會,為了教改問題,鬧得不可開交,有上百位教授聯合提出教改萬言書,痛批教改政策的失當。為此,《商業周刊》為了台灣日後的競爭力,特別組織採訪團,遠從台灣跨海到對岸的上海、北京等地,研究兩岸的教育體制及大、中、小學生的學習態度。經過一番的查訪和比較後發現,「和對岸下一代比起來,台灣大學生可能輸在學習態度上,大學以下學生,則可能輸在教改制度上。」
再者,《商業周刊》經研室還針對台灣各大學313位有十年以上教學經驗的教授,進行〈台灣大學生競爭力調查〉,結果顯示,幾乎受訪的教授皆一致認為,台灣的學生聰明靈活,但不認真;有63%的教授覺得,台灣大學生的表現,比起十年前差了許多;甚至有高達60﹪的教授憂心忡忡的表示,日後台灣的競爭力將不如中國。有人因而預言:「未來在國際公司裡,最有可能取代台灣人的,不是日本人、韓國人,而是同文同種的中國人。」
此外,最新一期的《讀者文摘》,亦特別針對中、台、港三地13到19歲的青少年進行「自殺」議題的調查,結果,台北地區的青少年有27.7%曾動過輕生念頭,比起香港的11.2%,上海的11.3%超出一倍以上。數據指出,自殺的主要因素有二,分別為學業壓力與家庭問題。難怪被視為資優生的台大學生,會以自殺方式結束自己的生命。由此顯示,出生在太平盛世、物質豐富時代的孩子,對於生命教育的認知相當缺乏,他們甚至以為,生命就如同電腦線上遊戲一樣,失敗可以重新設定,重新再來。他們似乎不知道生命只有一次,不但無法替代,失去之後,根本無法再來。會有如此結果的產生,最主要原因,還是在於「革新」的過程中,忽略了「革心」的重要。
林玉體教授在<剖析台灣的教育制度>一文當中,就不諱言的指出:「如何改善台灣的教育制度呢?即如何破除那些在我們生活中刻意用政治意識型態製造的教育環境,更為重要的,就是要發揮宗教家的精神,就如西方很多一流的教育家即為宗教家,以宗教家感動的力量,將教育的重點放在生活教育與品格教育。」由此不難看出,在強調教育「革新」的同時,當必須將重點放在生活與品格教育的「革心」上,否則,一切終將淪為空談!
2.歷史事件
發生於1930年10月27日早上的霧社事件乃眾所周知,日本政府為平定事件,不但派出軍警攻山,還出動飛機和大砲轟炸,更以毒氣毒殺躲在山區的原住民,歷時兩個多月,才得鎮壓,造成許多人死亡,還差一點造成滅種的遺憾。霧社事件在台灣和日本兩地造成相當大的衝擊,為此,日本駐台的第十三任總督石塚英藏,還於隔年的1931年1月6日被迫辭職下台。事件平定後,日本總督府竟不顧起義領導者莫那魯道的武士精神,把他的遺體做成標本,供作臺北帝國大學醫學院的教材,而引起了原住民相當大的不滿。
據學者研究,事件發生的主要原因有六:「1.日本對山林的開發,使原住民的獵場減少。2.日本警察的權威超越了原來部落的領袖。3.徵調原住民從事建設工作,未能避開種植小米或打獵的時間。4.伐木林場位於祖先的發源地。5.莫那魯道的妹妹嫁給日本警察,後遭遺棄。6.昭和5年 (1930年)10月7日莫那魯道的兒子與警察發生衝突,多次前往和解遭到拒絕。」
霧社事件發生的原因很多,然而最主要的潛在因素,還是在於日本殖民政府只知「革新」,不知「革心」的不當「理蕃政策」問題上。此一證據,可從昭和6年(1931年)1月10日的《台灣新民報》之社論第346號文:「自古以來,凡人事之變,決非起自變之日,必有積欠日深的由來。故我們敢斷定霧社之變,是十數年來治蕃政策之破綻,又是日本民族統治異民族的失敗之一好實證了。」當中看出端倪。
二.革新與革心的宗教改革
每年的10月31日,為普世的宗教改革紀念日,此一紀念日的目的,乃在紀念身為羅馬天主教的修士,又是威登堡大學神學教授的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 1483-1546),於1517年10月31日,在德國威登堡大教堂門口貼上「反對九十五條提議」(Die 95 Thesen gegen den Ablas),俗稱「95條抗議文」,公開表達他的神學主張和思想,以示對於天主教當局的抗議,所引發的宗教改革運動。
基本上,引起宗教改革的原因很多,並非馬丁路德一人即可成,而是在事機成熟之時,馬丁路德登高一呼,萬民相互輝映而起。就客觀的歷史而言,之所以會引發宗教改革,計有宗教、政治、經濟等三大因素。宗教方面:1.天主教會的腐敗、2.販賣贖罪券、3.供奉聖徒遺物的惡習。政治方面:1.國家意識的成長、2.專制君主的興起。經濟方面: 1.人民對教會稅的怨恨、2.爭競的資本主義興起。
或許,有諸多歷史學家視馬丁路德所引領的宗教改革只是教義上的改革,而非道德的重整,也非罪惡的消除,更非社會的改革。然無論歷史學家如何看待宗教改革,吾人還是認為,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不單只是對於教義和禮拜的「革新」而已,也同時是一種信仰生活的「革心」。因會有「改革」的聲音,想必已累積了諸多弊習才會出現。我們若從當時教會的趨勢觀之,的確可以發現,教會的積弊,乃先由掌權者的主張而起,進而影響到萬眾信徒之心理所形成。當然,會演變到不得不改革的地步,絕非是少數幾個人或短時間的問題而已,反是長時間的累積而起。
三.「新」、「心」並進
我常被問道:「如何分別猶太教與基督教?又天主教與基督教的區別在那裡?」基本上,兩者的分水嶺分別為:一.意義上,在於「革新」與「革心」這四個字。二.人物上,前者為耶穌基督;後者是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 1483 -1546)。主要的理由是,耶穌基督對於死守猶太律法主義的法利賽人相當不以為然,他們不但死守傳統和法律,且又內外不一,還處處阻擋耶穌「革新」與「革心」的福音,以致於在耶穌傳福音的過程中,經常受到他們的攻擊。尤有甚者,守舊派的猶太律法主義者,不但不接受耶穌基督就是先知所說的「彌賽亞」,還將祂釘死在十字架上。此後,跟隨耶穌的人,便離開了猶太教,設立基督的教會,而成了所謂「基督教團體」(Christianity)。在西方,天主教、東正教、基督教被通稱為「基督教團體」。之後,就是有馬丁路德針對天主教的宗教改革,才會有天主教(舊教)與基督教(新教)之分。
其實,那些堅守傳統的律法主義者,誤會了耶穌「革新」與「革心」的目的,因耶穌明白的告訴他們:「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馬太福音五章17-20節)
耶穌的「革新」並非以否定律法與要廢除律法為手段,而是要成全律法,把上帝的律法從人為的桎梏與虛假中釋放出來,使其產生新的意義。然值得注意的是,當耶穌提出「革新」律法的同時,祂更為強調「革心」的重要,因祂一再地叮嚀:「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耶穌所說的「義」不但是法律層面的,也是道德層面的,更是信仰層面的。由此端見,耶穌對於「革新」的同時,「革心」當需並進的重視。
結語:
要「革新」生活,則必須先「革心」,也就是所謂的「社會革新,首在革心。」孫文說過:「一國之趨勢,為萬眾之心理所造成,若其勢已成,則斷非一二因利乘便之人之智力所可轉移也。」要享受「革新」的果實,則必須從全民的「革心」開始耕耘起,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讓我們一起為自我的「革心」,向上帝擺上懇求:「神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裏面重新有正直的靈。」(詩篇五十一章10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