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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中的光明 — 士師記十三章1-7節、24-25節 — 陳怡芬牧師

  • 陳怡芬牧師

聖經:

士師記十三章1-7節

以色列人又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耶和華將他們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四十年。 2 那時,有一個瑣拉人,是屬但族的,名叫瑪挪亞。他的妻不懷孕,不生育。 3 耶和華的使者向那婦人顯現,對她說:「向來你不懷孕,不生育,如今你必懷孕生一個兒子。 4 所以你當謹慎,清酒濃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潔之物也不可吃。 5 你必懷孕生一個兒子,不可用剃頭刀剃他的頭,因為這孩子一出胎就歸 神作拿細耳人。他必起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非利士人的手。」 6 婦人就回去對丈夫說:「有一個神人到我面前來,他的相貌如 神使者的相貌,甚是可畏。我沒有問他從哪裡來,他也沒有將他的名告訴我, 7 卻對我說:『你要懷孕生一個兒子,所以清酒濃酒都不可喝,一切不潔之物也不可吃;因為這孩子從出胎一直到死,必歸 神作拿細耳人。』」

 

24-25節

24 後來婦人生了一個兒子,給他起名叫參孫。孩子長大,耶和華賜福與他。 25 在瑪哈尼‧但,就是瑣拉和以實陶中間,耶和華的靈才感動他。

講道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