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於信奉民間宗教的家庭,幼時體弱多病,母親為祈求眾神保佑我平安,熱心敬拜佛祖、觀音媽、媽祖等諸神,故鄉所有的寺廟幾乎皆曾拜過。 而且聽信占師說,我是「夭折」的命,必須依靠「貴人」扶持,才能避免災厄。因此將我奉獻給大溪觀音亭的觀音媽做「義子」,她深信這麼做,我的「義母」一定會義不容辭地保佑她的「義子」。既然成為觀音媽的義子,一定要參加觀音亭舉行之一切祭典。在那裡學會了背誦佛經,一面誦一面拜,我的記憶力不錯,很快就學會背誦好長的經文。看到小小年紀的我會誦經,眾尼姑齊來誇獎。聽到大家的稱讚,便越起勁地誦念,成為該寺廟之寵兒。
不過,這麼做仍未得到平安,還是照常生病,幾乎每天都在吃藥。那些藥是母親參拜寺廟時,抽「神籤」請「廟公」譯成藥方後,抓藥回來煎煮給我服用的,但並沒有怎麼明顯的效果。沒想到,國校畢業離開故鄉,繼續升學後,在無神籤藥方保佑下,反而由虛弱多病的少年,變成強壯無比的青年。這可能是在學校過著有規律的住校生活有關。但我卻從此對於過去所膜拜的諸神失去了信心。
後來於 1948年結婚,妻子的娘家是虔誠的基督教家庭。嫁過來時即要求准她不上香、不拜偶像。我允許她,但也請她不要干涉我的信仰。如此,婚後互相尊重對方的信仰,和睦相處很長的歲月後,覺得這麼溫柔的妻子所信靠的神應該是不錯的,因此漸漸對基督教產生好感。直到1977年的某一天,我主動請妻子帶我去教會參加禮拜,跟在她的後面,很不自在的踏進了教會,這是我生平頭一次的真實禮拜。以前曾有數次跟大舅子上過教會,但那是被迫不得已勉強去的,而這次卻完全不同,是自願前往的,牧師及教友們都很和藹,所以第一次的禮拜,就愛上了它。我喜歡唱歌,又學得快,不多久就學會了很多首聖詩,在家裡一面做工,一面吟詩,說也奇怪,整天忙碌工作也不覺得累,每天都過得很充實。從首次上教會以後,除非有特別的事情,我未曾無故缺席過。
上帝對我特別寬大,尚未信靠衪之前,就愛我、保佑我,印證了衪的話;如舊約聖經何西亞書第二章二十三節記載說…「我要把我的子民種植在這塊土地上,我要對『不受寵愛』的流露寵愛。我要對『不是我的子民』說:你是我的子民。他們將齊聲回答:?是我們的上帝」。之後慕道三年,於 1981年當我五十八歲那一年受洗。翌年被選擔任前金基督長老教會的執事,三年後又被選為長老。新約聖經羅馬書第九章十五、十六節記載說:「因為祂對摩西說過:『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體恤誰就體恤誰!』可見上帝的揀選不是根據人的意志或努力,而是出於祂的憐憫」。也就是說…是上帝揀選我,而不是我揀選上帝。現在的我完全結束俗世的職業,專心事奉教會,樂在禮拜及聚會和各種活動中。我要在有生之年繼續努力,用功讀經、盡心事奉,希望無愧上帝的賜福與不變的眷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