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有個習俗,就是讓自己的兒女認那些有福氣的人為乾爹、乾媽,好託他們的福氣,讓自己的兒女平安順利的長大;也有一些人喜歡親友的兒女,而收為乾兒子、乾女兒的。
而我在尚未結婚之前,就認了一個乾女兒,至今我們卻未曾謀面,算算今年她也二十五歲了。這是怎麼一回兒事啊!其實她就是一個神蹟和恩典。
民國七十一年九月,我由原服務的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離職,考入國立台北護專成為第一屆日間部護理科二專生。我是護校畢業工作數年後再進入學校的學生,我們戲稱自己是「回鍋油條」,年齡自然比當時的五專生和三專生大些,為了證明這樣的學制確實能有效提升台灣護理教育水準,學校對我們這些第一屆二專護生的訓練真是嚴格備至,但相對於我們「回鍋油條」的身分,也對我們寵愛有加。
這個純女校的校風嚴謹、保守,住校生必須每天整理內務,並把棉被折成豆腐乾形狀。我有個同班同學是通學生,以前在醫院上班時,一定會化妝,如今成為學生照樣擦口紅,每天上學若在校門口遇到教官,總要被要求擦掉口紅才能進校,其餘種種嚴格規定,自然不在話下。
由於我家在高雄,所以住在學生宿舍,第一學期我被選為學生宿舍的副舍長,每天負責檢查內務,並把不合格的同學名單登記報告教官。其實我並不認同這麼嚴格的規定,總是好言提醒那些不合規定的同學,請她們重新整理,所以被我登記的人實在很少。教官對於我這個「回鍋油條」也相當客氣,明知我執行不力也不忍苛責,只笑說我是個濫好人。
因著這個「副舍長」的職務,我和所有的教官都很熟悉,她們大我頂多十幾歲,看待我就像自己的妹妹,而不像學生,我也常藉著登記內務檢查表的機會與教官聊天。
有一位教官名叫吳應梅,她是一位天主教徒,而丈夫沒有任何宗教信仰,她常說她丈夫是信「睡覺 ( 教 ) 」的;夫妻二人十分恩愛,可惜婚後十年膝下猶虛。有時聊天我就會勸她要為此事向上帝禱告,我常說撒母耳的母親哈拿和以撒的媽媽撒拉的故事鼓勵她,她知道我是一個基督徒,也不排斥我的說法,甚至常把我的話告訴她的丈夫,她丈夫說:「妳那個學生是宗教狂」,從來不把我的話當一會兒事。
有一次我有事要回高雄的家,在訂國光號車票後遇見了她,她正好也訂好要回台南的火車票要回學校,就慷慨的邀我搭她的車回去,在路上我又跟她分享當天我靈修讀到的經文:「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祂所給的賞賜。」 ( 詩篇 127 篇: 3 節 ) ,曾為她做祝福的禱告一事,她聽了只笑笑的說:「謝謝你!」
過了幾個星期,我走在校園中,肩膀被人從後頭重重的打了一下,我回頭一看,只見吳教官笑咪咪的對我說:「都是你啦!我真的懷孕了!孩子出生後,不管是男孩,還是女孩,我都要叫他 ( 她 ) 認你當乾媽。」後來得知吳教官生了一個可愛的女兒,乳名「圓圓」,可惜未曾謀面我便畢業了。而當時我可還是小姑獨處,連個男朋友都沒有啊!
如今,距離護專畢業也已經二十四年,我的那位「乾女兒」也應該二十五歲了。而我婚後,也生了兩對兒女,最近又認了一個乾兒子。詩篇 113 : 9 說:「祂使不能生育的婦人安居家中,為多子的樂母。你們要讚美耶和華!」成為「多子的樂母」,我所能做其實不多,唯獨禱告而已,因為保守他們平安長大的是上帝,這一切都是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