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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0 舐犢情深(二)(吳文雄長老)

聖經:約翰福音一章 1-14 節

( 十二 ) 子憑著自己不能作甚麼,惟有看見父所作的,子才能作,父所作的事, 子也照樣作 ( 約五: 19) :這裏強調子與父原為一, 有子就有父,有父必有子,因為聽從父的,必相信祂所差的獨生子,藉著父所差的獨生子, 信靠祂的人得以來到父神施恩的寶座前,蒙恩惠,得憐憫,作隨時的幫助。

( 十三 ) 父愛子,將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給他看 ( 約五: 20) :子與父原為一,子為父在肉身裏顯現的基督,父所作的,子也要作,子是從父那裏差來的,子要照父的意思行,父的意思是父所賜給子的果子一個也不失落,這是何等大的恩典與父神施行拯救寶貴的機制,在這裏父神提醒我們若不是父神的愛吸引人,沒有人能到主耶穌基督這裏來,父愛子,將 自己所作的一切事指給祂看,因為父本為善,所行的也善,祂有創造天地的愛,也有拯救的愛,祂要保守那聽父的話、又信主耶穌基督的人、並要將一切豐盛的應許賜給他們。

( 十四 ) 主耶穌基督是審判的主,祂的審判也是公平的 ( 約五: 22,30) ;除了那當滅的古蛇和跟隨牠的和不信者外,人世間最大的渴求就是找到一位全能慈悲的神,讓我們能靠著得救,主耶穌基督是唯一的答案,人不只渴求拯救,人還渴求公平與公義,父神是一個講求公平與公義的神, 摩西五經、先知書等一再提到父神對以色列人發出公平作為的訓誨,不公平是極大的罪惡,它會引起無限的紛爭與惡果,引發神的厭惡。申命記第二十四章第十七節說:「你不可向寄居的和孤兒、屈枉正直、也不可以拿寡婦的衣裳作當頭。」利未記第十九章第三十九節說:「你 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在尺、秤、升、斗上、也是如此。」箴言第二十一章第三節說「行仁義公平,比獻祭更蒙耶和華悅納。」同章第七節說:「惡人的強暴,必將自己掃除,因他們不肯按公平行事。」 以賽亞書第二十八章第五、六節說「到那日,萬軍之耶和華必作祂餘剩之民的榮冠華冕。也作了在位上行審判者公平之靈,並城門口打退仇敵者的力量。」同章第十七節說:「我必以公平為準繩,以公義為?鉈。」以賽亞第三十章第十八節說「耶和華必然等候要施恩給你們,必然興起,好憐憫你們,因為耶和華是公平的上帝,凡等候祂的,都是有福的。」以賽亞第三十二章第一節說:「看哪,必有一王秉公義行政,必有首領藉公平掌權。」以賽亞書第三十三章第五節說:「耶和華被尊崇、因祂居在高處,祂以公平、公義充滿錫安。」同章第十六節說:「那時公平要居在曠野,公義要居在肥田。」最令人嘆服的是詩篇第八十九篇第十四節說「公義和公平,是你寶座的根基。慈愛和誠實,行在你前面。」神若不是行公平的神,連祂的寶座都要傾圮。

( 十五 ) 聽主耶穌基督的話,又信父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 約五: 24) :在這裏主一再叮嚀,保證與闡明持定永生的兩個要素,一個是聽主耶穌基督的話,另一個是信父,主的話就是生命、真理、道路,聽就是要慧悟靈明並遵行主的話,以彰顯主的生命,信父就是相信父是施恩的源頭,是自有永有,創造天地的主耶和華,人沒有這樣的認識與積極的回應,就沒有永生的回報。

( 十六 ) 聖經是主耶穌基督的見證:神就是愛,祂不單單用天地奇妙美好的創造彰顯祂自己的愛,又藉歷世歷代的先知、使徒、君王、信徒等將父的作為與應許、啟示、記錄,編成這本寶貴的聖經,又翻譯成各國、各方、 各族的語言、文字,見證神的作為及主耶穌基督降世,為要拯救世人的愛與真實。這對信靠的人是何等寶貴的資產與福份。

( 十七 ) 摩西是最高檢察總長 ( 約五: 45) :神的誡命、典章、律法、命令、教訓 是藉摩西而頒布的,他也是被父神所任命的審判台前的最高檢察總長,到時每一個信與不信的人都要在主耶穌基督面前將所思、所言、所行、一一交待,摩西將如地上的檢察總長一樣,率一批天上的檢察官,在主的審判台前一一點呼歷世歷代的世人 ( 包括所有已死的人 ) ,來到審判台 前,照各人所說所行的,在主面前予以起訴,信靠主的不被定罪,不信的,罪已經定了,因為他們不信神所差的獨生子耶穌基督的名。

( 十八 ) 信神所差來的,這就是作神的工 ( 約六: 29)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這就是神的愛了、我們信的人有了神的兒子,神的心意就是要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將福音傳揚出去,遵從主的命令,彼此相愛,叫世人知道主在我們中間,在教會有敬拜、有服事、有團契、有教導,這就是作主的工。耶利米書第四十八 章第十節說「懶惰為耶和華行事的,必受咒詛 … 」雅各書第二章第十七節說:「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第二十節說「虛浮的人哪, 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麼」,所以信心必須有行為表現,人人都要敬拜,領受與服事,才顯示是作神的工。

( 十九 ) 耶穌基督就是生命的糧,到他那裏去的、必定不餓、信他的永遠不渴 ( 約六: 34) :主是從天上降下來的糧、叫人吃了就不死。主是生命的糧,人若吃這糧,就必永遠活著 ( 約六: 50,51) :主的話就是生命的糧,我 們聽主的話又接受,領悟及相信,猶如吃主的生命的糧,成為我們生命的一部分,我們日日吃這靈糧,漸漸長大成人,彰顯主恩,有永生在我們裏面,我們永不死亡,且要成為合主所用,寶貴的器皿,乃是神拯救,造就我們的目的。

( 廿 ) 主耶穌基督是世界的光,跟從祂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要得著生命的 光 ( 約八: 12) :主耶穌基督的本質是光明永恆的生命,得著祂的,就是得著光明永遠的生命,跟從祂的,就不在黑暗裏走、必有美好見證,發出生命的光,成為黑暗世界的明燈。

( 廿一 ) 主是羊的門,凡從祂進來的,必然得救,並且出入得草吃 ( 約十: 9) :主是羊的門,表示主是羊的保護,天家的標誌與記號,羊若尋得此門,就不致迷路,主耶穌基督也是天上人間出入的通路,羊的生命與物資供應的管道,暗喻天下人間,除耶穌基督外,沒有別的名可以靠著得救,唯有經由主耶穌基督這道門,才能進到父神那裏去。

( 廿二 ) 主是好牧人,為羊捨命,祂另外有羊,不是這圈裏的,祂必須領他們來,他們也要聽祂的聲音,並且要合成一群,歸一個牧人了。父愛他,因他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在這裏,主耶穌基督一再強調祂的愛,祂是好牧人,祂要為羊捨命,祂為了要把世人從罪惡中救贖出來,甘願以父神獨生子之尊及猶大王之身份被釘在十字架上,捨身流血,好叫信祂的人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神的救恩不單要臨到以色列人,也要臨到萬國、萬邦、使外邦得救的義人,也要與以色列中得救的人,同歸一個牧人,就是我們的主耶穌基督。

沒有人奪主的命去,是主自己捨的,主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這是主從父所受的命令 ( 約十: 11,16-18) 。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主耶穌基督了 ( 馬太福音第二十八章第十八節 ) ,就這一觀點看,主只有權取回並無權捨棄生命,因為祂是承受萬有 ( 包括生命 ) 的主。祂要為羊捨命,理論上主耶穌基督一旦受死,失去生命就無法承受萬有,撒旦也明白這點,它要破壞父神救贖的計劃,才有馬太福音書第四章第八至第十一節的試探,祂是全能的父,祂已設立完整的救贖計劃,祂洞悉撒旦魔鬼的用心,父神的計劃不可能為那惡者所破壞,就三位一體的位格而言,神愛世人,但父神是個靈,父神自己不能為我們受釘十 字架,父必須藉祂的道成肉身的獨生愛子為羊捨命,而且必須再有父神的一道由主耶穌基督為羊捨命及取回的命令,將主耶穌基督的受死與復活加以連結,沒有破口,打破撒旦的詭計,才能成就救恩,並成全主耶穌基督從父承受萬有的機制。在這裡再一次證明,唯有信靠父神及耶穌基督,並承受主所賜的聖靈才能得勝。

( 廿三 ) 主的羊聽主的聲音,主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主,主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這裏強調的是屬主的草場的羊,就是積極認同祂的愛與 真理的聲音並有積極回應的羊,這群羊因此被主認識,又跟隨主,永不離開,他們的報賞就是永生及永不滅亡的應許。

( 廿四 ) 主耶穌基督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 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 ( 約十一: 25,26) :

在這裡主宣告復活及生命的真理與權柄皆在祂手裏,祂更進一步宣告與確認信靠祂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祂的人,必永遠不死,祂是信實的神,祂必成就此種宣告與應許,復活與永生乃人類最大的盼望。人因為罪所以失去永生與復活的盼望,被逐出伊甸園,與神的恩典隔絕,因此落入魔鬼撒旦的權勢,被撒旦魔鬼擺佈,結果是罪惡、疾病、殘缺、鬼附、悲哀、痛苦、災難、眼淚、戰爭、饑荒、瘟疫、咒詛等等, 成了一群降災的使者,臨到人類,人類歷史一直在這些不幸中反復循環 受苦,找不到平安的出路。如今父神差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降世,宣告 拯救與和平的福音,祂是復活與生命的主,信靠祂的,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祂的,必永遠不死,這是何等大的應許與保證。上面兩句經文看似矛盾,其實不然,約翰福音第十一章提到拉撒路死了,但主說他睡了,主行大能叫他從死裡復活。帖撒羅尼迦前書第四章第十二節亦提到在主裏面死了的人,在主的觀念裏是睡了,主也希望我們有這種觀念,主再顯現時,那些在主裏死了 ( 或睡了 ) 之人,必和主一起復活, 我們還活在世上的人,要在天空中與主相遇,必永遠不死。

( 廿五 ) 主賜給我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我們彼此相愛。主怎樣愛我們,我們也要怎樣相愛 ( 約十三: 34) :這是主離世前所頒下給凡信祂的人最重大的 命令,這命令乃是主語重心長的吩咐,也是父神之帝王條款,猶如誠信是民事法令的帝王條款一般。此命令之根基乃是父神的本質,最大心意與祂自己道成肉身為我們捨命的愛的榜樣,祂要凡信靠祂的人也如此遵行,彼此相愛。有愛在我們中間,人就知道,神在我們中間。

結論:

(一)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 ( 約十四: 6) 。

( 二 ) 凡信靠主耶穌基督的,主要為我們求父,父就另外賜給我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我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因為不見他,也不認識他,我們卻認識他,因他常與我們同在,也要在我們裏面 ( 約十四: 16,17) 。

(三)  舐犢情深,主愛我們正如父愛主一樣,我們要常在主的愛裏。我們若遵守主的命令,就常在主的愛裏,正如主遵守了父的命令,常在父的愛裏 ( 約十五: 9,10) 。

(四) 主是真葡萄樹,父是栽培的人,我們是葡萄枝,凡屬主不結果子的枝子,他就剪去,凡結果子的,他就修理乾淨,使枝子結果子更多 ( 約十五: 1) 。

( 五 ) 父要用真理使我們成聖,主的道就是真理,就是基督。

( 六 ) 父所賜給主的榮耀,主也賜給我們,使我們合而為一,像父與主合而

為一 ( 約十七: 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