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接續< 6 月 6 日 從聖經看夫妻關係(一)
中國有一些故事,大意是說:有些男人因為父母嫌棄自己的妻子,就逼著妻子與自己離婚,以符合孝道的教訓,其實這是最懦弱的行為,是違背聖經教導的, [ 弗 5 : 25] 如果丈夫愛妻子,就像基督愛教會,那麼丈夫是可以為妻子捨命的,怎麼可以為了要繼承父母未來的產業,或是為了左右鄰舍眾人眼中的好名聲,而遺棄了自己的妻子?男人要有擔當,既然已經結婚了,自己的妻子,是上帝所賜給自己一生的幫助,就是自己最親的人生伴侶,父母的財產不可取代妻子,鄰居眼中的地位不可取代妻子,實在不被接納,就應該帶著妻子離開,所以聖經說: [ 創 2 : 24a ] ,只要夫妻都敬畏神,這些外在的事情,其實到最後都會被神改變的。但是;不要忘了,結婚以前,就能得到雙方父母的祝福,是必須的,是神所喜悅的!
剛剛我們所提到丈夫可以為妻子捨命的聖經教導,要注意的一點是:不是為女人捨命,而是為妻子捨命,這是不同的,不要弄錯了,不是看到標緻的女人就不要命的去追,這是愚昧人所做的事, [ 箴 27 : 13 , 5 : 10] 這就是要警戒我們,不要被婚姻以外的女人所迷惑,而且 [ 箴 5 : 18] ,這讓我們也想到妻子身體不舒服的時候,我們有沒有好好照顧她,還是因為我們太忙而疏忽了呢?
我們再來談一下聖經的另一段教導:聖經 [ 創 2 : 24] 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為什麼聖經要這麼說?要知道父母生我們,養育我們,是在我們周遭人當中,對我們恩情最深的人,可是我們要在長大之後,離開父母另外建立一個家庭,這是不是要我們忘記父母的養育之恩呢?不是的 !那聖經為什麼又要這麼說呢?這是因為上帝知道,如果一個男子,一直活在父母的庇蔭之下,他就不容易成為一個好丈夫。
他的生理和身體已經完全成熟,但是由於從小到大的生活習慣,他的心理狀態,永遠只是父母眼中的那個「孩子」,他所做的一切事情,可能都有父母為他籌劃、預備,他只要順從父母,就是父母眼中的好兒子,鄰居眼中的好青年,其他的都不必操心,又或者;他由於父母的溺愛,而變成一個不知道承擔責任的問題青年,成為社會的包袱。
一個男人結婚之後,他要在一夕之間,從一個男子,蛻變成一個丈夫,這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一個做丈夫的,必須要在眾多的事上學習做決策,考慮妻子的建議和感受,承擔決策的後果,此時如果有父母親人的眾多意見,尤其是一向又喜歡干涉兒子決定的這種父母,在這樣的情況下;這位做先生的因為要滿足大家〝不同立場〞的期望,是很難下決定的,就算下了決定,失敗了可以推在親人身上,成功了卻沒有成就感,因為總會有人說:還是我的意見好!這使他很難成為一個好男人、好丈夫,和一個好父親。而中國自古以來婆媳之間的緊張關係,也大都源於三代同居的習慣,這是值得我們要考慮的一個文化觀念,每個家庭的情況都不一樣,但是身為基督徒的父母,是不應該強求兒子和媳婦一定要跟自己住在一起的。 [ 創 2 : 24 節 ] ,這節聖經還有一句話很重要!
說〝夫婦二人成為一體〞,在整本聖經裡面,聖經只允許丈夫和妻子之間擁有這樣的關係,在人世間,父母與兒女之間,聖經沒有說有這種關係,弟兄姊妹與親戚,朋友之間都不允許這種關係,這是為什麼?我個人在研讀聖經時,對於〝成為一體〞這句話,慢慢有了很深的體會。
試想:兩個沒有血緣的男女,因為上帝設立的婚姻關係,而〝成為一體〞?事實上,我們所看到的仍然是各有各的工作,各有各自獨立的思考,仍然是兩個不同的個體,那為什麼聖經會說;二人成為一體?這個關係,按照聖經的定義,好像比父母與子女的關係還親密,比親兄弟、親姊妹,親朋好友的關係還親,這是怎麼回事?這一對男女又沒有血緣關係,但是卻因為婚姻,而比有血緣關係的親族,還要更親密,這是為什麼呢?
在這裡我們可以思考一個問題,上帝是用地上的塵土(就是地裏面的各種元素)來造亞當,但是卻沒有用相同的方式造夏娃,反而用亞當身上的一部分(肋骨)來造夏娃,為什麼呢?我想:這是因為上帝要告訴我們,夫妻是對方的一部分,不僅僅是一紙合約,一張結婚證書那麼簡單,我想;這就是上帝為什麼要用亞當的一部分,來造夏娃的原因,夫妻其實是對方的一部分,是彼此身、心、靈的一部分,原來當一對相愛的男女,(我要強調的是:相愛的,不是被逼迫的),經由〝上帝所設立的婚姻關係〞相聯合以後,因為有上帝的祝福,這一對新人,不僅是在身體上有親密的接觸,就連他們彼此的靈也因為神的祝福而互相聯合了。
所以,當夫妻的一方快樂時,另一方也會歡喜,而當一方痛苦時,另一半也會難過,他們的情緒是互相影響的,當一對相愛的夫妻,他們要分離時,其痛苦的程度,要遠大於與其他親屬分開時的痛苦,而夫婦之間因感情的背叛所帶來的傷害,往往是錐心之痛,就好像是刀在割心一樣,之所以會如此,因為這個背叛,不僅僅是身體上的背叛,也是合而為一的兩個靈魂,被撕裂而分開,這種撕裂所產生的心靈創傷,如果沒有很好的處理,是不容易恢復的。
這個月初在基督城我們亞洲社區所發生的悲劇,雖然有很多原因大家在探討,但是夫妻長久分離兩地,做妻子的沒有丈夫的保護,做先生的沒有妻子的幫助,長期的孤單與無助,面對各式各樣的壓力來臨,就不容易越過,悲劇竟然就這樣發生了,這實在是一個令人心痛的例子!
這也就是為什麼在人類歷史上,凡是敘述男女之間相愛的故事或是戲劇,是最多也是最容易引起共鳴的原因,這在東方與西方都是一樣的,因為它最容易感動人心,我想;前一陣子所上映的鐵達尼號這部電影,如果沒有那一段虛構的愛情故事,而只演一條大船沉掉了,大概沒有那麼多人會去看了!
另外;我們如果仔細讀聖經,我們還可以發覺一件有趣的事,而這一件事是跟我們一般人的傳統觀念不一樣的,尤其是跟我們東方人的觀念不同,我們剛剛讀過的聖經: [ 創 2 : 18-24] ,我們發覺上帝造夏娃是因為亞當獨居不好,為了幫助亞當變成好,就造了夏娃,這裡並沒有說:造夏娃是為了要讓亞當生兒育女傳宗接代的,所以夏娃被造的目的,最重要的是幫助亞當,而不是傳宗接代,所以;一個女人成為一個妻子後,她的價值,在於她身為幫助者的本身,而不是她能否生育,而 [ 創世記 1 : 28] 這裡所提到的生養眾多,是上帝賜福給夫婦二人的,不是夏娃一人,而生養眾多也只是神賜給人眾多福氣裡面的一種而已,所以生養孩子是夫妻雙方因為婚姻關係,共同從上帝那裏領受的眾多福氣的其中一種而已,如果因為一些原因,夫妻沒有小孩,上帝會賜下其他的福氣給他們,所以沒有小孩決不是妻子一人的責任,更不是離婚的藉口,男人娶妻子,也不應該用傳宗接代為目的,而是應該用 [ 弗 5 : 28-29] 來定義,你是愛她顧惜她,所以娶她成為你的妻子,而不是為了傳宗接代,兒女只是神賜給你眾多祝福的其中一種而已!
做妻子的要敬重自己的丈夫,因為只有如此,你才能得到幸福,有些妻子認為要讓先生低頭,才能保證自己在家庭裡的地位,所以一再地去測試自己先生能夠忍受的底線,用種種的方法來探索先生,到底有多愛自己?要知道夫妻的感情,是雙方要努力用心去維持的,不是去測試的,如果硬要這樣做,往往是測試有了結果,夫妻之間的感情也變質了,先生的愛也被妻子玩完了,然後做妻子的終於得到了一個結論:〝我就知道 ; 他沒有他說的那麼愛我 ! 〞其實這真是得不償失又沒有意義的事,是聰明的妻子所不為的!
各位弟兄姊妹,上帝是非常注重婚姻關係的, [ 創 2 : 22] ,上帝造了女人之後,是親自領著夏娃,帶到亞當面前,親自交給亞當,這讓我想到,在婚禮的儀式中,一個父親牽著自己的女兒,一步一步地走向地毯的另一端,將自己心愛的女兒交給另外一個男子,這是多麼慎重的一件事,上帝也是這麼看重這件事的!神不是叫亞當過來把夏娃領走,而是親自領著夏娃走到亞當面前,將夏娃慎重的交給亞當,因為夏娃是神的女兒,神愛夏娃!
在那個人類歷史上,第一場的婚禮 , 上帝親自擔任亞當與夏娃的主婚人與證婚人,觀禮的來賓是那些曾經來到亞當面前領受名字的各樣動物,亞當也在神的面前,唱出了人類的第一首情歌: [ 創 2 : 23] 而〝愛情〞這份人類最美好的禮物,是愛我們的上帝,親自做好了以後,送給我們人的,從此;人類的生命因為各式各樣的情歌而更豐富 …
(各位弟兄想跟自己的妻子唱情歌嗎?請多閱讀舊約雅歌書,謝謝!)
而神的愛是勝於人類各式各樣親情的愛,但是這樣的大愛我們不容易了解,這就是為什麼新約要用新郎與新婚妻子的愛來代表基督對教會的愛,只有我們自己經歷過的感受,我們才比較能夠體會,才比較容易明白,基督是多麼愛教會!
我們現在知道男女之間的婚姻關係,絕不應該只是一張證書或是合約的關係,就像美國好萊塢的婚姻,一定要訂立婚姻合約來保障雙方的權益,在結婚的那一刻,似乎就在為未來離婚做好各種準備,婚姻;也更不應該是雙方金錢利益的結合,當然;一個〝只有愛情〞的婚姻是不會持久的,但是一個沒有愛情的婚姻卻是悲哀的,結婚以前,慎重選擇交往的對象,就是對自己婚姻的尊重!那一種有〝婚姻是愛情的墳墓〞這種觀念的人,是心理還不成熟的人,是不值得去交往的 !
在神的眼中,〝婚姻〞是愛情〝最完美的詮釋〞,是兩個相愛的男女,願意互相扶持著走向人生的旅程,無論是繁忙、勞累、疾病甚至是貧窮,都願意這樣的互相扶持,除非死亡能將他們短暫的分開,否則彼此應該忠誠一生,這樣的婚姻就是上帝祝福的婚姻,也是我們基督徒應該有的婚姻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