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址:高雄市新興區德生街54號    電話:07-2311038
  • 我是新手 禮拜直播 代禱需求 聚會禮拜時間表 講道篇 週報 聖經下載 奉獻

20130303 去、告訴他的門徒 (陳嘉式牧師)

聖經:馬可福音十六章1-8節
在猶太教裡,無論是聖殿的崇拜或會堂的聚會,婦女所能參與的範圍都非常有限,並且可以說是沒有什麼「地位」。最主要是這些機構沒有提供任何主導性的職份,可讓婦女去事奉。因為缺乏「主導性」的職務,只能作參與者而已,所以她們發展的空間就受限制。
耶穌不但擁有許多婦女聽眾和跟隨者,從耶穌的復活事件以後,更提供了一些空間使婦女能參與,也能主動地投入服事的工作。尤其是初代教會,一些有才能的婦女更陸續加入了宣教的工作,而且也得到一些實質的、積極的工作職份。例如腓利的四個女兒都有傳講上帝信息的恩賜(徒廿一8);百基拉很顯然的有設立教會(林前十六19)和開拓佈道的恩賜(羅十六3~4);菲比是堅革哩的女傳道(執事),她有募捐(勸化)的才能,保羅特別請她送信到羅馬,並且要她從事募款的工作(羅十六1~2)。婦女能在基督教的成長中有所貢獻,除了早期曾跟從耶穌以外,在耶穌復活的事件上擔任重要的角色也是原因之一。
耶穌的復活事件,早期教會以各種不同的角度和方法見證出來,保羅說復活的耶穌曾向彼得和十二使徒顯現,以後也曾向五百多個祂的跟從者顯現(林前十五5 );保羅本人在大馬色的路上遇見復活的主(徒九3~9 );以馬忤斯路上的信徒也遇見復活的耶穌(路廿四13~35 );埋葬後的空墓,也見證了耶穌已不在死人的當中(可十六1~5)。除了這些以外,福音書特別提到一些婦女,以她們的經歷見證耶穌的復活。
以婦女見證耶穌的復活,只能說是上帝的恩賜給與她們這樣的機會,因為她們見到復活基督的異象是不期而遇的。若按人的理想與安排,是不可能發生的。因為從當時的社會環境和教會背景來看,當時的人並不期待由婦女來見證復活的基督,當時的社會也不會把婦女的見證當做是重要的證據,因為婦女受教育的機會少,也沒有社會地位。她們不能在法庭中做證人、不能在公眾場所發表言論、不能在會堂中公開禱告、不能向演講中的拉比提出問題。著名的拉比解經時,甚至不准婦女去聽。大部分的人把婦女當做是無知的,她們的話是不可信的,就連使徒們起初聽見婦女述說她們到墳墓的所見時,他們的反應也是消極的:他們認為婦女所說的話是胡言(胡說八道,新譯本,路廿四11)。然而較具歷史價值的福音書─馬可和路加,都詳細地描述,婦女去墳墓見復活耶穌的異象。她們原來只是想去為耶穌的「屍體」

 

裹上香料,沒有想到事情的發生出乎她們的意料之外。抹香膏的事沒有做成,卻變成耶穌復活的見證人,尤其是一位名叫抹大拉的馬利亞,她是第一位知道耶穌復活的人,也是最主要的見證人。
其實復活的事件與婦女的關係,並不是由於這些去墳墓為耶穌抹香膏的女人的傳話而忽然引起的。馬可和馬太福音(太廿六6~13;可十四3~9)早在耶穌受害之前,就藉著耶穌被婦女抹香膏,而表明那膏油是為祂自己的安葬而抹上的。耶穌被釘十字架是因為政治犯的罪名(以色列的王─基督,可十五26;路廿三38),所以那些門徒及男性的跟隨者不能靠近,早就跑開了。不過像彼得那樣的人,想要近前去看,卻被擋住而無法接近。只有一些婦女,特別是耶穌的母親馬利亞及經常陪伴她的抹大拉的馬利亞和撒羅米(可十五40),她是西庇太的妻子,也是門徒約翰和雅各的母親(太四21;廿七56)。她們雖然是遠遠地站著看耶穌受釘的經過,但至少她們是那些跟隨者當中被允許看耶穌受害經過的人。耶穌的身體被取下,準備抬到亞利馬太的約瑟的院子裡埋葬時,這些婦女也被允許跟著去看(可十五47;路廿三55)。安息日過後,七日的第一日,清早拿著香膏要去膏抹耶穌的婦女當中多了一名貴婦─約亞拿(路廿四10)。她們遇見復活耶穌的異象,純粹在意料之外。耶穌生涯的這一個階段,祂的死和復活,似乎是特別留給婦女做見證的。
耶穌復活的事件,除了保羅以較積極的態度見證其真實性以外(林前十五4~8),其他的見證者都是不期而遇的。例如婦女的所遇見的:耶穌的復活本來不在她們的期待中。她們原本沒有耶穌復活的想法,是那位在異象中見到的人物(穿白衣服的人)的提醒,她們才開始回想耶穌曾說過這樣的話(路廿四6;十六7)。耶穌被釘以後,可能會像別的犯人一樣,「屍體」被草率地埋葬;幸好有亞利馬太的議士約瑟向彼拉多要求收殮、安葬耶穌的身體(可十五42~46;路廿三50~54)。為了要把身體從十字架上取下,他用細麻布把祂縋下,並用細麻布裹祂的身體。耶穌的母親以及那些陪伴她的婦女,原想為耶穌的身體裹上一些香膏,但是安息日已到,她們必須停止在安息日不可做的事,回去守安息。亞利馬太的約瑟在那樣短的時間內急速地處理耶穌死後的事,她們這樣匆忙地走,以及第三天的早上想要為耶穌的「屍體」抹上香膏,都含有豐富的歷史要素及歷史的實況。在這過程中大家都沒有人想到復活的事。如果有預期耶穌將復活,那會有必要準備香料去抹「屍體」?福音書從多方面說明,門徒以及那些婦女遇見耶穌的復活,是一件意外的事。就如同保羅在大馬色的路上遇見復活的基督一樣,也是一件意外的事。是復活的基督向(她)們顯現、向他們
啟示,否則沒有人知道,也沒有人期待有這件事會發生。
使徒行傳一章14節提到,復活後門徒在耶路撒冷的一個家庭聚會禱告時,他們用一種特別的語氣談起「這些人當中有幾位婦女她們和耶穌的母親馬利亞,並耶穌的兄弟一起聚會。」這種語氣特別之處,是在說明,這些人早先不是耶穌的跟隨者,他們對耶穌並無好感,竟然也和門徒一起聚會禱告。這種大的改變,原因當然是在耶穌的復活,他們自己經驗到耶穌的復活,才會來加入這個為耶穌的復活而聚集的禱告會。例如:耶穌的兄弟,他們原先不是耶穌的跟從者,對耶穌的信息和作為也沒有信心(參約七1~9);祂的母親原先也不是跟從者。耶穌對自己的親屬,甚至對祂的母親和兄弟的評語也不好(路八19~21;十一27~28),祂對群眾宣告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祂認為新的親屬關係必須建立在遵行上帝的旨意上。在耶穌宣教的那個時代,並不是每個婦女都是耶穌的跟從者。使徒行傳一章14節沒有提到像抹大拉的馬利亞、撒羅米(西庇太的妻子)、約亞拿那些有信心的婦女,只提到幾位婦女。所謂的「幾位婦女」,也許是在指那些像耶穌的親屬,祂的母親那樣的人,那些原本對耶穌沒有信心的婦女。但她們也都因為遭遇到復活的耶穌而加入這個信仰的團體,正如耶穌的兄弟雅各,因為復活的基督曾向他顯現後(林前十五7)才加入門徒禱告的團體,以後更成為教會的領導者之一(徒十五13)。
既然婦女的見證不足為信,福音書為何要提到她們呢?上帝為何將這樣重要的信息交由她們去傳揚?雖然社會不容易接納婦女傳揚的信息,可是當耶穌受害、埋葬和復活時,最有可能在現場見證事件發生的卻是婦女。這也許是在暗示,當教會受到逼迫,以及災難過後的重建,和往後復興的工作時,最有可能承擔這種重擔的是婦女,所以上帝將這份信息保留給婦女。從這些事實也許我們可以下個結論這麼說:見證耶穌的傳道與生涯的是男性的門徒;但見證祂的受難與復活的是婦女。馬可福音記載一句很有意思的話,當那些婦女去墳墓要為死後的耶穌抹香膏時,在異像中向她們顯現的少年人對婦女說「去、告訴他的門徒」。

這是一種新的差遣;被「差遣」去傳耶穌信息的人叫「使徒」;所以這些被差遣去告知門徒和使徒有關耶穌已復活的信息的,這些婦女應當被稱為「女使徒」。因為在見證耶穌復活的這件事上,她們是被差遣者。因為她們是耶穌復活的首批見證人,又被差遣去見證耶穌的復活,她們在傳福音的行列中被安排為一個很特殊的主導性角色,這是上帝保留給婦女服事聖工的恩賜和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