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哥林多前書九章24-27節
從前有一位可敬的前輩,他的身體不但不強壯,而且還有好些疾病,可是他曾告訴我,他最愛看的運動項目是西洋的拳擊(boxing),他最愛看的電視節目就是拳擊比賽。我忽然發覺,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人的外貌與他的內心世界,當中有時會有很大的差別。身體的狀況與心思之間有那麼大的差距,這一事實,可以從使徒保羅的生活與心思當中得到印證。按照保羅的年齡、和他身體的狀況,以及他的工作,他絕不可能是一個能夠跟人競跑,或者上競技場上與人打鬥的人。但在他著作裡,卻有多次提到這兩種運動,並且以在運動場上與人競跑,以及在競技場上與人打鬥而來形容他的傳福音工作。例如在腓立比書(3:13,14)他說自己向著標竿直跑,為要得著從上面來的獎賞;在哥林多前書他說他和野獸格鬥(15:32);以弗所第六章他說要穿起全副的武裝和邪惡的勢力作戰。在提摩太後書四章,他說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保羅喜歡用這兩種劇烈運動的話來說明他傳福音的工作。
他喜歡這兩種運動,可能和他生長的時代和環境有關係。他一定看過哥林多人的賽跑,叫作The Corinthian Isthmian games。他也一定看過羅馬人競技場的打鬥,並且喜歡這兩種激烈的運動。所以用這兩種競爭性的運動來說明他在傳福音的事工。並且在自己的心靈活動上,他把自己認同為這兩種運動的競賽者。所以在傳福音的事工上,他以運動家的精神來要求自己,鍛鍊自己,來執行傳福音的工作,使自己在傳福音的事工上,像運動員那樣地得勝有餘。保羅為何要將當時那麼激烈競爭的運動,應用在傳福音事工上?可能有以下這些原因:
首先,在哥林多式的賽跑裡,許多人一起跑,最後得獎的只有第一個。第二種是羅馬式的競技,兩個人對打或多人對殺,但最後存活的只有勝利者。在這樣的運動裡,只有優勝的才能得獎;或者只有優勝的才能存活。因為得獎與存活都不是容易的事,運動員必須要很努力鍛鍊自己,鍛鍊體力、智力、毅力與技術,才有得勝或存活的希望。從運動員的困難中,他體會作一傳道人的困難,因為傳道的事工也是很艱困的,所以傳道人如果沒有像運動員那樣的傑出,那樣地要求自己,使自己優勝,則無法作成傳道的事工。
第二項要提醒的,就是運動員的訓練方式:我們外行人常以為,運動員的得勝只在技術和體力而已。可是保羅提出兩件事:首先在第廿五節所提說的:「凡較力爭勝的,諸事都有節制」(和合本),其實他說的意思是,運動員凡事都要自我約束(Athletes exercise self-control in all things)。他說為了爭取那勝利的華冠,作一個運動員在許多事上要約束自己,只有懂得約束自己的品格、心志的人,才有得勝的機會。第二項是在廿七節所說的:「我是攻克己身,叫身(體)服我」,他攻克己身(I punish my body),也就是嚴格的訓練自己的身體,也就是訓練自己的技能與體能,使它運作自如 (…and enslave it),用現代的話來說,就是技術熟練與體力充沛。唯有訓練到這種程度,才有得勝的希望。所以保羅在這段經文裡所說的,首先是生命的約束,也包括行為、生活、與心思的約束。第二是技能與體力的訓練,要讓它能隨心所欲,運用自如。
在他們那時代,保羅在這當中所說的「攻克己身」,一定不是只指約束自己肉身而已,因為在他們的語言,肉體也包括生命。這句可以在主的晚餐的話語裡得到證實。當耶穌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這時他所說的身體,同時也是指,這是我的生命,為你們捨的。所以在這個範疇裡,作為一個傳福音的人,所需要受的訓練,是全面性的,是生命的訓練,是凡事約束自己,是技能與體力的訓練,更正確的說法是他操鍊自己的生命,使自己能作好傳福音的工作。
第三項要注意的是,保羅很在意他自己是否能持續地成為一個傳福音的優勝者?對於福音事工的努力,無論是站在第一線上的對外傳道;或者站在第二線的當教師,訓練門徒,差派人去傳福音。無論在那一種工作線上,保羅的奮鬥精神與努力,都不輸於一般的運動家。所以在廿七節的最後這一段,他對自己提醒,不可在傳福音的優勝上被淘汰。由於廿七節的最後這一段的希臘文語意的定義不是很清楚,所以廿七節的後半段,便有兩種不同類型的翻譯,也成了兩種不同的解釋。希臘文(kyrusas allois)可譯為「傳道給別人」(和合本),也可以接續這一節(v.27)上半段的語氣,翻譯為「叫別人去競賽」(中文新譯本)。這兩樣不同的翻譯,所引發出來的意義有兩種:
A.第一種解釋是他的警惕自己:按合和本的翻譯:「恐怕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反被棄絕了」,台語聖經也是如此翻譯的:「驚了我已經傳互別人,本身豈採抵著拒絕」。由這樣的翻譯而來的意思,就是說,保羅自我考慮到是:雖然他一直用自己的才能與熱心傳福音給別人;可是自己因為有信仰、道德或理念方面的疏失,而在自己的生命裡卻失去了福音的實質。一個努力傳福音,而且傳得很成功的人,在他的生命中失落了福音的特質,這是非常可怕的損失。這種事情的發生,古今皆有。在耶穌的話語裡,他就曾責備一些所謂成功的傳道人;到那日有許多人對他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可是耶穌卻要對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正像今天有人批評某些牧師一樣,台上說相愛(tian),台下卻相拼。甚或批評某些老師說,他們所行的,不像他們所教的。今天有許多基督徒用不正當的手段爭地位:平信徒競爭作長執;牧師爭作議長、拉會友;在機構裡爭作董事。如果爭不到的話,便互相陷害、毀謗、抹黑、破壞,做出許多惡劣的手段陷害對方。這些沒有福音特質的傳道,無論怎樣成功,都不是基督想要接受的。
保羅因為自己心裡有這樣的顧慮,對這些事上他很就在意。所以他要像運動家那樣,若要得獎賞,便要嚴格地要求自己,鞭策自己品格,熟練自己的技能和體能。正如第廿五節所提到的,競爭者要有(生命的)節制,以及廿七節的攻克己身,叫身體全然地服從他。就是說,傳福音的當中要守主的道,生命中不失去福音的特質;對福音的理解與熟練也都要下苦工去學習、去裝備。好使自己萬事準備齊全,成功地完成使命,以此而得到從上面來的獎賞。馬太福音裡耶穌的那段話: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7:21-23)!這樣的話是耶穌對那些傳福音成功的人說的。有許多人,他們很會講道,但不是傳福音,是表現他們的知識和才能;有很好的表現,但不是服事主;有高深的神學,但沒有堅定或深厚的信仰。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卻被上帝所棄絕。
B.第二種解釋是他的不服輸:這種解釋是來自另一種翻譯,最典型的是中文的新譯本,免得我叫別人去競賽,自己反而被淘汰了。這種解釋是說保羅年紀老了,沒有親自到第一線去傳道。自己站在第二線,作教師、訓練門徒、招呼人去傳道,派人去傳道。這樣時間久了,自己一個老人家、老傳道人,遇到需要向人傳道時,卻跟不上年輕的傳道人,自己感覺要被淘汰了。保羅自己還不願在這方面輸給別人,不願被淘汰。他這種心境,可在提摩太後書第四章他所寫的信上看出來。在信中他要提摩太趕快回到他那裡去;但回去時首先要把同工馬可帶回去,要把他留在特羅亞加布家裡的外衣帶到他那裡。同時也要把一些書(一般知識上的書),特別是那些羊皮的書卷(即聖書),一起帶到他那裡去。雖然寫提摩太後書時的保羅人在羅馬的監獄,年紀老,已到人生的最後一站,但他不但沒有鬆懈福音的事工,而且也沒有忽視精練傳福音的才智,使自己成為一流的傳道人,或成為得到冠冕的傳道人。所以他要提摩太為他帶來好的同工馬可;為了身體健康要幫他帶回外衣;為了裝備自己,成為一個有效力的傳道人,他要求帶來一般的書籍和聖書,免得自己在傳福音的事工上趕不上別人,而被淘汰了。
然而像保羅所說的這種競爭性的人生到底好或是不好?共有兩種回應,有人說好,可是也有人說這樣不好。暫且用兩種例子來說明一下:
第一種是早時還是神學生的時候所讀到的一本勵志文學的書,名叫This I Believe,當中有一個人的見證說,他年輕的時候從學校放暑假回家期間,有一天騎腳踏車到他們家附近的山丘去溜躂,看風景。在晴朗的天氣下想不到忽然來了一片烏雲,接著下了大雨。他看到在他前面的不遠地方還是晴天無雨,於是奮力地快騎,想要趕快衝出雨區。可是無論他怎樣努力,都跑不過烏雲的速度,剛好都在下雨區。後來他決定不再和雨賽跑了,他發覺在雨中看風景也有另外一種風趣,有另外一種的美,那不是在晴天時所能看得到的。於是便自問說,我為甚麼要和雨競跑?從此他發展出另一種人生哲學,就是作人不必要競爭。他說我們若和比自己強的人相比,無論怎樣努力都比不過他們;如果和比我們弱的人相比,不必怎樣努力也可以輕易的勝過他們。所以作一個人最重要的是自我競爭,如何克服自己的缺點而使自己更好。依他看來,與別人競爭是種罪惡。像保羅這麼老的傳道人還要再讀書嗎?像我這麼老了還要再備課嗎?還要再寫講義嗎?大家對老年人不那麼苛求,可否依老賣老?這麼老了還要再過一個有競爭性的生活嗎?
第二種是認為人生難免有競爭,有些競爭是良性的,藉著競爭而淘汰品質不好的,可以去蕪存菁。在競爭當中可以提煉自己、美化自己,也可以藉著和別人競賽而互相蹉砌,使雙方得進步。蘇格蘭的聖安德魯城(St. Andrews)是高爾夫球的發源地,有一個有學問而又很會打球的人名叫David R. Forgan。他在很多年前立了一些打高爾夫球的守則,至今一直影響打高爾夫球者的觀念和精神。當中他說,這種運動是有競賽性的,因為有比賽、有競爭,所以喚醒你要有勇氣接受挑戰;要訓練技巧,要運用策略,以及學會自我控制的能力。這種運動不只在體力和技巧的競賽而已,依forgan的看法,它也在精進你的人格,考驗你的脾氣,試驗你的誠實度,讓你有機會表現自己的成熟度,成為一個有紳士風度的人;讓你有機會向你的競爭者,展現你的風度、禮貌、仁慈和慷慨。
華人較少運動,即使有,也大都不是那種激烈競爭的運動,例如打太極拳,自己比畫比畫而已,所以較少學到運動家的精神。運動家就是要不斷的鍛鍊自己的心志、體力和技術。運動是競賽,不是仇恨屠殺,所以要守遊戲規則。無論輸贏都是好朋友。贏的時候固然令人歡喜,但更要緊的,是要有認輸的精神。從這兩則例子,我們看出有些競賽是好的,比如那些能夠引起你精進技巧,運用策略,學會自我控制,增進人格成長的。但也有一些是壞的,例如在競爭中壓制對方,為了獲取勝利而在競爭中打擊對方,陷害對方。這種惡性的競爭不只發生在運動場所,也發生在社會政治層面;不只俗世的社會才有,教會界也有;不只今世才有,也發生在保羅時代的教會。那時的教會分為屬保羅的、屬亞波羅的、屬彼得的、或屬基督的,每個人為了發展自己的教會,顯示自己的才能和成就而毀謗對方,互相猜忌,互相破壞,或者互相陷害。為了傳福音,擴展教會,一個原本是好的目的,結果為了競爭而各自使出奸詐、惡毒的手段,使自己的生命失去福音的本質。這種情形正如保羅所說的,我傳福音給別人,自己卻被上帝拒絕了。這樣的情形也不是只發生在保羅時代的教會,其實也發生在今日的教會和教會機構。最讓我們在座不願見到的是,這種事也發生在神學院。這種可怕的事發生,不得不令我們在座的每一位警醒和悔改。在經文裡所提的,保羅以一個運動家的精神而傳福音,我們看到他如何地注重規則,就是講究節制;他鍛鍊身體和心志;他攻克己身,精練技術;不是無定向的奔跑,也不是打空氣;他追求的是從天上來的獎賞,不是人間的報酬。 在保羅的時代,運動的勝利者得到的是象牙做的獎品、或松樹葉編的花冠;在福音的事工上,我們將要得到的獎賞,是從上帝那邊來永不毀壞的獎賞。我們不要在血氣的競爭上勝利了,在上帝那邊的獎賞卻被取消了。在不合正道的那方面是保羅努力避免的;在積極的那方面是他努力爭取的。盼望他這樣的努力,也是我們在座的各位基督徒努力爭取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