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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29 貪戀(下) (奈米)

*本文接續自2014.6.22<貪戀>(上)

我在患難中的呼求入了神的耳。

我渴望藉由禱告親近神,因我需要神的愛來安慰並醫治我將死的心,但是虛弱的身體使我沒辦法專心禱告,我只能用十誡來禱告,當我逐條念到「不可貪戀人的房屋…(出20:17)」時,腦袋一道光閃過,我全身一震,霎時我心得到釋放與醫治,當下我清楚我生病的原因──「貪戀」。

慈愛的神清楚告訴我,這段時間心情陷入困頓、掙扎、衝突、矛盾、沮喪,導致憂鬱症發作,甚至影響身體及家庭氛圍等,原因就在於我不但貪戀、妄想擁有美宅,更在得不到時轉而妒忌別人擁有好房!神的話真的是活潑又有功效,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如今神的話成為亮光,照亮我的心,讓我面對我的私慾、讓我看見我內心的軟弱,也讓我承認我的不行;唯有神明白我這屬肉身的土器,是何等的不堪,卻早用祂的慈繩愛索緊緊框住我,因此祂用智慧話語,引導我從偏差的觀念上走回正路,感謝神藉由祂所賜給我們最寶貝的誡命:「不可貪戀人的房屋…」,讓我找到解開心鎖的鑰匙,也讓我能打破我執,不再貪戀別人的房屋,更不妒忌他人所擁有的,單單只看我所有的,並為此來感謝神,就是這樣的改變,我心得到釋放,漸漸地我能開口唱詩歌了,感謝神。「祢已將我的哀哭變為跳舞,將我的麻衣脫去,給我披上喜樂,(詩 30:11)」。

奇妙神透過李子和牧師的「借地為僕」,教導我從另外一個層面去思考:雖然我一直不能如願,買到一棟心所渴望的住屋,但地球上所有的都是神所造,是神應許給人類管理與享用的,那我又何必汲汲營營,只想買下日後早晚也是屬於別人的房宅?同時,神更透過久未連絡朋友的口告訴我,若是想要享有不一樣的住屋品質,不一定得買房(擁有),租屋(暫借)也是一種方法,既不需要很大一筆預算,也不必背負房債的壓力,只要找間喜歡且合宜的房屋,付些租金,就可以享受很好的居住品質,喜歡就住久些,若不合適也可以隨時搬離,沒有負擔。是的,為何要那麼執著,非得買房不可?就這樣我學習放下老我的堅持,換個眼光來思考,我該如何在神所創造美麗的土地,好好享用而非只是佔有。

謝謝神透過「新眼光」靈修讀本,讓我在這段憂鬱的日子裡,學唱〈眼光〉這首詩歌,也藉由這首詩歌徹底醫治我憂傷痛悔的心,如今我時時唱著:「誰能跨過艱難,誰能飛越沮喪,誰能看見前面,有夢可想。上帝的心看見希望,你的心裡要有眼光。喔!你的心裡要有眼光」,我的心就越來越穩妥平安。是的,我的心裡要有眼光,單單注目在主裡,就看見希望,就看見夢想;感謝主,當我身、心、靈,落在最糟糕的光景時,祢依然用祢的愛深深的保抱我、教導我、醫治我。

我有一個夢──

怎麼還未放下?

別擔心,我有了新眼光。

現在我禱告向神求說:「給我一間位在教會附近的房子(或租、或買),讓我常與主親近,並學習為主做工」。 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