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上帝,又事奉瑪門(瑪門:財利的意思)。」(太6:24)
我願意立志倚靠上帝在一生學習勝過金錢的試探,以誠實敬畏主的心使用金錢。我立志遵守以下的原則,並非照著死的律法,而是追求在各種不同情形下,照上帝的心意來面對金錢。也不是為了評量別人,而是為了提醒自己。
一、牧者薪資、福利與兼職
- 我願意去上帝要我去的任何地方牧會,並願意在家庭沒有困難時不考慮薪資高低或福利。
- 我的家庭會迴避參與牧者家庭薪資或福利的決策,必要時也會迴避參與討論。
- 我若有兼職會以上帝的心意和上帝國的需要為優先,並會徵求教會同意。
二、牧者與會友的餽贈
- 我不會要求會友餽贈,或因餽贈而對會友有不公平的對待。
- 我會婉拒會友超過一般習俗的餽贈,若無法婉拒則會轉奉獻給教
會。 - 我不會接受會友帶有不當條件的餽贈。
三、牧者家庭使用教會經費及器材的公私原則
- 我會儘量區分公私的器材及經費並盡力按預算原則使用。
- 我會善用教會資源在上帝國的事工,並視情況婉拒無實質意義的
出席費等,若無法婉拒則會轉奉獻給教會。
四、牧者與廠商
- 我不會要求或接受廠商有條件或無條件的餽贈。
- 我介紹廠商時會以上帝的心意及教會的需要為優先,介紹家人的
廠商時會迴避參與決策。
五、牧者與員工
- 我會儘量迴避參與家人擔任教會員工的決策。
六、牧者與牧者
- 我不會和其他牧者進行利益交換。
- 我不會接受其他牧者帶有不當條件的餽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