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自傳統信仰的大家庭,家族間關係緊密,重視「孝道」,加上我是長孫,所以要成為基督徒,需要更多與家人溝通的時間。很多人一定會很疑惑「為什麼自己的救贖,需要得到家人的同意?」,因為我希望我的家人,也有機會認識上帝,跟我一同得到救贖。
我踏進教會,是因為我的太太蕙妤,我太太在與我認識前,就已受洗,是第一代的基督徒。當初為了追求太太,我會陪她去教會做禮拜,也覺得這一切都有上帝的帶領,所以感覺有平安。當時我未聽聞福音,亦非德生教友,只參加過幾次德生教會的禮拜,但我太太希望婚禮能在教會舉辦,我看到德生的禮拜堂,即美麗又莊嚴,雖然當時我們兩人都不是德生的會友,但仍然積極詢問,得到靜慧姐、胡忠銘牧師的接受回應。
婚後,因為太太在主日學服事,因此偶爾會到教會做禮拜,剛開始對福音不了解,都是來吹冷氣、補眠、伸展筋骨,雖然台語的溝通不是問題,但對長老教會偏文言的台語,感到非常的陌生,例如「三加祈禱」,「三加?」、「衣加?」、「三角?」、「山一起?」搞的模模糊糊…等詞彙。然而,教會的環境真的很莊嚴舒適,溫度適中,讓我在短短的1個半小時內,得以獲得身心靈一周的補給。
但我的父母還是對我每週去教會,私下有諸多微詞,我只能假裝「重聽」。但我非常佩服我的太太,當初願意嫁給我,去承擔我們家傳統信仰的包袱,我太太願意委身,每年協助我母親打理祭拜的事宜,這些是她以前未曾做過,連我們在這種傳統信仰下長大的,都沒她做的多,這些種種,都讓我媽見證一個基督徒為了愛,可以去做很多自己不願意的事,包括在家裡的忍讓,就如「愛的真諦」如此行。
我太太的努力,讓我漸漸拋開「懦弱」、「逃避」的心,學習去面對,學習為自己的信仰努力,讓上帝有機會使用破碎的我作為祂的器皿。
在傳統信仰上,有非常多的包袱,在佛教又非常重視「因果」、「輪迴」的束縛,我只想簡簡單單地去體現神的「愛」,我想在「愛」中得自由,不求得到神的「回報」,我也不喜愛傳統信仰中的「解脫」與「贖罪」的生命,因為我覺得人本是不完美的,我只渴望一份簡單而真實,永不改變的「愛」,而這份愛,不需完美才配擁有。
在基督裡,我得到自由,我永遠是「我」,我隨時可以在心中「禱告」,我願意跟我的天父坦露「最真實的我」,包含我的軟弱與罪惡。這樣的解脫,讓我重新「愛」我自己,也珍惜上帝的「愛」,並重新付出去「愛」我的上帝。
在愛中認識自己,在盼望中與神連結,在相信中得到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