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總綱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提前1:5)
我真的愛上帝和願意遵守律命令嗎?
我真的也想如聖經(太5:1-11)一樣為有福的人嗎?
要能得到和學習到上列二樣,教會是一個學習和操練的好地方,在教會中會遇到各種的情景,那如何讓自己更貼近 神的心意,不傷心、不難過、不灰心…?就是一次又一次從情景中不斷被充實、被扎根,勇敢的被調教、被磨練,重新更新自己、審查自己,好叫自己更貼近 神的心意,好讓自己在真實生活中,成為真正有福的人,榮耀主的聖名。
信心和行為要一致,對基督徒而言雖然很難,但是只要不灰心,繼續在神話語裡必可找到方針。如聖經(詩1:1-3)所言:不從…不從…不從…,惟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他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結果子、葉子也不枯乾,凡他所作做的,盡都順利。
數不盡的讀聖經次數,讓我不斷在當中如得好珍珠,讓自己成為有光,清楚自己如何更貼近神的心意,榮耀主名,成為真正有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