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撒母耳記上二章12-17、29-30、35節
前言:當世界末日時
親愛的弟兄姊妹大家平安:很久沒來到一、二場禮拜講道,再次自我介紹:我是連牧師,我來德生教會已經四年了,之前在帶兒童,現在在帶社青,歡迎大家多多關心教會的社青,有空也可以來青年禮拜看看。今天想問大家一個問題:當世界末日時,你會帶什麼走?有人想帶著錢,有人帶著食物,有人什麼都不帶。我的婆婆說她想帶著相片,因為相片充滿回憶。雖然這只是一個假設性的問題,但或許也是一個真實會面臨的問題:總有一天,我們都會離開這個世界,當你離開世界時,你覺得你會帶走什麼?(什麼都帶不走)所以,換句話說,當你去離開世界時,你會想留下什麼?特別是,你會想留下什麼給你的兒女呢?在進入主題以前,我們先一起來禱告。
聖經中的困境:以利尊重兒子,卻沒有好好教導兒子。
我們先來讀今天的經文:(撒上2:12-17) 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這二祭司待百姓是這樣的規矩:凡有人獻祭,正煮肉的時候,祭司的僕人就來,手拿三齒的叉子,將叉子往罐裡,或鼎裡,或釜裡,或鍋裡一插,插上來的肉,祭司都取了去。凡上到示羅的以色列人,他們都是這樣看待。又在未燒脂油以前,祭司的僕人就來對獻祭的人說:「將肉給祭司,叫他烤吧。他不要煮過的,要生的。」獻祭的人若說:「必須先燒脂油,然後你可以隨意取肉。」僕人就說:「你立時給我,不然我便搶去。」如此,這二少年人的罪在耶和華面前甚重了,因為他們藐視耶和華的祭物(或譯:他們使人厭棄給耶和華獻祭)。
這裡講到祭司以利有兩個兒子,也都當祭司。這兩個兒子知道怎麼當祭司,怎麼獻祭,從小耳濡目染,但他們卻在獻祭中犯罪了,為什麼?因為他們藐視耶和華的祭物,甚至讓人不想來給耶和華獻祭了。更糟糕的是,到了後面,以利的兒子們變本加厲,不只是搶祭物,甚至還跟會幕前的婦人行姦淫。這麼重的罪,以利知道嗎?當然知道。所有的事都無法隱藏的。但以利有規勸兒子們嗎?我們來看接下來的經文:以利年甚老邁,聽見他兩個兒子待以色列眾人的事,又聽見他們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他就對他們說:「你們為何行這樣的事呢?我從這眾百姓聽見你們的惡行。我兒啊,不可這樣!我聽見你們的風聲不好,你們使耶和華的百姓犯了罪。」(撒上二22-24)以利知道兒子們不僅自己犯了罪,也使耶和華的百姓們犯了罪,但以利已經很老了,他不能懲罰兒子,只能勸兒子說:不可以這樣,這樣不好。這樣看來,以利好像已經盡了父親的本份,他規勸過兒子們了,是兒子們自己不聽。但神怎麼說他?『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你們為何踐踏?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民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肥己呢?』(撒上二29)
親愛的弟兄姊妹,當我們讀到這裡,你看見神怎麼說了嗎?以利尊重兒子,過於尊重神。尊重兒子們的什麼呢?是尊重文化嗎?尊重語言嗎?尊重表達的方式不同嗎?或是尊重衣著呢?還是尊重年紀與經驗呢?我想,都不是。從經文裡面我想以利讓耶和華生氣的部分,不是因為他尊重兒子上面所說的這些,而是他沒有教導兒子們,要尊重耶和華。(撒上二:30)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說:『我曾說,你和你父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現在我卻說,決不容你們這樣行。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他們不是不尊重傳統,也不是不尊重文化,因為他們本來就是祭司,按照律法獻祭後,本來就有一份肉是給他們的。但他們穿了祭司的外袍,做了一些祭司該做的事,但他們卻不尊重耶和華。
那為什麼他們不尊重耶和華呢?因為他們不認識耶和華。「不認識耶和華」:「沒有與上帝建立合宜的關係」之意。聖經常用認識 יָדַע 這個字,代表夫妻同房。所以代表這個認識,不是只是知道有神,也不是只知道這些儀式如何進行,也不是知道這個神做了甚麼事而已,這個認識,是像夫妻同房一樣的親密,是完全敞開毫無保留,甚至是種體驗,體驗到彼此相處在一起的喜樂與歡愉。
生活中的困境:我們留給孩子的信仰產業是什麼?
所以,親愛的弟兄姊妹,我們可以留給孩子很多產業,我們也可以很尊重他們的選擇,但我們有教導孩子怎麼尊重耶和華,認識耶和華,與祂建立親密的關係嗎?我自己是牧師的小孩,從小時候就知道禮拜天就是要去教會。不只是禮拜天的禮拜和會後的主日學,還有禮拜六的團契。不管是司琴或是練團或是唱詩班,幾乎六日兩整天,我都在教會裡面。我在主日學的時候,也是讓老師頭痛的學生。因為那些聖經故事我都滾瓜爛熟了,所以上課時我都在跟旁邊的朋友講話,但老師問問題,我都還是回答得出來,完全就是讓老師頭痛的小孩。到了國高中,我的同學們都要預備考試,但在我們家,讀書跟考試從來就不是不去教會的理由。所以高中時,我記得有一天我跟我弟弟的對話是這樣:我弟弟說:「如果以後我有小孩,我一定不會強迫他們去教會。」然後我回他說:「就跟擺地攤的小孩要幫忙擺地攤,賣水果的小孩要幫忙賣水果一樣阿,這就是你的命啦!」我現在回想起來,不知道我爸媽當時聽到的感覺是怎樣。但我記得很清楚的是:我跟弟弟當時都覺得,當牧師的小孩真是太可憐了,都沒有不去教會的自由。
所以,會不會以利的小孩也覺得自己很可憐呢?剛剛我們看見神厭棄以利與兩個兒子的故事,但神同時也說:我要為自己立一個忠心的祭司;他必照我的心意而行。我要為他建立堅固的家;他必永遠行在我的受膏者面前。(撒上2:35)所以我們知道,以利仍然養育出一個很棒的先知,就是撒母耳。但親愛的弟兄姊妹,如果以利可以養育出撒母耳這樣敬虔的先知,那他可以養育他的兒子們,成為像他一樣敬虔的祭司嗎?我覺得可以。因為神有給他機會。耶和華對以利這樣說:「我曾告訴他必永遠降罰與他的家,因他知道兒子作孽,自招咒詛,卻不禁止他們。」(撒母耳記上三章13節)耶和華曾經告訴過以利,但很可惜,他失去了教養兒子最好的機會。所以以利後來把希望寄託在撒母耳身上,養育出一個很棒的祭司與先知,也是最後一任的士師。但同樣的事情再次發生,撒母耳也沒有把自己的孩子教好,所以以色列的長老聚集到拉瑪見撒母耳,毫不留情地說:「你年紀老邁了,你兒子不行你的道。現在求你為我們立一個王治理我們,像列國一樣。」(撒母耳記上八章5節)。當啷!怎麼撒母耳跟以利都是屬靈偉人,卻都沒有好好養育自己的孩子呢?這也給當父母的我一個很深的提醒:我有沒有好好養育我的孩子呢?教導他們要認識耶和華?
聖經中的福音:勇敢面對錯誤,再一次努力傳承。
但撒母耳跟以利不一樣的是,他知道了問題之後,他勇敢的面對自己的問題。撒母耳對以色列眾人說:「我已年老髮白,我的兒子都在你們這裡。我從幼年直到今日都在你們前面行。我在這裡,你們要在耶和華和他的受膏者面前給我作見證。我奪過誰的牛,搶過誰的驢,欺負過誰,虐待過誰,從誰手裡受過賄賂因而眼瞎呢?若有,我必償還。」 眾人說:「你未曾欺負我們,虐待我們,也未曾從誰手裡受過甚麼。」撒母耳對他們說:「你們在我手裡沒有找著甚麼,有耶和華和他的受膏者今日為證。」他們說:「願他為證。」(撒上12:2-5)當撒母耳可以讓兒子站立在眾人跟上帝面前接受管教,承認自己的錯誤時,他再一次的贏回了他的孩子。我們怎麼知道呢?代上6:33 供職的人和他們的子孫記在下面:哥轄的子孫中有歌唱的希幔。希幔是約珥的兒子;約珥是撒母耳的兒子;因著撒母耳面對錯誤,再一次傳承他的信仰,所以他的孫子希幔能成為大衛時期聖殿詩班的領袖之一。並且神賜給希幔十四個兒子,三個女兒。都歸他們父親指教,在耶和華的殿唱歌、敲鈸、彈琴、鼓瑟,辦神殿的事務。(代上25:5-6)
世界中的福音:為孩子留下信仰產業
當我們讀完以利跟撒母耳的故事,我想問各位親愛的弟兄姊妹,當你離開世界,你想留給孩子們的是什麼?我相信一定有遺產,但這個遺產,不該只有物質上的遺產,更需要有屬靈的產業。我們現在擁有的屬靈的產業,是上一代為我們打拼,傳給我們這一代,但不該停留在我們這一代,因為屬靈的產業需要代代相傳。這也是我常常在提醒我自己的:不能只有為子孫積財,我有沒有留下好的信仰,我有沒有成為他們的榜樣,我有沒有讓他們認識耶和華,知道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知道我們所有的好處不在祂以外?這其實也是我想對我們教會說的鼓勵。除了留下美好的傳統,尊重他們多元的發展之外,我們是否有教導我們的年輕人,教導我們的孩童,更多認識耶和華?請記得,我這裡所說的認識,不是只有頭腦上的知識,是包括全人的相信,包括五官的體驗,真實的經歷,心靈與誠實的敬拜,這才是真的認識耶和華。
所以,除了從以利跟撒母耳看見肉身的孩子需要屬靈的信仰傳承之外,我的孩子不該只有我的孩子,不該只有從肉身而出的孩子,也包括了屬靈的孩子。我剛剛分享過,我從小在牧師家庭中長大,知道教會所有的規矩跟長輩們愛聽的話,從會講話就知道接起電話要說「教會平安」,到現在有時候還是改不過來。雖然在教會中看起來什麼都會,什麼都懂,但其實就是一個老油條。可以在教會穿著奇怪衣服,耳朵掛滿耳環。也在禮拜司琴後,把小說藏在聖經裡面一直看。或是在牧師還沒祝禱時,就和朋友偷學牧師,然後笑到被前面的阿嬤瞪。或是教會長輩問我帶敬拜時,可不可以唱一些比較熟悉的歌時,我回說:這是我的感動!一路上,在教會長大的我,也有許多衝撞。但這些過程的衝撞,長大後才明白,不是我能力有多偉大,而是父母在我前面為我擋,是輔導在旁邊不停包容,是屬靈哥哥姊姊不停為我們這些小屁孩付出。直到我們現在可以這樣去帶領屬靈的下一代,是因為我們自己這樣被帶過。
而我許多的信仰體驗,是在這些傳承的經驗中遇見神。遇見神對我而言,往往不是在特會的興奮中,或是一篇激動人心的講道中;我常常在服事的挑戰中,與朋友的團契中,面對上一代與下一代信仰的對話思辨中,或是屬靈與屬世的爭戰中。我求神,我問神,我與屬靈長輩們對話,在信仰中拔河。到現在我才慢慢明白,原來我沒有比上一代更厲害,我現在之所以能認識耶和華,是因為前面已經有美好的腳蹤。
結論:成為下一代的榜樣
上個禮拜六參加林美蓮長老的告別式,聽到許多人對她的懷念。我也想起她每一次見到我,一定會牽著我的手說:「你是我們教會的漂亮牧師。」我每次都很不好意思的回答她:「沒有啦!沒有啦!」但她每次看到我,總是會再說一次。在她身上,我看見一個信仰前輩對後輩的疼惜,對教會無悔的付出,這常常是我牧會中極大的鼓勵跟感動。但親愛的弟兄姊妹們,我們是否也願意這樣,為下一代留下美好的腳蹤跟榜樣呢?我們是否願意傳承屬靈的產業,給我們的子女?或是我們是否願意,委身在主日學或青年中,教導我們屬靈的孩子們?
親愛的弟兄姊妹,在我們的生命中,可能曾經像以利,我們自己是個非常認真的基督徒,但可能因為不想勉強孩子,而失落了信仰的傳承。但我們可以學像撒母耳,因為在神的眼中,都還來得及。而現今所謂的尊重,不該是讓孩子們做全部的選擇,但也不是只有外在信仰傳統的尊重而已,更是要讓他們學會尊重耶和華,並且認識祂。在我們生命中,我們現在能坐在這裡,是因為有許多的信仰前輩,在我們迷惑時帶領我們,在我們軟弱時堅固我們,在我們還不成熟時包容我們。但我們,是否也能為下一代存留這樣的腳蹤與榜樣呢?我們是否願意持續傳承屬靈產業,給我們肉身的子孫呢?是否願意委身在主日學或是青年中,教導我們屬靈的孩子們呢?我前面說到我弟弟說一定不會強迫小孩要去教會,但他前幾個禮拜發了一篇文,裡面這樣說:「從小在牧家長大,直到被神觸摸,才知道為什麼小時候父母對我們的信仰如此堅持。是因為他們知道唯有神是生命的福分,所以盡可能把孩子拖住,留在教會,並且迫切禱告孩子被聖靈感動的那天快臨到,使他們能主動跟隨耶穌。所以如果你不知道為什麼你爸媽強迫你每個禮拜都要來教會,那是因為他們愛你,他們在跟時間賽跑,盼望是聖靈先觸摸你,而不是你先離開祝福。」願我們都能如此,這樣,到世界末日的那天,我們才能說:(提後4:7)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不只是持守到我這裡,我也已經交付給孩子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