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創世記九章8-17節
8 神曉諭挪亞和他的兒子說: 9 「我與你們和你們的後裔立約, 10 並與你們這裡的一切活物─就是飛鳥、牲畜、走獸,凡從方舟裡出來的活物─立約。 11 我與你們立約,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滅絕,也不再有洪水毀壞地了。」 12 神說:「我與你們並你們這裡的各樣活物所立的永約是有記號的。 13 我把虹放在雲彩中,這就可作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 14 我使雲彩蓋地的時候,必有虹現在雲彩中, 15 我便記念我與你們和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約,水就再不氾濫、毀壞一切有血肉的物了。 16 虹必現在雲彩中,我看見,就要記念我與地上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所立的永約。」 17 神對挪亞說:「這就是我與地上一切有血肉之物立約的記號了。」
壹、前言
創世記,是提及來源的一卷書,包含:世界、罪與神子民的來源,同時,也提到了救恩是如何開始的。救贖的恩典,是神的作為,出於祂對人的憐憫與慈愛的心腸;救贖的恩典,是神的良善美意,祂願意將人所不配得到的好處賜給我們;救贖的恩典,是神的誠信真實,忠於承諾的展現;救贖的恩典,是神的正直公平的審判,全然公義的彰顯。
貳、本言
一、應許:不變的承諾
16世紀末的荷蘭,一位名叫巴倫支(Willem Barentsz)的探險家,在1596年5月帶領船員,試著想要從北冰洋找到如何抵達亞洲的路線。這是他第三次的探險之旅。當他們到了新地島後,卻被冰封的海面所圍困。這地方處於北極圈內,巴倫支與17名船員,在酷寒中度過了8個月的冬季。為了求生,他們把船上的甲板拆下,建造避難小屋並做為燃料,好使其在零下數十度環境中,保持溫暖。這些人還製作簡陋的陷阱,捕捉北極狐和北極熊,成為維持生命的食物與製作保暖的衣物。在如此惡劣的環境中,有8名船員因承受不住而離世。但這些人卻做了一件令人訝異的事,對客戶委託給他們的貨物,絲毫未動,而當中其實就有可以挽救他們性命的衣物和藥品。
嚴寒的冬季結束後,倖存的船員終於可以返航,他們把這些受委託的貨物,幾乎完好無損地帶回荷蘭,送到對方的手中。巴倫支的團隊以生命作為代價,守望信念,創造了傳給後世的經商法則,不僅為荷蘭人的海運帶來極高的聲譽,也間接促成了荷蘭在十七世紀海上貿易的黃金年代。而後人為了紀念這位探險家,把挪威與俄羅斯北方,靠近北冰洋約140萬平方公里的海域命名為「巴倫支海」。直到今天,荷蘭的成年人經常驕傲地向孩子們說出這句話:「荷蘭之所以還是荷蘭,是因為我們的祖先照顧好了自己的生意。」人因為重承諾,所留下美好事蹟,可一再地被傳揚、受稱頌,代代流傳。
同樣,聖經也出現許多代代流傳的故事,其中就是神與挪亞一家人,在大洪水過後所立下的約。創世記9:8-11,神保證不再有洪水一樣的災難性審判,其內容為:「神對挪亞和同他一起的兒子說:『看哪,我要與你們和你們後裔立我的約,包括和你們一起所有的生物,就是飛鳥、牲畜、地上一切的走獸,凡從方舟裏出來地上一切的生物。我與你們立我的約:凡有血肉的,不再被洪水滅絕,也不再有洪水毀壞這地了。』」
神與挪亞一家人立約,祂以不變的承諾,作為應許,這應許是關乎所有的活物。換言之,神應許保護所有活物的生命。由這應許來看,神是珍愛生命的神,不是毀滅的神,祂關愛祂所創造的一切。只是,祂所創造的人,未能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未能盡到自己的責任,不順服神所說的話。極度的自我中心,只想讓自己和神一樣,卻未能考慮到自己僅僅是受造物,無法擁有與神同等的智慧與能力,因而犯了罪,導致災難的發生。不僅喪失了神與人、人與人、人與自己、人與萬物親密和諧的關係,帶來的是盡是不信任和疏離;也破壞了神所賦予人管理世界、維護生命之責。人的生命,不再是純潔無瑕的,而是帶著罪性;人的所做所為,不再是良善無私的,而是充斥著中諸多敗壞的罪行。
神使用大洪水,對這敗壞的人類與世界,做出破壞性的審判。然而,在神公義的審判中仍可見到祂的慈愛:以破壞性創新的方式,存留方舟上活物的性命,並與挪亞及其子孫立約。這讓存留下來的人類與所有活物,得以有重新開始的機會,且不再受洪水的毀滅。這樣的應許,對我們來說,既是恩典,也是忠信、不變的承諾。
二、記號:恩典的永約
約,是兩造之間的約定,有其共同遵守的內容。人與人立約,就本質上來說,有其約束性與規範性,是嚴肅的,不是信口開河隨便說說的事,就以商業的合約來說,若其中的一方,未能照其共同約定的內容來行事的話,就構成了違約的事實,必須提出相關補償性的作為,或是以金錢賠償對方的損失。這是指事務性方面的約定。不僅如此,立約還有另一層面的要素,為關係上的建立,如我們所熟知的婚約。
神與人的立約,雙方在地位上,不像是人與人之間立約般的對等,比較像是古代近東宗主國與藩屬國之間的關係。約的內容是由地位較高者所決定,稱之為宗主條約。神與人立約,雖然是以宗主條約的形式呈現,然而,在內容上,卻和人類歷史上所呈現的宗主條約不盡相同,非但是以上位者的好處為考量,以及對下位者的義務加以嚴格地規範。神乃是以與祂立約的下位者:人的好處、人的利益,作為最高程度的關注與考量。換言之,神與人立約,是祂為了愛人類的緣故,為了與祂所創造的人類,恢復和諧、美好的關係,祂甘心樂意放下自己所該享有的權利。甚至愛我們到底,替我們賠償背約所該付出的代價,以祂的愛子耶穌基督的生命成為我們的贖罪祭。當然,這部分是在新約才能見到與知曉的。
回到舊約聖經中的創世記9:12-15,神與挪亞所立的約,為永恆之約。這個約是以彩虹為記號來證明此約的效力。「神說:『這是我與你們,以及和你們一起的一切生物所立之永約的記號,直到萬代:我把彩虹放在雲中,這就是我與地立約的記號了。我使雲遮地的時候,會有彩虹出現在雲中,我就記念我與你們,以及各樣有血肉的生物所立的約:不再有洪水氾濫去毀滅一切有血肉的了。」
神使用彩虹為立約的記號,一方面表示祂不再以洪水對所有的生物,進行毀滅性的審判。我們知道,虹最被常描述的樣子,為半圓的弧形,這形狀像極了「弓」的樣子。舊約聖經中的詩篇、哈巴谷與撒迦利亞等書卷,皆提到大能的神以弓為武器,射出閃電為箭,戰勝仇敵。而在原文裡,虹這字有「彩虹」與「弓」這兩種意思。神把彩虹放在雲中,這表示神已經將祂的攻擊武器,掛在天上了,讓原本是爭戰時用來擊殺仇敵的工具,轉變成和平的記號。
另一方面,彩虹,為恩典的記號,它既是神與人立約、也是神與萬物立約後,憐憫慈愛的表記。神不再用洪水去毀滅世界,神以恩典與人們立約,強調祂對我們不變的承諾。這不光是停留在挪亞的世代,也存續到永遠。當我們看見,彩虹所呈現出繽紛美麗的色彩時,我們不由自主地讚嘆、敬畏,神對我們與全地所施行豐盛的慈愛與奇異的恩典,是何等的寬廣、恆久。
以彩虹為記號,神恩典的永約,提醒我們,審判與憐憫,都是出於神,祂所有一切的作為,都符合祂的本性。洪水的起因,是人類在地上所行,諸多強暴和敗壞的罪行,神以此作為審判。然而,神憐憫挪亞這一家,在方舟中得到恩慈的救贖。當神審判完成後,祂也使歸屬祂的公義的餘民,能有重新開始的機會,且這樣的應許,是神對敬畏祂的人,所說出永遠的承諾、所做出永遠的保證。
三、記念:信實的保證
創世記9:16-17,我們今天所讀經文的第三部分,內容為:「彩虹出現在雲中,我看見了,就要記念上帝與地上一切有血肉的生物所立的永約。』上帝對挪亞說:『這就是我與地上一切有血肉的立約的記號。』」此處,告訴我們一件重要的事:當神「看見」彩虹的時候,祂就「記念」祂與全地所有活物所立下恩典的永約。這不是說,神需要以彩虹,來做為對祂的提醒,神沒有罹患健忘症,而是,這樣的看見,是要與在洪水之前,神看見人、看見世界,極為罪惡、敗壞的情況,作出首尾呼應的強烈對比。神看見這立約的記號,就記念祂對地上一切生物,所做出的承諾。祂這樣的「看見」,是滿有憐憫與恩典;祂這樣的「記念」,是出於祂的信實與慈愛。
有些人,喜歡在生活中具有儀式感,這一方面可讓人的生活,不致感到枯燥乏味,能創造出幸福的感受。儀式感簡單來說,就是使某一天與其他日子不同,使某一時刻與其它時刻不同。另一方面,根據科學家的說法,儀式感可以幫助人們在不確定中,獲得某種程度的可預測性。它帶給人們的大腦一種恆常性、對未來的能見度。換句話說,儀式感讓我們在面對不確定時,提供緩衝的機會。(資料來源:張詠晴編譯,〈為什麼儀式感那麼重要?〉天下雜誌,https://www.cw.com.tw/article/5118135)
若以此觀點,深入思考,神以彩虹,作為立約的記號,這是富有詩意、很美感的表達。看見彩虹,不單成為神賞賜給人們恩典的記號,也成為人們體驗神恩典時,能夠感到被愛的幸福、尋回自己的定位、找到新秩序的一項關乎生命內涵的重要儀式。彩虹,成了神與人、人與神,俯視與仰望中的「看見」,以及相互存留於心中最重要位置的「記念」媒介。
如前述第二要點所言,審判與憐憫,都是出於神,祂所有一切的作為,都符合祂的本性。這即是說,神的信實,神的一切「所是」與「所為」必定是一致的。從大洪水的敘事中,我們可看出,在神所施行的憐憫中,必有公義存在;在祂的審判中必有慈愛。這事件指出:神使嚴厲和災難性的審判,臨到惡人,為要讓敬畏神的百姓有機會能夠重新開始。
若是我們將時間軸拉長,從以色列民的整部歷史來看,神與人所立下重要的約,不僅只有與挪亞所立彩虹之約、也有與亞伯拉罕所立的割禮立約、出埃及時期與以色列民所立的西乃之約,還有與大衛所立下的王位之約,此約所指的並不是接續大衛王位的所羅門,而是預表救主耶穌將接續他的王位,直到永遠。
神與人立約,其實就是祂慈愛、美善、恩惠與信實等心意與作為的彰顯。就以色列民或是全人類的歷史來看,人由於罪性的緣故,經常違背與神的約定,雖如此,神仍以慈愛與恩典對待人,差遣先知傳達祂對人的心意,祂不願有任何一人沉淪,願人人都能悔改。神知悉人會背約,卻仍願意讓自己一再吃虧、承受委屈、忍受傷害,就是要我們有機會回轉歸向祂,恢復與祂的關係。神如此做,是基於祂信實的保證,這正是說,守約施慈愛的神,以不變的承諾與善意對待我們。這就是祂對我們的「記念」。
由此,讓我想到,上世紀一位很有生命影響力的猶太拉比赫舍爾(Abraham J. Heschel)說過的一段話:「先知面對的是一位憐憫的神,一位關切並涉入的神,正是這樣的關切使得神與人相遇了。不管是對永恒還是對歷史來說,悲憫都是焦點,是神人之間一切關係的縮影。正因為悲憫並非最終的實在,而是種動態模式,它便使得神有可能與祂的百姓活生生的相遇。」這段話告訴我們,神與人相遇是基於祂對人的悲憫情懷,這樣的悲憫,就好像疼愛子女的父母,願意付出一切,甚至自己受苦也甘之如飴,就是要把最好的給自己的孩子。
神的「看見」與「記念」,皆是出於祂對我們的信實和慈愛,這一切都是恩典。
參、結語
彩虹之約,是神對我們所做出極為寶貴恩典的應許,這應許讓我們經歷到神的憐憫、慈愛、良善、信實與公義。恩典的應許,也使我們看見神的不變性、永恆性與無限性。因我們所信靠的神,是至大、至能、至可畏、守約施慈愛的神。深願我們都能像先知耶利米般,對愛我們神,所賞賜給我們恩典的應許,在信心、盼望與仁愛中,做出回應:「但我的心回轉過來,因此就有指望;因耶和華的慈愛,我們不致滅絕,因他的憐憫永不斷絕,每早晨,這都是新的;你的信實極其廣大!我心裏說:『耶和華是我的福分,因此,我要仰望他。』」(耶利米哀歌3: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