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使徒行傳二章 46-47 節;約翰福音十二章 26 節
前言:
按照德生教會的傳統,每年八月,是團契與服事團隊選舉會長之月份,各團契皆利用時間召開團契的年會,進行改選。改選完成之後,教會還會於九月第一個主日之第二場禮拜中,舉行就任儀式。
雖然教會團契與事奉團隊之會長,是屬於委身於信仰的服事,不但吃力不討好,還常遭受誤會和批評,甚至陷入到「有功無賞,打破要賠」的窘境。儘管如此,我們還是要堅信,耶穌對於跟從祂、服事祂的人,所給予的這一句應允:「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哪裏,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裏;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約翰福音十二章 26 節)
一、就任儀式-責任的賦予、權力的託付
談到儀式,多數人大概都會認為,這只不過是宗教的「禮儀」罷了!其實不然,舉凡婚喪、軍事、政治、經濟、友誼、立約,甚至是人類的日常生活等,都充滿著儀式。基本上,「儀式」是一種「心意」的表達,也是一種「溝通」和「關係」的建立,透過「言語」、「行動」和「象徵」的表達,無論是人與人、人與事、人與物、人與自然,甚至是人與神之間,都會因此而產生互動,出現那無法訴諸筆墨的意義。凡有感情的動物,若要與本身之外的祂、他(她)、牠、它產生「關係」,儀式乃不可或缺。
自古至今,無論是國家領導人的登基、機關團體首長的佈達、牧師的封牧與就任,還是幼稚園小朋友的開學典禮,都必須經過一番的「儀式」,才能正式起跑。然而儀式的呈現,乃包羅萬象,訴說不盡,但可以這樣解釋:小至個人所流露出來的態度、眼神、表情、握手、鞠躬、敬禮等,大至聯合國大會的召開、國家總統的就職大典、國與國之間的簽署盟約等,都是一種儀式,雖場面與格局不同,然其背後所要表達的內涵和意義皆同等重要。
當然,要讓儀式顯露出意義,並不一定得要有眾多的觀眾、熱鬧的排場或動聽的音樂才能成立,只要是發自於內心的「誠於中」,再透過儀式的「形於外」,便能產生動力和意義。相對的,假如一個人想和祂、他(她)、牠、它建立關係,卻只在於內心當中的思想,並沒有任何的「行動」(儀式),還是無法成事。就好比有一個男生,喜歡上一位女孩子,但卻只在內心單相思,並沒有付諸行動來表達心意,讓對方知道,必毫無機會可言;若能適切的透過儀式,將愛慕之心表達出來,無論對方是否接受,都會是希望與建立關係的開始。
雖團契會長的就任儀式,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教會禮拜與聖禮典》手冊當中,並沒有誓約這一個項目,只要透過禮拜的宣達、介紹,以及小會員的接納即可,然在簡單的儀式中,卻已充滿著無法訴諸筆墨的意義,其意義乃包含了上帝的揀選、責任的賦予、權力的託付、使命的確信、公開的見證、眾人的祝福、榮耀的記號等,此一使命是神聖,且是永恆和榮耀的。
二、教會 vs. 團契
有關團契與教會的典故和意義,之前,已經談論過許多,在此不再細述,只藉此稍做簡說。從聖經的記載,以及綜合神學家的解釋言之,「教會」( ecclesia )之意,乃指:「一群得救基督徒聚集共同禮拜之團體。」「團契」( koinonia )一辭,則是: 「一群在基督裡互相交陪的人」 。 如此的定義 , 從 使徒行傳二章 46-47 節所載之經文:「他們天天同心合意恆切地,在殿裏且在家中擘餅,存著歡喜誠實的心用飯,讚美神,得眾民的喜愛。主將得救的人,天天加給他們。」以及 集英國神學家、作家、 釋經學家於一身的 約翰斯拖得牧師 (Rev. John R.W. Stott) 所指,「團契」( Fellowship )就是團體之間的「領受、分享、給予」( share from 、 share with 、 share out ),便可瞭解。
從上述的定義和解說中得以看出, 「教會」與「團契」並不是俱樂部,也不是民間的互助聯誼會,更不是利益的共同體,而是一群在基督裡面,領受恩典、彼此相交、同甘共苦、宣揚福音、榮神益人的人。
既然教會是一群得救的基督徒聚集敬拜上帝的地方,而團契也是一群在基督裡 互相交陪的團體,那教會與團契不但是關係匪淺,且是一體多面的,而 團契也 可說是 教會的縮影,如此的關係,從王耀真傳道師所撰的<團契與教會>一文當中,可以看到非常貼切的解釋:
1. 教會與團契之屬性
*就屬靈而言:團契=教會 – 同屬基督的肢體。
*就組織而言:團契<教會 – 隸屬教會的組織。
*就連繫而言:團契>教會 – 有較強的向心力。
2. 教會與團契之關係
1. 團契依附教會
? *團契成員要參與教會的聚會。
*團契成員要協助教會的聖工。
*團契成員要參加教會的活動。
2. 團契完成教會
?* 藉由參與團契,體會教會的意義。
* 藉由團契事奉,訓練將來教會的服事。
3. 教會強化團契
? *幫補團契資源的不足。
*提供各項活動的經費贊助和器材支援。
*給予契員生活上的協助。
*解決各種問題的必要協助。
*提供服事的機會。
4. 教會帶領團契
* ? 牧師與輔導共同帶領其正確的方向。
* 輔導與顧問隨時從旁給予協助與建議。
如今,本會共計有少年團契、青年團契、社青團契、親子團契、夫婦團契、婦女團契、松年團契、兒童主日學、成人主日學、敬拜讚美團、聖歌隊、彩虹媽媽、松年大學、兒童週末營、守望代禱團、德生樂集等,十六個團契與事奉團隊。其與教會的關係,猶如上述,其主要之目的,就是要拓展事工,廣傳福音,使教會成為地面上的真教會。
這些年來,看到他教派快速的成長,家庭小組乃是關鍵之一。看到他教派的成果,我曾想將教會的團契組織打散,改以家庭小組的方式來進行,但卻又考慮到,「團契」的組織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相當重要的一環,且在教會法規當中,有著清楚的規範,若貿然廢除,並不合宜,只好退而求其次的改採關懷小組的形式來彌補團契的不足。但可惜的是,本會關懷小組的效果並不如預期,常讓人感到懊惱。或許,可能是負責帶領的小組長忙碌、不習慣,或觀念問題所導致!不過還好,團契的效果不錯,有不少人因加入團契,進而接觸教會,受洗成為基督徒。基於此,團契的模式,還是比較適合德生教會的聚會生態。
個人之所以會堅持以團契的運作模式來推展教會事工,主要的考量,乃在於團契的傳統,以及會友之年齡、性別、恩賜、心志、喜好、族群、觀念等「屬性」的差異問題。因時代的變遷,社會趨於多元,相形之下,若教會不考慮這些問題,要得人如魚,實非易事。
三、忠心服事
申命記六章 5 節記載:「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這是摩西勸勉以色列百姓務要遵守上帝的誡命,不可隨從別神,當全心的服事上帝的重要誡命與訓詞,這一句話,成了猶太人千年不變的信仰核心價值。
耶穌傳福音時,就是以此為藍本,頒佈了<新的誡命>(見馬太福音二十二章 37-38 節:「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馬可福音十二章 28-30 節:「有一個文士來,聽見他們辯論,曉得耶穌回答的好,就問他說:『誡命中哪是第一要緊的呢?』耶穌回答說:『第一要緊的,就是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並宣告這是第一項,也是最大,且是最為重要,人必須遵守的命令。
基本上,耶穌所表達的,正是一種服事的真諦,要人能全心愛與服事上帝,因能全心、全力投入服事上帝的人,必會是一個愛上帝的人。這樣的人,必受到上帝尊重,猶如前言所提過的經文:「若有人服事我,就當跟從我,我在哪裏,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裏;若有人服事我,我父必尊重他。」(約翰福音十二章 26 節)一樣。
多年前,我有一位親戚,大學畢業後,到外國駐台機構應徵工作時,本毫無把握,因到外國駐台機構上班的先決條件,除了英文要好之外,還得要有國際觀,但這幾項條件,我的親戚通通沒有。雖是如此,她還是抱著姑且一試的心情,硬著頭皮報名應試。經過一番考試和面試之後,原本不抱任何希望的她,卻出乎意料之外的收到錄取通知,讓她感到意外和驚訝!因在眾多考生中,英文比她好的人多得是,且國際視野比她寬闊者,可謂比比皆是。
正式上班之後,辦公室的外國主管告訴她錄取的理由,乃因為她在履歷表當中寫著:「曾經擔任過團契的會長,現在當主日學老師,同時參加聖歌隊。」雖然這些履歷,在一般非基督徒的私人公司和政府機構,並不被採納,但巧的是,這一個外國駐台機構的主管,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他所想要找的人,正是一位愛主,又肯服事上帝的人,因他認為,愛上帝的人,必定會愛人,喜愛服事上帝的人,也會是一位盡責的人,所以錄取了她。
結語:
眾所周知,服事上帝的道路並不是一條易路。過去的信仰前輩,有人在服事的路途中,因 荊棘滿路,導致 傷痕累累,遂而下筆為文,透過詩詞,表達出內心深處的感受。之後,又將之譜曲,編輯成詩歌,而這一首詩歌,正是我們耳熟能詳的< 不是一條易路 >。其詩詞的內容如后:
1. 不是一條易路,我們奔天堂旅途,路上生長荊棘滿滿是,
不是一條易路,但有主與我同行,因祂我們有平安喜樂,
不!不!不是一條易路,不!不!不是一條易路,
但耶穌伴我同行,光照我的旅途,代負我身上的重擔。
2. 不是一條易路,試探煩惱常遇見,人生旅途是迷濛危險,
但有耶穌膀臂,牽我走平安大道,崎嶇不平惟主能修平,
不!不!不是一條易路,不!不!不是一條易路,
但耶穌伴我同行,光照我的旅途,代負我身上的重擔。
的確,服事上帝的道路並不是一條易路。當荊棘滿路時,盼望我們能秉持歌羅西書三章 23-24 節所載的勸勉:「無論作甚什麼都要從心裡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裡必得著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服事上帝,多作主工,榮神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