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利未記 十九 章 11 節
以弗所書四章 25 節
前言:
「 誠實見證人不說謊話;假見證人吐出謊言。」(箴言十四章 5 節)「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馬太福音五章 37 節)這兩節經文,以及 「誠實為上策」( Honesty is the best policy )這一句西方成語,大家都耳熟能詳,也都清楚明白其所訴說的道理。雖這幾句經典名言的道理人盡皆知,然最近的台灣社會,卻經常傳出說謊與詐欺的消息,說謊的情事不勝枚舉,可謂應有盡有。這些說謊與詐騙的邪惡風氣,儼然已成了台灣嚴重的社會問題。
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詐欺與說謊事件,有已婚男友對未婚女友的騙婚者;有政治人物為贏得選票的電話 假民調者;也有藝人吸毒多年還公開說謊者;亦有為報名參加歌唱選秀節目,在身份證影印本生日欄上動手腳,謊報年齡者。 當然,最為可惡的,莫過於詐騙集團的猖狂。 這些人似乎忘記「 吐出謊言的,終不能逃脫」(箴言十九章 5 節 b )的真理,使得謊言被拆穿之後,說謊者不是避不見面,就是在輿論壓力之下,不得不向社會大眾鞠躬道歉,嚴重者,還得必須接受法律的制裁,並永遠為人所唾棄。
一、「不是」豈可說「是」?
近幾年,詐騙電話頻傳,相信許多人都有接到詐騙電話的經驗,我自己就接過好幾次自稱是信用卡發卡銀行、中華電信、財政部國稅局、警察局陳警官 …… 之類的詐騙電話。幸好在接到這些詐騙電話之前,就已經從諸多被害人的慘痛經驗分享中,得著一些警惕,才免於受騙上當。雖是如此,自己還是有幾次,因出自於愛心而被騙,損失金錢之事。記憶最為深刻的,莫過於先前在花蓮監獄協助宗教的教化工作時,與受刑人建立起不錯的關係,導致有幾位出獄的受刑人,一出監獄就搭計程車到教會向我借錢,說要買火車票回家。給了錢之後,只見受刑人信誓旦旦的說,回到家之後,一定還錢。但事經多年,音訊全無,幾乎沒有人還過錢。
當然,最讓我感到懊惱的受騙經驗,乃有一天早上,一位陌生人突然來到教會造訪,說有急事要找牧師。聽到有急事要找牧師的消息,身為牧師的我,當然義不容辭,不敢怠慢的隨即放下手邊工作,下樓一探究竟。
當我下到一樓時,只見看到一位身材修長,操香港口音的中年男子站在櫃臺前。和他打過招呼後,我乃邀請他上二樓辦公室談話。言談間,其所說的一切,幾乎全都是訴諸憐憫的要求。他說,他在香港開餐廳,生意不錯,娶了一位台灣太太,還生了兩個可愛的女兒。無奈的是,在一次夫妻的吵架中,太太負氣帶了兩個女兒回台灣娘家,一去不回,而娘家就在台南的歸仁鄉。雖遠從香港來到太太的娘家尋人,但岳家的人不但不諒解他, 連 太太也避不見面,聽鄰居說,太太已搬到高雄,在德生教會附近租房子,才來這裡找她。為 能找到 太太,他特地從台南騎機車到高雄,要 向 太太和女兒賠不是,並將她們帶回香港,但怎麼找,還是找不到人。
說到這裡,這位自稱是香港來的餐館老闆拿出相片為證,並掏出手帕擦眼淚,更以左手撐著肚子,直喊為了尋找妻小,幾乎食不下嚥,胃痛難耐,還從口袋中拿出一包新樓醫院的藥包,要開水服用。緊接著,他又說,他已在台南住了好幾天的旅館,如今,盤纏已用盡,只剩下回香港的機票,連新樓醫院所開的藥也剩一包而已,狀似可憐!
聽完這樣的「遭遇」,任何人都會引發惻隱之心,何況是身為牧師的自己,就更不用說了。為了解決他的困境,我乃帶他禱告,希望他心情放輕鬆些,同時給了他一千元應急,還帶他到附近的診所拿舒緩胃痛的藥,好讓他在回香港的路途上服用,並一再叮嚀他回香港後,一定要立刻前往醫院看病,徹底檢查身體,免得積勞成疾,且祝福他們夫妻能早日破鏡重圓。
當完成這一件「好事」之後,本以為這位自稱是香港來的老兄,已平安的返回香港,繼續他餐館的工作。但遺憾的是,事情並非如此,因他用同樣的手法,已行騙台灣各地的大小教會,連天主教與各大宗教的機構也都騙過,有不少牧師和神父被騙,紛紛掏錢給他。大部分的人在受騙上當後,並不自知,還沾沾自喜。幸好,在聚會的場合中,大家一起分享時,才赫然發現,這個人是一個騙子。有牧者受騙後,在教會公報上投書,揭發這件可惡的詐騙事件,消息才逐漸傳開,而引起教會團體的注意。
受過他欺騙的人,在得知消息後,無不氣憤難消,直指他利用神職人員的愛心,到處欺騙錢財,禽獸不如。當然,碰到這樣的事情,受害者只能自認倒楣,提高警覺,免得再次上當。不過,若這位詐欺犯食髓知味,不知悔改,到處行騙,我相信,吐出謊言的,終不能逃脫,有朝一日,一定會被繩之以法,受到上帝的棄絕。因他已經犯下了上帝十條誡命當中的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出埃及記二十章 1 6 節 )
二、吐出謊言的,終不能逃脫
自從傳播媒體發達,捧紅了許多藝人之後,不少年輕人的心中,常夢想有朝一日,能夠成為螢光幕前的閃耀「明星」。 2007 年,由有電視教父之稱及被形容為創意才子的兩位電視名製作人聯手合作,在中視與中天電視的共同監製下,推出了一齣名為<超級星光大道>,號稱是台灣史上最大規模的選秀節目。節目預告一播出之後,隨即在台灣掀起一股熱潮,有高達一千四百多位懷抱明星夢的年輕人,爭先恐後的報名參加,可謂盛況空前,報名者無不盼望能從選秀競賽中脫穎而出,一圓明星夢。
經過一段時間激烈的競賽,弱者紛紛被淘汰,強者則逐一出線。進入到最後的決賽階段時,卻爆發出一位表現傑出,奪標希望濃厚的參賽者於報名時,在身份證影印本上動手腳,竄改出生年月日及謊報年齡的醜聞。事情被踢爆後,經過查證的結果,這位成績優秀的參賽者之實際年齡為二十九歲,而非所謊報的二十四歲。讓人驚訝的是,他在求學的過程中,早已有過多次不良的紀錄。可見,說謊在他身上,已成了一種惡性循環,才會淪落到無法收拾的地步。
謊報年齡者被指證歷歷後,經過媒體多天的報導,在台灣社會引起一片譁然。於此同時,有歌迷是非不分的認為,謊報年齡並沒有那麼嚴重,實不必大驚小怪,連該節目的製作人在面對各界撻伐的聲浪時,還出面緩頰說:「參賽者謊報年齡與歌聲無關,這一切只能歸咎於人紅是非多。」甚至是該節目的主持人也挺身而出,為謊報年齡者辯駁說:「一副好歌喉,竟然惹上連番塵埃,跟歌聲無關的過去和年齡,成為炒作焦點!」不僅如此,還有許多粉絲大力支持謊報年齡者,對著他,大力嘶喊「加油」!
聽到節目製作人與主持人的說詞,著實令人不解,因為謊報年齡之事已經真相大白,連司法單位也主動介入調查了,人們豈能為了「欣賞」成績優秀的參賽者,就能是非不分,混淆視聽,扭曲誠信的原則?還好,在社會輿論的壓力下,說謊者意識到,吐出謊言的,終不能逃脫的道理,坦承自己說了一個謊,就必須用另一個謊來圓。如今,他已經沒有更大的謊可以來遮掩這一個謊了,只好出面承認錯誤,向社會大眾公開道歉,並宣布退出「超級星光大道」比賽,且表示願意對偽造身分證影本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除了上述的謊言之外,還有一個令人印象深刻的超級大謊言,即 2007 年過年後不久,有一家住苗栗,外表英俊、風度翩翩、溫文有禮的三十七歲已婚男子,瞞著妻子在外結交女友,竟欺騙女友說自己未婚,女友不查,居然信以為真。交往一段時間後,得知女友懷孕時,男子還厚著臉皮到女方家中提親,商討訂婚的日期。訂婚日期敲定後,女方為了告知親友文訂之喜,滿心歡喜的將喜帖、喜餅逐一送出,還席開數十桌,準備大大的慶賀一番。無奈訂婚當天,當一切的訂婚信物和喜宴全都備妥時,男子卻臨時缺席,成了「落跑新郎」,使得女方相當難堪,氣憤不已!
女方親友經過查證,得知這名男子早已結婚,目前並無工作,整天遊手好閒,竟向女友及其家人謊稱父母均移民加拿大,還吹噓自己曾留學英國,學成歸國後,在家族企業上班。男子的謊言被戳破後,女方家屬不甘「新娘」人財兩失,氣得北上到男方的苗栗家中抗議。女方怒控男子騙婚涉嫌詐欺,男子也知道吐出謊言的,終不能逃脫,坦承欺騙女友感情,男子父親只好羞愧的頻向女方致歉,並同意循司法途徑解決,還給女方一個公道。
看到這一則天大的謊言,從十九世紀的英國牛津學者紐曼 (J. H. Newman , 1801-1890) 所說的話:「不論時間或長或短,就人性而言,一個欺騙別人的人,不可能不先欺騙自己。」以及哲學家尼采( Friedrich Wilhelm Nietzsche, 1844~1900 )所提出的看法: 「 對所有的大欺騙家,都會出現一種由於他們的欺騙力量而造成的值得注意之情況:那就是他們在欺騙時已被自己相信自己的念頭所征服,因而遂會對周遭的人說出不可思議而又有很強逼迫性的話。 」 的這兩段話,的確可以看到欺騙者的心態。
三、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
站在基督教信仰的觀點,「說謊」與「作假見證」,並非只是單純的道德和法律問題而已 ,此乃關乎著生命與 信仰 。因在聖經裡面,「誠實」不但是 上帝十誡當中的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出埃及記二十章 1 6 節)之重要規範,也是基督徒無論如何,都一定要持守的「 生命表現」。此一證據,從利未記十九章 11 節所載之經文:「你們不可偷盜,不可欺騙,也不可彼此說謊。」便可清楚見著。這節經文是根據十誡當中的第三及第九誡所集合而成之命令,其主要目的,乃要藉此提醒人們:偷盜、欺騙與說謊都顯示對上帝的供應失去信心,若為此而起假誓,更是褻瀆上帝的名。
再者,詩篇與箴言亦有多處經文提醒我們,誠實是 一種 生命,也是上帝所喜悅的;說謊則是上帝所厭惡,必遭受滅絕,猶如下列所載之經文:「說謊言的,你必滅絕;好流人血弄詭詐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詩篇五篇 6 節)「說謊言的嘴為耶和華所憎惡;行事誠實的,為他所喜悅。」(箴言十二章 22 節)「作假見證的,必不免受罰;吐出謊言的,終不能逃脫。」「作假見證的,不免受罰;吐出謊言的,也必滅亡。」(箴言十九章 5 、 9 節)「不可無故作見證陷害鄰舍,也不可用嘴欺騙人。」(箴言二十四章 28 節)皆在在的清楚訴說著,吐出謊言的,終不能逃脫,不免受罰,也必滅亡之道理。由此 端見,「 說謊 」不只是道德問題而已,也是生命的問題,更是信仰的問題,人絕不可輕忽。
在耶穌的教導當中,耶穌亦曾用嚴肅的口氣訓示道:「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或譯:就是從惡裏出來的)。」(馬太福音五章 37 節)耶穌藉此教導人一定要棄絕謊言,不可 起誓, 也不可以作假見證。若說出謊言之後,還要繼續用謊話來圓謊的時候,將會越陷越深。因這些「圓謊」的話,都是從惡裏出來的,只會加深罪惡,害人害己。
雅各書的作者,在面臨人們常用起誓來合理化自己時,亦曾引用耶穌所說過的話,再次的強調說: 「我的弟兄們,最要緊的,是不可起誓;不可指著天起誓,也不可指著地起誓,無論何誓都不可起。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免得你們落在審判之下。」(雅各書五章 12 節)要人能夠誠實,不能為了自己的利益或面子,用起誓來掩蓋謊言,也絕不可用謊言來陷害人,使人受到傷害。否則,將落在審判之下。
結語:
或許,有人認為,凡是人都會說謊,偶而撒謊應該沒有關係,善意的欺騙應無傷大雅。 其實,任何的欺騙,都是上帝所不允許的。因用欺騙來解決事情,是對於上帝缺乏信心的表現, 任何的說謊都將留下致命的破綻。這樣的結果,猶如馬太福音十章 26 節所載之經文:「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一樣。畢竟,吐出謊言的,終不能逃脫,不是嗎? 所以,我們都當棄絕謊言、各人與鄰舍說實話,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 (見 以弗所書四章 25 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