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未開化之民,對於不了解的自然界現象會產生懼怕:打雷閃電可能會有火災、地震之後可能會有建築物的倒塌 …… ,對於這些不瞭解的巨大 力量,可能會讓人們產生懼怕,進而產生了某些原始宗教的崇拜。然而基督教這個正信的宗教,已經有幾千年的歷史了,上帝在舊約透過先知,或是在新約透過祂的兒子耶穌基督啟示祂自己給我們,信徒們已經知道上帝是怎樣一位的上帝(不同於對不了解之自然現象的誤解),人們還需要(還會)懼怕上帝嗎?
更甚者,在新約時代,人們透過基督耶穌的寶血代贖,已經可以來到上帝的施恩座前,在上帝完全的愛裡面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約翰一書 4:18 )。我們還需要懼怕上帝嗎?懼怕上帝是正確的嗎?
來看看聖經中人物的例子:在舊約時代,人們見到上帝顯現第一個反應 一定是懼怕:以撒(創 26 : 24 )、雅各(創 28 : 17 )、摩西(出 3 : 6 )、以賽亞 (賽 6 : 6 )等人都是如此。新約時代,門徒見到耶穌登山變像,反應也是 懼怕(太 17 : 6 ),門徒見到耶穌復活反應也是害怕(路 24 : 37 )。另外,初代教會也充滿了「懼怕」。「教會」這個字在使徒行傳前三次出現時,都跟「懼怕」有關連: 1. 亞拿尼亞欺哄聖靈而死之後全教會都甚懼怕(徒 5 : 11 )。 2. 使徒 行傳八章一開始耶路撒冷的教會大遭逼迫。 3. 九章 31 節各地的教會都得平安 被建立,凡事敬畏主 …… 。另外使徒行傳還有幾處提到「懼怕」:「那一天,門徒約添了三千人, 都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彼此交接,擘餅,祈禱。 眾人 都懼怕;使徒又行了許多奇事神蹟。」(徒 2 : 41-43 );「那時,猶太、加利利、撒馬利亞各處的教會都得平安,被建立;凡事敬畏主,蒙聖靈的安慰,人數就 增多了。」(徒 9 : 31 );「凡住在以弗所的,無論是猶太人,是希臘人,都知道這事,也都懼怕;主耶穌的名從此就尊大了。」(徒 19 : 17 )
為什麼大家會懼怕呢?大家在怕什麼呢?毫無疑問的,大家懼怕神!也就是說懼怕神其實是必要的,也是正常的反應。
「懼怕」這個希臘字的原文編號是 5399 phobeo {fob-eh’-o} ,它的解釋有兩個: 1) 驚恐 , 懼怕某人或某事 2) 尊敬 , 有很深的敬意。以上資料來自 http://bible.fhl.net 換句話說,「懼怕」用在人對神的態度,應該解釋作「敬畏神」。
其實教會裡頭有敬畏神的心是必要的:因著敬畏神,基督徒不敢在教會中 胡作非為,如同無神一般;因著敬畏神,基督徒可以不那樣怕人,可以勇敢面對迫害;因著敬畏神,教會得以被建立,肢體得以合一。
人若是根本不敬畏神、不怕永世的刑罰,就什麼事情都敢做了:在工作上怠惰瀆職、在教會裡散發黑函、婚外情、婚前性行為等等,基督徒跟一般人就沒有什麼兩樣。
鄧恩( John Donne 1573-1631 )所寫的「在緊急際遇中的靈修」( Devotions Upon Emergent Occasions )中提到了一個禱告 So give me, O Lord, a fear, of which I may not be afraid. (主啊,給我一種敬畏,是我可以不為之而恐懼的!)
當時鄧恩在倫敦最大的教會聖保羅大教堂擔任牧師,瘟疫讓這個大城市的人口死了三分之一,幾乎所有人都認為是上帝要刑罰這個城市的罪惡,因此讓瘟疫來到。這城的人們選擇逃跑,三分之一的市民逃往別處。倫敦市區幾乎成了死城,留下來的人潮湧向教堂,想找尋解答:「為什麼上帝讓此事發生?」此時,鄧恩身上卻開始出現了類似瘟疫症狀的斑點。醫生告訴他:「你只剩下六個星期的壽命。」這段時間鄧恩寫下了「在緊急際遇中的靈修」這本書,提到了他與上帝的爭辯與他的心路歷程。
書中鄧恩並沒有解答哲學性的問題:「為什麼苦難會臨到?」書中卻處理了作者鄧恩如何處理自己的情緒,一個讓自己慢慢走向平安的過程:什麼時候人們會恐懼呢?那是疾病、貧困、被拒絕、孤單、失敗、仇家、被背叛、死亡 …… 。鄧恩認為他有一個選擇:敬畏上帝或是懼怕其他的一切。
羅馬書第八章最後面提到「無論是死,是生, …… 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 …… ,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上帝的愛隔絕」。鄧恩認 為他所想到種種人們懼怕的原因都不構成什麼大威脅,甚至於人們最大的恐懼「死亡」都無法讓我們與上帝的愛隔絕。
因此他下結論:最好的解決方法是對上帝要有適當的敬畏,如此的敬畏可以將其他的恐懼排除掉。
那我們如何接近這位讓我們敬畏的神呢?
馬太福音二十八章記載了面對復活後耶穌的婦女們之心情,他們是大大的害怕、又大大的歡喜,因為他們體會到了那位勝過死亡的主,他們真實地感受到不朽的上帝與必朽的人之間遙不可及的距離。而他們馬上發現這個人 跟神中間巨大的距離,正是他們喜樂的理由:因為上帝的大能勝過死亡,如此,他們才能與復活的主相遇。這種又歡喜又懼怕的心正是我們接近上帝的方法。
我們願意敬畏上帝嗎?體會過上帝的大能的人,必定會敬畏上帝!來解釋一下約翰一書 4 : 18 這經文:
愛裡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裡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裡未得完全。
我們是可以因著上帝完全的愛已經透過耶穌基督救贖了我們,而不用再 擔心害怕審判與刑罰,畢竟這是信仰中永生的保障。但是先決條件是我們一定要敬畏神,有敬畏神的態度才能確保我們在上帝完全的愛裡面。
如果不敬畏神的話會如何呢?希伯來書六章 4-8 節提到: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就如一塊田地,吃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神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 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我想經文寫得很清楚,我不用再解釋太多。
我們若是敬畏神,就不怕人的壓迫。
我們若是敬畏神,就可以謹守神的教訓,不會把聖經的話當成老生常談。
我們若是敬畏神,凡事就會認真,禮拜不遲到,禮拜中不敢分心。
我們若是敬畏神,在生活中對於罪就會認真抵抗。不至於像舊約的羅得一般:慢慢喪失了對罪的敏感度,慢慢地挪移他居住的帳篷,慢慢挪、挪、挪,最後住進了罪惡之城所多瑪。(創 13:12 )
我們的信仰中是否存在有「懼怕」、「敬畏」上帝的素質?還是僅僅認為上帝是「愛」?要記住:上帝除了是「慈愛」的上帝之外,祂也是「公義」的上帝。
讓我們一起多敬畏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