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天,我們夫妻所乘之轎車,在美國的高速公路上發生車禍,馬上有數位美國人前來伸出援手。他們並不是救護隊員,而是看到了發生事故,刻意停下來協助救難的過路客。在美國常常看到這種自發、無條件又熱心幫助急需他人協助者的好心人士,這和他們的宗教信仰有關,或許是主耶穌的教誨:「你要愛別人,像愛自己一樣」 (馬太22:39)所結的善果吧!這和台灣相比有很大的差異。 在台灣,碰到車禍時,多數人唯恐被誣賴為肇事者,因此寧可只當一個湊熱鬧的旁觀者,那有像美國這麼多「雞婆」呢?這可能是自古相傳之「禮多必有詐」的俗語誤導出來的惡果吧!玆將在台灣親睹的三場車禍實 況撰寫於下,和大家分享,並一起來思考…誰?是好鄰舍 ( 參閱:路加福音 10 : 29~37 的好撒瑪利亞人,憐愛受傷者的故事 ) 。
有一次,騎乘機車前往左營,返回高雄的途中,騎在前面的一位男士,為了閃避轎車,撞上了路旁的石頭,重重地摔跌於地上。雖然他臉上和手臂嚴重擦傷,但仍清醒,並攔下計程車,吩咐司機要去阮綜合醫院。雖然那位男士是素未謀面的陌生人,但看他摔得那麼重,起了憐憫之心而前往探訪。當時我住在大同醫院附近,要去阮醫院須超越我家再走一段路,是誠懇的關懷而前往的。踏入急診室,看到了那位男士尚在接受治療,就趨前問他「怎麼樣?」。萬萬沒想到,竟然他以手指頭直指著我的鼻子說:「都是你害的!」,使我的熱情一下子降至冰點。更悲哀的是;還需費了一番口舌辯明我不是肇事者,讓我傷心良久。
另有一次,騎乘機車前往岡山,行駛省公路經過楠梓時,遠遠就看到有一個人和一輛機車摔倒於路上,成千成百的車子呼嘯而過,卻沒有人停下來搭救他。當時正下著豪雨,路上嚴重積水,我擔心那個人伏倒於水中引起窒息,因此靠近觀察,發現那裡並沒有積水,那個人緊閉眼睛,連動都沒有動,未知是否還活著?我心裡想;應該要設法將他送往醫院就醫。但另一種念頭侵入我心,想著…雨那麼大,救難工作困難重重,並害怕被誣賴為 肇事者,無端惹上麻煩,自討苦吃,於是跑到楠梓警局報案草草收場。但事後常常反省;是否沒有及時救助他,讓他喪失生命,而深感內疚。
又有一次,也是騎乘機車出門,到大順路陸橋時,看到一位女士抱著小孩坐於地上,一輛機車倒於旁邊,就停下來趨前觀看。那位女士的臉,好像一只面具似的,絲毫沒有表情,兩隻眼睛茫然直視著前方。孩子滿臉的血,嚎啕大哭,我以為他是撞斷牙齒,就對那位女士說:「讓我看看」,就揭開孩子的嘴唇看一看,嘴內並沒有受傷。就對她說:「不要擔心,你的孩子只是受到擦傷而已,沒有傷及要害。妳聽!他的哭聲那麼響亮,丹田那麼有力,絕對沒有問題,最好趕快給他敷藥」。舉目張望,看到陸橋下有一間婦產科診所,就對她說:「那裡有一間婦產科診所,雖然是婦產科,相信一定有外傷的藥」。聽到我這麼說,那位女士好像從夢中驚醒,像彈簧般的一躍而起,棄置她的機車及車上的手提包不管,抱著孩子,以全速跑進那間診所,可見她的心裡只有她的孩子,別無他項,彰顯了無窮的母愛。之後我就將她的機車牽到診所,把它鎖好,將鎖匙及手提包交給她。
像上述般的遭遇,相信一定有人和我一樣經歷過。碰到類似情況時,我們該如何處置?我想只有一條路,就是;你認為這麼做即可獲得上帝的嘉許,就不要猶豫,毅然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