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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我的鄰舍 — 胡忠銘牧師

  • 胡忠銘牧師

聖經:路加福音十章25-37節

引言:

    一天,在新聞報導的影像中,看到一則發生在中國河南省的車禍畫面,一位身穿白衣的女子,晚間正準備過馬路,站在沒有紅綠燈管制的斑馬線路口時,被一輛紅色計程車撞倒,但計程車司機卻未停車察看,還當場逃逸。女子被撞後,躺在斑馬線上時,曾一度抬頭觀看,似乎在尋求路人的協助,雖這段時間,約有十幾輛汽車經過,也有超過二十位路人從旁走過,但所有人全都視若無睹,沒有人願意停下腳步趨前關心與查看,也沒有人願意伸出援手阻擋來車,以免躺在地上的傷者被路過的車子二度碾壓。

女子躺在地上約一分多鐘後,有一輛轎車駛近,可能是對向來車的車頭燈強光照射之故,駕駛沒看到斑馬線上躺著一個人,而直接碾過。轎車碾過之後,駕駛覺得有異,立即下車察看,但此時的傷者,因被二度碾壓,無法動彈,雖經緊急送醫,仍回天乏術。

看到計程車司機肇逃,又路過的汽車駕駛和路上行人的冷漠,沒人願意伸出援手,導致原本躺在地上,有機會獲救的傷者,被路過汽車二度碾壓死亡的悲劇,真教人難過!新聞播出後,許多觀眾和網友紛紛跳出來撻伐:「人來人往的一群行屍走肉。」「太可怕了,大家都這麼冷漠了嗎?」「好心酸,活生生的人就這樣跟垃圾一樣,無人理會。」當我看完這一幕觸目驚心的畫面和網友的撻伐之後,想起聖經中,耶穌所訴說,有關「好的撒馬利亞人」之引喻。

一、好的撒馬利亞人之引喻

記載於路加福音十章25-37節,耶穌所引喻的「好的撒馬利亞人」之故事,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詳,由於內容感人,成了基督教文化中,一句非常著名的「名言」,即「見義勇為」、「熱心助人」的人,都會被喻為「好的撒馬利亞人」。

耶穌會以這段故事作為引喻之故,乃起因於一位猶太律法師,為了試探耶穌,所發出的提問。律法師問耶穌說:「夫子,我該作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聽完提問,耶穌回應:「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念的是怎樣呢?」結果,律法師回答:「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為此,耶穌告訴他:「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

聽完耶穌的回應,律法師為了要凸顯自己有理,續而又問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聽到第二次提問,耶穌乃以「好的撒馬利亞人」作為引喻說道:「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惟有一個撒馬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裏,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牲口,帶到店裏去照應他。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交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

說完這段引喻之後,耶穌反問律法師:「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律法師毫不遲疑的回答:「是憐憫他的。」聽完這話,耶穌告訴律法師說:「你去照樣行吧。」

從這段經文得以看出,猶太律法師對耶穌的提問,充滿著試探與質疑,因在耶穌的時代,猶太人和撒馬利亞人由於世仇之故,老死不相往來,猶太人來往於耶路撒冷和加利利之間都會繞道,也不願操近路行經撒馬利亞。(見約翰福音四章9節:「猶太人跟撒馬利亞人沒有往來。」)猶太人對撒馬利亞人的仇恨,不單只是在日常生活表露無遺,在宗教情緒上更是強烈,猶太人甚至公開在會堂裡面咒詛撒馬利亞人,祈望他們得不著上帝的救恩。(見約翰福音八章48節:「猶太人回答說:『我們說你是撒馬利亞人,並且是鬼附著的,這話豈不正對嗎?』」)

猶太人和撒馬利亞人會交惡之因,得從舊約時代談起。話說:約書亞接替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征服迦南地之後,為便於管理,乃將迦南地依照以色列人的十二個支派,分成十二個區域。約書亞死後,以色列進入士師時代,由士師秉政,管理十二支派,達三百多年之久(主前1390-1050年)。

主前1050年,掃羅受膏登基為王,以色列正式進入王國時代,由掃羅、大衛、所羅門各統治以色列王國40年,計120年。第三任國王所羅門死後,由於羅波安與耶羅波安兩人爭奪一個王位,導致以色列王國於主前931年分裂成為南、北兩個國家,南為「猶大國」,由所羅門的兒子羅波安為王,統治自己所屬的猶大與便雅憫兩個支派;北為「以色列國」,由耶羅波安為王,其他的十個支派隸屬北國。

主前721年,北以色列國被亞述帝國征服,亞述帝國為有效控制北以色列國的百姓,乃將部份百姓遷徙至亞述,將部份的亞述帝國人民移入北以色列國境內,再經通婚,混合原有的以色列血統,而成了南猶大國百姓眼中的「雜種」,也就是所謂的「撒馬利亞人」。

主前586年,南猶大國被巴比倫帝國所滅,百姓被迫離開家園。被擄至巴比倫的南猶大國百姓,深感自己與別的民族不同,乃致力保存了一套完整的信仰傳統,如此一來,與「猶大人」幾乎同音的「猶太人」之稱呼便因此而起。南猶大亡國70年後,波斯王古列興起,打敗巴比倫帝國,猶太人得以回歸耶路撒冷,重建聖殿。回歸故土後,猶太人仍視同有血緣關係的撒馬利亞人為「雜種」,不但拒絕他們主動協助在耶路撒冷重蓋聖殿,聖殿蓋好之後,也不願意和他們在耶路撒冷聖殿共同敬拜上帝,還對他們相當排斥。為此,撒馬利亞人只好在其境內的基利心山上自行建蓋聖殿作為敬拜之用。到了耶穌時代,兩者依然水火不容,充滿敵意。

從歷史之敘述得以端見,對猶太的律法師而言,上帝是以色列的上帝,而鄰舍就是他的猶太同胞,因撒馬利亞人是和外族混血過的「雜種」,已經不屬於「上帝的子民」,才會對耶穌發出:「誰是我的鄰舍?」之提問。聽到這樣的問題,耶穌當然知道律法師的用意是要祂回答:「純種的猶太人才是真以色列人,猶太人才是上帝的選民,混血過的撒馬利亞人不是。」

基本上,律法師會這樣問,乃想要藉著這個問題,讓耶穌暴露出其立場並不符合猶太律法的說法,然而耶穌卻透過「好的撒馬利亞人」之引喻,挑戰律法師對族群和鄰舍的自我與自大之觀念。因在耶穌的眼中,無論是南猶太人或北以色列國和亞述帝國百姓混過種的「撒馬利亞人」,皆源於希伯來民族的血統,其祖先曾和上帝立過約,乃至於世上有上帝形像的人類,都是上帝家裡的人,也都是猶太人的「鄰舍」。

二、幫助鄰舍與否?

耶穌會以「好的撒馬利亞人」作為引喻,乃要藉此顯示出撒馬利亞人熱心協助受害人;但祭司和利未人卻冷酷無情的對比。或許,祭司和利未人路過時,並不確定受害人是否還活著,因依照舊約的律例典章,祭司和利未人若觸摸屍體,會導致不潔,亦可能擔心若出手相助,會遭受躲在一旁的劫匪進行另一次的攻擊。基於這兩項因素,使得祭司和利未人對受害者視而不見,從旁繞過。

祭司和利未人對傷者採冷漠的態度,不關心受害者會發生甚麼事,只關心若幫助他,自己會怎樣?換言之,他們只關心自己,因他們不想失去作為祭司和利未人的工作。相對的,好的撒馬利亞人問了自己:「如果我不幫助受害者,他將會怎麼樣?」而扭轉了整個局面,因路過的撒馬利亞人自問之後,他付出了救助的行動。足見,好的撒馬利亞人所關心的,不是自己,而是受害人。

在這個故事中,好的撒馬利亞人與祭司及利未人所不同的是,好撒馬利亞人展現出犧牲自我的同情心,但祭司和利未人卻沒有。犧牲自我的同情心就是耶穌基督的神聖態度和作為。我們從這個故事中,對「誰是我的鄰舍?」學到新的解讀和概念。

出生於美國,曾在埃及、黎巴嫩、巴勒斯坦、以色列和塞浦路斯等地度過40年(1955-1995年)教學生涯,被譽為「教導耶穌比喻的大師」的肯尼斯·貝利博士(Dr. Kenneth Bailey,1930-2016),在其《詩人與農夫:從文學與文化進路再思耶穌的比喻》(Poet & Peasant and Through Peasant Eyes: A Literary-Cultural Approach to the Parables in Luke)一書當中,特別就這一個故事之意涵寫道:「劫匪以『肢體暴力』」傷害了受害者,但祭司和利未人卻以『忽視』再次重傷了受害者。」這裡的重點是,經過受害者身邊的祭司和利未人只問自己,「如果幫助了這個受害者,我會發生什麼事情?」

善良的撒馬利亞人之故事清楚地告訴我們,愛鄰居不僅要愛生活在你身邊的人,而且要與別人分享生活,不論對方的種族、宗教、文化、語言、等級和性別。換句話說,它意味著創造一個新的人類的愛、關心和關切。

當處在全球化的時代,每一個國家都是地球村的部落,每一個國家的國民,都是部落的居民,無論任何地域或族群,都是「鄰舍」,然可惜的是,全球化的結果,並沒有教會我們如何成為對方的好鄰居,反而如同祭司和利未人看到需要救助的人之時,只問自己「如果幫助了這個受害者,我會發生什麼事情?」卻未和好的撒馬利亞人一樣,反問自己:「如果我不幫助這個受害者,他將會怎麼樣?」這樣的現實面,從美國只想到自己的利益,堅決退出《巴黎氣候協議》(Paris Agreement)的態度表露無遺。

三、自大一點vs.義無反顧

人若自私、自利和自大,將會和祭司與利未人一樣,心中只想到自己:「若幫助他,我會怎樣?」若義無反顧,將他人視為「鄰舍」,將會如好的撒馬利亞人所想的一樣:「如果我不幫助受害者,他將會怎樣?」

1.自大一點

漢文可說是世上最有意思的文字,不但有「象形」的意義,文字的形成與結構也深具意涵。過去,在閱讀當中,曾看過有人舉出「臭」這一個字,乃由「自與大,再加上一點」所構成,意為人只要「自大一點」就很討人厭,而成為「臭人」。因自大的人心中只有自己,容不下別人,不但自以為是,毫無同理心,有時,還會在自我、自私的情況下,因缺乏愛心,唯我獨尊,使得人人避而遠之。

曾聽過擔任25年公務人員,已退休的弟兄提起他年輕時,因公權力在身,在執行公務上稍微「自大一點」,所走過的心路歷程。上了年紀之後,回顧過去的日子,他不但更加深刻體會到「臭」這一個字的真諦,亦從中感受到人因自大所帶來的後果。

除了「臭」字之外,這位退休的公務員,更進一步以「義」這一個字,訴說他從公職生涯退休後,投入「非營利事業組織」(NGO),專門辦理低收入戶,清寒百姓之喪葬濟助、無主屍體埋殮及老人保護等社會公益,所體會出來的人生哲學。從事NGO慈善工作的過程中,他有機會和專門關懷「街友」(流浪漢)的友人,分享過街友的諸多問題,從中,他得知不少街友年輕時,因意氣風發,經濟和身體狀況不錯,但在唯我獨尊、毫無責任心與愛心的情況下,拋妻棄子。到了金錢用完、年老體衰、無處可去,想回老巢團聚,然因家人不願意接受,只好當起街友,在外流浪,還有不少人因無家可歸,死於街頭,由於身上沒有任何身份證件,無從找到家人,而成了無名屍,只好由慈善團體代為處理後事。

2.義無反顧

再者,從「義」的字體結構可以看出,若將之倒寫的話,則會成為「我是王八」。難怪,有人引以為鑑,強調:「義無反顧」,也就是為了正義,當勇往直前,絕不要退縮。因義乃為「道義」,反顧則是「回頭」,即看到當行的正義之事,就當義無反顧的去完成,若視若無睹,將會因為「將義反顧」,而成了「我是王八」。

其實,「將義反顧」不只自己會成為「王八」,別人也會看你是「王八」。這就好像祭司和利未人見死不救,還有發生在河南的車禍事件,因路上行人不肯伸出援手,導致傷者被二度碾壓死亡的悲劇,被社會大眾和網友,被譏為「王八」一樣,甚至連自己在事後得知悲劇發生,乃因自己不願伸出援手時,也會視自己為「王八」。(註:在漢文當中,「王八」是侮辱性的詞彙乃眾所周知,但有人解釋為,「王八」就是「忘八」,即忘記「孝悌忠信禮義廉恥」的第八個字「恥」,即「無恥」之人也。)

由此觀之,「臭」和「義」這兩個字,實可作為「好的撒馬利亞人」非常適切的詮釋。

3.鄰舍的精神

回想起農業社會時代,台灣鄉下每逢農忙時,村人都會發揮互助合作的「鄰舍」之精神,主動加入幫忙收割的行列,彼此交替完成一個工作或先共同完成你的工作,再共同完成我的工作,不但農忙收割如此,鄰居有喪喜慶亦乎如此,這就是所謂的「相放伴」或稱「放伴工」。誠如村中若有婚喪,受過教育的人,都會主動幫忙書寫並寄送喜帖和訃文,還會於宴客或出殯當天協助辦理受付的工作。當然,沒上過學的人,只要體力許可,不分老少,都會在婚喪典禮的前一或兩天,合力在庭院「搭布棚」,事後,還會一起「拆布棚」。

記憶深刻的是,家父因寫字端正、漂亮,每逢村中有婚喪時,都會義不容辭的主動前往書寫喜帖和訃文並協助寄送。還有,同住在三合院的親人,雖只受過小學教育,不擅拿筆,但體格強壯,所以,每逢村中有婚喪,也都會主動幫忙鄰居「搭布棚」,兼做一些粗活,必要時,還會駕牛車,幫忙運送東西。忙完所有的工作之後,主家為達謝「放伴工」的鄰居,都會將宴客剩下的「菜尾」再經料理一番,分送給大家,以表感謝之意。依稀記得,讀國中時,我還曾協助鄰居分送「菜尾」給「放伴工」的家庭。如今想起,還是會對於小時候鄰居所送的「菜尾」懷念不已。

基本上,上述的情景,正是早期台灣農業社會,充滿人情味的放伴工」或稱「相放伴」之文化。這樣的景象,雖已過數十年,但在我個人的成長記憶中,不但印象深刻,且是極為美好的鄰舍精神,因村莊到處都可看到好的撒馬利亞人。

結語:

今天,許多基督徒和聖經中的律法師一樣,都知道如何愛人,但卻不知道「誰是我的鄰舍?」甚至對鄰舍的需要視而不見,導致政治、經濟、文化、種族、環境、性別…等問題的叢生。

若遇到真正需要幫助的鄰舍時,您是否會如同祭司和利未人一樣,只想到自己:「若幫助他,我會怎樣?」還是會如同好的撒馬利亞人一樣:「如果我不幫助受害者,他將會怎樣?」而義無反顧,將他人視為「鄰舍」,以耶穌希望我們能夠以實際愛自己的方式來愛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