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教會的本質是什麼?教會存在的意義是什麼?從第一世紀到今天,絕大多數的教會已經失去或偏離了當初聖靈降臨而設立教會的目的。因此,有必要正本清源,回到原初教會的本質。
一、教會存在的目的
十六世紀兩位偉大的宗教改革家對教會的定義如下:
馬丁路德:所有活在真信心、盼望和愛心裡的共同體或聚集。加爾文:信的人的聚集,在那裡有人傳講和聽從上帝純正的道,又正確的執行聖禮。問題是,這個定義是否符合聖經的啓示呢?我們回到第一世紀,對教會論有最完整論述的保羅是怎麼看待教會呢?我們研究他寫的十三封或十四封書信,可以綜合如下:「教會是信的人的聚集,卻是為不信的人而存在。」這就是保羅的教會論。
信的人聚集在一起,是做什麼呢?按徒二41-47可以用四個英文字母來表達:W(Worship/敬拜) 、I(Instructions/教導、門徒訓練、查經) 、F(Fellowship/團契、分享、內展) 、E (Evangelism/傳福音、社區事工、外展) 。在永世上帝的國,上帝的兒女會繼續敬拜、學習真理認識上帝、團契與分享,唯獨不再需要傳福音。我們向至親好友傳福音的期間,只在他活著的時候。他眼睛一閉,離世之後,他永恆的命運就決定了。因此,傳福音在今世有其迫切性,應當成為所有事工的核心。
二、以福音為中心的教會之內涵
那麼,以福音為中心的教會之內涵是什麼?就是教會是為不信的人而存在。
也就是,所有事工應當與福音合體,所有事工應當落實到福音上。WIFE四個面向的事奉中,前三項的事奉都是為了第四項–傳福音。其次,這四個面向的事奉不是各自獨立,彼此無關。剛好相反,前三項的事奉都是為了第四項,這就是以福音為中心的教會。何以作此論述與主張?請看耶穌基督的教導與使徒們領受的啓示:
(1)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者。(路十九10)
(2)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提前一15)
(3)祂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二4)
(4)祂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三9b)
那麼,這榮耀的福音使命要由誰來完成?當然是由教會來完成,進一步說,就是由組成教會的門徒來完成。
請問,當今教會的生態到底合不合乎《聖經》的啟示?是不是合上帝的心意?顯然不是!從《聖經》來看,不是只有蒙召的人(蒙召做傳道人)才要傳福音,乃是每一個蒙召作主的門徒的都要去傳福音,沒有一個例外。那教會要傳道人做什麼呢?如果今天所有的門徒都要去傳福音,那我蒙召做傳道人,我跟其他的門徒都一樣,都要去傳福音,我跟他們有什麼差別呢?當然有差別!差別就在《以弗所書》四章12節:「為要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基督的身體。」
1) 什麼叫做成全聖徒?
為什麼需要去成全聖徒?成全就是使脫臼之關節復原。
2) 什麼叫做各盡其職?
首先,這個「職」是什麼職?其次,這個「職」要怎麼盡?
林後五18-19:「…他藉著基督使我們與他和好,又將勸人與他和好的職分賜給我們。這就是上帝在基督裏,叫世人與自己和好…並且將這和好的道理託付了我們。」
徒二十24:「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上帝恩惠的福音。」
弗四12「各盡其職」
=林後五18「勸人與上帝和好的職分」
=徒二十24「職事」, 同一個希臘文(diakonia)
->「職」:傳福音的職分
->各盡其職:讓每一個門徒都盡傳福音的職分
反思:我們教會的每一個門徒是不是都盡了傳福音的職分?
三、我們當如何行?
規劃出一個建造系統,同時含蓋三功能:「成全聖徒、各盡其職、建立教會」
->i.e.規劃出一個能生、能養,從生到養、生養眾多的系統。
->神學院是培養傳道人的上游,要培養一個能生、能養,從生到養、生養眾多的傳道人,其課程需要重新設計。其設計靈感來自台灣獨特的「半導體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