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約翰福音1:12-13;哥林多前書6:20
幾天前,我與幾個教會的弟兄姊妹一起到一個慕道的家庭舉行家庭禮拜。這個家庭對家庭的禮拜的概念還是很模糊的,所以,禮拜中狀況也滿多的。女主人一會兒起來準備茶水,一會與先生講話,一會兒又與女兒討論起家務來了。當然,聖詩是不會唱,聖經也得我們幫忙翻。所以,我也以很輕鬆的方式進行禮拜,半聊天、半講道。不過,也因此與他們有更多的對話。
到了代禱時間,我先告訴他們:「等一下大家會為你們禱告,如果有什麼特別需要禱告的,待會兒請告訴我。」女主人馬上接著說:「我每天都要去田裡或果園,每次我都很緊張害怕,因為我們以前會到廟裡或土地公廟裡拜拜,現在都不拜了,不知道會不會發生危險?我希望上帝可以保佑我。」經過大家一番交換意見之後,正準備開始為她禱告時,男主人即時開口了,「戴先生,我想請教你一個問題。」我示意請他繼續說,他說:「有個灶神的乩童說我只能活到79歲,這怎麼辦?」我說:「你今年幾歲?」他說:「76歲」。意思是,他只剩下三年可以活了,難怪他很擔心。
我先說了一個故事給他聽,然後告訴他:「如果你相信灶神,那你就受他管轄。但現在你已屬耶穌,是神的兒女,你就不再受灶神的轄制。」後來,他太太和女兒也一致認同我所說的,叫他不要再胡思亂想了!聖經上說:「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1:12)。既是神的兒女,就是屬神的,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祂,神的兒女自然也不受陰間權柄的管轄。
◎選擇人生
在神賜我們生命的同時,祂也把生命的經營權交給我們,因此,我們可以選擇自己面對生命的態度,同時我們也必須為自己的生命負一定的責任。
有一個名叫熱弗爾的年輕黑人,他在底特律的貧民區長大。結交的盡是一些不良朋友,不時逃學、破壞,也常常吸毒。在他十二歲那年,就因搶劫一家商店被捕,十五歲又因企圖撬開一個辦公室的保險箱第二次被捕,之後,又因為結夥武裝打劫一家酒吧,第三次入獄。在別人眼中,他是個十足的壞孩子。
在獄中,一個年老的無期徒刑囚犯無意間看到他在打壘球,就對他說:「你是有能力的,你有機會做些你自己的事,不要自暴自棄!」這番話對熱弗爾來說意義重大,他為自己的生命做了一個決定,他不要再當別人眼中的壞人,決定出獄後他要開始自己的生涯,他希望當一個優秀的壘球手。
正好在一次的機會中,底特律老虎隊到監獄訪問,並進行友誼賽,當時的領隊馬丁非常欣賞熱弗爾的表現,在他全力的幫忙下,熱弗爾假釋出獄,成了全國明星賽底特律老虎隊的主力球員。
監獄限制了這個年輕人的自由,卻不能限制一個渴望改變的心。他可以告訴自己,我在監獄裡,失去自由,我不能做什麼事。但他沒有這麼做,他選擇自己的人生,他做了改變生命的決定。
著名的潛能激發大師安東尼羅賓曾說:「對於生活,我們有選擇權,我們能夠選擇,改變平庸的生活」。但事實上,許多人自願放棄這種選擇的權利,最後才推說:「命運好壞是天註定」,我想,要上帝為我們的生命負完全的責任是不公平的。或許,有些事情是天生使然,讓我們傷透了腦筋,但有些事是我們可以自己決定的。即使是最不好的事,我們仍能選擇面對的方式與態度。
許多人很困難自己做決定,老是希望別人為他決定些什麼。通常是因為他不願為自己的決定負上「責任」。為自己的生命負責,這是我們應該學習的。
史蒂芬柯維曾談起一則親身的體驗,有一次在飛機上,旁邊坐了一個很愛抱怨的人,讓柯維印象深刻。那一天晚餐時間,空服員問他們說,晚餐想要牛肉或雞肉。柯維點了「雞肉」,鄰座那位愛抱怨的人,則說:「隨便」。過了不久,空服員送來柯維點的「雞肉」晚餐,也為鄰座的人送了一份「牛肉」晚餐。結果,臨座那位愛抱怨的人,邊吃邊說那牛肉有多難吃。柯維說:「他完全不了解,這份晚餐其實是他自己決定的。或許,他以為是空服員幫他選2的晚餐,但實際上是他自己把選擇權交給了別人。」
上帝既然把生命給了我們,我們就應負起責任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與態度。同樣的,當生命與信仰交會,加上世上的宗教那麼多,你會如何決定你的信仰?
舊約聖經<約書亞記>中記載,約書亞將以色列的眾支派聚集在示劍,召了以色列的長老、族長、審判官,並官長來,約書亞對眾民說:「現在你們要敬畏耶和華,誠心實意地事奉他,將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和在埃及所事奉的神除掉,去事奉耶和華。若是你們以事奉耶和華為不好,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是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事奉的神呢?是你們所住這地的亞摩利人的神呢?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書24:1,14-15)。當時的百姓回答說:「我們斷不敢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別神……我們必事奉耶和華,因為他是我們的神」(書24:16-17)。同樣的,今天你也可以選擇自己所要的人生!
◎經營自己
美國聯合保險公司董事長克里曼斯通說過一個故事,有一個農夫,擁有自己的一塊土地,生活過也很不錯。有一天,他聽說,如果有人可以有一塊土地,而地下又藏著鑽石的話,他就會變得非常有錢。他心想,要是我能夠擁有這樣的一塊土地那該有多好!
於是,他把自己的那塊地賣了,拿了錢,四處去尋找藏著鑽石的土地。農夫找了許多地方,許多國家,一直到用盡了所有的錢,他失望的在海邊自殺了!
但很巧的是,那個向農夫買地的人,有天散步時,在地上拾起了一塊很不一樣的石頭,撥去上頭的泥灰之後,閃閃發亮,反射出特別的光芒。沒錯,那就是鑽石,這塊土地的新主人得到了一個鑽石寶藏,就在他的土地底下。
神給我們許多的才華恩賜,有時連我們自己都不是很清楚自己的能力;我們對自己的能力所知的很少,所用的更少。甚至,不能正確地使用自己的恩賜。
1887年,在一個賣蔬菜的店裡,來了熟客,他是一位紳士,他買了菜,付錢時給了店員一張二十美元的紙鈔。店員接過鈔票後,正準備找零時,發現自己手上沾了一些蔬菜上的水滴,以及一些墨水的痕跡。店員遲疑了一下,但心想他已是一個老顧客,又是一個人人尊重的紳士,不可能會拿假鈔才是。店員立刻停止心中的想法,把零錢找給了那位紳士──尼哥先生。
當尼哥先生離開了蔬菜店,店員又拿起那張鈔票看了一下,仍看不出真假。存著一絲懷疑,店員把鈔票送到警察局。警察也認為那是真鈔,只是其中有位警察對店員沾在手上的墨水有些懷疑,於是實地訪查了尼哥先生的住處,果然發現了一架印製二十美元鈔票的機器,及一些未完成的二十美元鈔票。令他們驚訝的是,尼哥先生是以他熟練的技巧,描繪出二十美上的肖像圖案,居然可以騙過眾人的眼睛。要不是那雙沾濕的手,這個騙術可能永遠沒人知道。
另外,更令人意外的是,尼哥先生被補後,他們沒收了他的三幅肖像畫作,拍賣所得竟高達一萬六千美元,平均每幅是五千多美元,據說,尼哥先生畫一張圖的時間,與畫一張二十美元的時間幾乎是一樣的。可見,他其實可以用同樣的時間與精力從事一件偉大的藝術工作,但他卻把同樣的時間與精力投注在一件理法難容的罪行上,實在是辜負了神所賜的美好恩賜。
保羅曾提醒哥林多信徒:「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前6:19-20)。保羅原是希望信徒們不要行淫亂的事而說這話,但這些話,對我們經營自己的生命也是有益的。因為我們的生命是屬神的,因此讓我們的生命榮耀神也是理所當然。
◎肯定自己
十九世紀的法國大文學家雨果,在《悲慘世界》中提到一個年輕人,在不得已的情形下偷了一個麵包給飢餓的家人,卻因此被補,判刑入獄。但從此之後,大家都認定他是個「賊」,是個有前科的人,走到哪裡都受人另眼看待。身無分文的他,真的很可憐。
有一天,一個好心神父看他飢餓的樣子很可憐,就收留他,給他吃的東西,又留他住了一晚。那天晚上,他想,既然大家都說我是賊,那我就當個真正的賊。於是他偷了神父的銀器,不辭而別。
結果,半路上警察把他攔了下來,赫然發現一些貴重的銀器,一看就知道那是神父的東西,當場就把他帶到神父面前對質。年輕人心想,這下死定了,如果神父說是他偷的,那他就必須被判終身監禁。
他們來到神父那裡,神父卻說,這些銀器是他送給年輕人的,而且說,他還有一對燭台沒有帶走。之後,警察無話可說,只好走了。神父告訴年輕人,從此不再受過去罪惡的挾制,要規規矩矩做人,做上帝的兒女。神父不但沒有追究,反而把他原來偷走的銀器送給他,年輕人非常感動,拿著神父所送的銀器到了另一個城市,開始他的新生活。
我們「對自己的看法」常常左右我們對生命的態度,聖經中有一個例子可說明這一點。
在以色列人進迦南地以前,摩西派了十二個探子前往查看迦南地,那時摩西與百姓都在巴蘭曠野的加低斯等候。四十天後,探子回來了,只有迦勒和約書亞持正面的看法,其餘的人都說:「我們所窺探、經過之地是吞喫居民之地,我們在那裏所看見的人民都身量高大。我們在那裏看見亞衲族人,就是偉人;他們是偉人的後裔。據我們看,自己就如蚱蜢一樣;據他們看,我們也是如此」(民13:32- 33)。
百姓不斷向摩西抱怨,甚至希望回到埃及,他們否定了神帶領他們出埃及的美意,忘記了一路上耶和華的同在,與祂所彰顯的能力。他們看見自己的能力不足以面對未來的挑戰;他們輕視自己,也連帶輕視帶他們出埃及的上帝。於是,耶和華痛心地對摩西說:「這百姓藐視我要到幾時呢?我在他們中間行了這一切神蹟,他們還不信我要到幾時呢?」(民14:11)
當百姓消極地看待自己時,耶和華卻說,「這百姓藐視我……」。神要我們相信他的能力與帶領,倚靠祂得著積極面對人生的力量。當我們「肯定自己」時,同時也肯定神在我們生命中所做的工作。
如今,我們選擇上帝做我們人生的主宰,就是選擇成為上帝的兒女,斷絕一切黑暗權勢的管轄,惟有我們的天父上帝在我們生命中掌權。也使我們明白我們是神重價贖回的,使我們能以生命榮耀上帝。更叫我們看見,神在我們生命中的計劃,以積極的態度肯定自己,邁向一個屬神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