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詩篇一三三篇 1-3節
提多書一章 5-9節
前言:
本文以<分享與組織>為題,且分成兩個部份進行分享,主要的原因有二:首先,藉此分享上星期受邀前往加拿大演講的點滴。其次,本會從這個禮拜起,將以四個禮拜的時間進行長老與執事的改選。由於「長執」在長老教會的體制中,是教會組織不可或缺的成員,且扮演著福音事工非常重要的角色,所以,長執的改選,在長老教會當中,可以說是相當重要的一環。基於此,在選舉長執之同時,也藉此讓大家明白「長執」資格的聖經訓示,及其所產生的原因。
第一部:分享
1.赴加的緣由
多年前,加拿大溫哥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王進財牧師回台灣時,曾提起一個構想,就是盼望我能利用一個暑假的時間和他交換牧會,好使我倆有機會體驗不同國度的牧會生活。由於自己所牧養的教會事工相當多,非常的忙碌,且兩位女兒暑假期間都必須上輔導課,加上要在兩個不同的國家交換牧會,實非易事,所以遲遲不敢嘗試。
2004年暑假,王牧師回台探親時,再度提起此事,但我還是猶豫不決。為此,王牧師要我排除萬難,能夠在其所牧會的教會設教二十週年時,前往帶領聚會,同時發表幾場演講。見到王牧師與該教會的熱情邀約,我只好大膽的接受,而正式向小會請假一個星期,於 2005年10月5日 中午啟程,從高雄搭乘華航班機到香港,再轉搭國泰航空班機直飛加拿大,歷經十餘個小時的飛行,終於平安抵達溫哥華。
記得當飛機從香港起飛,越過台灣上空往加拿大航行時,已是華燈初上的傍晚時分,由於我坐在靠窗的位置,所以可以清楚的從空中鳥瞰那燈光閃爍的寶島台灣,此時的心中,卻湧現出一種離別的鄉愁。或許,這和內人含淚送我上機的心情有關吧!
2.初抵溫哥華
抵達溫哥華時,適逢初秋,天空下著細雨,大地一片陰暗,讓人略感寒意。此時,加拿大的楓葉,隨著天氣的逐漸轉涼,已開始變紅,而呈現出加國秋天的漂亮景色。
抵加的第一天,在王牧師位於 Burnaby的宿舍休息一個晚上後,第二天,在王牧師的安排下,於寒風細雨中,造訪了有近百年歷史(創設於1908年),佔地 四百公頃 ,計有五萬多名學生,位於溫哥華,面臨英倫灣海邊的著名學府「英屬哥倫比亞大學,又稱卑詩大學」(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同時參觀大學附設的「人類學博物館」(Museum of Anthropology at UBC),以及位於大學旁邊,和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所屬之玉山神學院有姊妹關係的「溫哥華神學院」(Vancouver School of Theology)。可能是時差的關係,在參訪的過程中,出現了疲憊的窘態,經常打哈欠。儘管如此,還是深刻的感受到西方人做學問,以及保留文物的用心和偉大。
惟可惜的是,從這一天開始,加拿大卑詩省公立學校的中小學教師,竟然為了自己的福利,不顧學生的受教權,而舉行大規模無限期的罷工。看到老師們不上課,聚集在自己所任教的校門口,胸前掛著抗議牌,任由學生在家裡遊手好閒,讓人感到相當的無奈!縱使老師罷工在加拿大是合法的,但從我抵達加拿大的第二天開始,老師就展開一連串的罷工,直到我回台灣的那一天,還是在繼續罷工,真的讓我這台灣來的客人,深感不可思議!不知那一天,這樣的風氣會吹到台灣來?真教人憂心!
3.開始工作
第三天起,我的任務正式登場,開始一連五場的演講與分享。當天早上,我在教會所屬的「金齡大學」(University of Golden Age),用一個鐘頭的時間,和許多上了年紀的長輩分享,成員當中,幾乎全部都是從各個工作崗位退休下來的長輩,他們個個樂觀活潑,其中,有許多不同宗教的人士前來聆聽,大家共聚一堂,彼此對話,和樂融融。
同一天晚上,上班與上學的兄姐下班後,進行了第二場的演講,會中,我看到幾位德生教會旅居加拿大讀書和上班的會友,心中非常高興,真的有「他鄉遇故知」的感覺。當天晚上,我以<新、舊對話&認同與合一>為題發表演講,獲得許多人的迴響,更感受到聽眾那欲罷不能的感覺。
第四天適逢星期六,學生與上班族休息,所以教會特別安排下午和晚上各一場演講。雖此時有些疲憊,但見到聆聽演講的人之熱烈反應,也就只好咬緊牙根,繼續三個多鐘頭的演講。
抵達溫哥華的第五天,正好是星期天,教會特別舉行設教二十週年的感恩禮拜,同時慶祝加拿大的感恩節。會中,不但有樂團的共襄盛舉,亦有聖歌隊美妙的歌聲,還有白人教會的牧師與會友之參與和祝賀。所以,這場講道必須以雙語進行,好讓所有參與禮拜的人都能夠聽明白。看到教會所走過二十週年坎坷的歷史,如今,所有的人都能齊聚一堂讚美上帝,令人萬分的感動!
讚美禮拜完後,教會透過電腦以 POWERPOINT的方式,播出二十分鐘的Slide Show ,讓參與感恩禮拜的會眾能夠回顧過去、展望未來,頗具意義。
由於溫哥華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已經和白人的教會合而為一,共用一個禮拜堂,也同時準備進行硬體設備,以及軟體之聯合事工的商談階段。會後聚餐時,我和許多當地的會友談論到與白人教會聯合事工的可行性,會友們皆樂觀其成,只是還有許多配套措施和硬體設備上的使用上,必需進一步的協商。當然,更為重要的是,如何在文化的差異上取得共識,也是一項有待努力的重要功課。
4.加拿大的感恩節
加拿大和美國一樣,都有感恩節 (Thanksgiving Day),其意義全然相同,同樣都是在為移民和農作物的豐收,向上帝擺上感謝。只是兩國所定的日子不一,加拿大的感恩節為每年十月的第二個星期一;美國的感恩節則是每年十一月的第四個星期四。為此,有人提出質疑, 加拿大的感恩節為何比美國早一個多月?一般的解釋是:「加拿大由於位居美國北邊,緯度較高,秋季收成較早,所以較早慶祝感恩節。 」也有人說:「加拿大人過感恩節的歷 史,比美國早四十年。」然無論如何,兩者的差異,應該與官方所宣布的日期不同有關。 1863 年,美國總統林肯正式宣布每年十一月最後一個星期四為感恩節。之後,又於1941年經過國會表決通過,改為每年11月第四個星期四為感恩節。1957年,加拿大政府則宣布每年十月的第二個星期一為感恩節。
5.參觀Peace Arch
學生時代,我就常聽說美加邊境有一座「和平拱門」( Peace Arch)。本以為,這座門位於多倫多南部的美加邊境。二000年,受邀前往蒙特婁演講,路經多倫多時,曾拜託友人帶我前往參觀,結果,所換來的,卻是一陣不可思議的回應,因Peace Arch並不在多倫多,而是位於溫哥華通往美國西雅圖的邊境,若從多倫多搭機,還要搭六個小時的飛機才能到達。
當年,由於路途遙遠,沒有機會前往參觀,這次,既然人在溫哥華,非得排除萬難,前往參觀不可。感謝的是,回台灣的前一天,太陽終於露臉,天氣非常的好,教會特別安排兩位姐妹,開車帶我前往參觀,使我終於有機會親眼見到嚮往已久的景物。
Peace Arch為美國和加拿大所共有,主要乃在象徵美加兩國的友誼。其設立構想,乃由已故的西雅圖人撒母爾.希爾 (Samuel Hill) 所發起,採古希臘都利亞風格的建築風格,於1921年建築完成。值得一提的是,Peace Arch最初建造之時所用的兩根橫樑,亦由美加兩國分別提供,加拿大取自1836年,在太平洋上行駛的第一艘蒸汽船「海狸號」之船身的木材;美國則取自清教徒為逃避宗教的壓迫,冒險移民美國,所搭乘的「五月花號」船身之木材。如今,Peace Arch矗立在廣達十九公頃的紀念公園上,而這十九公頃的土地,是於1939年,由美加兩國的學童捐錢集資所購買的。
Peace Arch高30公尺,頂端插有加拿大與美國的國旗。此外,加拿大這邊的門楣上標示著“Brethren Dwelling Together in Unity”(團結在一起的兄弟們);美國這邊則標示著 “ Children of a Common Mother ” (同一位母親的孩子們)。拱門下方的通道口牆上,分別掛有兩個鐵門,東側鐵門的牆上清楚標示著 “May These Gates Never Close”(願這些門永不關閉)。這三句文辭乃在訴說著:美加兩國人民是同一家人,是兄弟姊妹,綿延長達六千公里的邊境,永不設防,隨時歡迎家人和兄弟姊妹來訪。
看到 Peace Arch上這幾句話所展現出來的意義,真有如詩篇一三三篇所記載:「看哪,弟兄和睦同居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這好比那貴重的油澆在亞倫的頭上,流到鬍鬚,又流到他的衣襟;又好比黑門的甘露降在錫安山;因為在那裏有耶和華所命定的福,就是永遠的生命。」真是何等的善,何等的美!
參觀完 Peace Arch後,我的心中感受良多,心想,若有朝一日,台灣和中國,也能和美加邊境的和平拱門上,所標示的「團結在一起的兄弟們」,也是「同一位母親的孩子們」一樣,而且「兩邊的門戶 永不關閉」時,不知該有多好!惟可惜的,這樣的美景,似乎距離我們還是相當的遙遠,盼望上帝能夠憐憫。
第二部 :組織
長老的產生與資格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The Presbyterian Church in Taiwan),乃指採用「長老主義」(Presbyterianism)制度在台灣的教會。基本上,聖經當中雖有長老和執事,然並沒有「長老教會」之名稱。「長老教會」之名稱,乃源於約翰加爾文 (John Calvin,1509-1564)的構思和主張。 加爾文不以自己的名字自稱為「加爾文教會」,其主要的原因,乃他秉持「一切只為上帝的榮耀」(Soli Deo Gloria)之信仰理念,主張凡事當以高舉上帝為最高原則,不應本末倒置,以人的名字和作為取代上帝的榮耀。加爾文遵循聖經的教訓,引用「長老治會」的信念,採民主的代議制度,創立了「長老教會」(在荷蘭稱之為「歸正教會」或「改革宗的教會」(Reformed Church),數百年來,長老教會「只為上帝的榮耀」之信仰原則始終不變。
一 .長老的產生
舊約時代,因尚未有教會的組織,並沒有「長老教會」之名稱,然當時已經有屬上帝的子民和信仰團體,所以上帝透過族長、長老、祭司、利未人來管理上帝的子民、聖殿與會堂。
新約之後,「長老」正式被巴拿巴和保羅所設立:「 二人在各教會中選立了長老,又禁食禱告,就把他們交託所信的主。 」(使徒行傳十四章 23節)之後,保羅又命提多在各地方設立長老:「 我從前留你在革哩底,是要你將那沒有辦完的事都辦整齊了,又照我所吩咐你的,在各城設立長老。 」(提多書一章 5節)
二 .長老的資格
長老的資格與條件,分別記載於提摩太前書三章2-7節、 提多書一章6-9節、彼得前書五章1-3節。
提摩太前書三章 2-7節
1.無可指責、2.一個婦人的丈夫、3.節制、4.自守、5.受尊敬、6.樂意接待人、7.善於教導、9.不酗酒、10.不打人、11.溫和、12.不爭競、13.管好自己的家、14.非初信者、15.在教會外有好名聲。
提多書一章 6-9節
1.無可指責、2.一個婦人的丈夫、3.兒女也信主、4.不任性、5.不暴躁、6.不酗酒、7.不打人、8.不貪無義之財、9.樂意接待人、10.好行善、11.莊重、12.公平 、13.聖潔、14.自持、15.堅持真道—既能勸化人,也能駁倒人。
彼得前書五章 1-3節
1.不是出於勉強,乃是出於甘心。
2.不是因為貪財,乃是出於樂意。
3.不是挾制所託,乃是要做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