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申命記二十七章16節;以弗所書六章1-4節
前言:
五月第二個禮拜天是母親節,在此向天下所有的媽媽獻上最高的敬意,特別是家有久病在床、殘障、智障、失蹤兒的母親,以及想要有孩子,卻無法懷孕的「媽媽」。
母親節這個偉大的日子,乃由居住於美國費城的安娜.賈維絲,為紀念其母親生前的辛勞,依聖經的教訓,於母親去世後的隔年(1906年)所發起,歷經多年推動與奔走,在獲得美國人民,以及許多企業人士和議員的共襄盛舉後通過立法,終於在主後1914年5月7日由美國第二十八任總統威爾遜(Wilson.Woodrow.1856-1924)正式簽署設立,訂定每年的五月第二個禮拜天為美國的母親節。由於母親節的意義非凡,經過基督教團體的大力推展,諸多國家起而效法之,因而逐漸流傳到世界各地,使得「母親節」成了普世性的節日。
安娜.賈維絲創立母親節的主要動機,除了感念已故母親的信仰和養育之恩外,乃希望藉此一節日的設立,讓所有世人都能感謝親恩,同時紀念母親養兒育女的無私之愛,並實踐孝敬父母的行動。
本文以「子負老」為題,旨乃藉著聖經的訓示,以及漢文化的「孝」字組合之意義,喚起大家重視「孝道」的重要。漢文的「孝」乃由「子」與「老」兩字合併而成。《說文解字》以「老從子,子承老也」作為說明,將之解釋為「為人子女者,當善事父母」。從漢文的組合得以明白,「孝」的真諦並非理念或詩詞上的意思而已,它是永恆的,是發自於內心的,是行動的,更是人生義理的首要責任。這樣的意義,猶如臺灣諺語所言:「千經萬典,孝義為先」、「萬善孝為首」。由此端見,「孝」在漢文化是何等重要!
一.子負老的聖經訓示
從聖經的記載足以看出,尊主為大與孝順父母乃為正比關係。因尊主為大的人,必能孝敬父母;孝順父母的人,必能尊主為大。其意正是所謂的「敬神愛人」。聖經中,有關「孝」的記載與訓示,早在上帝透過摩西頒布十誡時,就明令得相當清楚。上帝要以色列百姓在敬奉祂的同時,也當遵行「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埃及記二十章12節)之誡命。當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之前,摩西於〈申命記〉中,再度重申了「孝道」的重要,更以嚴肅且帶有「威脅」的語氣說道:「輕慢父母的,必受咒詛,百姓都要說,阿們。」(申命記二十七章16節)此外,在古代哲人所說的智慧之語〈箴言〉當中,更是多次提及「孝道」的訓示,要百姓思考與遵守。諸如:「智慧之子,使父親歡樂;愚昧之子,叫母親擔憂。」(箴言十章1節)「愚昧子使父親愁煩,使母親憂苦。」(十七章25節)「虐待父親,攆出母親的,是貽羞致辱之子。」(十九章26節)「咒罵父母的,他的燈必滅,變為漆黑的黑暗。」(二十章20節)「你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二十三章25節)「戲笑父親,藐視而不聽從母親的,他的眼睛必為谷中的烏鴉啄出來,為鷹雛所吃。」(三十章17節)新約時期,保羅亦根據十誡之誡令,透過書信的傳述,告訴以弗所的教會:「孝敬父母」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保羅本於此,下筆為文寫道:「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由十誡、箴言,以及保羅書信等前述經文端見,有關「子負老」的「孝道」訓示,是基督教不可或缺的信仰表現。
二.「子負老」與「老負子」之省思
1.禮記的「子負老」
儒家的《禮記》分別記錄了孔子與曾子的論孝之語。一天,子路向孔子說道:「傷哉貧也!生無以為養,死無以為禮也。」(窮人真可憐!父母在世無法提供豐富的物質生活,死後也不能夠體面的辦好喪事。)孔子聽到後,答曰:「啜菽飲水,盡其歡,斯之謂孝。斂首足形,還葬而無槨,稱其財,斯之謂禮。」(儘管是粗茶淡飯,只要能使父母的精神得著歡欣,便可稱為孝。父母去世,依財力所及,只要盡力而為,將遺體遮蓋殮藏,入土為安,即使連棺木的外槨都沒有,也無可厚非,因這已足以稱之為禮了。」
曾子對孝道亦有一番見解,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親,其次弗辱,其下能養。」(孝分為三等:最偉大之孝,乃能造福人群,讓父母同享尊榮。其次之孝,為安分守己,無可指摘,使父母之名不致受辱。最後一等之孝,只盡到奉養之責任而已。」
從儒家所論的孝道,以及聖經所提的訓示對比觀之,兩者對於孝道的主張乃不謀而合,皆強調「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由此可見,「子負老」的「孝道」意義,乃重於內在的精神層面,而非只是外在的物質供給。因發出於內心的真誠之孝,已經涵蓋所有物質供給的外在表現了。
2.現代社會的「老負子」
最近常聽到「現代孝子」的新興說詞。其實這句形容詞並非「現代的二十四孝」,而是在諷刺現代父母親對於孩子的過度溺愛,本末倒置的將「子負老」轉變為「老負子」。其主要原因不外乎,時下的父母孩子生得少,在捨不得讓小孩子吃苦,又不願讓過去物質缺乏的痛苦經驗發生在小孩身上,對於小孩的呵護與照顧,可說無微不至,大到為其立定人生志向,小到一切生活起居的打理,父母親幾乎全部一手包辦。為讓孩子專心讀書,只好任其茶來伸手、飯來張口,使得現代諸多小孩養成「養尊處憂」、「不知好歹」的性格。如此一來,讀到大學畢業,不知父母「輕重」,無法料理家事,甚至對父母惡臉相向者,大有人在。這無非是「現代孝子」所產生相對的結果。
中央日報曾在社論中,報導過國中生對「偶像崇拜」的統計結果。依研究數據分析所示,現代國中生的「偶像崇拜」百分比為:崇拜影視明星者計49%;崇拜父母者有6%;崇拜父親者為5%;崇拜學校老師者佔2%。乍看之下,不知是道德淪喪、師道中落、親情疏離,或是受到影劇媒體所影響,造成此一偶像崇拜的結果!《臺灣俗諺語典》作者陳主顯博士,在撰述〈天下,無不是之父母〉一詞時,語重心長的指出:「可憐阿,千百年來漢人盡力教訓的『天地君親師」哪裡去了?Confusions 敵不過Michael Jackson!沒關係啦,這是三分鐘的流行熱。但願如此!但積極的態度是,正視親子兩方的人性弱點,用善意來進行了解、溝通,化解困難,建造溫馨的親情!『無不是的父母』,誰相信?誰需要?」陳博士在感嘆之語當中提醒我們,在扮演「現代孝子」的角色時,也當反思對於子女所付出的物質上的「愛」時,是否伴隨著親子間的了解、溝通與互動。別忘了,保羅在對以弗所教會論孝後,加上了一句:「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以弗所書六章4節)而臺灣俗諺亦提醒我們:「要序小有孝,也當序大做得起。」
三.子負老的生活實踐
記得我家三兄弟全都成家後,父母親邀集了兒子和媳婦們,以建議性的口吻告訴我們:「爸媽老了,沒有收入,而你們都已成家,盼望你們依自己的能力,不要勉強,按月給爸媽當生活費。」兄弟商量結果,決定以各自薪水的十分之一給父母親。十幾年來,兄弟乃依此約定,共同負責雙親的生活費。逢年過節則各表心意,並沒有特別的約定。前年母親節,當母親接過孩子給她的紅包時,有感而發的道出:「其實,媽媽從不在乎金額多少,只在乎你們的心意。你們給媽媽的,我都幫你們保管起來,以後爸媽百歲年老時,會再『還』給你們。」聽完此話,讓我深刻感受到,母親所要的,並不一定是孩子所給予的金錢或物質,而是孩子給與的「一份心」。這樣的道理,有如臺灣俗諺所言:「百行孝為先,論心不論事,論事世間無孝子。」因此,我們當對父母知輕重、主動積極,實踐孝心。
1.知輕重
基本上,上了年紀的
父母親,受到儒家禮教傳統觀念的影響頗深,因而保有「勤儉」與「顧謙」的美德,在捨不得孩子破費的心情下,常會對於孩子的「表示」,以「不要花錢啦!」作為回應。如今,諸多為人子女者,在不知父母「輕重」的情況下,果真「省略」了對於母親的「表示」。其實,這只是父母親的「客氣」話,我們當了解父母的「輕重」,觀其所需、知其所好,適時的表達孝心。
2.主動積極
子女的孝心應展現出主動積極的態度,勿用詢問的方式表心意。因台灣人的性格使然,父母總是不好意思對於孩子用探詢試的邀請吃飯,或是送禮,一口就爽快的答應,大概都會客氣的回答說:「不必啦!」事實上,孩子在知其「輕重」,觀所需的情況下何必再問呢?
因「智慧之子,使父親歡樂;愚昧之子,叫母親擔憂。」只要主動積極,讓「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就是了。
結語:
本文最後,讓我們一起以臺灣俗諺的「千經萬典,孝義為先。」
「不孝父母,祭祀無益。」「在生無人認,死了一大陣。」「飼某,飼到肥肭肭;飼父母,飼到剩一枝骨。」以及聖經箴言的經文:「愚昧子使父親愁煩,使母親憂苦。」「虐待父親,攆出母親的,是貽羞致辱之子。」「咒罵父母的,他的燈必滅,變為漆黑的黑暗。」「戲笑父親,藐視而不聽從母親的,他的眼睛必為谷中的烏鴉啄出來,為鷹雛所吃。」作為反思,藉以實踐上帝所頒佈:「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有關「子負老」的誡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