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以西結書36:25-27﹔約翰福音六章32-35節
(本文接續6月8日之講篇-生命的糧與約(一))
三.生命體驗
台灣話的「山可移,性難改。」與北京話的「江山易改,本性難移。」這兩句俗語同樣都是在訴說要改變一個人的個性和價值觀,可謂比登天還難!有鑑於此,有學者在研究人類「本性難改」的問題後,提出一項結論,就是能讓一個人之本性和固有價值觀全然改變的,只有三種可能性:
1.飛機失事,只有你一個人存活。
(吾人認為,這應該也包括在戰爭、車禍等意外事故中,只有你一個人存活)
2.重病之後重生。
3.找到一個真正的宗教信仰。
身為牧師,在牧養關顧的過程中,經常面對會友的生老病死。自己曾多次親眼見到在罹患重病和絕症,卻奇蹟式的痊癒後,那「重新做人」的信徒,以及那找到真正的信仰後,生命全然改變的會友。的確,走進「生命關卡」而「出死入生」的人,往往會對生命有著全新的體驗,在這種情況下,人很容易,也很直接的會在人生觀上,出現強烈的變化。
我聽過由陸軍官校退休的數學教授朱文泰長老說:他有位同樣任教數學的同事,在金門八二三炮戰時,親眼目睹砲彈飛來,多位部下在霎那間,被炸得粉身碎骨,命喪黃泉的淒慘畫面,讓他感受到人類的脆弱與有限,使得他的人生觀,在短短的時間內完全改變。
我也曾聽過二次大戰時,被徵召為台籍日本兵,前往菲律賓與美軍作戰的二伯父談到他經歷了整個連隊全部陣亡,只剩下他一人躲在山上驚恐度日,最後被美軍俘虜的心路歷程。二伯父見到同袍在戰爭中,一一中彈身亡,只剩他一人的恐怖景象,使得他在戰後,對於人生也有著全然不同的看法。我的三伯父亦為台籍日本兵,在二次大戰時,同樣經歷了戰爭的可怕,從中體會到人類的生死無常。戰後,他毅然決然放棄戰前未完成的大學學業,進入台灣神學院就讀(因戰爭的關係,南神被迫關門,只好捨近求遠,由台南北上讀書)。畢業後,還擔任長老教會的牧師長達近半個世紀之久,並於七十歲時屆齡退休。
此外,有關生命的改變,最為人所樂道的,莫過於1947年(民國36年),因罹患肺結核及結合性腦炎而住院於省立屏東醫院感染隔離病房,當時年僅36歲的姚許金蓮女士之故事(姚啟耀牧師的母親)。姚許女士在隔離病房昏迷四十天中,醫院多次發出病危通知,甚至已經放棄醫治,因當時的她已經沒有呼吸,且全身冰冷,原本醫生已經判定死亡,準備將她推入隔壁的太平間,惟病人的心窩仍有微溫,只好繼續觀察。奇妙的是,四十天之後,姚許女士竟然甦醒,且康復出院。姚許女士昏迷四十天又重生的神蹟奇事,在當時曾經轟動台灣,不但各大報紙大加報導,民國四十至四十八年間,就連台灣與日本各地的教會和民間團體,也爭相邀請她前往作見證,分享她四十天的天堂與地獄之行,帶領了許多人歸主。
姚許女士重生的34年後,也就是主後1991年2月19日清晨三點鐘,在睡夢中安然歸回天家。姚許女士蒙主恩召後,子孫為讓她所遺留下來的大批錄音帶,和有關於報導她的剪報能繼續成為傳福音的工具,乃加以整理和翻譯,並編定成冊出版,且將之取名為《我經歷天堂與地獄》。
或許,站在科學的角度,姚許女士死亡四十天的經驗,有如擁有哲學與醫學雙料博士學位,專門研究人類「臨終」前之現象的美國學者雷蒙德.穆迪(Dr. Raymond A. Moody)所著的《生命後的生命》(Life after Life)一書中所定義,這是一種「瀕死體驗」。雷蒙德.穆迪認為,「瀕死體驗」是人在瀰留之際,因為恐懼死亡而產生的一種現代科學尚未發掘的奇特現象。為此,心理學家肯尼斯.賴因格將雷蒙德.穆迪的「瀕死體驗」加以研究,並進一步將之分為五個階段細說分明:
第一階段:安詳和輕鬆。持此種說法者約佔57%。
第二階段:意識「逸出」體外。有這種感受的人約佔35%。
第三階段:通過「黑洞」。有此感覺的約佔23%。
第四階段:與親朋好友歡聚,他們全都形象高大,絢麗多彩,光環縈繞,宛
如天使。
第五階段:與宇宙合而為一。
「瀕死體驗」的學術研究發表後,對人類的生死奧秘提供了不少新發現,也震撼了西方的生命科學界。但並非所有的科學家都認同這項研究結果,有麻省理工學院的教授就認為,「瀕死體驗」的五個階段仍有諸多可議之處。然無論如何,大部份學者對於「瀕死經驗」的研究,皆持以正面的看法,因他們認為:「瀕死經驗的研究不但能深化人類對定自然之謎的認識和理解,更重要的,這項研究的確有助於對瀕死者進行救生、安撫和醫護,幫助他們擺脫危境,創造起死回生的奇蹟。此外,還可以利用瀕死經驗增強企圖自殺者對生命價值的珍視和留戀,擺脫自責、內疚、厭世及輕生的念頭。」
在此不論重病後重生的姚許女士之「頻死經驗」的過程和學理上的研究為何,我們從她的信仰體驗中,委實可以看到,重病之後的重生,的確改變了她的人生觀。當然,我們沒有機會像姚許女士一樣,能夠有重病後重生的體驗,也不太可能有搭飛機失事,整部飛機只有自己一個人存活的「機運」,或是參與戰爭,只有自己一個人沒有「捐軀」,好使得自己對於生命有著不同的體驗。但人人都有可能,也很容易從「找到一個真正的宗教信仰」中,讓自己的生命更為豐盛,靈命更為強壯,進而使靈魂與主同住,得著真正歸宿的機會。
美國近代哲學與人本心理學家(Humanistic Psychologist)馬斯洛(Abraham H. Maslow,1908-1970)年輕時,一直致力於自我實現的追求,直到年老時,才感受到那超人性-「靈魂」的重要。在他臨終前,還苦口婆心的力勸世人,當珍惜人生的日子,更要尋找靈魂的歸宿。馬斯洛之所以在年老時,對於生命和靈魂的歸宿有著全然不同的看法,不似年輕時,只一味的致力於自我實現的追求,乃因為基督教信仰改變了他的人生觀。
德國哲學家馬丁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 1889-1976)是二十世紀最有影響力的哲學家思想家之一,他的鉅著《存在與時間》(Being and Time)一書,對於日後的社會學、心理學、政治學、法學,甚至是神學等,產生了相當廣泛的影響。書中的「人是走向死亡的存有」(being toward death)這句話,不但對西方的傳統哲學產生相當大的震撼,更成了現代社會的醒世恆言。海德格所說的這句名言,和台灣黃俊雄布袋戲中,藏鏡人所說的「一步一步踏入死亡的界線」,有著「類似」之處。雖藏鏡人這句話是在「順我者生、逆我則亡」之情況下說出的「戲劇話」,但若和海德格的話聯想在一起,卻可讓人感受到,人的確是一個天天邁向死亡的「存有物」(being)。就是因為人類的有限,且必須每天面對死亡的「逼近」,我們不能不對生命與靈魂的功課加以探索。
然而,要使靈魂得著歸宿,飲用生命之糧-「靈糧」,使人對上帝有信,對人有愛的信仰行動絕不可少。誠如世界文學史上最為傑出和長壽的作家,德國古典文學家歌德(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1749-1832.)所言:「信上帝(有信仰) 與愛別人 (懂得犧牲) ,是討論生命真義的基礎,惟有瞭解了這兩樣的人,才有資格深入探討生命。」歌德的主張,乃建立在耶穌所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馬太福音二十二章37-40節)的聖經基礎上,值得我們省思。
四.生命之約
明白上述生命之糧的重要,並看到他人寶貴的生命體驗後,我們當需與上帝建立堅定的「生命之約」,才能與祂建立永恆的關係。
不久前,美國出版了一本名為《毀約》(Broken contract a memoir of Harvard Law school)的新書,是由哈佛法學院法律系學生李查.卡倫伯格(Richard D. Kahlenberg)所寫的回憶錄 。作者透過他就讀法學院三年的生活點滴,藉著文章的記述,向社會大眾說明,被看成是一流學府的哈佛法學院,並不如外界所想像的那麼神聖,只不過是「商業律師」的生產工廠罷了!因秉持著崇高的理想,在大學畢業後進入法學院就讀的人,在甫進入法學院之時,無不秉持一股理想,在自己的學習方案中,告訴自己三年的學習計劃,甚至立定志向要在畢業後,要為社會伸張正義,做個公益律師。但到畢業時,大部份學生的學習計劃不但偏離了初衷,立志方案也幾乎成了另外一回事。畢業後,在「事與願違」的情況下,加上社會這個大染缸,只好屈就於利益至上的價值觀,最後,高達百分之九十五的畢業生,選擇成為「商務律師」,完全違背了剛進法學院時,自己所下的約定,讓人感嘆不已!這也就是作者將這本書定名為《毀約》的主要動機。
眾所周知,「立約」的目的,主要乃在於建立二者間的本份和關係。然若立約之後因故「毀約」,關係勢必破裂。聖經所謂的「新約」與「舊約」,基本上,皆在訴說上帝和人的「約」。透過「約」,我們不但可以明白上帝絕對的主權和屬性,並且從中瞭解人本身的不完全,人必須透過上帝拯救的恩典,順服在祂底下,便可得著豐盛的生命。惟可惜的是,自從上帝與以色列人在西乃山立約之後,百姓在人性的軟弱下一再背約,使得神人之間的神聖關係遭到嚴重破壞。
綜觀舊約歷史,每當君王登基時,上帝皆會透過先知與之「立約」,同時一再提醒他們,若遵照約定,必蒙受祝福,否則,定會面臨災禍。諸如從以色列聯合王國(歷經了三個王朝,掃羅、大衛、所羅門)開始,到王國分裂為「北國」(以色列國,十個支派,共經歷二十個王朝,931-722BC.主前722年被亞述帝國所滅)和南國(猶大國,兩個支派,共經歷二十個王朝,931-586BC.主前586年由巴比倫帝國所擄),前後共計四十三個王中,每逢國王走馬上任時,無論南北國,上帝一定要求他們得遵守「律例典章」。(參見列王記上六章11節:耶和華的話臨到所羅門說:「論到你所建的這殿,你若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遵從我的一切誡命,我必向你應驗我所應許你父親大衛的話。我必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並不丟棄我民以色列。」)然可惜的是,在這四十三個國王當中,只有九位國王守住與上帝所立之約,而蒙受祝福。其他的三十四位國王,因「毀約」而受到咒詛,甚至使國家走上滅亡與受擄之途。
「舊約」被破壞之後,雖上帝透過耶穌基督與人類再立「新約」,但人仍我行我素,一再的毀約。其實,不只過去的人如此,現代的人亦乎如此,以後的人還是會如此。除非人能堅守約定,否則,人很容易在現實的社會中受到污染而改變初衷,破壞神人之約。
結語:
本文最後,願以先知以西結面對受擄後,回歸耶路撒冷的以色列百姓所提出的訓示:「我必用清水灑在你們身上,你們就潔淨了。我要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棄掉一切的偶像。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裏面,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以西結三十六章25-27節)作為結論,盼望大家對於生命的認知,不單只是理智上的覺察力而已,而是一種藉著屬靈的力量,透過靈糧的餵養,來履行上帝的道,永遠遵守約的律例和典章,使生命更為豐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