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箴言二十章 22節
羅馬書十二章17-21節
前言:
之前,我曾引用 約翰福音書第八章當中,耶穌針對群眾準備拿起石頭打死行淫的婦人時,對群眾所說的一句話:「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約翰福音八章 7節b) 以<丟石頭之前>為題, 下筆為文 談論道: 看到別人出現錯誤的行為時,若先想到自己也是罪人,就不會自以為是的定罪他人,進而丟出石頭來傷害他人,甚至置他人於死地。否則,丟出去的石頭,不但會傷害別人,也會傷害到自己。
文章發表之後,得著許多人的回應,其中,有一位曾經被人用「石頭」砸傷多年,如今,心中的痛仍無法獲得撫平的媽媽告訴我:「牧師,『丟石頭之前』的功課很重要固然不錯,但『 被丟石頭之後 』也是一個非常重要,且必須學習的功課。畢竟有人丟出石頭,就有人會被石頭砸到。我建議您,有空的話,再寫一篇 被丟石頭之後的文章, 好讓那些被丟過石頭,傷心痛苦的人,能夠從中學習到受傷之後的功課。」
聽到這位媽媽的建議,也得知這位媽媽被丟石頭的情形後,經過一段時間的思考和靈修,加上 自己也有過幾次被丟石頭的經驗,使 我越發感受到, 被丟石頭之後,的確是一項人生必須學習的功課,因而藉此,以<被丟石頭之後>為題,和大家共勉。
一 .被丟石頭之時
人的一生中,多少都會在與人的相處過程中,被丟到石頭。被丟石頭之時的苦痛,可想而知!當然,除非有「被虐待狂」之心理問題的人,否則,一般的正常人被無情的言語、暴力、文字攻擊時,不是逃避,就是會出現防衛機轉,甚至加以反擊。如此的反應, 不只人類如此,一般的動物亦乎如此,畢竟這是動物的本能反應。
2005年10月11日 ,立法院在審查「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簡稱 NCC ) 」組織法草案時 ,有兩位不同黨籍的立法委員,在意見相左的情況下,發生肢體衝突。( 註: NCC 在美國已行之有年,台灣設立這項法案的宗旨,乃為有效統整電信、廣電、網路三大領域,主要涉及三個中央主管機關的業務,包括交通部郵電司、電信總局及新聞局廣電處,涵蓋技術面與非技術面。 長久以來,台灣人民早就希望黨政軍能夠退出媒體,所以才會想成立NCC。 ) 其衝突的爭執點,乃在野黨 主張, NCC委員應該採政黨比例制產生,但執政黨所主導的 行政院,則擔心NCC被多數政黨所把持,所以,其提名機制乃 由執政黨的新聞局提出董監事名單後,再由各政黨推派代表組成審議委員會,審核新聞局提名的董監事人選。這樣的作法,使得在野黨認為, 由政府提名經立法院同意的做法,在 制度設計上欠缺公正的客觀性,也會形同政黨任命,日後,必須保持中立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將會成為政府的御用機構。這樣的方式,根本就是在開改革倒車,毫無功能可言。不過話又說回來,若採用政黨代表比例制,將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還是會由多數政黨所操空,一樣問題重重。個人認為,有許多時候,制度本身往往不是問題,而是人本身所產生的問題才是問題。
衝突過後,兩位立法委員雙雙受傷送醫。其中,有一位基督徒立法委員臉部掛彩,膝蓋的十字韌帶也因為倒地被踹,而出現撕裂傷。另一位則是眼部受傷,血流不止。事情發生後,引起全國民眾的一陣譁然。有人說,受到攻擊就應該還擊,也有人說,出手還擊不合乎基督徒的行為。然無論如何,事件發生後,已經在社會上造成負面的效應,立法院也已做成決議,交由紀律委員會處理。
經過一段時間的休息後,基督徒立法委員接受訪問時,向全國民眾說:「對不起,我做了最不良的示範。」對於這次的肢體衝突,他表示:衝突並不是我主動挑起的,打人是最不好的行為,衝突暴力也不能解決問題,往後,在問政的態度上,對公理正義的追求不會減少,但行為上,我一定會更加戒慎。
從此一事件看來,若人在被 丟石頭之後,不加思索,隨即採取行動,丟出石頭加以反擊,往往會在欠缺理性的思考下,造成兩敗俱傷,誰都得不到好處。除非兩人都能夠靜下心來反省與思考,停止互丟石頭的舉動,尋求解決之道,否則,問題還是會沒完沒了。
話雖如此,但也有人被丟石頭之後,不但不會向人訴說,也不敢找丟石頭的人說個明白,只有默默的承受,導致每當想到丟石頭砸傷自己的人,就會咬牙切齒、心神不寧、憂鬱寡歡、無法入眠。如此一來,痛苦的心情非但無法得著化解,還會在長時間的累積下,造成心理上的不平衡,甚至想一死了之。
被丟石頭之後,心中的痛著實難以訴諸筆墨,若非親身經歷的人,真的無法體會到那痛楚的一面。在個人的生涯中,自己也有過幾次被丟石頭的經驗,委實相當難受,所以,我也能夠感受到那受傷之後的痛苦心情。如何面對被丟石頭之後的痛苦功課,保羅在羅馬書十二章 17-21節當中,給予了我們非常寶貴的訓示。
二 .被丟石頭之後
1.勿再以石頭反擊
被丟石頭之後,若再丟出石頭反擊,將會在「冤冤相報」的情況下,沒完沒了。 羅馬書十二章 17-18節告訴我們:「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作,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 過去,中國與台灣的關係,就是因為兩岸在政治仇恨化的教育情況下,相互的亂丟石頭,導致雙方人民全都被丟得滿頭包,至今,仍然傷痕累累。今天,台灣的立法院亦乎如此,不同的政黨常在政治立場與意識型態不同的情況下,以「你不怕我死,我就不怕你沒命」的心態互丟石頭,甚至大打出手,造成政治情勢的不穩,連帶的使得社會動盪不安。
2.尋求上帝的安慰
被丟石頭之後的痛苦,絕非三言兩語可以訴說完畢。 有信仰的人,碰到這樣的事,可以透過信仰來超越心中的不平與憤怒。有委屈的話,也可尋求上帝的安慰,這就如同台灣話中的:「將痛苦哭賴給上帝,因 申冤在於上帝 。」雖這個功課非常的難,然而 羅馬書十二章 19節所載的這節經文:「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則提供了我們一帖非常好的安慰劑。
3.適度訴說出委屈
「喜樂經分享就增加一倍,痛苦經訴說就減少一半。」這是我們經常可聽到的一句話。讀神學院時,牧會學的老師常提醒我們,雖然牧師不是醫生,無法開立處方簽來幫助心靈憂傷的人減輕痛苦,但傾聽會友心中的苦悶,就是最好的處方,也是幫助他走出陰霾的第一步。所以,被丟石頭之後,使得心靈受創時,向屬靈的同伴和長輩,或是專業的人士訴說出心中的苦悶,是有必要的。
4.勿訴諸公眾媒體
被丟石頭之後, 若訴諸公眾媒體,事情不但難以解決,問題也會越鬧越大,因觀眾常常是盲目的,往往會在不明究理的情況下,受哭訴的主角所影響,而失去公正性,亂下價值判斷,甚至加入戰局。 如此一來,丟石頭的局面,勢必會從個體演變成群體。被丟石頭的人,也會從個人變成團體。互丟頭的戰局會越變越大,問題也會越演越烈,進而形成兩個陣營,導致問題無法收拾。
5.為丟石頭者禱告
事實上,要為那丟出石頭而傷害到自己的人禱告,實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是常人所能辦得到。然羅馬書十二章 20-21節卻這樣的告訴我們:「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保羅所說的「把炭火堆在人的頭上」,很難從字面做出解釋,必須透過寓意的方式,才能明白。其意一般有兩種說法:一 . 炭火是熱的,將之放在頭上會讓人燙得受不了,此乃在表明:「他對你不好,你卻要對他好,他就會受不了;可能就會因此回心轉意。」二. 「 炭火 」乃在預表上帝的愛,當我們以德報怨,用善報惡的方法來對待仇敵時,上帝的愛就會如炭火一樣,化解敵對者剛硬的心。質言之,就是 用愛心對待仇敵,使其感到羞愧。若我們能為那傷害我們的人禱告,相信上帝一定會將祝福往你的身上傾倒。
6.藉時間療傷止痛
有一句話說得很好,「記住該記住的,忘記該忘記的,改變能改變的,接受不能改變的。」這句話大家都懂,看起來很容易,但實行起來卻相當的困難。然無論如何,時間是最好的療傷止痛劑,耐心的等候,傷痛自然會逐漸減輕,若再加上信仰的力量,很快就會過去。誠如 箴言二十章 22節所載:「你不要說,我要以惡報惡;要等候耶和華,他必拯救你。」
7.當作人生的功課
若被丟石頭,是因為自己的錯,那就當對這顆石頭所帶來的傷痛,和丟石頭的人擺上感謝,因這顆石頭給予了我們一個警惕的功課和受操練的機會。相對的,若這顆石頭是因為別人的誤會,或不分青紅皂白隨便亂丟,而使自己受到傷害,那問題在於他人的,實不必太過於在意。
有一首名為< 感謝傷害你的人 >之詩,相信大家都耳熟能詳。若您不幸被人所丟出的「石頭」砸傷後,將之拿出來再仔細閱讀一次,相信會有不同的感受,也會得著許多的幫助。
感謝傷害你的人 -因為他磨鍊你的心志
感謝欺騙你的人-因為他增長你的智慧
感謝中傷你的人-因為他砥礪你的智慧
感謝鞭打你的人-因為他激發你的智慧
感謝遺棄你的人-因為他教導你的智慧
感謝絆倒你的人-因為他強化你的智慧
感謝斥責你的人-因為他提醒你的智慧
感謝所有使你更堅強的人!
結語:
被丟過石頭的人,才會體會到被丟過之後的痛。 有信仰的人, 被丟石頭之後, 可透過信仰來超越心中的痛苦與憤怒。當然,這個功課非常的難,畢竟人是軟弱的。然無論如何,不要在受到他人所丟出的石頭傷害之後,就一輩子不再往來,或許可以用一張卡片表達您心中的不平與委屈。若沒有勇氣親自訴說委屈,也可以透過友人代為傳達。若傷害你的人毫無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仍然我行我素,那就“ Ignore it ! ” ( 止息它、忘了它、不理它、隨他去! ) 千萬 不要因為別人丟你石頭,而使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受到綑綁,甚至出現輕生的念頭。畢竟我們活在世上,所需要面對的事情太多了,勿讓這個人所丟出的石頭,而失去你的未來。